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强险属于商业保险,且每年都要交,只能记入当期期间费用,而不能作为固定资产的一部分。会计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车辆费用
贷:库存现金 / 银行存款
2、会计处理中,车强险应该记入“管理费用-保险费”明细科目,按交纳的交强险金额计入“管理费用-保险费”,按保险公司代收的车船税计入“管理费用-车船税”,按支付的银行存款金额贷记“银行存款”
3、购车所支付的交强险金额不大,一般是直接列入在“营业成本”、“营业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中,是无需做入“预付账款”科目中的。 如果是商业险,那么金额是比较大的,建议做预付账款再在每个月进行分摊入管理费用 。
扩展资料:
2004年5月1日起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首次提出“建立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2006年3月21日国务院颁布《交强险条例》,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从此被“交强险”代替,条例规定自2006年7月1日起实施。
2012年3月3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决定》修改的具体内容如下:国务院决定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作如下修改:第五条第一款修改为:保险公司经保监会批准,可以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在车辆保险费账务管理中,根据车辆的用途计入管理费用、营业费用或者制造费用。
具体为,借:管理费用--汽车保险费;贷:现金。 交强险是国家强制车主购买的一种保险,不管是私家车,还是公司车辆,凡是需要购买交强险的车辆车主,都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购买。
交强险是属于国家强制投保的基本险种,需要每年都必须按时缴纳,而不可以作为固定资产的一部分。 如果企业拥有车辆较多时,那么每年涉及到的交强险费用可能就会非常巨大,这时会计人员就可以为车辆保险费用进行合理分摊,把一年所需缴纳的车险费用分摊到12个月份内,这样企业在计算每月利润时就能更加直观的看到企业的费用构成了。
声明: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蜀ICP备2020033479号-4 Copyright © 2016 学习鸟. 页面生成时间:3.168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