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提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
:营业税金及附加-城建税
营业税金及附加-教育费附加
营业税金及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贷:应交税费--城建税
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应交税费--地方教育附加
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城建税
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应交税费--地方教育附加
贷:银行存款
企业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税的会计分录:
计提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是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的。
计提时: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上交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
计算城市维护建设税应纳税额的根据。原规定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三种税的税额为计税依据。1994年税制改革后,改为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城建税的计税依据,是指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
(1)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除外)
(2)补交的税款
(3)免抵税额
注意的问题:
(1)不作为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的有:纳税人缴税的“非税”款项(滞纳金、罚款)、进口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纳税人违反“三税”有关税法而加收的滞纳金和罚款,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违法行为的经济制裁,不作为城建税的计税依据。
(2)作为计税依据的的“三税”税金只是看是否在本期缴纳,与税款所属期间无关。即查补税款也应作为计税依据。
(3)免征或者减征“三税”同时免征或者减征城建税
(4)对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不退还已缴纳的城建税。
(5)海关对进口产品代征的增值税、消费税,不征收城建税。
缴纳营业税金及附加的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应交税费——应交地方教育费附加
贷:银行存款
营业税金及附加,一般是月初交纳上月计提的税费,上月计提时,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应交税费——应交地方教育费附加
作为会计人员,处理企业经济活动事项时,应该按国家的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与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进行处理。这样做起账来才算规范。
现行执行的企会计制度有以下三个国家统一会计制度,一是《企业会计准则》,二是《企业会计制度》,三是《小企业会计制度》。根据本人的判断你所从事会计工作的企业应该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应该按照《小企业会计制度》进行核算,现将《小企业会计制度》对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印花税的会计科目是作如下规定的。
1、2171 “应交税金”科目: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应交纳的各种税金,如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个人所得税等。
所以小企业按规定计算出应交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时: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等科目,
贷:应交税金——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交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贷:银行存款
2、2176“ 其他应交款”科目:本科目核算小企业除应交税金、应付利润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交的款项,包括应交的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住房公积金等。
作为会计人员,处理企业经济活动事项时,应该按国家的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与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进行处理。这样做起账来才算规范。
现行执行的企会计制度有以下三个国家统一会计制度,一是《企业会计准则》,二是《企业会计制度》,三是《小企业会计制度》。根据本人的判断你所从事会计工作的企业应该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应该按照《小企业会计制度》进行核算,现将《小企业会计制度》对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印花税的会计科目是作如下规定的。
1、2171 “应交税金”科目: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应交纳的各种税金,如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个人所得税等。
所以小企业按规定计算出应交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时: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等科目,
贷:应交税金——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交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贷:银行存款
2、2176“ 其他应交款”科目:本科目核算小企业除应交税金、应付利润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交的款项,包括应交的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住房公积金等。
按规定计算出应交纳的各种款项时:
借: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
贷:其他应交款——地方教育附加
交纳时:
借: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
其他应交款——地方教育附加
贷:银行存款
3、5502 “管理费用”科目:本科目核算小企业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所发生的管理费用,如小企业的行政管理部门在经营管理中发生的公司经费(包括行政管理部门职工工资、修理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办公费和差旅费等)、工会经费、待业保险费、劳动保险费、聘请中介机构费、咨询费(含顾问费)、诉讼费、业务招待费、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技术转让费、矿产资源补偿费、无形资产摊销、职工教育经费、研究与开发费、排污费、存货盘亏或盘盈(不包括应计入营业外支出的存货损失)、计提的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等。
所以印花税是在实际发生交纳时:
借:管理费用——印花税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以上是按执行现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作出的会计分录的回答,也就是说有章可循的。
还有制度规定首要先计提的,应该先计提,后交纳。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计提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是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的。
计提时: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上交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按照您的表述,可能网上申报重复划缴了税款。 因此,计提时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2301.94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1401.18 贷: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900.76 上交会计分录为: 借: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4609.88 借: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2802.36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1801.52 这样就在“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科目产生借方余额为1401.18,在“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科目产生借方余额900.76,误征可以依法申请办理退税手续,也都在次月申报时抵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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