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1日以后,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的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等不得税前扣除。实施条例及截至目前所见的规范性文件并未进一步予以细化。
不过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通知》一文的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附表填报说明》中明确,“扣除类项目中‘11.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第1列‘账载金额’填报纳税人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实际发生的罚金、罚款和被罚没财物损失的金额,不包括纳税人按照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包括银行罚息)、罚款和诉讼费”。
按此精神,贵公司超额用电罚款不属于所得税法规定不允许扣除的罚款。但需要补充说明,除明确属于违法经营罚款以外的各项罚款,如卫生检查不合格罚款、违反计划生育罚款、绿化不合格罚款、排污超标罚款、交通违章罚款等等也具有行政性罚款性质,也不允许税前扣除。
税收有规定: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而交付的罚款、罚金、滞纳金等不得在所得税前列支。汽车违章(交通法已经上升为法律,所以应称为汽车违法,不再是违章)罚款属于违法行为的支出。
因此,车辆违章罚款不得进费用,不属于企业正常经营支出,故需通过营业外支出科目归集核算。该项支出不允许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在年终后进行所得税清缴自查时要调增应纳税所得额计算所得税。一般来说,车辆违章罚款由驾驶员自己承担。
因此,汽车的违章罚款列入营业外支出核算,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营业外支出-罚款支出
贷:库存现金等
罚款应该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
借:营业外支出---罚款
贷:库存现金
营业外支出是指企业发生的与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债务重组损失、公益性捐赠支出、罚没支出、非常损失、盘亏损失等。
汽车违章(交通法已经上升为法律,所以应称为汽车违法,不再是违章)罚款属于违法行为的支出,不属于企业正常经营支出,故需通过营业外支出科目归集核算,并且,该项支出不允许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所以在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需要做纳税调增。
按规定车辆违章罚款是不允许报销的,所以归入任何会计科目都是不对的。如果真的要入账的,也就是事业支出会计科目。
(一)事业支出的概念:
事业支出是指事业单位开展各项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实际支出。包括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助学金、公务费、业务费、业务招待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和其他费用。
(二)事业支出的分类
事业支出按照支出的对象和用途不同,分为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
按照支出的性质不同,分为经常性支出和专项支出。
(三)事业支出账务处理
事业单位发生事业支出时
借:事业支出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财政授权支付方式下)
银行存款(财政实拨资金方式下)
财政补助收入(财政直接支付方式下)
年终结账时:
借:事业结余
贷:事业支出
声明: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蜀ICP备2020033479号-4 Copyright © 2016 学习鸟. 页面生成时间:3.734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