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2014版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从广义的角度上将 职工薪酬定义为“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 或补偿”。
也就是说从性质上凡是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服务给予或付出的各种形式的对价,都属于职工薪酬,从而构成企业对职工的一项“负债一应付职工薪酬”。 “应付职工薪酬”下按二级科目进行明细核算,包括“工资” “职工福利费”“社 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等等。
其中“应付职工薪 酬一工资”科目核算职工工资、奖金和津贴等,这个科目(或“应付工资”)在工资 发放、分配的核算中,起到了归集和分配工资总额的作用。 该科目每月贷方发生额, 企业一般作为提取工会经费的依据。
在要求企业行政依法计提工会经费时,要注意“应付职工薪酬一工资”科目核算 的内容并不全面,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的定义,有一部分工资性质的支出没 有通过该科目核算。财政部2009年下发的《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 中规定原职工福利费中发放给职工的各种货币性补贴,纳入“工资”核算内容;原来 在“职工福利费”中列支的属于工资性质的支出项目,调整到“工资”科目,会计核 算的调整加大了计提工会经费的工资总额基数;税务部门和工会财务人员在进行工会 经费拨缴检查时'要注意以下几个会计科目是否有属于工作性质的内容:―、企业以实物(自产品)代替应给职工发放的工资,在“非货币性福利”科目 核算,这是实物形式的劳动报酬,应纳入工资总额。
如果企业以自产品(或外购商品) 作为福利提供给职工,不属于工资总额内容。二、企业尚未分离的内设集团福利部门,如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师、医务 所、托儿所、疗养院和集体宿舍等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在“应付职工薪酬一职工福 利”科目核算,这些人同样是企业的职工,按照《劳动合同法》和国家统计局有关规 定,其工资应纳入工资总额。
三、还要注意有的企业通过“盈余公积”、“利润分配”提取奖励后,直接支付给职工,而不通过“应付职工薪酬”账户。将管理部和销售人员的奖金通过“管理部门”或“销售费用”等科目,直接以现金形式发放,这些属于工资报酬性质,都要纳 入计提工会经费的工资总额。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计提工会经费的工资总额,是按照国家统计局规定计算的, 而不是所得税条例中所说的工资薪金所得。税前扣除是指工会经费拨付到工会,并取 得工会经费专用收据(一些地方实行税务代收的,以税票为扣除依据)为依据,这是 与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按实际发生额为税前扣除不同的地方。
工资总额是指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企业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的总额。工资总额的计算,应以直接支付给全体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根据。
由国务院批准、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对企业的工资总额组成作了明确规定。工资总额由六部分组成:
(1)计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和工作时间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的劳动报酬。
(2)计件工资:是指对已完成的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
(3)奖金: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等。
(4)津贴和补贴: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
(5)加班、加点工资:指对法定节假日和休假日工作的职工以及在正常工作日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职工按规定支付的工资(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劳动者除外)。
(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劳动者因病、婚、丧、产假、工伤及定期休假等原因支付的工资及附加工资、保留工资等。
1。
按工资总额14%计提本月职工福利费用 需按工资表明细对公司人员的分类(管理人员、销售人员、车间工人、车间管理人员、)工资总额计提 借:管理费用(管理人员工资总额的14%) 销售费用(销售人员工资总额的14% 生产成本(车间生产工人工资总额的14%) 制造费用(车间管理人员工资总额的14%) 贷:应付职工福利费 另外建议:现在财务会计可以不做这个分录了,新会计准则下可以不计提福利费,而是实际发生时才进费用,否则你即使计提了,年底没有用完的一样要做纳税调整,自己给自己添麻烦。 2。
车间使用固定资产520000元,年折旧率为12%,计算本月折旧额。 借:生产成本或制造费用 5200 贷:累计折旧 5200 因为是车间使用的,不能进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一类。
只能进入生产成本或制造费用并在月底合理分配到当月入库产品成本里(除非公司停产期间)。
按工资总额14%计提职工福利费的原则是“谁收益算在谁的头上”,因此计提福利费的会计分录为:
借:生产成本
制造费用
管理费用
销售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如果是生产工人,计提福利记为生产成本;如果是车间管理者,计提福利费记入制造费用;如果是管理人员,计提福利费则是管理费用,如果是销售工人计提福利费记为销售费用。
扩展资料:
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向职工支付工资、奖金、津贴等,借记"应付职工薪酬",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科目。
企业从应付职工薪酬中扣还的各种款项(代垫的家属药费、个人所得税等), 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等科目。
企业向职工支付职工福利费,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科目。
企业支付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用于工会运作和职工培训,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企业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向职工给予的补偿,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科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应付职工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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