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科目应按经营的业务类别设置如下明细科目: 1.运输收入,核算企业从事内河或海洋旅客、货物运输业务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航次租船与定期租船的船舶出租收入; 2.装卸收入,核算企业从事港口装卸业务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装卸,集装箱拆、装箱,散货灌包、绞包,联运货物换装,装卸杂作业,过驳,港区范围内火车和汽车的捣载收入,以及速遣收入; 3.堆存收入,核算企业从事仓库、堆场的货物存储业务所取得的收入; 4.港务管理收入,核算企业从事港口管理业务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物港务费收入、旅客港务费收入、引航收入、系解缆收入、停泊费收入、铁路使用费收入等; 5.其他收入,核算企业经营的不属于上述业务收入的其他主要业务收入。
(二)航运企业按照运输类型(旅客、货物)、船舶经营方式(自营、出租)等设置以下三级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1.货运收入 2.客运收入 3.船舶出租收入(包括期租、舱位出租收入) 4.其他运输收入(包括邮件收入、行李包裹收入、海难救助的有偿收入等) 海洋运输企业,还可以设置“以前年度运输收入”明细科目核算年末已完航次未达收入。 企业可以按照货物类别(集装箱、干杂货、散货、液体货)、船舶经营方式(自营、出租)、运输贸易性质(内贸运输、外贸运输)等设置四级明细科目核算运输收入,还可以按照船舶名称、航次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港口企业对所经营的装卸业务应按照业务收入性质内容和管理需要分别设置以下三级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1.外贸装卸收入,核算对从事国际航运船舶运输的国外进出口货物进行装卸获得的收入; 2.内贸装卸收入,核算对从事国内航运船舶运输的国内进出口货物进行装卸获得的收入; 3.速遣收入,核算企业因缩短船舶在港时间向订有速遣协议的船东或货主收取速遣费而获得的收入; 4.包干费收入,核算企业以定额包干方式向货主、委托人或代理单位一次性收取的货物在港装卸、堆存、以及货物进出港按规定计付的其他常规费用而取得的收入。 装卸收入还可以按照专业作业区或主要货种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四)港口企业对堆存业务收入核算,可以设置以下三级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1.一般堆存费收入,核算对堆存在港口仓库、堆场的货物收取的一般堆存费所获得的收入; 2.累进堆存费收入,核算对堆存在港口仓库、堆场的货物收取的累进堆存费所获得的收入。 企业也可以按照堆存库场、设施的不同,划分为专用库场堆存收入(油库、冷藏库、危险品库、散装筒仓、煤场、木场、集装箱堆场)与普通库场堆存收入;按照主要货种划分为各主要货种堆存收入。
(五)港口企业对所从事的港务管理业务应按照所提供的具体港口服务项目分别设置以下三级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1.货物港务费收入,核算对由水路进出港口的货物征收货物港务费而获得的收入; 2.旅客港务费收入,核算对由水路进出港口的旅客征收旅客港务费所获得的收入; 3.引航收入,核算对进出港口的船舶提供引航服务所取得的收入; 4.系解缆收入,核算对靠离港口码头、浮筒的船舶提供系解缆服务所取得的收入; 5.停泊收入,核算对停泊在港口码头、浮筒泊位的船舶收取停泊费所取得的收入; 6.助泊费收入,核算对提供帮助船舶停泊港口码头、浮筒服务而收取助泊费所取得的收入; 7.防污费收入,核算对停泊在港口码头、浮筒泊位的船舶收取的污染费收入; 8.铁路使用费收入,核算对使用港区铁路的单位收取费用所获得的收入; 9.其他收入,核算不属于以上业务的港务管理收入。
1、购买零星材料,机械配件,维修机械的配件,应计入原材料,不应计入“工程施工”。“工程施工”是成本计算账户,既然是成本计算账户,就一定有成本计算对象,工程未施工,哪来的成本计算对象?借:原材料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2、车辆年审费应计入“管理费用”
借: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
3、就施工人员和项目管理人员的工资,有工程时和无工程时工资做法不一样。有工程时施工人员工资计入“工程施工——合同成本(xx项目)——人工费”;项目管理人员的工资计入“工程施工——间接费(xx项目)”(如果执行施工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处理一样,会计科目名称有所不同)。无工程时施工人员和项目管理人员的工资,全部计入“管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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