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的学生会里的创新创业部的职责
通过举办多样化的活动,普及创业知识、培养创业意识,提高创业能力。
1. 开办创业、就业培训班,举办“创业之星”大讲堂, 在广大同学中宣传普及创业、就业知识,培养知识型人才;
2.举办创业计划大赛、ERP沙盘模拟大赛等专业性比赛,挺高参赛者创业能力、团队精神、职业能力;
3.与公司、企业洽谈项目,鼓励会员参与项目实践,为公司、企业输送合格人才;
4.对评估合格创业项目予以支持和帮助,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
中心思想
大学学生会创业部是在学生会领导下的一个部门。
1. 以“奉献、实干、高效、创新、孵化”为宗旨,服务广大师生青年团员,为广大学子创业提供信息交流平台。
2. 维护学生创业的合法利益,学生会创业部工作内容: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开展一系列创业知识培训、创业实践活动、培养大学生创业思维和创业实践能力,激发同学们的创新意识、创造精神、创业能力,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创业观,加强学生职业道德的教育和敬业精神、团队精神的培养,创业信息的收集与传播,提升科师大学子的创业能力,发挥联系学校相关部门与广大创业学子的桥梁纽带作用,积极组织、带领学生参加相关创业社会实践活动,维护学校创业秩序,为同学们的创业营造积极、健康向上的优良环境。
3. 促进同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为广大学子的创业提供信息服务保障。
对大学生创业的一些建议
第一,要敢想敢为,敢于置疑,敢于藐视权威,要有当年毛主席“粪土当年万户侯”的豪迈气概,要坚信唯有自己才是实现自己梦想的人。
第二,虽然个人很重要,但是一个有效科学的创业团队同样不可或缺,因为个人英雄主义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现在讲究的是团队协作,我们必须确定自己的工作重心,不要事必躬亲,处理协调好团队协作的关系,巧妙的借助他人的力量,团队之间互相取长补短,为大家共同的目标努力。
第三,需要专注于自己的创业领域,正确选择创业项目,明确产品或者服务的市场定位,一般来说,我们选择创业方向的时候应该尽量选择市场需求大而竞争相对较少的领域,也就是采取我们常说的蓝海战略,做别人没想到没做过的,这样才能决胜千里。
第四,要有土拨鼠的精神和毅力,有坚持不懈的韧性,一旦认准了方向就要努力向前,决不后退。
第五,在创业团队确定之后,公司运行过程中,还必须注意创新管理和战略管理,一个无秩序无企业文化的组织走不了太远,一个成功的企业必须对社会对市场有一定贡献,被受众接受。不是有句话嘛,“创业容易守业难”。
第六,我们大学生需要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要考虑创业过程中的各项因素,热情与平常心兼备,做好充分准备。诚然,我们抱着成功的心态去创业,但是不能排除失败的可能,所以一定要做好迎接挫折的准备,随时做好失败的补救计划,想清楚,如果我失败了,我可以坚持忍受到哪一步,什么时候我该承认失败,然后,重头再来。”
第一条 为规范我国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的管理,做好国家高新技术创业服务
中心的认定工作,促进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的发展,根据国家科委《关于对我国高
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工作的原则意见》的精神,制定本办法。إ
第二条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委或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
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可依照本办法申请认定。إ
第三条 国家科委负责国家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的认定工作,国家科委火炬计
划办公室具体办理有关事宜。إ
第四条 申报国家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应当具备下列条件:إ
(一)地方政府重视和支持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的工作,资金投入在500万元以
上;إ
(二)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及其孵化企业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应优惠政策及当
地配套优惠政策;إ
(三)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发展方向明确,领导班子得力,管理人员中具有大专
以上学历的占70%以上;إ
(四)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的场地面积在8000平方米以上,其中孵化企业使用的
场地占2/3以上;إ
(五)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服务设施齐备,服务功能强,可为企业提供商务、资
金、信息、咨询、市场、培训、技术开发与交流、国际合作等多方面的服务;إ
(六)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在孵企业达80家以上,其中在孵化场地内的企业在
60%以上;
(七)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的毕业企业在25家以上,年度毕业企业数与在孵企业
数之比在5%以上,毕业企业及在孵企业为社会提供1000个以上的就业机会;إ
(八)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实际运营时间在3年以上,经营状况良好。إ
第五条 进入国家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的孵化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إ
(一)新办或技工贸总收入在50万元以下,运行不到两年的企业;إ
(二)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开发和生产;إ
(三)开发能力较强,以自主开发为主,技术水平较高,商品化、产业化的前景较
好,市场潜力较大;إ
(四)企业的负责人是熟悉本企业产品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有一定的经营管理
能力;
(五)企业产权明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运行机制较好。إ
第六条 国家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的毕业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إ
(一)经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委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إ
(二)有2年以上的运营期,经营状况良好,主导产品有一定的生产规模和市场占
有率;
(三)年技工贸总收入达200万元以上,有50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和自有资金;إ
(四)企业负责人具有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和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إ
第七条 申报国家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应首先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
计划单列市科委提出申请,经审核后,由省、市科委上报国家科委火炬计划办公室。
经国家科委认定,对符合本办法第四条的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颁发“国家高新技术
创业服务中心”证书及标牌。
第八条 经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可享受国家及地方制定的有关优
惠政策。
第九条 国家科委将定期对国家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进行考核,对连续两年达
不到条件的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将取消其国家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的资格。إ
第十条 本办法由国家科委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声明: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蜀ICP备2020033479号-4 Copyright © 2016 学习鸟. 页面生成时间:3.870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