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于2018年2月1日印发了《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与《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8〕3号)(以下简称“新旧衔接规定”),对目前执行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向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衔接的有关问题进行了明确。
《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财会〔2017〕25号)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目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应按新旧衔接规定,做好会计制度的新旧衔接工作。
一、总体工作要求
按照新旧衔接规定的总体要求,各单位自2019年1月1日起,应当严格按照新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报表和预算会计报表。
在新旧制度衔接过程中,首先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根据原账编制2018年12月31日的科目余额表,并按照本规定要求,编制原账的部分科目余额明细表。
二、按照新制度设立2019年1月1日的新账。各单位应及时调整会计信息系统。单位应当按照新制度要求对原有会计信息系统进行及时更新和调试,实现数据正确转换,确保新旧账套的有序衔接。
三、按照本规定要求,登记新账的财务会计科目余额和预算结余科目余额。
包括将原账科目余额转入新账财务会计科目
按照原账科目余额登记新账预算结余科目
将未入账事项登记新账科目,并对相关新账科目余额进行调整。
原账科目是指按照原制度规定设置的会计科目。
四、按照登记及调整后新账的各会计科目余额,编制2019年1月1日的科目余额表,作为新账各会计科目的期初余额。
五、根据新账各会计科目期初余额,按照新制度编制2019年1月1日资产负债表。
二、会计科目的新旧衔接
新旧衔接规定对财务会计科目与预算会计科目、财务报表与预算报表的衔接进行了具体规范,财务会计科目按照旧制度会计要素的顺序进行新旧衔接举例,预算会计科目按照新制度预算会计科目涉及原账的有关内容进行举例,8要素同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具体说明,比如原未入账事项以及如何补提折旧、补提摊销以及基建并账核算等事项都进行了举例。
在财务会计方面,单位存在其他本规定未列举的原账科目余额的,应当比照本规定转入新账的相应科目。新账科目设有明细科目的,应当对原账中对应科目的余额加以分析,分别转入新账中相应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
单位在进行新旧衔接的转账时,应当编制转账的工作分录,作为转账的工作底稿,并将转入新账的对应原账户余额及分拆原账户余额的依据作为原始凭证。
三、下一步主要工作
各单位首先要做好对政府会计制度的宣传培训和学习工作,按照新旧衔接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工作,重点要把握新旧衔接的工作步骤,比如资产清查工作,要对固定资产进行补提折旧,对无形资产补提摊销,对未入账的有关事项进行清理。
政府会计制度无疑为我们广大的财会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唯有努力学习才能适应新形势的工作需要。
我们财务人员也要以贯彻实施《制度》为契机,加强会计核算与部门预决算管理、资产管理、政府财务报告编制、绩效管理与评价和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等政策的协调,全面提升部门和单位管理水平,同时提升单位财会人员的主体地位。
下一步,财政部还将具体针对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高等学校、中小学校、科学事业单位、彩票机构等行业事业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新旧衔接问题发布有关文件,各行业主管部门也要充分做好准备。
一、资产类 1。
货币资金 新准则中现金科目变化为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核算内容与原制度相应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余额直接结转新科目即可。 2。
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原投资准则规范了各种类型投资的核算,包括短期投资、长期债权投资及长期股权投资。 新准则取消了短期投资科目,长期投资仅包括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即仅规范长期权益性投资,包括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合营企业的投资,以及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
短期投资和长期债权投资则由《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来规范。 因此关于投资的变化还是较大的,牵扯到核算内容的重分类以及具体账务处理的变化,因此要想完成科目余额的转换,首先要按照新准则的要求对原来的投资项目进行重分类调整。
从总体上看,新准则对投资调整后,投资归入的分类为: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具体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都归入“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中核算); (2)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持有至到期投资”科目中核算);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中核算); (4)长期股权投资(在“长期股权投资”科目中核算)。 具体转换时,可根据以下办法完成科目的转换: (1)短期投资 企业应当根据新准则的划分标准将其重新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按照首次执行日的公允价值自“短期投资”和“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科目转入“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科目;原账面价值与首次执行日公允价值的差额相应调整“盈余公积”和“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金额。 (2)长期股权投资 新准则虽设置了“长期股权投资”科目,但其核算内容和核算方法与原制度相比有了根本性的变化,另外新准则还设置了“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
调账时,企业应对“长期股权投资”科目的余额进行分析。 ①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长期股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差额”科目余额全额冲销,并相应调整“盈余公积”和“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损益调整、股权投资准备”科目余额一并转入“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科目。
②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长期股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差额”科目的贷方余额全额冲销,并相应调整“盈余公积”和“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损益调整、股权投资准备”科目余额以及“长期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差额”科目的借方余额一并转入“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科目。 ③对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差额”科目的贷方余额全额冲销,并相应调整“盈余公积”和“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 “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科目余额以及“长期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差额”科目的借方余额一并转入“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科目、“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股权投资准备”科目余额。
④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将“长期股权投资”科目直接结转即可。
1.数据转换 (1)整理手工会计业务数据。
重新核对各类凭证和账簿,做到账证、账账、账实相符;整理各账户余额;清理往来账户和银行账户。 (2)建立会计科目体系。
会计科目体系是会计核算的基础,必须按要求建立会计科目体系并进行编码。 (3)统一证、账、表的格式。
要全面考虑各类会计资料的规范性格式,分清必须修改与必须保留的内容,使重新确认的会计账、证、表的格式更适于计算机处理。 (4)规定操作过程和核算方法。
会计核算过程自动化程度很高,要求预先确定同一模块内和不同模块间数据传递的次序。重新确定各种会计核算方法,充分体现计算机的优势。
2.新旧系统并行 新旧系统并行是指系统转换过程中,新系统与旧系统同时进行会计业务处理的过程。主要任务:一是检验两种方式下核算结果的一致性;二是检查新系统是否充分满足要求;三是完善各项信息化管理制度。
并行起始时间应放在年初或季初等特殊会计时期,并行阶段时间为3个月。 并行阶段,通过两种方式下的数据对比,检查各种核算方法的正确性,检验会计科目体系的正确性和完整性,考察操作熟练程度,纠正业务处理流程错误。
并行期间的会计档案应以手工方式的会计档案为主,计算机的会计档案为辅。如果计算机与手工核算结果不一致,要查明原因,纠正错误。
并行期间还要适当安排好实施进度,定期检查,及时总结。如实施效果不理想,应向软件公司或有关方面的专家咨询,修订实施方案,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缩短并行时间。
新会计准则出台后,会计科目变化(19项30个科目变化)
1)“现金”恢复为“库存现金”(指狭义的现金)。
2)“短期投资”更改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产”。
3)“长期债权投资”改为“持有至到期投资”。
4)“短期投资减值准备”和“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合并为“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5)“物资采购”恢复为“材料采购”。
6)“在途材料”改为“在途物资”。
7)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统一到“周转材料”科目核算。
8)“递延税款”分为“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9)“应付短期债券”改为“交易性金融负债”。
10)“应交税金”和“其他应交款” 科目取消,统一改为“应交税费”。
11)“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科目取消,统一改为“应付职工薪酬”。
12)“其他业务支出”改为“其他业务成本”。
13)“主营业税金及附加”改为“营业税金及附加”。
14)取消“营业费用”科目恢复 “销售费用”。
15)“商誉”从无形资产中分离为一级科目。
16)“所得税”改为“所得税费用”。
17)取消“应收补贴款”,并入“其他应收款”
18)取消“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
19)新增加“投资性房地产”、“研发支出”、“累计摊销”、|“未担保余值”、“库存股”、“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长期应收款”、“未实现融资收益”。
《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最后一条明确规定:
第四十六条 本制度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1998年2月6日财政部印发的《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财预字〔1998〕49号)同时废止。
所以旧会计制度不能再用了。
科目如何转换,其实就是实际新制度如何与老制度衔接,这个财政部有专门的文件出台
关于印发《新旧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的通知
财库[2013]219号
你可到财政部会计司去查阅。
2019新会计制度下行政单位会计凭证实行平行记账,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同时核算,财务会计采用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账务处理,同时涉及收付款业务的需要预算会计按照收付实现制进行登记。会计科目包括五类财务会计科目和三类预算会计科目。
由于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的核算原则不同,不是所有的费用都会形成预算支出。例如,购置固定资产、存货以及发生的预付账款,在权责发生制下并不将其确认为费用,但需确认预算支出;计提的累计折旧、累计摊销以及存货出库,确认为财务费用,但不做预算支出。
扩展资料
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设置了“财政拨款结转”、“财政拨款结余”科目及对应的“资金结存”科目。
在新旧制度转换时,单位按照新制度规定将原账其他应收款中的预付款项计入预算支出的,应当对原账的“财政拨款结转”科目余额进行逐项分析,按照减去已经支付财政资金尚未计入预算支出(如其他应收款中的预付款项等)的金额后的差额,登记新账的“财政拨款结转”科目及其明细科目贷方;按照原账的“财政拨款结余”科目余额,登记新账的“财政拨款结余”科目及其明细科目贷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行政单位会计
1、确定基建账科目与“大账”科目的对应关系,将两个制度的各个科目一一对应起来。
2、使用Excel设计行政单位基建并账计算表。该表左方为基建账科目,右方为“大账”科目,纵向按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五个会计要素及相应科目排列,基建账的每个科目都要对应“大账”的相关科目。
3、根据科目对应关系设置表内链接。 4、根据基建账科目余额表,分别登记《行政单位基建并账表》的月初余额、月末余额栏,由表自动产生“大账”各科目的本期发生额, 5、编制并账会计分录。
按《行政单位基建并账表》“大账”各科目借方发生额净额,借记“大账”中的对应科目;按《基建并账表》大账各科目贷方本期发生额净额,贷记“大账”中的对应科目。 值得注意的是,对当期发生基本建设结余资金交回业务的,根据基建账中基建拨款科目本期借方发生额中归属于同级财政拨款的部分,借记“大账”中财政拨款结转或财政拨款结余科目;其余部分,借记“大账”中其他资金结转结余科目。
按照基建账中基建拨款科目本期贷方发生额中归属于同级财政拨款的部分,贷记“大账”中财政拨款收入科目;其余部分,贷记“大账”中其他收入科目;按照基建账中上级拨入资金科目本期贷方发生额,贷记“大账”中其他收入科目。按新制度支出确认原则,对基建账中相关科目本期发生额进行分析计算,按照计算出的数额,借记“大账”中经费支出科目。
6、根据并账会计分录登记“大账”相关总账和明细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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