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就业鼓励创业 1、安置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人数占企业总人数60%以上的新办企业,经批准,3年内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适用对象:新开办的企业 申请条件:新开办的企业,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占企业总人数60%(含60%)以上并领取税务登记证的。 优惠待遇: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申请途径:营业税免税由主管地税机关核准,企业所得税免税按照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免税管理的权限审批。 文件依据:《浙江省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和管理实施办法》(浙军转干〔2002〕4号)。
2、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企业,按规定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保险补贴。 适用对象:各类企业 申请条件: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优惠待遇:按实际招用人数,在相应期限内给予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保险补贴。 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
申请途径:向当地人力社保部门申请。 文件依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就业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08〕59号)。
3、为见习高校毕业生缴纳综合商业保险的见习单位,按规定给予补助;高校毕业生被见习单位招(聘)用的,可补缴见习期的养老保险费,对单位补缴的养老保险费可给予补贴。 适用对象:高校毕业生见习单位 申请条件:见习单位为见习高校毕业生缴纳综合商业保险费用的,或见习高校毕业生被见习单位招(聘)用的。
优惠待遇:对见习单位为见习高校毕业生缴纳的综合商业保险费用可给予补助。高校毕业生被见习单位招(聘)用的,可补缴见习期的养老保险费,对补缴的养老保险费(个人缴费部分除外)可给予补贴。
申请途径:向当地人力社保部门申请。 文件依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浙政发〔2011〕61号)。
4、稳定就业岗位并符合转型升级方向、依法参保缴费两年的中小微企业,按规定给予稳定就业社保补贴。 适用对象:中小微企业 申请条件:中小微企业符合产业转型升级方向,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按规定连续2年履行缴费义务,积极采取措施开展稳定就业工作、劳动关系稳定,上年度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人数(自然减员及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除外)少于单位上年度平均参保人数3%的。
优惠待遇:给予稳定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其中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率小于1%(含1%)的,补贴额度为企业上年度失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的50%;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率在1%和3%(含3%)之间的,补贴额度为企业上年度失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的30%。
稳定就业社会保险补贴1年内只能享受1次,且不得与困难企业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同时享受。 申请途径:向当地人力社保部门申请。
文件依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社发〔2012〕282号)。 5、与新招用的高校毕业生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开展岗前就业技能培训的小微企业,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适用对象:小微企业 申请条件:小微企业与新招用的高校毕业生签订6个月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在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由企业依托所属培训机构或政府认定的培训机构开展岗前就业技能培训的,培训后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优惠待遇:按照当地确定的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的一定比例,给予定额补贴。
申请途径:向当地人力社保部门申请。 文件依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做好当前就业工作促进企业转型升级的意见》(浙人社发〔2012〕317号)。
6、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优惠。 适用对象: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 申请条件:对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优惠待遇: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每人每年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5200元。政策执行期限为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申请途径:经当地人社部门核实后向税务部门申请。 文件依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大众创业促进就业的意见》(浙政发〔2015〕21号)、《浙江省财政厅等部门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浙财税政〔2014〕10号)。
7、与新招用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按规定给予为期1年的社保补贴。 适用对象:小微企业 申请条件: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2年以内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优惠待遇:按企业为其实际缴纳部分给予社。
“市场开拓资金”以中小企业为使用对象,原则上重点用于支持具有独立企业法人的资格和进出口经营权的中小企业。
申请条件: (一)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资格,有进出口经营权; (二)企业上年度出口额的海关统计数在1500万美元以下,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良好的财务管理记录; (三)有专门从事外经贸业务并具有对外经济贸易基本技能的人员,对开拓国际市场有明确的工作安排和市场开拓计划。 申请办法: 一,确认资格:到“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 网上进行在现注册,注册成功后,企业会得到一个用于以后查询用的“用户代码”和“密码”。
注意:网上注册时,企业名称不可出现任何和营业执照不符的地方。 二,资金申请:“市场开拓资金”分为中央和地方两部分,实行中央和地方两级管理。
企业可以单独在地方资金管理部门就独项目申请资金补助,同时也可以通过组团单位(比如:贸促会,行业协会等)的协助申请中央资金补助。 三,拨付形式:中央基金采取先交后补的形势。
多为第二年的10月份拨付。 详细情况请登陆 ,仔细阅读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试行)办法和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暂行)。
10月28日,浙江经视《我的十点档》“奇思妙想浙江行”创业节目拍摄走进海宁技师学院(筹),聆听该院毕业生、海宁施曼尔电气自动化有限公司总经理姚鹏申的创业故事。本次节目采访拍摄的是姚鹏申一天的日常工作、生活,听他讲述创业经历、创业的初衷以及前后变化等,突出反映了“奇思妙想,圆创业梦想”的主题。
故事主要讲述了姚鹏申从海宁市技工学校电气专业毕业后,从普通员工到技术骨干、从追寻“自动化”梦想到创业成功的经历。在这个过程中,他获得了“海宁农信杯”青年创业大赛金奖、嘉兴大学生创业大赛优胜奖等荣誉,被选中参加浙江省“金蓝领”高技能人才出境培训,被聘为第一批嘉兴市两化深度融合专家指导员,被母校海宁技师学院(筹)聘为兼职教师。现在的姚鹏申致力为小微企业提供智能化、自动化的控制系统,研发了自动化集热管生产控制系统、环保净气控制软件、气力输送控制系统、无害化死家禽处理控制系统等。
海宁技师学院(筹)作为姚鹏申的母校,一直在创新创业上走在前列,是海宁市创业创新基地。该院注重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成立了创新工作室、技能大师工作室,引导和支持学生开展创新创业活动。师生在省市的创新创业大赛、中小学电脑机器人比赛中多次获奖。学院现拥有1个嘉兴市高技能人才创新工作室、1个嘉兴市中等职业教育专业创新基地和1个嘉兴市技能大师工作室。
据悉,“奇思妙想浙江行”创业节目由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浙江经视共同打造,每周二、周三晚22:00在浙江经视《我的十点档》播出。它旨在通过拍摄采访创业典型人物、开展创业大赛等方式,展示我省的创业政策、创业平台、创业服务等特色化、多元化的创业生态。
这里推荐一个赛事:“智创未来·精彩平度”赛事举办时间:2020年10月——2020年12月参赛的领域有:1、现代服务业:金融基金、保险、证券、普惠金融、区域金融交易市场、互联网金融、数据智能、文化创意、电子商务、互联网+、精品旅游、信息技术产业、现代物流业等轻资产、高质量、低能耗、融智能的相关行业均可。
2、新材料、新能源:具有传统材料所不具备的优异性能和特殊功能的材料,或采用新技术(工艺,装备)使传统材料性能有明显提高或产生新功能的材料,如化工材料、金属材料等优先;绿色照明、太阳能、生物质能、风能、核能、可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等符合新能源的行业。3、现代装备:主要包含智能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航空装备、卫星制造与应用、轨道交通设备制造、海洋工程装备制造、智能硬件、物联网硬件方向、先进机械装备农业方向、智能装备食品加工方向等。
4、生物医药: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智慧医疗、健康管理等相关行业。V:壹叁捌贰伍贰零伍捌叁柒参赛要求1、所注册成立的公司为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的创新企业或还未在中国境内工商部]注册成立公司但拥有科技成果和创业计划的创业团队(如海外留学回国创业人员、正在创业实施阶段的优秀科技团队、大学生创业团队),都可以报名参加本次大赛。
2、在目标参赛领域拥有成熟的创业项目和商业计划,符合平度产业发展方向,拥有较好市场前景并能产业化。3、有较强意向落户到平度。
4、参赛项目创始人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年龄般不超过60周岁,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经历或自主创业经历。5、参赛项目资料真实、有效、合法、参赛选手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项目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
获奖的项目/企业还可以获得:赛事奖金、政府政策扶持、投资机会等等希望回答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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