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历史公案的鸿门宴,其始其终都与一个人物挂上了号,这个人就是曹无伤。
给人的印象是,这是一个刚刚出场就立即谢幕的人物、却让历史永远地记住了他。后世甚至以为,因为曹无伤才有鸿门宴。
菜九以为,可能更接近历史真实的是,无论有没有曹无伤,都会有鸿门宴。 除曹无伤外,刘邦所部的左司马尚有三人,他们是蓼侯孔藂,费侯陈贺,斥丘侯唐厉。
但一提到左司马,人们首先想到的就是曹无伤。比如,沛公初起兵时斩秦泗川守壮的功臣就是左司马,《高祖本纪》记此事曰:“沛公左司马得泗川守壮杀之。”
《索隐》引颜师古云:“得,司马之名。非也。
按后云左司马曹无伤,自此已下,更不见替易处,盖是左司马无伤得泗川守壮而杀之耳。”这一来二去,就将这一桩大功落实在了曹无伤的名下。
只是这种认定不是没有争议的,《史记会注考证》引周寿昌曰:“沛公此时左司马尚有孔聚、陈贺、唐厉、不止曹无伤一人。《功臣表》可证。”
但菜九以为,这个功劳可能还真应该归之于曹无伤。因为另几人是汉之功臣,如果是他们中某人所为,直接说就是了,何必只保留官职而不提姓名。
可能的原因是曹无伤已成了罪人,不便提。而击杀秦郡守之功又是反秦战事之最可称道者,不容没去,故有此种记载方式。
当然,记不住人的姓名的情况也是有可能发生的。但考虑到沛公部此时刚刚起兵,部队的建制尚属草创,是否有官衔名号还很成问题,此官职极有可能是日后追记的。
非常奇怪的是,考查追随刘邦起兵的几个亲信:曹参、周勃、樊哙、夏侯婴、周绁的早期官职,竟与司马之职无一丝一毫的联系。司马之职更像是楚制,而刘邦部沿用的官职更多的是参照了秦制。
比如樊哙、曹参等人均是由七大夫而五大夫,继而为执帛或执圭,再没见司马之职。菜九以为,此职或者非刘邦主干部队的官职,更可能先为刘邦的兄弟部队吕泽部所专有,因为吕泽所部用楚制更多。
司马官职可能不低,灌婴击楚最后一战的功劳薄上还特意记了“降左右司马各一人”,说明此官职的重要。有鉴于此,曹无伤至少是个立有战功的人,相当于我们今天所说的参加过秋收起义及万里长征的老红军。
像这样一个追随刘邦或吕泽反秦出生入死的人,到了两军对峙的节骨眼上,怎么会暗中向项羽一方去搬弄是非呢。现在有些教案将曹无伤说成是项羽在刘邦阵营中的内应,这个看法不对。
刘项两军长时期联手作战,曹项原本认识也很正常。此时曹只是主动投靠,是否为项氏接纳尚属未知数,又如何内应得起来。
何况,曹无伤所说并不是什么重大机密,与其说是通风报信,不如说是政治表态。其所作所为更像是为自己留个后路。
为什么会是这样?自从项羽破关而入,两军的态势敌意甚浓,项强刘弱,一目了然,所有的人都清楚打起来会是什么结果。不仅是刘邦,其所部稍有头脑的将领也能判断出局势的危急,曹无伤的告密也正是在这种情形下发生的。
像曹无伤这样经过浴血奋战数年立有大功的人,此时有安享胜利成果的心理状态也很正常。而一旦重新开战,享受胜利的前景就会完全泡汤。
当然,如果能站在胜利者一方,则又将另当别论。曹无伤所为,就有点向下一个胜利者投靠的倾向。
也就是说,曹无伤做了两军将打起来的准备,而根本没想到两军有可能打不起来。一旦打不起来,曹氏所为将为两边所不容。
所以古人说,祸莫大于欲利,岂空言哉。 曹无伤传递的情报内容是:“沛公欲王关中,使子婴为相,珍宝尽有之。”
此言不得完全视之为进谗,而应当作具有某种可信程度的史料。曹无伤通风报信的内容,从几个方面刺激了项羽。
刘想王关中,尽管他有这个权利,但这是项羽及诸侯联军肯定不会答应的。人性中有一特点,即看高自己的努力,看低他人的努力。
在项羽及联军看来,他们在黄河以北消灭了秦军野战军主力就是盖世奇功,他们就理应享有对战利品的最大支配权。如果让刘邦如约王关中,就表明项羽的功劳要大打折扣,何况秦政权的金银财宝还都让刘邦霸占了。
这口气是项羽无论如何也咽不下去的。在项羽的灭秦计划中,应该将秦宗室斩尽杀绝,他显然也不想让秦王子婴活下来。
因此,刘邦立子婴为相一事,也为项羽所不能容忍。其实无论有没有曹无伤的密报,项羽都不会让刘邦王关中的野心得逞,只是有了这个密报,加大了项羽打击的决心与打击准备力度。
刘邦方面所遇到的尴尬是,曹无伤之进言完全属实。刘邦的打算并非隐蔽,其所部将领对此应该有一定的心理准备。
而曹无伤大小也是个官,完全有可能知道刘邦的真实意图。 刘邦的护身符是怀王之约,只是这个约定此时也不能保证其权利的落实。
应该说怀王之约是在灭秦形势非常渺茫的情况下作出的,而这个约定本身也有模糊之处。比如王关中的范围到底有多大,是旧秦的全部地盘,还是其核心数郡。
秦政权的财富怎么处理也没有明确交代,不过也不好明确交代,只能是走着瞧。谁也没有想到形势发展得如此迅速,看起来不可能实现的灭秦目标居然一下子实现了,并出现了超强的项羽及诸侯军事集团,使得原本就不容易执行的约定更难落实了。
正因为这样,才有了刘邦决心武力维权之举,接着有了项羽决心武力。
秦桧害了岳飞后,绍兴二十五年(1155),秦桧病重,他知道自己将不久于人世,便加紧策划让其子秦熺继丞相位。
秦熺凭借秦桧的权势,先成为科举榜眼,接着一路高升,6年之间就官至枢密院事,地位仅次于秦桧。高宗之所以容忍秦桧,是因为他还有利用的价值,如今秦桧将死,高宗当然不愿意看到另一个权相来威胁自己。
十月,高宗亲临秦府探病,病榻旁的秦桧迫不及待地问:“由谁代任宰相之职?”高宗冷冷地答道:“这件事不是你应该问的!”这等于明确拒绝了秦熺继承相位的要求,秦桧父子的如意算盘落了空。次日,秦桧、其子秦熺、其孙秦埙和秦堪被一起免官。
得知高宗的旨意,秦桧当夜一命呜呼,由于他害死岳飞,被万人唾骂至今。
①唐·张鷟《朝野佥载·周兴》:“即索大瓮,以火围之,起谓兴曰:‘有内状勘老兄,请兄入此瓮。’”
②《资治通鉴·唐纪·则天皇后天授二年》:“兴曰:‘此甚易尔!取大瓮,令囚入中,何事不承!’俊臣乃索大瓮,火围如兴法,因起谓兴曰:‘有内状推兄,请兄入此瓮。’兴惶恐叩头伏罪。”
《旧唐书·酷吏传·来俊臣》
来俊臣,雍州万年人也。父操,博徒。与乡人蔡本结友,遂通其妻,因樗蒲赢本钱数十万,本无以酬,操遂纳本妻。入操门时,先已有娠,而生俊臣。凶险不事生产,反覆残害,举无与比。曾于和州犯奸盗被鞫,遂妄告密。召见奏,刺史东平王续杖之一百。后续天授中被诛,俊臣复告密,召见,奏言前所告密是豫、博州事,枉被续决杖,遂不得申。则天以为忠,累迁侍御史,加朝散大夫。按制狱,少不会意者,必引之,前后坐族千余家。
根据汉时颁布的法律,主家犯了罪,下属是不可以上告的。不然以犯上罪处刑,而且也会受到舆论的唾弃。当时的上下级关系有点类似于欧洲的中世纪,即下级首先是从属于他的上级,然后才属于国家。这个你可以在汉律中找到。具体是怎么说的,记不大清了。特别是在东汉的时候,因为光武帝是依靠关东,河北的豪强来夺取天下,复兴大汉的。所以在东汉的时候,朝廷对地方豪强的管理是很松算无力的,对地方的管理主要是依靠汉朝几百年立国的大义名分,中央的强大军队及地方豪强对中央的自主服从来实现的。所以在汉末的时候,中央一发布自主募兵讨贼的诏令,就群雄四起,黄巾也很快灭亡了。所以在那时告密绝对是风险高,收益少的事情。会受到士林的唾弃。在那个整个中国数千年来风气最美的时代,一但受到所有士林的唾弃,那么前途就完了。特别是在汉末时,因为中央的权威丧失,对整个国家的管理就更依靠这种特殊的手段。所以在那时,曹操刺杀董卓失败逃亡时,陈宫发现曹操并不是值得自己追随的明主时,就自己一个人悄悄走了,没有去告密。而蔡瑁献荆州各曹操后,也无法得到曹操的信任。周瑜一使反间计,曹操就把他杀了。这其中固然有周瑜的计谋的原因,骨子里还是因为曹操对这他不信任的缘故。未尝没有借刀杀人的原因。再比如因为许攸,因为他的告密而使得曹操赢得官渡之战后。曹操帐下大将都不耻许攸的人品,跟他不和。后来被曹操找了个由头杀了。
综上一句话,在那时,一个谋士如果不愿再跟从他的主公,可以隐居,可以出奔,可以逃亡,但绝不可以告密。不然结果会很惨。
以上。
看我打了这么久字的份上,给分吧。
请君入瓮 唐朝女皇武则天,为了镇压反对她的人,任用了一批酷吏。
其中两个最为狠毒,一个叫周兴,一个叫来俊臣。他们利用诬陷、控告和惨无人道的刑法,杀害了许多正直的文武官吏和平民百姓。
有一回,一封告密信送到武则天手里,内容竟是告发周兴与人联络谋反。武则天大怒,责令来俊臣严查此事。
来俊臣,心里直犯嘀咕,他想,周兴是个狡猾奸诈之徒,仅凭一封告密信,是无法让他说实话的;可万一查不出结果,太后怪罪下来,我来俊臣也担待不起呀。这可怎么办呢?苦苦思索半天,终于想出一条妙计。
他准备了一桌丰盛的酒席,把周兴请到自己家里。两个人你劝我喝,边喝边聊。
酒过三巡,来俊臣叹口气说:“兄弟我平日办案,常遇到一些犯人死不认罪,不知老兄有何办法?”周兴得意地说:“这还不好办!”说着端起酒杯抿了一口。来俊臣立刻装出很恳切的样子说:“哦,请快快指教。”
周兴阴笑着说:“你找一个大瓮,四周用炭火烤热,再让犯人进到瓮里,你找一个大瓮,四周用炭火烤热,再让犯人进到瓮里,你想想,还有什么犯人不招供呢?”来俊臣连连点头称是,随即命人抬来一口大瓮,按周兴说的那样,在四周点上炭火,然后回头对周兴说:“宫里有人密告你谋反,上边命我严查。对不起,现在就请老兄自己钻进瓮里吧。”
周兴一听,手里的酒杯啪哒掉在地上,跟着又扑通一声跪倒在地,连连磕头说:“我有罪,我有罪,我招供。” 故事见于《资治通鉴·唐则天皇后天授二年》。
成语“请君入瓮”,比喻用某人整治他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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