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袍是蒙古族的传统服装。但其经历了一个较长的历史过程。最早原始的蒙古人服装,是用植物叶子编排而成,仅是遮体。从事狩猎业以后,以兽皮加工制作衣服。随着畜牧业经济的发展,衣着渐以家畜皮制作,但很简朴。据《蒙古秘史》记载,羊皮短衣是古代蒙古人主要的服装。
随着蒙古族与其他民族的交往,尤其是唐宋以后,大批的布匹、绸缎、天鹅绒织锦进入蒙古族各地。在样式上,蒙古族吸收了突厥、契丹的圆领长袍,束腰罩幞头、穿短靴等适于牧猎的服装,并根据自己民族喜好加以改进,这就是蒙古袍。据13世纪蒙古汗国时代有关文献的记载:其服为右衽(当时的突厥为左衽),道服领,少数为方领,以毡、皮、革、帛制作,衣肥大,长拖地,冬服二裘,一裘毛向内,一裘毛向外,男女样式相似。
这种服式,后稍经改革,沿用至今。分夹、棉、皮3种。冬以羊裘为里,多用绸、缎、布作面,夏穿布、绸、缎、绢等料。一般用红、黄、紫、深、蓝等色。袖长窄,不摆不开尺,衣襟及下摆多用绒布镶边,边宽约6—9厘米。穿着时稍向上按,以红、紫等色长约3—4绸缎带紧束腰部,两端飘持腰间。男子习惯腰带右边挂蒙古刀,左边挂烟具、绣花荷色等饰物。
中国古人被严格的纲常约束,礼节繁多,仅仅在穿衣戴帽上就五花八门,而中国人又习惯以衣帽取人,衣着打扮常常不止是一个人的个人代号,往往还是他的社会代号。
今天一身短打的现代人最直接接触到的古代装束只能通过戏曲、连环画、历史题材影视剧,我们从那里看到的古人一律长衫宽袍高靴,外加夸张的头饰或者帽子,显得啰嗦和累赘。 长衣儒人短打苦力 据说由黄帝开始,汉人会使用布帛,他们已经懂得了织造布。
但是,布被看作最贵重的东西,平民百姓不可能用布来装饰身体,而身居高位的黄帝非常注重讲究礼仪,是他最先倡导,出现了“襟袖宽博,彬彬下垂矣”。也许正是这“彬彬”两个字,演变成了后来的成语“彬彬有礼”。
黄帝大概是中国最早的时尚设计师兼模特,他又有一呼百应的效应,风气由他而起,渐渐宽衣长袍成了时尚。到现在的汉语里面,大方大度大气都是褒义,和“小”相搭配的词汇都相反,可见宽大阔绰风气的久远沿袭。
当初,平原君见到孔子“衣长裾,振褒袖”,马上问“你也穿儒服?”可见最先的儒家衣袍就是长衣拽地。从现在向前,把历史推远一百年,一身短打装扮的,只能是最下层的苦力。
臣穿紫色死路一条 “紫色为君服”。在色彩上,古人认为紫色衣袍最被尊崇。
《左传》中有记载说:有人不讲礼仪,在狐裘袍子里穿了紫色衣衫,去外吃酒席,不小心,袍子没有合严,露出了内里的紫衣,在场的皇太子当场赶他离开,几天后,罗列了三个罪名把这人杀了。从棉花到布匹,它们本身都是素白的。
有色彩的服装要多染色的工序,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我曾经在广西瑶族地区见过两只手腕以下完全黑紫色的女孩,一问,她们刚刚染过布。远古时候的平民只能穿白色。
一片粗糙白布中,出现一个浑身有色彩的人,他的身份地位财产立刻一目了然了。《周礼》中有明文列举了衣服颜色所代表的贵贱身份。
甚至一个人服饰的色彩和他父母健在还是过世都有清晰的规定。可见一件长袍就足以透露他的全部私人信息。
刖足之人裤子多余? 齐国有一个盗贼的儿子和一个受了刖足之刑的儿子,两个闲着没事儿吹牛逗嘴。盗贼之子说:我爸爸牛啊,他穿的裘皮袍子还带着条尾巴!罪犯之子说:我爸爸更牛,他冬天都穿裤子!也许齐时候就有造假的,真皮袍子要留着尾巴为证,而受了刖刑的人,失去两脚,在冬天还有穿裤子大约是很奢侈了。
衣着装束在超越了最初的遮寒蔽体功能之后的长久时期里,更多地是在体现人的“多余”需求。 古人见要人贵客,常常连忙“正领齐祛”,“正襟危坐”。
端正领子,拉起两只袖子,使它们对齐,理直衣襟,再端坐以示郑重。古人把这称作“振衣”。
看日本女人穿和服,相当耗时耗力气,繁琐之极。他们说,那是唐风,如果进入时光隧道,再现唐生活,恐怕很像误闯戏台误进了一出戏。
只有那些世代种田打铁放牛的人才轻松惬意,才接近我们今天的生活。可惜,历史从来不是一身短打们的,历史的主角就是长袍起舞的女人宦官陪衬下的宽衣高座者。
古代不同阶层的人有不同的服饰,人们因以不同服饰的名称来作为不同阶层的人的代称。 乌纱帽:自南朝刘宋以来,乌纱帽便在民间流行,无论官民,不分贫富,都戴乌纱帽。
至明初,乌纱帽成为官员专用的帽子。《明史·舆服志》:“洪武三年定,凡常朝视事,以乌纱帽、团领衫、束带为公服。”
虽然清时已将官员戴的乌纱帽改为红缨帽,但人们仍习惯于将乌纱帽作为官员的代称。 簪缨:簪和缨,古时达官贵人的冠饰,杜甫《八哀诗·赠左仆射郑国公严公武》:“空余老宾客,身上愧簪缨。”
旧因以为做官者之称。如:簪缨世族(世代做高官之家)。
搢绅:亦作“缙绅”、“荐绅”,搢为插,绅为大带。旧时高级官吏的装束,亦用为官宦的代称。
《晋书·舆服志》:“所谓搢绅之士者,搢笏而垂绅带也。” 黄裳:黄色表示尊贵,穿黄裳意味着臣居尊位,因而黄裳成了将做君主的太子的别称。
卢照邻《中和乐·歌储宫》:“黄裳元吉,邦家以宁。” 珠履:缀有明珠的鞋子。
《史记·春申君列传》:“春申君客三千余人,其上客皆蹑珠履。”因而珠履成了豪门宾客的代称。
李白《寄韦南陵冰》诗:“堂上三千珠履客,瓮中百斛金陵春。” 纨袴:亦作“纨绔”。
古代贵家子弟所穿的细绢裤,引申以称富贵人家的子弟。杜甫《奉赠韦左丞丈二十二韵》:“纨袴不饿死,儒冠多误身。”
青衿:亦作“青襟”。《诗·郑风·子衿》:“青青子衿。”
毛传:“青衿,青领也,学子之所服。”旧因以指读书人。
杜甫《题衡山县新学堂呈陆宰》诗:“金甲相排荡,青衿一憔悴。”明清科举时代则专指秀才。
布衣:即平民。《盐铁论·散不足》说,古时普通人在八九十岁以前只能穿麻衣,这些普通人叫“布衣”。
《史记·李斯列传》:“夫斯乃上蔡布衣,闾巷之黔首。” 青衣:古时地位低下者所穿的服装。
婢女亦多穿青衣,后因用为婢女的代称。白居易《懒放》诗:“青衣报平旦,呼我起盥栉。”
巾帼:古代妇女的头巾和发饰。《晋书·宣帝纪》:“亮(诸葛亮)数挑战,帝(指司马懿)不出,因遗帝巾帼妇人之饰。”
后作为妇女的代称。如:巾帼英雄。
裙钗:古。
蒙古袍是蒙古族的传统服装。
但其经历了一个较长的历史过程。最早原始的蒙古人服装,是用植物叶子编排而成,仅是遮体。
从事狩猎业以后,以兽皮加工制作衣服。随着畜牧业经济的发展,衣着渐以家畜皮制作,但很简朴。
据《蒙古秘史》记载,羊皮短衣是古代蒙古人主要的服装。 随着蒙古族与其他民族的交往,尤其是唐宋以后,大批的布匹、绸缎、天鹅绒织锦进入蒙古族各地。
在样式上,蒙古族吸收了突厥、契丹的圆领长袍,束腰罩幞头、穿短靴等适于牧猎的服装,并根据自己民族喜好加以改进,这就是蒙古袍。 据13世纪蒙古汗国时代有关文献的记载:其服为右衽(当时的突厥为左衽),道服领,少数为方领,以毡、皮、革、帛制作,衣肥大,长拖地,冬服二裘,一裘毛向内,一裘毛向外,男女样式相似。
这种服式,后稍经改革,沿用至今。 分夹、棉、皮3种。
冬以羊裘为里,多用绸、缎、布作面,夏穿布、绸、缎、绢等料。一般用红、黄、紫、深、蓝等色。
袖长窄,不摆不开尺,衣襟及下摆多用绒布镶边,边宽约6—9厘米。穿着时稍向上按,以红、紫等色长约3—4绸缎带紧束腰部,两端飘持腰间。
男子习惯腰带右边挂蒙古刀,左边挂烟具、绣花荷色等饰物。
不一定,各地的习俗不一样。
目前市面上分古装、现代装以及一些地区特有的款式,布料一般采用泥子、印花布、丝绸等,做工精美,是中国文化习俗的不可或缺一部分。
如今所谓寿衣,或说原是明代一般人平时穿用的衣裤,后来因清朝统治者不让汉人穿明代的服装,人们只好改变原来的习惯。据说有人向清政府提出“生变死不变”的要求。即生时穿清朝的衣服,死时穿明代的衣服。清政府见民众要求强烈,只好答应下来,于是明代服装便成了死人的寿衣了,后来虽然清政府被推翻了,以明代衣服为寿衣的习俗却一直传下来。
人死了要将身体洗净,然后穿上新的干净的衣服,也就是穿上寿衣。在闽南一带,在给死人穿寿衣时,老人的亲属要先来个象征性的试穿。试穿之后用一根没有秤锤的秤来秤一下,并在人面前说一句:“这是子孙用钱买来的。”表示子孙的孝心。
下面是我搜的相关知识。
死人穿的寿衣通常都是奇数的,上下相差二,如上七下五或上九下七,最多是上十一下九,即穿十一件上衣,九条裤子(女的可用裙子代裤)。夭寿者,亦即不到五十多岁而死的人,一般只能穿三件。死者的年龄愈大,愈可多穿,表示有福有寿。
老人死了为什么要穿那么多的衣服呢?这因为,过去人死了总是先装在棺材里,而棺材往往要在家里停放一些时候。大体死者年岁愈大的停放时间愈久。有的因为坟地未选择好,一时无法安葬,一直放在家里停几年的都有。这就必然出现一个问题,棺材里面的尸体久了会腐烂,会流 出液体来,并还可能透过棺材渗漏出来。为了防止渗漏,除了在棺材里面放上草木灰、草纸一类吸水的东西,还要多穿衣服,亦为了能吸水分。人的内脏在上身,腐烂时水分比下身更多些,因此上身要比下身多穿些。夭寿者通常在死后很快埋葬入土,所以可以少穿衣服。后人相袭成俗,一直沿用下来。
大多绣五蝠捧寿图案。寿衣颜色,一般为蓝、褐色,年轻妇女用红、粉或葱白色。此外,还配以被褥,通常铺黄、盖白(意为铺金盖银),被面常绣“八仙”。少数乡村还沿用这类寿衣,但多数农村和城市移风易俗,办丧事一般给死者穿整齐干净的日常生活服装,习惯上仍称寿衣。
《易经》里有句话:“黄帝、尧、舜,垂衣裳而天下治”。我们的老祖宗那时候,男人们上衣下裳,女人们就只穿长袍。穿裙子的男人们撩起衣角渡河去会情人(子惠思我,褰裳涉溱,子不我思,岂无他人,狂童之狂野且!《诗经·褰裳》)。当然,裙里面也不是光溜溜的两条腿。裙里面所谓的裤,其实要称作“胫衣”,只是遮住两条小腿。
女人们偶尔也穿这种没有裆的套腿裤。好玩的是,政治和权力最终给裤子加上了一个裆,不仅解放了身体,也解放了生产力——此后的底层人民就一直喜欢穿这种方便行动的服装。
《汉书·上官皇后传》里讲了这么一个故事:大将军霍光权倾一时,当时的皇后是霍光的外孙女,也是另一位权臣上官桀的孙女。为了保证权力可以延续下去,霍光希望皇后独享皇帝的床第之欢,生个皇位继承人。皇帝身体不好,也没有汇仁肾宝,皇帝不好,大家都不好。识眼色的医官和侍从们马屁拍得恰到好处,他们劝皇帝,您身体不好应该少作运动,即使做有皇后就够了,您要实在管不住自己,也好办,让宫女们都穿上有裆的“穷裤”,再系上几条带子。即使皇帝“兽性大发”,一时半会也解不开,不能随时随地行“周公之礼”了。这位不幸的皇后还是没有生下一男半女,还在15岁时成为了寡妇,一直到52岁去世。
倒是南北朝时期的胡女,穿着到臀部的短褶,腰间束带,下身是裤口很宽的大口裤,十分精神。胡服热潮席卷唐初风尚,女子们穿翻领长袍,束带,穿紧口裤和皮靴,俏丽可爱。
然而裤子真正成为中国女人的常服,还要再过一千多年。两条腿分立,成何体统?!尤其是女人,穿裤子就是明显要勾引男人嘛。道德家们虎视眈眈,希望把女人们掩在宽袍大袖里,失去本来的女性性别特征,来保证国家的长治久安。
至于那种只能护住腿部的“胫衣”也并未随着历史的演进而消失无踪。1949年之前的北方,只有两个裤腿的套裤,是老年女人过冬的常备。这种套裤中间絮棉,穿的时候,把两条裤腿套在裤子外面,用带子系在裤腰带上,扎紧裤脚的裤脚带。套裤把冷风阻挡在外面,上了年纪的人可以过一个融融的冬日。
19世纪中叶的欧洲,那时的医院还没有消毒的概念。医生们都穿灰袍子,护士们都穿修女服。目的是避免给自己的衣服蹭上血,选择灰色和黑色,是想让它们看起来没那么脏,因为这些衣服从来是不洗的。当时大批病人因为细菌感染而丧生,人们并不知道病人的死亡正是医生的衣服造成的。
改变这一切的人是后来被誉为“微生物之父”的法国人——路易斯·巴斯德,他有过5个儿女,只有两个活到了成年。另外3个死于伤寒。这件事促使他开始研究感染。
他发现细菌是各种传染病的起因和媒介,且高温加热可以杀死让啤酒变苦的微生物。并创造了“巴氏杀菌法”,并很快应用在食物和饮料上。巴斯德又意识到许多疾病是由微生物引起,由此建立起了细菌理论,并强调医生要使用消毒法。
从此,医生们开始穿干净的白大褂、开始将手术器具高温消毒、手术前洗手、病人的伤口要在消毒后绑上绷带等。这大大降低了手术感染的发生概率。白大褂也顺理成章地取代了灰长袍,成了医生的正式工作服。到了今天,“白大褂”成了医生这个职业的代名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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