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红包计提时:借:管理费用贷:应付职工薪酬-奖金二、实际发放时:借:应付职工薪酬-奖金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扩展资料由于红包是新年时发放给员工的,因此应纳入工资奖金或其他所得,且和工资一起纳入个人所得税。
相关国家规定有:《关于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第二条 工资、薪金所得应根据国家税法统一规定,严格按照“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的政策口径掌握执行。除国家统一规定减免税项目外,工资、薪金所得范围内的全部收入,应一律照章征税。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
1、应付福利费是企业准备用于企业职工福利方面的资金。
我国企业中按规定用于职工福利方面的资金来源,包括从费用中提取和税后利润中提取。从费用中提取的职工福利费主要用于职工个人福利,在会计核算中将其作为一项负债;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福利费主要用于集体福利设施,在会计核算中将其作为所有者权益(即公益金)。
2、从费用中提取的职工福利费,按职工工资总额的14%提取,其工资总额的构成与统计上的口径一致,不作任何扣除。职工福利费主要用于职工的医药费(包括企业参加职工医疗保险交纳的医疗保险费),医护人员的工资、医务经费、职工因公负伤赴外地就医路费,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职工浴室、理发室、幼儿园、托儿所人员的工资等。
3、从费用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单独设置“应付福利费”科目进行核算。提取的福利费,按照职工所在的岗位分配:从事生产经营人员的福利费,记入成本;行政管理人员的福利费,计入管理费用等等,实际支付时,作冲减应付福利费处理。
期末应付福利费的结余,在“资产负债表”的流动负债项目中单独反映。 会计分录如下: 1、提取福利费时: 借:生产成本 营业费用 管理费用 贷:应付福利费 2、支付的职工医疗卫生费用、职工困难补助和其他福利费以及应付的医务、福利人员工资等: 借:应付福利费 。
展开 1、应付福利费是企业准备用于企业职工福利方面的资金。我国企业中按规定用于职工福利方面的资金来源,包括从费用中提取和税后利润中提取。
从费用中提取的职工福利费主要用于职工个人福利,在会计核算中将其作为一项负债;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福利费主要用于集体福利设施,在会计核算中将其作为所有者权益(即公益金)。 2、从费用中提取的职工福利费,按职工工资总额的14%提取,其工资总额的构成与统计上的口径一致,不作任何扣除。
职工福利费主要用于职工的医药费(包括企业参加职工医疗保险交纳的医疗保险费),医护人员的工资、医务经费、职工因公负伤赴外地就医路费,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职工浴室、理发室、幼儿园、托儿所人员的工资等。 3、从费用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单独设置“应付福利费”科目进行核算。
提取的福利费,按照职工所在的岗位分配:从事生产经营人员的福利费,记入成本;行政管理人员的福利费,计入管理费用等等,实际支付时,作冲减应付福利费处理。期末应付福利费的结余,在“资产负债表”的流动负债项目中单独反映。
会计分录如下: 1、提取福利费时: 借:生产成本 营业费用 管理费用 贷:应付福利费 2、支付的职工医疗卫生费用、职工困难补助和其他福利费以及应付的医务、福利人员工资等: 借:应付福利费 贷:现金 银行存款 应付工资等。
现在很多企业在过年、过节时发放每位员工几百元的加菜费,年初开工发放开门红包等,是否应并入工资薪金缴纳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能否作为福利费税前扣除? 【解答】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183号)规定: 二、工资、薪金所得应根据国家税法统一规定,严格按照“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的政策口径掌握执行。
除国家统一规定减免税项目外,工资、薪金所得范围内的全部收入,应一律照章征税。 《国务院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决定》规定: 第八条 税法第二条所说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 (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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