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及建筑物改造的账务处理:
假定对尚未提足折旧的一批待改扩建房屋,一部分进行推倒重置,另一部分提升功能或扩大面积,而其支出统一核算且均符合资本化条件,相关会计处理的步骤和方法如下:
(一)初始确认
1.改扩建工程的确认和计量:(1)处理改扩建前房屋价值。按推倒拆除房屋原账面价值,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按其他改扩建房屋的账面价值,借记“在建工程”科目,按全部改扩建房屋已提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全部改扩建房屋的账面余额,贷记“固定资产”科目;(2)发生工程支出,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工程物资”、“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上述房屋改扩建前已提减值准备的,亦应同时结转;在建工程使用原材料、库存商品等涉及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或者销项税额的,亦应计入在建工程成本。
2.确认改扩建完工后房屋的应分摊成本。企业应采用适当方法,分配统一计入推倒重置房屋(以下简称重置房屋)与其他改扩建房屋的工程成本,如果无其他更恰当的方法分配工程成本,可采用改扩建完工后两类房屋的公允价值比例进行分配,即在改扩建房屋重新达到可使用状态时,采用估价方法对两类房屋的公允价值进行估算,计算出两类房屋各自公允价值,然后采用下列公式计算出两类房屋应分摊工程成本。
改扩建房屋公允价值合计=重置房屋公允价值+其他改扩建房屋公允价值;
改扩建房屋工程总成本=改扩建开始时从原房屋账面价值中转入在建工程成本的金额+改扩建支出中应予资本化的金额;
重置房屋应分摊工程成本=改扩建房屋工程总成本*(重置房屋公允价值÷改扩建房屋公允价值合计);
其他改扩建房屋应分摊工程成本=改扩建房屋工程总成本*(其他改扩建房屋公允价值÷改扩建房屋公允价值合计)。
结转改扩建后房屋成本的会计分录为:按计算的应分配两类改扩建房屋的工程成本,分别借记“固定资产(重置房屋名称)”、“固定资产(其他改扩建房屋名称)”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
3.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由于会计上将重置时拆除房屋的账面价值计入当期损益,而税收上要求将其并入重置后资产成本,因此当年纳税申报时,应按计入当期损益的拆除房屋价值进行纳税调增。如果预计企业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用于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以下简称应税所得或所得额),则应以纳税申报时该项调增的应税所得和预计未来期间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借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贷记“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科目。
(二)后续计量
1.计提折旧。重置房屋,应按照新房确定适当的折旧年限计提折旧;其他改扩建房屋,则按照改扩建后尚可使用年限(可低于税收上最低折旧年限)计算提取折旧。计提时,均借记“管理费用”、“制造费用”等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
2.转回递延所得税资产。重置房屋存续期间,如果会计、税收折旧年限相同,每年会计上按不含拆除房屋价值的重置成本计提的折旧额,会小于税收上按包含拆除房屋价值的重置房屋计税基础计算的折旧扣除额。因此每年纳税申报时,均按其差额作纳税调减。所得税会计上,则应按调减的应税所得和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借记“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科目,贷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
重置房屋处置时,除没有预留残值且折旧已提完的情况外,会计上结转的房屋处置成本也会小于税收上按计税基础计算的房屋净值(可扣除额)。因此也应进行纳税调减,会计上还应按调减所得额涉及的所得税,借记“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科目,贷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当然,也同样应按固定资产处置的核算程序,通过“固定资产清理”账户,进行资产转销、价款收入、相关税费支付和结转处置净损益等账务处理。
设备拆除费用应计入固定值产清理科目核算。
固定资产的清理是指固定资产的报废和出售,以及因各种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而遭到损坏和损失的固定资产所进行的清理工作。
固定资产清理属于资产类科目,它是一个过渡科目,在全部的清理工作未完成之前,记录因为清理而发生的各项收入和损失,收入放贷方,损失放借方。最后用贷方合计减借方合计,正为盈利,负为损失。
固定资产清理的核算程序:
(1)出售、报废和毁损的固定资产转入清理时,
借:固定资产清理 (转入清理的固定资产帐面价值)
累计折旧 (已计提的折旧)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已计提的减值准备)
贷: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的账面原价)
(2)发生清理费用时,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银行存款
工程施工核工程结算对于工程企业的会计来说,都是一项巨大的结算工作,工程施工和工程结算账务分别怎么处理?我们一起来看看牛账网是怎么来解答的。
工程施工和工程结算账务分别怎么处理?
答:一、工程施工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建造承包商)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和合同毛利。
(二)本科目可按建造合同,分别“合同成本”、“间接费用”、“合同毛利”进行明细核算。
企业进行合同建造时发生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以及施工现场材料的二次搬运费、生产工具和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费、临时设施折旧费等其他直接费用,借记本科目(合同成本),贷记“应付职工薪酬”、“原材料”等科目。
发生的施工、生产单位管理人员职工薪酬、固定资产折旧费、财产保险费、工程保修费、排污费等间接费用,借记本科目(间接费用),贷记“累计折旧”、“银行存款”等科目。
二、工程结算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建造承包商)根据建造合同约定向业主办理结算的累计金额。
(二)本科目可按建造合同进行明细核算。
(三)企业向业主办理工程价款结算,按应结算的金额,借记“应收账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建设工程结算审计应该要怎么审呢?
工程竣工报告、竣工图及竣工验收单;工程施工合同或施工协议书;施工图预算或招标投标工程的合同标价;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记录资料。
编制依据主要包括:工程竣工报告、竣工图及竣工验收单;工程施工合同或施工协议书;施工图预算或招标投标工程的合同标价;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记录资料;
设计变更通知单及现场施工变更记录;经建设单位签证认可的施工技术组织措施;预算外各种施工签证或施工记录;合同中规定的定额,材料预算价格,构件、成品价格;国家或地区新颁发的有关规定。
审计时要审核编制依据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资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对遗留问题处理是否合规。
工程量是决定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核定施工工程量是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的关键。审计的方法可以根据施工单位编制的竣工结算中的工程量计算表,对照图纸尺寸进行计算来审核,也可以依据图纸重新编制工程量计算表进行审计。
工程施工和工程结算账务分别怎么处理?希望上文的解答内容可以帮助到你们解答,如果你们还想了解其他的工程相关的会计内容,不妨来答疑中心来咨询我们的老师们!
企业政策性拆迁补偿款的会计处理问题
根据财税[2007]61号文件和财企[2005]123号文件及参考网上各高人的意见,我总结了以下对于企业收到政策性拆迁补偿收入的会计处理,望大家多提出意见,呵呵
1、收到拆迁补偿款
借:银行存款
贷:专项应付款
2、原房屋、土地处置
借:专项应付款
贷:固定资产净值(房屋建筑物)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3、购置新土地并取得土地使用权
借: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贷:银行存款
4、建新厂房等
借: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
5、新厂房完工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6、搬迁、支付搬迁费用
借:专项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
7、搬迁结束,结转搬迁款
借:专项应付款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中央管理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据一些地方和企业反映,企业因城镇规划、库区建设等公共利益需要搬迁而收到政府给予的相应补偿款,其有关财务处理规定不明确,不便执行。为此,现就有关企业收到政府拨给的搬迁补偿款的财务处理问题通知如下:
一、企业收到政府拨给的搬迁补偿款,作为专项应付款核算。搬迁补偿款存款利息,一并转增专项应付款。
二、企业在搬迁和重建过程中发生的损失或费用,区分以下财政部文件情况进行处理:
(一)因搬迁出售、报废或毁损的固定资产,作为固定资产清理业务核算,其净损失核销专项应付款;
(二)机器设备因拆卸、运输、重新安装、调试等原因发生的费用,直接核销专项应付款;
(三)企业因搬迁而灭失的、原已作为资产单独入账的土地使用权,直接核销专项应付款;
(四)用于安置职工的费用支出,直接核销专项应付款。
三、企业搬迁结束后,专项应付款如有余额,作调增资本公积金处理,由此增加的资本公积金由全体股东共享;专项应付款如有不足,应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收到的政府拨给的搬迁补偿款的总额及搬迁结束后计入资本公积金或当期损益的金额应当单独披露。
四、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声明: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蜀ICP备2020033479号-4 Copyright © 2016 学习鸟. 页面生成时间:107.341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