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五大最著名错别字的故事:
天下第一错别字——“避”
之所说它是“天下第一”,因为这字一是影响大,二是皇帝写的,确确实实写错了,且找不出合理的解释理由。此匾悬挂于避暑山庄正宫内午门中门上方,匾的四周环绕鎏金铜龙浮雕,蓝色匾心有四个金光闪闪的大字:“避暑山庄”。一眼看去就会发现,“避”字右边的“辛”下部多写了一横(见图)。此错字是谁人所写?乃出自大名鼎鼎的康熙皇帝之手也,是皇帝的亲笔御书,题写于康熙五十年。
康熙多写一横,臣僚应该当即看出来了,但皇帝是金口玉言,写错了也是对的,谁敢提醒皇帝说写错了?何况皇帝有造字的特权。
最有说法的错别字——“鱼”
“花港观鱼”是西湖十景之一,那块“花港观鱼”碑,就是康熙的御笔。碑上的繁体“鱼”字下的四点变成了三点,少了一点。如果说避暑山庄的“避”康熙爷不会写还情有可原,但这“鱼”不会写实在说不过去。原来这里有一个传说,康熙不是不会写这个字,而是“有意错”。原来康熙信佛,有好生之德,题字时他想 “鱼”字下面有四个点不好,因为在旧时四点代表“火”,鱼在火下烤,还能活吗?这是杀生啊,于是有意少写了一点--三点成“水”,这样鱼便能在湖中畅游,潇洒地活了。
最具哲理的错别字——“流”
错别字如果是“有意错”,书写者都会附会出自己的道理。在江苏扬州大明寺的平山堂,正堂右边的“坐花载月”匾额,是民国初年著名的宁夏“三马”之一马福祥所题;左边的“风流宛在”匾额,则出自清光绪初年两江总督刘坤一之手,据说是刘坤一为追念曾在扬州任主政官员的欧阳修所作。“风流宛在”这四字中有两个错字:“流”字少一点,而“在”字多一点。
这又是怎么一回事?原来,历史大名人欧阳修在扬州时是个“风流太守”,在多而善风情、色艺双绝的扬州美女石榴裙下曾弄出了不少韵事。刘坤一把“风流宛在”中的“流”有意少写一点,“在”字多一点,意思不言而喻,希望少点风流,多点实在,极富哲理,同时曲笔点出欧阳修当年行为上不检点。这样的字,错得恰到好处,所以至今也无人说三题四,与杭州西湖湖心亭石碑上乾隆皇帝手书“虫二”(意思是“风月无边”)两字,有相似的奇思妙境。
出现最多的错别字——“明”
皇帝写错别字,皇帝陵上也有错别字。在南京的明太祖朱元璋明孝陵上,细心的游人至少可以发现两处错别字:在明孝陵保护碑上,“明孝陵”写成了“眀孝陵”;入明楼,在陵墓宝顶正南面的石砌墙体上有“此山眀太祖之墓”七个字,其中的“明”也写成了“眀”。这两个“眀”与少一点“鱼”和多一横“避”不同。“鱼”、“避”那是皇帝创作,具有“合法性”,这个“眀”字则是因为出自书法家之手,可以归结为艺术字,或是书法体。
最令人叫绝的错别字——“富”
山东曲阜孔府,可以说是天下最有文化的地方,但游人到孔府,未进大门便能看到特别明显的错别字。孔府大门正上方悬挂着一块蓝底金字“圣府”匾额,两侧有一副楹联是这样写:“与国咸休安富尊荣公府第,同天并老文章道德圣人家”,上联中的“富”字少上面一点,宝盖头成了秃宝盖。再看看下联中,也有一个字写得极不规范:“章”字下面的一竖一直通到上面。
最有文化的地方怎么弄出这笑话?其实这不是笑话,而是最有文化的错别字之一。错之妙在于其寓意:“富”不出头,意思是“富贵无头”;“章”字下的一竖出头,则表示“文章通天”。两个错别字,一下子就体现孔府这个非常门第的身份,不只没有人说它是错别字,游人明白后反而连连叫绝。据说孔府这两个错别字是神来之笔,系仙人指点。相传在孔子第42代孙孔光嗣成亲那一天,恰有神仙路过,碰到了府前影壁上写的“富”字。神仙把“富”字上的一点抹去了,孔家怪之,神仙道出了玄机,称孔家不宜过富,要“去一点”。
大吃一斤
有个人早上出门后,看见旁边有堆狗屎,于是他回家写道:我在家门口看见一堆狗屎,我大吃一斤!
太平军北伐时,驻扎在仪征城外,先行官派手下向主将请示行军路线。
此时,主将正在与别人议事,提笔随手写下手令。先行官拿到手一看,上面写着‚烧城而走‛,虽感吃惊但又不敢违抗,于是下令每人准备一大把柴火,拂晓前烧城。事后,主将责问先行官为何烧城?先行官取出手令,主将顿时傻眼了。原来他竟把‘绕’写成了‘烧’字,意思完全改变了。仅仅是写错了一个偏旁,却毁了一座好端端的城池。这真是粗心大意惹的祸啊!
有个识字不多的人,花钱买了个县官当。一次升堂审案子,文书送上了原告、被告、证人的名单:原告郁工耒,被告齐卞丢,证人新釜。
开始审案了,县官叫原告郁工耒上堂,却错喊成:“都上来!”听了这一声喊,原告、被告、证人三个一齐走上堂来。县官生气了,说:“县太爷我在叫原告上堂,你们怎么一起上来了?”文书知道是怎么一回事,不好直说县官念了错字,上前圆场说:“大人刚才叫都上来,他们自然要一起上来。原告的名字,另有别的念法,他叫郁工耒。”县官明白是自己念了错别字,碍于面子,不好当面改正,于是改叫被告齐卞丢,却又错喊成“齐下去!”听了这一声喊,原告、被告、证人三个一起下堂去了。县官又生气了,说:“县太爷我在叫被告,怎么三个人一起下去了?”文书见状,只好又上前圆场说:“大人,这被告的名字,也另有念法,他叫齐卞丢,不叫齐下去。”县官知道自己又出丑了,想通过传唤证人来挽回点面子。可是一看证人的名字,县官傻眼了,愣了半天也没个主意,只好问文书说:“你倒说说看,这证人的名字,该念个什么?”文书说:“他叫新釜。”县官听了,如释重负地说:“我就估量他的名字一定也另有念法,果然不错!不然的话,这‘亲爹’,我怎么叫得出来?” (据清·小石道人《嘻谈录》改写)
【点拨一】
县官接二连三的念错别字,闹了个大笑话,谁叫他胸无笔墨,知识浅薄呢?故事可能是虚构的,但留给我们的启示:要认真学习,掌握每个字的形音义,绝对是真实的。
【故事二】
白字秀才
北宋时期,杭州有一个叫白文秀的人,他听说知府苏东坡常常和文人雅士一起吟诗作赋,他也想去凑凑热闹。
白文秀拾人牙慧,东拼西凑,写成了一篇文章,高兴地来到知府官邸。求见知府大人。见到苏东坡,他捧起自己的文章说:“拙作一篇,请老师批点。”东坡接过文章,一看标题:“读《过泰论》”,大惑不解,但很快就明白是白字先生把“秦”字写成了“泰”字。于是笑着说:“当年秦朝发生灾害,大水淹了庄稼(‘秦’字下面的‘禾’变成了‘水’),难怪,难怪!”再看文章,文理不通,错别字连篇,大倒胃口。苏东坡不好说什么,一言不发地把文章还给了白文秀。白文秀心想,好歹也要请他写几句,日后也好炫耀一番,于是央求说:“老师,当今天下识才者少,妒才者多,一篇好文章如果没有名人推麓,就好比是一张废纸,好歹请老师美言几句。”东坡一听,就知道这个白字先生把推“荐”(繁体字为‘荐’)的“荐”混为“麓”了,不觉好气又好笑,鄙夷地看了白文秀一眼,挥笔在文稿上写了九个字:此文有高山滚石之妙!
白文秀见了,喜不自胜,一迭连声地感谢苏东坡,可他说出来的却是“劳骂,劳骂!”,原来这位白字先生又“骂驾”不分了。
拿了东坡的批语,白文秀到处去炫耀,可是别人看了,常常是嘻嘻一笑,露出一副不屑的神情。白文秀好生奇怪,拉着别人硬要问个为什么。有一个人被缠不过,说:“你在到处炫耀,你知道这批语是什么意思吗?”“什么意思啊?”“想想高山滚石是什么声音?”“高山滚石的声音„„是扑通,扑通。”“对啦,苏大学士是在说你的文章‘不通不通’嘛!”白文秀羞得无地自容,满脸通红地离开了。
传说周宣王时,贤臣尹吉甫,听信继室的馋言,误杀前妻留下的爱子伯奇,而伯奇的弟弟伯封哀悼兄长的不幸,就作了一首悲伤的诗,尹吉甫听了以后十分后悔,哀痛不已。有一天尹吉甫在郊外看见一只从未见过的鸟,停在桑树上对他啾啾而鸣,声音甚是悲凉哀凄,尹吉甫忽然心动认为这只鸟是他的儿子伯奇魂魄所化,于是就说︰“伯奇劳乎,如果你是我儿子伯奇就飞来停在我的马车上”,话刚讲完这只鸟就飞过来停在马车上,于是尹吉甫就载着这只鸟回家,到家以后鸟又停在井上对屋哀鸣,而尹吉甫假装要射鸟,拿起弓箭就将继室射杀了,以安慰伯奇。虽然故事近神话,但伯劳鸟名却由“伯奇劳乎”一语而得。
伯劳:鸟名。又名鵙或鴂。额部和头部的两旁黑色,颈部蓝灰色,背部棕红色,有黑色波状横纹。吃昆虫和小鸟。善鸣。《诗.豳风.七月》七月鸣鵙毛传:鵙﹐伯劳也。
另外还有成语“劳燕分飞”的典故也出自伯劳鸟。鸟文化在民间历史悠久。
1。《韩非子·喻老》中有如下叙述: 楚庄王莅政三年,无令发,无政为也。右司马御座而与王隐曰:“有鸟止南方之阜,三年不翅,不飞不鸣,嘿然无声,此为何名?”王曰:“三年不翅,将以长羽翼;不飞不鸣,将以观民则。
2。另外,有关鸟类的典故也极善极美。如飞燕。鸳鸯成双等表达的对美的追求、爱的忠贞,以及大鹏展翅、雄鹰高飞所表达的搏击风雨,给人以美的享受和精神上的鼓舞。关于鸟的传说也是极多的。我国周代就有简狄吞食鸟卵而生文王的神话故事。
3。燕子迎春、孔雀开屏、喜鹊搭桥、大雁传书、龙凤呈祥、鸳鸯成对
乌鸦为何会被视作不祥之鸟,鸦鸣主凶的观念是怎样形成的?
相传春秋时,鲁国有个能听懂鸟语的人,名叫公冶长,贫而闲居,无以给食。某天有老鸦飞临他家,叫道:“公冶长,公冶长,南山有只大绵羊,你吃肉,我吃肠。”公冶长听后寻到山里,果得一只无主的大羊,食之有余。后失主追踪而至,竟诬公冶长偷羊,讼之鲁君,鲁君不信鸟语,遂将公冶长逮捕入狱(明田艺衡《留青日札》卷三一)。公冶长因此蒙受不白之冤。人们为他鸣报不平,认为那只老鸦为公冶长招来了灾祸。从此,乌鸦就被视为招灾引祸的不祥之鸟。
有人认为,乌鸦是不祥之鸟的观念,可以追溯到史前时代。初民在探索宇宙万物奥秘的过程中,企图借助想像中的力量改造恶劣的生存环境,于是诞生了解释自然、征服自然的神话。乌鸦是不祥之鸟的原始信息,其实就包孕在这种出于玄想的神话之中。在中国神话系统中,曾经有过一个“十日并出”的酷热时代,当时“焦禾稼,杀草木”(《山海经·海外西经》),人类生存受到严重威胁,于是“羿仰射十日,中其九日,日中九乌皆死,堕其羽翼,故留其一日也(《楚辞·天问》“羿焉〓日,乌能解羽”王逸注)。人们因此确立了日载于乌、日中有乌的认识,也产生了乌鸦为害人间的意识——“十日并出”的责任在于载负太阳运行的乌鸦不守轮流飞行的规则,一起跑了出来。“留其一日”的载负者,是给人类带来温暖与光明的“金乌”;它的降落世间的同类,则是祸害人间的罪魁。人类跨进文明时代后,这种认识依然随着上古神话的代代流传而保留下来,并沉淀为乌鸦是不祥之鸟的俗信。《诗经·邶风·北风》曰:“莫赤匪狐,莫黑匪乌。”可见在西周、春秋时期人们的心目中,乌鸦已被铸成丑恶的象征。后世常有把鸦鸣与“天火烧”联系起来的迷信,从中也依稀可寻“驮日之乌”神话的痕迹。
还有人认为,乌鸦兆凶观念的产生,可从两方面得到说明。其一,乌鸦是杂食性鸟类,嗜食死动物。乌鸦与尸体的这种缘分,逐渐在人们的思维中倒因为果,形成鸦鸣兆凶、兆人亡的观念;其二,乌鸦兆凶观念的现实依据,便是它啄食粮食的“劣根性”。群鸦飞至的后果是人们赖以生存的粮食的减少,那么,乌鸦不是“不祥之物”又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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