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取得的返利,与销售数量有关,因此无论是收到货币性资产还是实物资产,均应于收到当期冲减当期进项税金。会计处理:
1. 收到返利时:
借:银行存款(库存商品等)
贷:其他业务收入
如果收到的是货物,并取得对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袁,应同时作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 按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额:
借:其他业务支出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返利的概念是错的,因为它只是表示你在采购时满足商家某些条件后商家会减少一定的货款,至于你得到这项减少后是否盈利,或者他给你这项减少以后他是否盈利,是不一定的。但商家乐意这样用,也罢,权且当作好处来理解。
既然如此,你作为购货方在会计处理上就只能当作货款的减少,即收到“让利”时,直接冲减应收账款或者购货成本;商家作为销货方只能作为销售收入的减少来处理,即“让利”时,直接减少销售收入。
有三个问题需要注意:一是商家和购货方在“让利”管理上都比较混乱,很多都商家或购货方不清楚哪次哪些产品有让利,因此首先要有明细的记录,现在计算机比较便宜,可以用计算机处理;二是税务局可能要求直接当作货款的一部分征收增值税,然后有利润再征所得税,或者直接当作利润征收所得税,道理上是不不对的,但你要清税务局出示有关规定,如果没有,就可以向上级税务机关请示;三是不一定让利就是好事,如果你的企业亏损,让利是好事,如果盈利,你必须算帐,拿到让利未必好,因为所得税是累进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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