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罚款当月的做营业外支出科目。
1. 会计是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主要目标,运用专门方法对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经济活动进行全面,综合,连续,系统地核算和监督,提供会计信息,并随着社会经济的日益发展,逐步开展预测、决策、控制和分析的一种经济管理活动。
2. 会计的历史颇久,古已有之。据记载,我国从周代就有了专设的会计官职,掌管赋税收入、钱银支出等财务工作,进行月计、岁会。亦即,每月零星盘算为“计”,一年总盘算为“会”,两者合在一起即成“会计”。
3.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当在考试结束后及时公布考试结果,通知考试通过人员在考试结果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到指定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4. 通过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在规定的期限内,到指定的地点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5. 通过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可以委托代理人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代理人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时,应当持本人和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税务局罚款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进行核算。
营业外支出是指企业发生的与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包括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债务重组损失、公益性捐赠支出、非常损失、盘亏损失等。
1、会计分录借:营业外支出--罚款支出。
会计分录贷:营业外支出--银行存款等。
2、罚款支出不能税前扣除,年终要做纳税调整。
扩展资料:
1、企业发生的罚款支出、捐赠支出,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物资在运输途中发生的非常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2、营业外支出是核算除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支出等以外的各项非营业性支出。如罚款支出,捐赠支出,非常损失等。企业发生各项营业外支出时,记入这个账户的借方;期末结转损益时,从贷方转入“本年利润”账户的借方,结转后该账户无余额。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营业外支出
2008年1月1日以后,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的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等不得税前扣除。实施条例及截至目前所见的规范性文件并未进一步予以细化。
不过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通知》一文的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附表填报说明》中明确,“扣除类项目中‘11.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第1列‘账载金额’填报纳税人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实际发生的罚金、罚款和被罚没财物损失的金额,不包括纳税人按照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包括银行罚息)、罚款和诉讼费”。
按此精神,贵公司超额用电罚款不属于所得税法规定不允许扣除的罚款。但需要补充说明,除明确属于违法经营罚款以外的各项罚款,如卫生检查不合格罚款、违反计划生育罚款、绿化不合格罚款、排污超标罚款、交通违章罚款等等也具有行政性罚款性质,也不允许税前扣除。
会计分录为:
借:营业外支出-税务局罚款支出
贷:银行存款等
税金罚款、工商罚款等行政部门的罚没支出都属于“与企业非日常活动产生的经济利益的流出”,对于当年的罚款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罚款支出不能税前扣除,年终汇缴时要做纳税调整。
营业外支出反映企业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包括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债务重组损失、非常损失等,是企业财务中很重要的一个指标。
扩展资料
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支出不得扣除的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2、企业所得税税款。
3、税收滞纳金。
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5、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
6、赞助支出。
7、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8、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税务违法处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营业外支出
税务局罚款应计入营业外支出,具体分录如下: 借:营业外支出-罚款 贷:银行存款 可以计入营业外支出的情况有: 第一、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包括固定资产处置损失和无形资产出售损失。
第二、无形资产出售损失,指企业出售无形资产所取得价款,不足抵补出售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出售相关税费的净损失。 第三、非货币资产交换损失,指在非货币资产交换中换出资产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换入资产公允价值小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扣除相关费用后计入营业外支出的金额。
第四、债务重组损失,指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受让资产的公允价值、所转股份的公允价值、或者重组后债权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 第五、公益性捐赠支出,指企业对外进行公益性捐赠发生的支出。
第六、非常损失,指企业对于因客观因素(如自然灾害等)造成的损失,在扣除保险公司赔偿后计入营业外支出的净损失。 扩展资料:营业外支出的税法规定: 第一、各种赞助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第二、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而交纳的罚款、滞纳金不得税前扣除。 第三、纳税人按照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包括银行罚息)、罚款和诉讼费可以税前扣除。
第四、损赠支出又具体分为以下情况:纳税人直接向受赠人的捐赠不允许税前扣除;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第五、财产损失不得税前扣除。
第六、国家税法规定可提取的准备金之外的任何形式的准备金,均不得作为应纳税所得额的扣除项目。即企业计提的八项准备金,除经税务机关批准的计提不超过年末按《企业会计制度》计提基数0.5%的坏账准备可在税前扣除,其他不得在税前扣除。
第七、债权人发生的债务重组损失,符合坏账的条件下,报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后,可以税前扣除,债务人发生的债务重组损失,不得税前扣除。 第八、出售职工住房的财产损失。
企业出售职工住房的收入计入住房周转金,不计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因此,发生的出售职工住房的财产损失也不得税前扣除。 第九、个人所得税由企业代付出的,不得在所得税前扣除。
第十、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各项支出,如债权担保等原因承担连带责任而履行的赔偿,企业负责人的个人消费等,均属无关的支出,一律不得扣除。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营业外支出。
罚款支出应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
并且,对各项税收的滞纳金、罚款以及违法经营的罚款、罚金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等,不得在税前扣除。发生缴纳滞纳金、罚款、罚金等项目时,编制会计分录: 借:营业外支出 贷:银行存款 一、营业外支出的概念 营业外支出是企业发生的与其日常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损失,主要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公益性捐赠支出、盘亏损失、非常损失、罚款支出等。
二、营业外支出的核算内容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包括固定资产处置损失和无形资产出售损失。固定资产处置损失是企业出售固定资产所取得的价款,或报废固定资产的材料价值和变价收入等,抵补处置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清理费用、处置相关税费后的净损失;无形资产出售损失是企业出售无形资产所取得的价款,抵补出售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出售相关税费后的净损失。
盘亏损失主要是对于财产清查盘点中盘亏的资产,查明原因并报经批准计入营业外支出的金额。 公益性捐赠支出是企业对外进行公益性捐赠发生的支出。
非常损失是企业对于因客观因素(如自然灾害等)造成的损失,扣除保险公司赔偿后应计入营业外支出的净损失。 罚款支出是企业支付的行政罚款、税务罚款,以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合同协议等而支付的罚款、违约金、赔偿金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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