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装盒应该记入包装物及低值易耗品科目。
(1)领用时借:生产成本 贷:包装物(2)月末结转包装物成本差异借:生产成本 贷:材料成本差异 (3)收到包装物价款时,作会计分录如下:借:银行存款 935贷:其他业务收入 800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35(4)结转包装物成本时,作会计分录如下:借:其他业务支出 810贷:包装物 810扩展资料:从核算方法看 ,包装物的核算与材料的核算基本相似 。企业购入、自制、委托加工完成验收入库的包装物的核算,与原材料收入的核算完全相同,不同点主要在包装物发出、领用的核算上。
企业领用包装物,主要有四种情况:(1)生产领用包装物,用于包装产品,作为产品组成部分的包装物;(2)随同产品出售而不单独计价的包装物;(3)随同产品出售单独计价的包装物;(4)出租或出借给购买单位使用的包装物。包装物的核算可以按实际成本,也可按计划成本。
为了反映和监督包装物的增减变化及其耗损情况,应设置“ 包装物 ”账户进行核算。在采用“五五摊销法”、“净值摊销法”计算出租、出借包装物摊销价值的情况下,本账户应设置“库存未用包装物”、“库存已用包装物”、“出租包装物”、“出借包装物”和“包装物摊销”五个明细账户。
1、生产领用包装物生产领用的包装物,多数属于内包装,成为产品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这种包装物一般不单独计价,随同产品销售后也不回收,因此发出时其成本与产品成本一起结转。2、随同产品出售不单独计价的包装物随同产品出售不单独计价的包装物,在产品销售时作为营业费用处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包装物及低值易耗品。
一般来说编织袋都是作为产品的包装容器,所以应该作为存货的包装物科目核算。
(一)包装物是指为包装产品而储备的各种包装容器,如桶、箱、瓶、坛、袋等用于储存和保管产品的材料。 包装物指在生产流通过程中,为包装本企业的产品或商品,并随同它们一起出售、出借或出租给购货方的各种包装容器。
如桶、箱、瓶、坛、筐、罐、袋等。用来容纳、保护、搬运、交付和提供商品,其范围从原材料到加工成的商品,从生产者到使用者或消费者 2006年新的会计制度中,将包装物与低值易耗品,合并为包装物及低值易耗品,科目编号为:1412 (二)作为“包装物”核算的包装物,又分为以下四种情况: ⑴作为产品一部分的包装物。
生产领用时,这些包装物与其他原材料一样从物质上形成产品的实体,从价值上转化为产品的制造成本。因此生产领用时,应做如下分录: 包装物 借:生产成本 贷:包装物 材料成本差异(存货采用计划成本计价时,下同) ⑵随同商品出售但不单独计价的包装物。
这部分包装物一般作为企业促销的手段并给顾客提供方便的包装物。因此这类包装物的价值应转化为企业的一项“销售费用”来处理。
销售领用时应做如下分录: 借:销售费用 贷:包装物 材料成本差异 ⑶随同商品出售并单独计价的包装物。这类包装物与上述包装物一样也是用在产品销售 包装物过程中,只是本包装物向客户单独“计价”收费,因此会计上等同材料销售处理,其形成的收入作为“其他业务收入”处理,同时作为增值税的一个纳税项目核算其“销项税额”。
因此,收到包装物款项时,应作如下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结转包装物成本时: 借:其他业务支出 贷:包装物 材料成本差异 ⑷出租出借的包装物。这一类包装物是以“租借”形式向客户提供的不发生所有权转移的包装物,核算上也有别于以上⑴-⑶类包装物。
以出租方式的包装物的核算一般分为押金收取、收取租金、结转成本、退回押金几个环节,其中租金收入作为“ 其他业务收入”处理。以出借方式的包装物不发生收入,仅发生成本,而这种成本会 包装物 计上也一般作为促销费用,以“营业费用”入账,其他核算环节与出租相同。
出租出借方式的包装物的业务及分录以下表所示: 业务分录 出租 出借 1、发出包装物并收取押金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 2、收取包装物租金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不发生收入) 3、结转包装物成本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包装物 材料成本差异(计划成本时) 借:营业费用 贷:包装物 材料成本差异(计划成本时) 4、收回包装物并退回押金 借:其他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 如果公司是专门生产编织袋的厂家,那么编织袋就是公司的产成品,作为存货的产成品科目核算。
一般纳税人购入
借:周转材料或包装物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帐款—供货方
小规模纳税人购入
借:周转材料或包装物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帐款—供货方
包装物是指为了包装该企业商品而储备的各种包装容器,如桶、箱、瓶、坛、袋等。包括:
(一)生产过程中用于包装产品作为产品组成部分的包装物;
(二)随同商品出售而不单独计价的包装物;
(三)随同商品出售而单独计价的包装物;
(四)出租或出借给购买单位使用的包装物。
扩展资料
收到出租、出借包装物的押金,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退回押金作相反会计分录。对于逾期未退包装物,按没收的押金,借记“其他应付款”科目,按应交的增值税,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按其差额,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科目。这部分没收的押金收入应交的消费税等税费,计入其他业务支出,借记“其他业务支出”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等科目;
对于逾期未退包装物没收的加收的押金,应转作“营业外收入”处理,企业应按加收的押金,借记“其他应付款”科目,按应交的增值税、消费税等税费,贷记“应交税金”等科目,按其差额,贷记 “营业外收入——逾期包装物押金没收收入”科目。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包装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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