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准备金”科目,用于核算提取的一般贷款损失准备金。该科目属资产类科目,是贷款科目的备抵科目,贷方反映提取的准备金及已核销又收回的贷款本金,借方反映冲减的准备金及核销的贷款本金。期末余额在贷方,表示尚余的贷款损失准备。该科目按准备金种类设尸进行明细核算。
(2)“贷款损失准备”科目,用于核算提取的专项贷款损失准备金和特种贷款损失准备金。该科目属资产类科目,是贷款科目的备抵科目,贷方反映提取的准备金及已核销又收回的贷款本金,借方反映冲减的准备金及核销的贷款本金。期末余额在贷方,表示尚余的贷款损失准备。该科目按准备金种类设户进行明细核算。
(3)“营业费用”科目,用于核算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种业务及管理费用。该科目属损益类科目。借方反映发生的各种业务及管理费用,贷方反映冲减的各种业务及管理费用,期末将本科目余额结转至“本年利润”科目。
(4)“已核销贷款”表外科目,用于核算已核销但仍保留追债权的贷款。核销贷款时,按核销贷款的实际金额记“收入”,已核销贷款又收回时,按收回贷款的实际金额记“付出”。
(5)“待转利息收入”表外科目,用于核算非应计贷款产生的应收(挂账)利息。按期结息时,按应收利息时的金额记“收入”,收回利息或非应计贷款转入应计贷款时,按实际收回的利息金额或应计贷款实际发生的利息金额记“付出”。
一般准备金属于所有者权益类科目。
一般准备金指从事存贷款活动的金融企业按一定比例从净利润中提取的,用于弥补尚未识别的可能性损失的一般风险准备,该项准备金作为利润分配处理,并作为所有者权益的组成部分。
新准则的会计科目表中,含有“准备金”的科目包括资产类中的“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科目,负债类中的“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科目、“保险责任准备金”科目,损益类中的“摊回保险责任准备金”科目、“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科目和“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科目等。
一般准备金指从事存贷款活动的金融企业按一定比例从全部贷款余额中提取的,用于弥补尚未识别的可能性损失的准备,一般准备是贷款损失准备的其中一类准备,属于二级会计科目。一般准备年末余额按不得低于年末贷款余额的1%计提。
本科目核算银行按照规定提取的贷款损失减值准备。
银行不承担风险的受托贷款等不计提贷款损失准备。本科目应按照单项贷款损失准备和组合贷款损失准备等分别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核算。
期末,银行应根据借款人的还款能力、还款意愿、贷款本息的偿还情况、抵押品的市价、担保人的支持力度和银行内部信贷管理等因素,分析其风险程度和回收的可能性,以判断其是否发生减值。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应对其计提贷款损失准备。
遵循原则编辑银行计算的当期应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为期末该贷款的账面价值与其预计未来可收回金额的现值之间的差额。在计算贷款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对于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各项重要贷款,银行应逐项计算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按各项重要贷款的原始实际利率折现,如某项贷款的利率是变动利率则按依合同确定的当前实际利率折现;下同)。
(二)对于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各项非重要贷款,银行可逐项也可对其组合计算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三)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各项贷款,无论其是否属于重要贷款,均应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进行组合,以判断其是否发生减值。
如对该组合存在减值的客观证据,应对其组合计算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以单项或组合计提贷款损失准备的贷款,不应再包括在此类贷款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3注意事项编辑提取贷款损失准备时,借记“资产减值损失――计提贷款损失准备”科目,贷记本科目。本期应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大于其账面余额的,应按其差额补提减值准备,借记“资产减值损失――计提贷款损失准备”科目,贷记本科目。
对于确实无法收回的各项贷款,经批准作为坏账损失时,应冲销提取的贷款损失准备,借记本科目,贷记“客户贷款”、“贴现”等科目。已确认并转销的贷款损失准备,如以后又收回,应按实际收回的金额,借记“客户贷款”、“贴现”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同时,借记“单位存款”、“个人存款”等科目,贷记“客户贷款”、“贴现”等。
贷款损失准备一经确认,不得转回。贷款损失准备应单独核算,在资产负债表上,计提贷款损失准备的资产应以扣除该项资产所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后的金额反映;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单独在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上反映。
本科目应按贷款损失准备金的种类进行明细核算。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银行已计提贷款损失准备金的余额。
4会计处理编辑贷款损失准备的会计处理一、本科目核算企业(银行)的贷款发生减值时计提的减值准备。计提贷款损失准备的资产包括客户贷款、拆出资金、贴现资产、银团贷款、贸易融资、协议透支、信用卡透支、转贷款和垫款等。
企业(保险)的保户质押贷款计提的减值准备,也在本科目核算。二、本科目应当按照计提贷款损失准备的资产类别进行明细核算。
三、贷款损失准备的主要账务处理(一)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根据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确定发生减值,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本期应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大于其账面余额的,应按其差额计提;应计提的金额小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二)对于确实无法收回的各项贷款,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转销各项贷款,借记本科目,贷记“贷款”等科目。(三)已计提贷款损失准备的贷款价值以后又得以恢复,应在原已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金额内,按恢复增加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
(四)企业收回贷款时,应结转该项贷款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已计提但尚未转销的贷款损失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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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应当在期末分析各项贷款的可收回性,并预计可能产生的贷款损失,根据借款人的还款能力、贷款本息的偿还情况、抵押晶的市价、担保人的支持力度和本行信贷管理等因素,分析其风险程度和回收的可能性,合理计提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时,会计部门根据贷款损失准备金计提通知书,填制借、贷方记账凭证各一联,通知书作贷方记账凭证附件,办理转账。
(1)计提一般准备金,其会计分录为: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一般准备金
(2)计提专项准备金和特种准备金,其会计分录为:
借:营业费用——**支出户
贷:贷款损失准备——专项准备金户
——特种准备金户 1.呆账贷款核销的核算
贷款经办行对经各方努力确实无法收回的贷款,应认真审查该项贷款是否符合核销贷款条件,报请上级管辖行审核批准核销。报批核准后,根据上级行批复文件所列贷款本金、应收利息、催收利息余额,分别填制借、贷方记账凭证和表外科目收入凭证,并注明批复文件号,上级行批复文件作“贷款损失准备”科目记账凭证附件,办理转账。其会计分录为:
借:贷款损失准备——**准备金户
贷:非应计贷款——**借款人户
收人:已核销贷款——**借款人户
银行对已申报核销的贷款仍具有债权,在申报期间及其核销以后仍应结计利息,结计的利息在“待转利息收入”表外科目核算。
2.已核销呆账贷款收回的核算
经办行以后年度收回已核销的呆账贷款,应调增贷款损失准备;收回的应收利息,计人当期利息收入。其会计分录为:
(1)收回本金及应收利息:
借:**存款——**存款人户
或:**科目——**户贷:
贷款损失准备——**准备金户
利息收——**利息收入户
(2)根据收回的本金及利息的金额冲减表外挂账:
付出:已核销贷款——**借款人户
付出:待转利息收——**利息收入户
计提一般准备金,其会计分录为: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一般准备金
计提贷款准备金的核算
银行应当在期末分析各项贷款的可收回性,并预计可能产生的贷款损失,根据借款人的还款能力、贷款本息的偿还情况、抵押晶的市价、担保人的支持力度和本行信贷管理等因素,分析其风险程度和回收的可能性,合理计提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时,会计部门根据贷款损失准备金计提通知书,填制借、贷方记账凭证各一联,通知书作贷方记账凭证附件,办理转账。
计提专项准备金和特种准备金,其会计分录为:
借:营业费用——**支出户
贷:贷款损失准备——专项准备金户
——特种准备金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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