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业单位在获得捐赠财产时:
借:银行存款(或现金)
贷:专用基金-- 接受捐赠财产
2、使用时:
借:在建工程--捐赠工程**
贷:银行存款
3、峻工决算时:
借:专用基金--接受捐赠财产
贷:在建工程--捐赠工程**
同时:
借:固定资产
贷:固定基金
扩展资料
对于接受捐赠的会计处理,根据捐赠物的不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三种不同的规定:
(1)接受捐赠物为固定资产时,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
(2)接受捐赠物为无形资产时,借记"无形资产"科目,贷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
(3)接受捐赠物为未限定用途的财物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科目.
事业单位接受捐赠的会计处理应区分货币资金捐赠和物质资产的捐赠分别进行处理.
接受货币资金捐赠的核算时,应该将该笔资金列入在"专用基金"中来核算,也即在"专用基金"账户中应增设"接受捐赠财产"二级明细账户来进行会计处理.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专用基金
事业单位接受捐赠的会计分录:
事业单位接受不需要copy安装的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
同时按事业2113单位接受该固定资产的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税费
借:其他支出
贷:银行存款等
事业单位接受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
借:在建工程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
同时5261按事业单位接受该固定资产4102的过程中1653发生的相关税费
借:其他支出
贷:银行存款等
固定资产安装完毕转入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
同时,
借: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
贷:在建工程
1.事业单位接受固定资产捐赠时,按同类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或根据捐赠者提供的有关凭据计价,接受固定资产捐赠发生的各项费用,计入所获赠固定资产的原始价值。事业单位收到捐赠的固定资产时,按确定的价值,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
2.事业单位接受非限定用途财物捐赠时,按同类财物的市场价格或根据捐赠者提供的有关凭据计价,接受财物捐赠发生的各项费用,计入所获赠财物的入账金额。事业单位收到捐赠的财物时,按确定的价值,借记材料或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科目。
一、事业单位对外无偿捐赠资金(现金),列入“其他支出”
借:其他支出
贷: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补助收入等
行政单位无偿捐赠资金(现金),列入“经费支出”
借:经费支出
贷: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拨款收入等
二、解释
1、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其他支出”科目核算事业单位除事业支出、上缴上级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经营支出以外的各项支出,包括利息支出、捐赠支出、现金盘亏损失、资产处置损失、接受捐赠(调入)非流动资产发生的税费支出等。
(1)对外捐赠现金资产,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2)对外捐出存货,借记本科目,贷记“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
(3)对外捐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非流动资产,不通过本科目核算。
2、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中只规定无偿调出、对外捐赠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政府储备物资、公共基础设施时,应当冲减该资产对应的资产基金。
对外捐赠、无偿调出物资时发生的由行政单位承担的运输费等支出,借记“经费支出”科目,贷记“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
行政单位的支出类科目只有两个:经费支出和拨出经费,参照上述规定,行政单位对外无偿捐赠货币资金应计入“经费支出”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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