公司租赁的花卉费用,根据用途,应记入"销售费用"或"管理费用"。二级科目可以自行设定,计入"办公费"、"绿化费"等都可以的。
公司租赁花木费用可计入管理费用,会计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1、购入时
借:库存商品
贷:应付账款(现金等)
2、出售花卉出库时
借:主营业务支出
贷:库存商品
3、租赁花卉出库时
借:发出商品--XX单位 XX花卉(建立备查登记簿)
贷:库存商品
收回时做反分录
4、确认收入,何时开发票何时确认收入,不开发票的,以实际收款为确定收入时间
借:应收账款(货币资金)
贷:主营(或其他)业务收入
5、收到租赁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扩展资料:
企业应通过“管理费用”科目,核算管理费用的发生和结转情况。该科目借方登记企业发生的各项管理费用,贷方登记期末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管理费用,结转后该科目应无余额。该科目按管理费用的费用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开办费,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等,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人员的职工薪酬,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企业按规定计算确定的应交矿产资源补偿费,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应交税费”等科目。
企业行政管理部门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以及企业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咨询费、研究费用等其他费用,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研发支出”等科目。
期末,应将“管理费用”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借记“本年利润”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科目。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管理费用
现在企事业单位都开始采用租赁花卉来代替以往直接购买鲜花,既减轻了企事业单位在活动中的经济负担,又有利于对花卉的保护和节约。
租用花卉,是用于营业办公环境的绿化,可以计入“管理费用”
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绿化费
贷:银行存款
绿化费用如何进行账务处理,其费用能否在税前扣除,应当分清其是否与生产经营有关和费用支出数额大小来确定。
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管理费用是纳税人的行政管理部门为管理组织经营活动提供各项支援性服务而发生的费用,管理费用中包括绿化费。
同时《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因此,企业发生的绿化费用应分下列情形进行税务处理:
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合理的厂区绿化费用,应凭能够证明有关支出确已发生的真实合法凭据,计入“管理费用-绿化费”科目,允许在税前扣除。如果发生的厂区绿化费用金额较大,计入“长期待摊费用”科目,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关于长期待摊费用的规定,进行分期直线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
但与生产经营无关的厂区绿化费用,根据税法规定不允许税前扣除。
一、经营租赁的会计科目
1、经营租赁资产
该科目核算出租人为经营性租赁而购入的物资的实际成本(包括物资价款、运杂费、保险费以及进口关税等)。该科目下设“已出租资产”和“未出租资产”两个二级科目。出租人购入经营租赁资产时,借记本科目(未出租资产),贷记“银行存款”科目。起租时,借记本科目(已出租资产),贷记本科目(未出租资产)。每期收到租金时,借记“银行存款”或“现金”科目,贷记“租赁收益”科目。租赁合同结束收回出租资产时,借记本科目(未出租资产),贷记本科目(已出租资产)。
2、经营租赁资产折旧。该科目核算出租人经营性租赁资产的累计折旧
出租人经营租赁的资产折旧足额后,不管能否继续使用,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经营租赁资产,也不再补提折旧。
二、经营租赁会计处理
1、使用前帐务处理
经营租赁资产不需要进入承租人固定资产帐目,只需要在承租企业进行登记以备核查。
2、使用中的帐务处理
在使用过程中,经营租赁资产承租企业只履行该资产的日常维护,并将日常维护的相关费用进入当期费用,而不能对其提取折旧,但承租企业根据合同约定的租赁费,均匀在各月提取,提取的租金不计入负债。借记“管理费用”贷记“银行存款、“长期待摊费用”
3、租赁期满后的帐务处理
经营租赁资产的承租企业对经营期满后则不作任务帐务处理,只要承租企业支付约定的最后一笔租赁费用,将租赁资产归还出租方,其合同便宣告结束。
纳税人以经营租赁方式从出租方取得固定资产,其符合独立纳税人交易原则的租金可根据受益时间,均匀扣除。
建议设置:长期应收款科目核算:
“长期应收款”科目核算如下: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融资租赁产生的应收款项和采用递延方式分期收款、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产生的应收款项。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承租人或购货单位(接受劳务单位)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长期应收款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出租人融资租赁产生的应收租赁款,应按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借记本科目,按未担保余值,借记“未担保余值”科目,按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的现值,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等科目,按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
(二)企业采用递延方式分期收款、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产生的长期应收款,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按应收合同或协议价款,借记本科目,按应收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
(三)根据合同或协议每期收到承租人或购货单位(接受劳务单位) 偿还的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长期应收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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