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产类科目:按资产的流动性分为反映流动资产的科目和反映非流动资产的科目。
2、负债类科目:按负债的偿还期限分为反映流动负债的科目和反映长期负债的科目。
3、共同类科目:共同类科目的特点是需要从其期末余额所在方向界定其性质。
4、所有者权益类科目:按权益的形成和性质可分为反映资本的科目和反映留存收益的科目。
5、成本类科目:包括“生产成本”,“劳务成本”,“制造费用”等科目。
6、损益类科目:分为收入性科目和费用支出性科目。收入性科目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等科目。费用支出性科目包括“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支出”,“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所得税费用”等科目。
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要求来设置科目和处理帐务。
一、民办培训学校会计核算的基础规范 1、民办培训学校属于民办非企业单位,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其会计目标是满足捐赠者、投资者、服务对象、政府监管部门对会计信息的需求。 2、民办培训学校应当根据业务需要设置会计机构,配备会计机构负责人;不具备单独设置会计机构条件的,必须在有关机构中配备专职会计人员,并须指定会计主管人员。
学校主要领导人的直系亲属(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配偶亲)不得担任本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或会计主管人员。 会计人员上岗必须持有国家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3、民办培训学校以权责发生制原则作为会计核算基础。所谓权责发生制,就是按照权利和责任是否发生来确认收入和费用的归属期。
凡是当期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者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入账;凡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也不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 4、民办培训学校的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5、民办培训学校的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核算本位币。 6、民办培训学校采用借贷记账法进行会计处理。
7、民办培训学校须按照国家颁布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填制和审核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报告,实施会计监督。 民办培训学校的账簿设置应包括:订本式总分类账(总账)、订本式现金日记账、订本式银行存款日记账和活页明细分类账。
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学校,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应当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电算化的有关规定。 8、民办培训学校的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费用。
二、民办培训学校的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把《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中,民办学校一般不用或者很少使用的会计科目省去,把涉及民办学校经常或可能使用的会计科目列出,供各校参考。在这个会计科目表中,每一个会计科目前面都有一个国家法定的统一编号,主要是为了便于会计电算化,便于电脑输入、导出和储存;同时,也便于各级信息使用部门能够顺利进行指标归类和汇总。
按照有关规定,我们在编制会计凭证时,可以只写会计科目名称,也可以同时书写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但不能只写会计科目编号。各学校应当结合自身的实际需要,根据《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列示的法定会计科目表,选择相关科目,据以设置帐簿,进行总分类核算和明细分类核算。
###跟一般服务业的差不多,其它可以根据公司需要设置明细科目。###不明白你问的问题的重点是什么,你是要问会计方面的知识吗?你可以去考—易—网看看,希望能在那里的会计频道找到你需要的答案。
1、资产类科目:按资产的流动性分为反映流动资产的科目和反映非流动资产的科目。
2、负债类科目:按负债的偿还期限分为反映流动负债的科目和反映长期负债的科目。
3、共同类科目:共同类科目的特点是需要从其期末余额所在方向界定其性质。
4、所有者权益类科目:按权益的形成和性质可分为反映资本的科目和反映留存收益的科目。
5、成本类科目:包括“生产成本”,“劳务成本”,“制造费用”等科目。
6、损益类科目:分为收入性科目和费用支出性科目。收入性科目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等科目。费用支出性科目包括“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支出”,“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所得税费用”等科目。
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要求来设置科目和处理帐务。
一、民办培训学校会计核算的基础规范 1、民办培训学校属于民办非企业单位,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其会计目标是满足捐赠者、投资者、服务对象、政府监管部门对会计信息的需求。 2、民办培训学校应当根据业务需要设置会计机构,配备会计机构负责人;不具备单独设置会计机构条件的,必须在有关机构中配备专职会计人员,并须指定会计主管人员。
学校主要领导人的直系亲属(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配偶亲)不得担任本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或会计主管人员。会计人员上岗必须持有国家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3、民办培训学校以权责发生制原则作为会计核算基础。所谓权责发生制,就是按照权利和责任是否发生来确认收入和费用的归属期。
凡是当期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者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入账;凡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也不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 4、民办培训学校的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5、民办培训学校的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核算本位币。 6、民办培训学校采用借贷记账法进行会计处理。
7、民办培训学校须按照国家颁布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填制和审核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报告,实施会计监督。民办培训学校的账簿设置应包括:订本式总分类账(总账)、订本式现金日记账、订本式银行存款日记账和活页明细分类账。
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学校,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应当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电算化的有关规定。 8、民办培训学校的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费用。
二、民办培训学校的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把《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中,民办学校一般不用或者很少使用的会计科目省去,把涉及民办学校经常或可能使用的会计科目列出,供各校参考。在这个会计科目表中,每一个会计科目前面都有一个国家法定的统一编号,主要是为了便于会计电算化,便于电脑输入、导出和储存;同时,也便于各级信息使用部门能够顺利进行指标归类和汇总。
按照有关规定,我们在编制会计凭证时,可以只写会计科目名称,也可以同时书写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但不能只写会计科目编号。各学校应当结合自身的实际需要,根据《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列示的法定会计科目表,选择相关科目,据以设置帐簿,进行总分类核算和明细分类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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