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对应的会计科目有资本公积、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是指企业对以前年度多计或少计的重大盈亏数额所进行的调整。以使其不至于影响到本年度利润总额。以前年度多、少计费用或多、少计收益时,应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来代替原相关损益科目,对方科目不变,然后把“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结转到“利润分配”科目下,进行相应的盈余公积的调整。最终不能影响当期的“这一年的利润分配”科目。
有。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调整增加以前年度利润或减少以前年度亏损,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调整减少以前年度利润或增加以前年度亏损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二)由于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增加的所得税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等科目;由于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减少的所得税费用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三)经上述调整后,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本科目如为贷方余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如为借方余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扩展资料: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第十二条 企业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如实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要求的各项会计要素及其他相关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
第十三条 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的经济决策需要相关,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对企业过去、现在或者未来的情况作出评价或者预测。
第十四条 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清晰明了,便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理解和使用。
第十五条 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具有可比性。同一企业不同时期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采用一致的会计政策,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在附注中说明。
不同企业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采用规定的会计政策、确保会计信息口径一致、相互可比性。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年度损益调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企业会计准则
有一个会计科目叫做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这个科目属于损益类科目。。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贷方表示企业调整增加的以前年度利润或调整减少的以前年度亏损,借方是调整减少的以前年度利润或调整增加的以前年度亏损。
一些企业会计把不属于该科目的内容,如递延资产、待摊费用、预提费用、资产损失等科目的内容,均记入该科目,形成期末“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借方金额增大,弥补亏损基数增加,特别是将有关资产损失直接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后,丧失了追查相关责任的机会。
注意:不能错误使用该科目逃税。调整增加以前年度利润或减少以前年度亏损,则相应增加了应补缴的企业所得税;而减少以前年度利润或增加以前年度亏损,则相应减少了应补缴的企业所得税。有的企业在实际工作中常作如下错误分录:借记相关科目,贷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借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在记账年度作分录:借记“本年利润(所得税额)”,贷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所得税额)”。最后将因调整增加以前年度利润或减少以前年度亏损而缴纳的所得税记入本年利润科目的借方,提前用当年的利润冲销,并直接减少了本年应纳所得税的计税依据,客观上会造成偷逃税。
还有:::::注意*******
不能随意使用该科目。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企业应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所得税申报,且调整以前年度发生的会计事项,如超过了申报期限,就视为放弃权益。此时,如发现有属于以往年度会计事项,需调整减少以前年度利润或调整增加以前年度亏损,其正确的会计调整分录应为:借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记相关科目;借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贷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以使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无余额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属于会计科目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是指企业对以前年度多计或少计的重大盈亏数额所进行的调整,以使其不至于影响到本年度利润总额。以前年度多、少计费用或多、少计收益时,应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来代替原相关损益科目,对方科目不变,然后把“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结转到“利润分配”科目下,进行相应的盈余公积的调整。最终不能影响当期的“本年利润”科目。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的会计处理: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本年度发生的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事项以及本年度发现的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涉及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事项。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的需要调整报告年度损益的事项,也可以通过本科目核算。
二、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调整增加以前年度利润或减少以前年度亏损,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调整减少以前年度利润或增加以前年度亏损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二)由于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增加的所得税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等科目;由于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减少的所得税费用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三)经上述调整后,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本科目如为贷方余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如为借方余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三、本科目结转后应无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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