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税的个人所得税,计入税金及附加科目。
企业应当设管“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资源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其中,按规定计算确定的与经营活动相关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等税费,企业应借记“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费”科目。
扩展资料
会计分录
(1)先计提的账务处理: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等
(2)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等
贷:银行存款
(3)印花税缴纳
借:税金及附加
贷:银行存款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税金及附加
你好,很高兴为你回答问题!解析!这个承包人的工资在计算企业的利润与企业的所得税时,均是允许税前扣除的项目,与其他员工工资一样,计入到工资总额中,也就成为了三项经费的扣除的计算基数。
而在利润后上交承包费后,余下的利润就是承包人的收益,但是作为承包人,其所得并不只是余下的利润,还包括其在各个月的工资额,这都需要合并来计算其全年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所以这就要将工资合并到余下的利润中,来对利润进行纳税调整而形成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来计算承包者全年全部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所以说,以上是两个环节的问题,一个是对于承包的企业来说,承包者的工资是要直接记入到相关费用中的。
另一个环节,那就是是终对其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时,其工资额又是其个人收入和所得的组成部分,合并计算,调整应纳税所得额。如果还有疑问,可通过“hi”继续向我提问!!。
你好,
很高兴为你回答问题!
解析!
这个承包人的工资在计算企业的利润与企业的所得税时,均是允许税前扣除的项目,与其他员工工资一样,计入到工资总额中,也就成为了三项经费的扣除的计算基数。
而在利润后上交承包费后,余下的利润就是承包人的收益,但是作为承包人,其所得并不只是余下的利润,还包括其在各个月的工资额,这都需要合并来计算其全年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所以这就要将工资合并到余下的利润中,来对利润进行纳税调整而形成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来计算承包者全年全部收入的个人所得税。
所以说,以上是两个环节的问题,
一个是对于承包的企业来说,承包者的工资是要直接记入到相关费用中的。
另一个环节,那就是是终对其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时,其工资额又是其个人收入和所得的组成部分,合并计算,调整应纳税所得额。
如果还有疑问,可通过“hi”继续向我提问!!!
个人所得税做会计分录如下:
1、计提时:
借:管理费用
销售费用
制造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养老
应付职工薪酬-医疗
应付职工薪酬-失业
应付职工薪酬-职工工资
2、发放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工资
贷:现金
应交税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其他应收款-个人(个人承担部分)
3、缴纳保险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养老
应付职工薪酬-医疗
应付职工薪酬-失业(公司承担部分)
其他应收款-个人(个人承担部分)
贷:银行存款
4、缴纳个税时:
借:应交税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扩展资料
个人所得税(personal income tax)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征税对象
法定对象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中国境内居住有所得的人,以及不在中国境内居住而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包括中国国内公民,在华取得所得的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
居民纳税义务人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是居民纳税义务人,应当承担无限纳税义务,即就其在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非居民纳税义务人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是非居民纳税义务人,承担有限纳税义务,仅就其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参考资料:搜狗百科: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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