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要素是对会计对象的基本分类,是会计对象的具体化,是反映会计主体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基本单位。会计科目是对会计要素进行分类的项目,它必须结合会计要素的特点来设置。只有通过对会计要素内容的再分类,确定科学合理的会计科目,才能对经济活动进行连续、系统、全面的记录和反映,为信息使用者提供更为全面有效的信息。然而我国财政部统一制定的会计科目,在分类上同各会计要素的名称存在较大的差异,前后不能连贯统一,缺乏严密性、合理性。本文通过对二者差异的分析,进而提出协调二者的改进建议,实现会计要素和会计科目分类的统一,以便于有关各方能准确地掌握和利用会计信息进行决策。
二者差异
1.我国《企业会计制度》将会计要素划分为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六大要素,而会计科目按其所反映的经济内容划分为资产类、负债类、所有者权益类、成本类和损益类五大类会计科目。其中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三大会计要素的内容和资产类、负债类、所有者权益类会计科目的分类内容没有差别,而其他三个会计要素的划分和相应的会计科目划分就有着很大的不同。除了名称上存在很大的差异外,在内容上也存在很大的不同。如会计要素中没有成本要素,而会计科目中有成本类会计科目这一项目;会计要素中有收入、费用两大会计要素,而会计科目中没有收入、费用类会计科目,而是将二者合并划归为损益类会计科目;另外,会计要素中有利润要素,而会计科目中没有利润类会计科目这一项目。
2.成本类会计科目包括“制造费用”和“生产成本”等科目,由于前者于期末应转入后者账户的借方,因此前者账户期末一般无余额。而后者期末余额表示尚未生产完工的在产品,企业编制会计报表时,将“生产成本”账户的余额列入存货项目中,作为资产要素中流动资产的一部分列示于资产负债表上。
3.所有者权益类会计科目中包含了“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本年利润”、“利润分配”会计科目,除了“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科目外,其他科目都和利润有关,如“盈余公积”是从利润中提取出来的,“利润分配”科目的余额反映的是企业实现的净利润经过弥补亏损、提取盈余公积和向投资者分配利润后留存在企业的历年结存的利润。也就是说所有者权益类会计科目不仅包括所有者权益要素,而且包含利润要素,而会计要素中所有者权益和利润是并列的互不相容的两大会计要素,并且利润要素没有对应的利润类会计科目,这在概念划分上是很不明朗的。
4.损益类会计科目包括收入类科目和费用类科目,反映的是广义上的收入和费用,而《企业会计制度》中收入与费用两大要素,均是狭义上的收入和费用,仅指日常经营活动中取得的收入和发生的费用,并不包括“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等广义收入类科目所核算的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等广义费用类科目所核算的费用。前已述及,会计科目是对会计要素进行分类的项目,因此二者界定的范围本应一致,而这几个损益类会计科目对应的会计要素缺位。这种会计要素的类别名称与会计科目表上的类别名称间的差异,使得会计要素、会计科目前后一条线互不连贯。
5.投资收益处境尴尬。《企业会计制度》规定:收入是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从该定义可以看出,其内涵与外延不相符,其外延包含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但在表示内涵的界定上却使用了让渡资产使用权的定语,由于企业用资产对外债权投资属于让渡资产使用权的行为,这样对外债权投资收入就理应被包含在收入里,这显然与前面对收入外延的规定相矛盾。
通常情况下·有两种分类方式:
第一种,按科目所反映的经济内容分类,主要包括:
资产类、负债类、所有者权益类、成本费用类、损益类科目。
第二种,按提供会计信息的详细程度,一般情况下,会计科目可以分为以下两类(两级):
1)总分类科目:又称一级科目,是反映总括性核算指标的科目,一般只反映金额信息。如:固定资产、应付账款等。
2)明细分类科目:又称二级科目,是对总分类科目所含内容的进一步分类,是更详细具体的科目,不仅要反映金额,还应反映数量、单价等信息。如原材料--钢材、原材料--木材等。:
参考资料:/view/264933.htm#3。
计科目。
通过设置会计科目,可以分类反映不同的经济业务,可以将复杂的经济信息变成有规律、易识别的经济信息,并为其转换为会计信息准备条件。在设置会计科目时,需对会计核算和监督的具体内容进行分类,并按每一类别内容特征设定范围、定义、名称。
例如,工业企业拥有的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物质条件,机器设备、厂房,具有共性,即均属于劳动资料,则将之归为一类,称之为“固定资产”;企业为生产经营购入的各种各样的材料,具有共性,均属于劳动对象,则将之归为一类,称之“原材料”。又如,企业的货币资金由于保管地点和收付方式不同,可以将其划分为两个类别:银行存款和现金,相应也设置两个会计科目,其中“银行存款”科目用来核算企业存放在银行的存款的增减变动及结存情况;而“现金”科、目用来核算企业库存现金的收付与结存情况。
可见,会计科目是设置账户、进行处理账务必须遵守的规则和依据,是一种基本的会计核算方法。 2.1.2设置会计科目的原则 任何一个作为会计主体的单位都必须设置一套适合自身特点的会计科目体系。
无论国家有关部门统一制定会计科目,还是企业单位自行设计会计科目,均应按照一定的原则进行。设置会计科目时应该遵循以下几项原则: 1.设置会计科目必须适应会计对象的特点 适应会计对象的特点,是指必须根据各行业会计对象的特点,本着全面核算其经济业务的全过程及结果的目的来确定应设置的会计科目。
例如,工业企业是从事生产制造的企业,根据这一特点,工业企业必须设置反映生产过程的会计科目如“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科目;而商品流通企业,它不生产产品,而是以商品买卖作为主要经营业务,故其会计设置应反映商品的买卖过程,如“库存商品”、“营业费用”、“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 2.设置会计科目必须符合经济管理的特点 设置科目,既要符合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要求,又要符合企业自身经济管理要求,还要符合包括投资者在内的有关方面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的要求。
例如,企业单位为进行经济核算,就必须设置“本年利润”、“利润分配”科目,为正确地进行各期成本计算,就必须设置“待摊费用”、“预提费用”等科目。 3.设置会计科目必须统一性与灵活性相结合。
统一性就是在设置会计科目时,要根据《企业会计制度》中规定的会计科目,使用统一的会计核算指标、口径。而灵活性是指会计科目的设置不但要服从统一的核算指标,而且也可根据本企业自己的经营特点和规模、增减变化情况及投资者的要求,对统一规定的会计科目作必要增补或兼并。
如在材料按实际成本核算收发的企业,可以不设置“材料采购”和“材料成本差异”科目,而增设“在途材料”科目。但各个单位在贯彻统一性与灵活性原则时,应防止两种倾向:一是防止会计科目过于简单化,造成经济管理的困难;二是要防止会计科目的过于繁琐,增加会计核算的工作工作量。
4.设置会计科目的名称要含义明确、字义相符、通俗易懂,并要保持相对的稳定性。 含义明确是指设置会计科目时要尽可能明确简洁地反映经济业务特点;字义相符是指按照中文习惯,能够望文生义,不致产生误解;通俗易懂是指要避免使用晦涩难懂、歧义的文字,便于大多数人正确理解,从而避免了误解和混乱。
同时,为了便于不同时期的会计资料进行对比分析,会计科目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便在一定范围内综合汇总和在不同时期对比分析其所提供的核算指标。 2.1.3会计科目的分类 为了正确使用会计科目,应按一定的标准对会计科目进行分类。
会计科目的分类方法通常有下列几种: 1.按其核算的经济内容分类 每个会计科目核算的经济内容是不同的,会计科目按其反映的经济内容,可以分为五大类:资产类、负债类、所有者权益类、成本类、损益类五类。每一大类会计科目可按一定的标准再分为各小类。
1)资产类科目,按资产的流动性分为反映流动资产的科目和反映非流动资产的科目。反映流动资产的科目有“现金”、“原材料”、“库存商品”、“应收账款”等科目;反映非流动资产的科目有“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2)负债类科目,按负债的偿还期限分为反映流动负债的科目和反映长期负债的科目。反映流动负债的科目有“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应交税金”等科目;反映长期负债的科目有“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等科目。
3)所有者权益类科目,按权益的形成和性质可分为反映资本的科目和反映留存收益的科目。反映资本的科目有“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科目;反映留存收益的科目有“盈余公积”、“本年利润”、“利润分配”等科目。
4)成本类科目,主要反映企业在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过程发生的成本的科目,如“生产成本”、“制造费用”及“劳务成本”科目。 5)损益类科目:反映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取得的各项收入和发生的各项费用的科目。
收入类科目,如“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费用类科目,如“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费用”、“所得税”等科目 现以新《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的科目为例。
为明确会计科目之间的相互关系,充分理解会计科目的性质和作用,进而更加科学规范的设置会计科目,以便更好地进行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有必要对会计科目按一定的标准进行分类。对会计科目进行分类的标准主要有三个:一是会计科目核算的归属分类;二是会计科目核算信息的详略程度;三是会计科目的经济用途。
(一)按其归属的会计要素分类:
1、资产类科目:按资产的流动性分为反映流动资产的科目和反映非流动资产的科目。
2、负债类科目:按负债的偿还期限分为反映流动负债的科目和反映长期负债的科目。
3、共同类科目:共同类科目的特点是需要从其期末余额所在方向界定其性质。
4、所有者权益类科目:按权益的形成和性质可分为反映资本的科目和反映留存收益的科目。
5、成本类科目:包括“生产成本”,“劳务成本”,“制造费用”等科目。
6、损益类科目:分为收入性科目和费用支出性科目。收入性科目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等科目。费用支出性科目包括“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支出”,“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所得税费用”等科目。
按照会计科目的经济内容进行分类,遵循了会计要素的基本特征,它将各项会计要素的增减变化分门别类的进行归集,清晰反映了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二)按其核算信息详略程度分类:
为了使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更好地满足各会计信息使用者的不同要求,必须对会计科目按照其核算信息的详略程度进行级次划分。一般情况下,可以将会计科目分为总分类科目和明细科目分类。
总分类科目又称一级科目或总账科目,是对会计要素具体内容所做的总括分类,它提供总括性的核算指标,如“固定资产”、“原材料”、“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等。明细分类科目又称二级科目或明细科目,是对总分类科目所含内容所作的更为详细的分类,它能提供更为详细、具体的核算指标,如“应收账款”总分类科目下按照具体单位名称分设的明细科目,具体反映应向该单位收取的货款金额。如果有必要,还可以在二级科目下分设三级科目、四级科目等进行会计核算,每往下设置一级都是对上一级科目的进一步分类。
在我国,总分类科目一般由财政部统一制定,各单位可以根据自身特点自行增设、删减或合并某些会计科目,以保证会计科目的要求。
(三)按其经济用途分类
经济用途指的是会计科目能够提供什么经济指标。会计科目按照经济用途可以分为盘存类科目、结算类科目、跨期摊配类科目、资本类科目、调整类科目、集合分配类科目、成本计算类科目、损益计算类科目和财务成果类科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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