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大学生英语竞赛,不得奖也有1.5的学分;还有别的什么物理啊化学啊竞赛都能拿创新分的;还有你大四时在外面实习后,让别人公司给你盖章以作证据,学校通过了也可以加创新学分。
创新学分主要包括:“学科竞赛学分”、“科研学分” 和“实践学分”等三类。“学科竞赛学分”是指参加学校认定的大学生学科性竞赛,获校级或以上奖励所获得的相应学分。
根据竞赛的层次特点,分为A、B、C三类:A类指政府部门、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学科竞赛。B类指省级以上专业协会组织的专业竞赛。
C类指学校组织的学科竞赛。“科研学分”是指参加经学校认可的各类科技活动获奖,学生在校期间主持或参加教师的科研项目,公开发表学术论著、在国家正式出版学术刊物上发表的科研学术论文作品,研究成果获奖,获国家专利,参加学术讲座等所获得的相应学分。
“实践学分”是指考取各类专业资格证书、参加社会科技文化实践活动、文艺表演和体育竞赛等取得优秀成绩,并受到校级或以上表彰而获得的相应学分。 1、A1参加经认定的各种学术性社团和兴趣小组活动:指经学校相关单位认定的各种学术性社团和兴趣小组活动。
活动时间要求在一学期及以上,提供相关活动证明材料及总结报告或调查报告,经指导教师和学院审核,可申请学分。 2、A2个人自主参加教师科研项目:指自主参加教师科研项目一个学期及以上或完整参加一个科研项目,完成一篇科研报告,可以申请学分。
3、A3—A5大学生创新创业、科学探索、科研训练计划项目:本科生必须在参加和完成了项目的全过程后,方可获取相应的学分。获得优秀项目的审核以学校发文为准。
同一学年参加多个项目研究,只计取一个最高分数,不得累加。 对于被批准立项后,项目负责人和参加者无故和没有正当理由不完成项目研究或随意放弃研究项目者,不能取得相应学分,并取消其再次申报资格。
如确有实际原因需中止项目的学生,需提出书面申请,提交学院批准同意,学院汇总名单后在中期检查及结题审核时统一报教务处实践科备案。 4、B1个人自主参加社会实践:主要指个人自主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如 “三下乡”活动、社会调查、志愿服务、勤工助学等。
社会实践活动要求有详细材料记录、主办单位的证明、校内相关组织推荐证明、受助单位及个人证明、实践报告和总结。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原则上每位学生实践时间应连续两周或累计四周及以上。
学生凭活动主办单位证明、实践报告、调查报告等申请学分。 5、B2参加创业就业培训或实践:指参加被国家认定的培训基地(机构)举办的创业就业培训或实践。
必须参加一个月及以上培训课程学习及至少一项实践活动。以培训证书、实践报告及主办单位证明申请相应学分。
6、B3社会实践成果奖:获得校级及以上表彰的社会实践成果。以获奖证书或文件为准进行审核及认定。
7、C参加课外实验活动:各项目活动时间累计四周及以上,以作品、方案、实施效果证明(书)、培训合格证书等形式申请相应学分。 8、D1国际合作与交流计划:主要包括本科生赴国(境)外高校等单位进行联合培养(各种2+2、1+3、1+2+1)及交换生项目,可以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后,向教务处对外合作与交流科提出书面申请,可获得相应学分。
9、D2海外研修计划:主要包括本科生赴国(境)外高校等单位进行短期学习或暑期夏令营项目。可以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后,向教务处对外合作与交流科提出书面申请,可获得相应学分。
10、E参加学术报告会(含海外文化讲座):是指主要由学校或学院组织的面向全校本科生参加的学术报告会。累计次数达5次及以上者,并递交至少一篇心得体会,在一个学期内,可申请0.5个学分。
同一学期只能申请一次。累计可申请2次,累计学分最多1个学分。
11、F专业性学科竞赛:主要指各级组织主办和承办的各类学科竞赛,竞赛项目认定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由教务处负责执行,以各级证书审核和认定学分。同一学生参加各类型学科竞赛所获奖项可以分别申报创新学分,但参加不同级别的同类型学科竞赛,只能申报获得最高级别奖项学分,不得累计。
12、G其他竞赛:主要指各类创新创业竞赛、实践操作技能竞赛、演讲赛和辩论赛、体育竞赛和艺术类竞赛等,必须是学生工作部(处)、校团委或其他部门主办或组织参加并由教务处认可的竞赛,以各级证书审核和认定学分。非体育专业学生获得的体育竞赛和非艺术类专业学生获得的艺术类竞赛按此标准执行;体育专业学生或体育特长生获得的体育竞赛和艺术类专业学生获得的艺术类竞赛降低一级计算学分(如国际获奖按国家级获奖标准计算)。
13、H获得计算机证书与外语证书,以各级证书审核和认定学分。H5、H7、H8外语证书的“优良”对应的是各类项目满分的85%及以上。
14、I国家级注册(资格)证书、专业技能(水平)证书和国际认证考试证书,以各级证书(文件)审核与认定学分。 15、J获得科技成果奖或成果转化,以证书和转化合同审核认定学分。
16、K获得科技发明专利:专利获准以收到交证书费的通知书或正式的专利证书审核和认定学分。 17、L发表科研论。
工业设计(理工类)一、培养方案(一)本科学制基本学制四年 (二)学位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三)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适应21世纪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具备工业设计的基础理论、知识与应用能力,能企事业单位工业设计部门、科研单位从事工业产品造型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和教学、科研工作的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
(四)培养规格(毕业生应获得的知识和能力)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政治理论水平;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社会 公德意识与职业素养。 2、具有较扎实的自然科学、艺术学科的基本知识和人文社会科学、市场经济、管理、环保等基础知识。
3、系统地掌握本专业必需的基础知识、设计理念、设计方法等知识和视觉艺术传达知识。 4、具有较强的表现技能、动手能力、美学鉴赏与创造能力及计算机应用能力。
5、掌握一门外语,具有一定的听、说、读、写能力并能够在本专业学习中熟练地应用。 6、掌握一门计算机语言,初步具备软、硬件应用与开发能力。
7、具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和创新意思,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及组织管理能力。 8、达到培养计划的总学分和各类学分要求。
(五)专业定位与特色本专业面向全国招收本科生。目前设有产品造型设计专业方向。
培养应用研究复合型人才。本专业侧重于与现代化产品设计相适应的艺术素质和设计手段的培养。
重点培养学生产品造型设计、综合设计、计算机辅助设计等现代设计能力。实行二年基础二年专业方向培养,突出学生专业知识面和设计实践能力。
(六)主干学科及主要课程主干学科:艺术学、机械工程。主要课程:专业基础绘画、设计表现技法、平面构成、立体构成、设计色彩、设计史、设计摄影、产品造型、机械工程基础、人类工程学、产品设计、室内外环境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标志设计、计算机辅助设计、创造学等课程。
(七)文化素质和创新能力培养 1、增强学生文化素质的培养。教学计划中开设文化素质类课程,同时开辟第二课堂,营造和活跃工科院校的文化氛围,丰富文化生活,提高文化品位,使学生受到优良的校园文化的熏陶。
2、鼓励学生参加各种有益于身心发展的文娱、体育及各种文学艺术类社团组织的活动,参与多种形式的生产、社会实践和人文社科类系列讲座或培训,并取得相应的学分。 3、努力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加强学生现代设计思想、方法和科研能力的训练以及科学思维方法的教育,把培养创新能力融合于教学的全过程之中。
此外,在二、三年级选拔一些基础好、能力强的学生,指定专业教师指导其科研训练,从中发现部分有个性和专长的学生,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 4、鼓励和支持学生参加科学研究和学术活动。
(八)毕业标准及学位要求 1、毕业标准(1) 达到德育培养目标;(2) 修满本计划各项规定的学分,总学分不少于 241 分;(3) 达到国家教育部要求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 2、学位要求符合学校学籍、学位管理规定要求的将取得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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