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学金申请书 篇3尊敬的各位校领导: 你们好! 我是XX级xxx班的xx,如今,我已在x x x学院待了四年,在这四年里,我参与了许多也学到了很多。
原本在我脑海中,大学都是别人所说的“大学生活很悠闲,大学时代是最舒服的阶段”,而这并非完全正确。有些人就活得很充实,这取决于我们如何面对这种环境。
就像我妈说的一样“不管怎样,一切都看你争不争取”。再安逸的生活我们也得寻求正确的出路,更何况我们现在的生活还不算安逸,等一上社会就知道什么是区别!因此现在我们毫无理由不去用知识武装自己,用各种历练来增强自己的认识。
刚来学校时,首先上的第一堂课就是军训,在烈日的酷晒下,在连绵的细雨中,不断地有同学倒下,但是为了能够进入我们院的方阵,为了能在校军训检阅上为我们文学院争光,我咬牙坚持着,时刻提醒着自己,这是我的责任,也是我的光荣!不负所望,在一批一批的同学被淘汰后,我成功的进入了院方阵,我感到很开心,校检阅上我们也取得了不错的成绩! 在学习方面,我一直努力认真,成绩稳定,和同学之间友爱相处,关系很融洽和睦!并且在去年,我还获得了校奖学金!同时我还积极向党组织靠近,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自觉地从个人做起,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时时事事严格要求自己。,在思想上我积极要求进步,树立了良好的人生观和道德观,做一名合格的大学生!虽然家里的条件不好但是我丝毫没有因为这个而对我平时的工作和交际造成任何影响。
虽然说有的时候会被生活的压力影响,但是每当这时我都会想起洪战辉,跟他比起来,我这点困难又算得了什么呢?这样一想我又变得和以前一样坚强甚至更加坚强。,大二的时候,我在朋友的帮助下,每到周六周日,便到各个超市去做兼职,搞促销,虽然有时很累,但是我的心里很满足。
这些经历让我学到了许多做人做事的道理,进入洛阳师范学院学习,是我人生中一个极为重要的阶段。在这四年中,我从一个懵懂的少年成长为思想比较成熟的青年,从一个知识欠缺成为一个各方面知识比较全面的大学生。
在这四年中,我在各个方面都获得了巨大的进步,综合素质得到了很大的提高。现将申请国家奖学金。
我之所以有这么大的进步,首先要感谢我的母校——洛阳师范学院,是你给了我学习的机会。其次,感谢我所有老师在生活上给我的帮助,是您们帮助我走过了大学生活中最艰难的一段时间。
我特别感谢学部领导的大力培养,老师在专业方面的深入指导以及同学们在工作中给我的支持和帮助。在此我要特别表示感谢!今后我要更加严格的要求我自己,以求有更好的表现。
我很希望可以更顺利的完成大学学业,学到更多的知识。但是毕竟自己的家境不是很好,来自农村,父母都是农民,没什么固定收入,全家的希望都在我一个人的身上,所以我很需要国家和学校的奖学金,特此申请,望予批准。
此致敬礼! 申请人:xx。
一、自主创业优惠政策: 1、工商部门对申请自主创业的毕业生申办个体私营企业免费提供开业指导以及相关政策、法规和信息的咨询服务,实行申请、受理、审批“三优先”的一站式服务。
2、除国家限制行业外,对持《自主创业证》从事个体经营的应届毕业生在其毕业后两年内,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其经营之日起3年内,免收个体工商注册登记费、个体工商户管理费、集贸市场管理费和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 3、参照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相关政策规定,申请自主创业的毕业生,可给予免征有关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和个人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
4、探索设立大连市“高校毕业生创业资金”,专项用于为高校毕业生创业、兴办企业和申请小额贷款担保。自主创业小额贷款担保金额一般在5万元左右,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还贷方式和记结方式可由借贷双方商定。
二、《自主创业证》的发放、使用和管理办法: 1、申领《自主创业证》须提供以下材料:申请书、毕业证及复印件、身份证及复印件、户口簿、报到证。 2、申领《自主创业证》发放程序 (1)申请自主创业的毕业生要持有关材料,向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由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申请审批表》。
(2)师范类毕业生到各市教育局申请办理,非师范类毕业生到各市人事局办理。 (3)各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对申请人情况进行登记,并依据学校提供的档案进行核实。
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自主创业的毕业生免费发放《自主创业证》。 (4)各市所辖的县、区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也可依照上述程序向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申请领取《自主创业证》。
3、《自主创业证》的使用和管理 (1)《自主创业证》的有效时限:毕业生在择业期内自领取日起三年内有效。 (2)《自主创业证》实行实名制,限持证者本人使用,不得转借、转让、涂改、撕页。
(3)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主创业证》由本人保管。被用人单位录用的,交由用人单位保存,报市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备案。
(4)各有关政策执行部门,在为毕业生办理享受优惠政策手续时,要在《自主创业证》上注明优惠的内容、减免额度和享受的时限,并加盖执行部门和经办人印章。 (5)各市(含县、区)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要建立领取《自主创业证》的毕业生基本情况登记册,实行微机管理。
(6)省教育厅对各市《自主创业证》发放情况实行监督管理、检查指导,并建立微机管理网络体系,随时了解掌握《自主创业证》发放情况。每月要向省教育厅上报《自主创业证》发放情况。
(7)《自主创业证》实行年审制度。年审由原发证机构负责,每年7月进行。
年审时,要将享受就业优惠政策情况录入微机管理系统。 (8)《自主创业证》如有丢失,应及时向发证机构报失,不予补发。
但可按中领程序重新申领,其办证部门在《自主创业证发放情况表》和补发的新证上注明“补发”字样。 (9)对转让、出租、借用《自主创业证》的,由发证机构没收其《自主创业证》。
用人单位或个人伪造、租借《自主创业证》骗取国家优惠政策和资金的行为,要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发证机构违反有关规定变卖或滥发《自主创业证》的,要严肃处理,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三、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提供的材料: 1、办理个人独资企业需提供的证件 (1)到“工商”窗口领取并填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3)《企业住所(经营场所)证明》(自有房产的提交房地产证原件及复印件,租赁房屋的提供租赁协议)。
(4)《房屋租赁合同》。 (5)本人身份证及照片(2张) 2、办理合伙企业需提供的证件 (1)到“工商”窗口领取并填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3)《企业住所(经营场所)证明》(自有房产的提交房地产证原件及复印件,租赁房屋的提供租赁协议)。 (4)《房屋租赁合同》。
(5)《出资权属证明》。 (6)《合同人履历表》。
(7)《执行合伙人企业事务的合伙人的委托书》 (8)《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9)全体合伙人的身份证及照片(2张) 四、办理税务登记所需材料 1、工商企业开业核准登记通知书原件。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复印件。
4、会计人员会计证及复印件。 5、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开户证明及复印件。
6、房屋租赁合同(租房)或房屋产权证(自有)及复印件。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五、申请自主创业小额担保贷款的材料及步骤 1、提供材料 小额担保贷款申请书、合理有效的身份证明(身份证)、贷款创业项目计划书。 2、申请步骤 (1)自愿向创业所在地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2)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汇同相关部门对申请贷款担保的申请人的申请人的基本条件进行初审。 (3)由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将初审合格的申请人的相关材料保送市担保机构。
(4)市担保机构对担保申请进行审核。担保机构承诺担保后,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将申请人的相。
认真贯彻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促进大学生就业的优惠政策,根据《关于促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若干政策的通知》(辽政发[2003]26号)文件精神,规范自主创业证的发放、使用和管理,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发放的对象 1.从2003年起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2.发放对象不包括下列人员: 非普通高校的毕业生;普通高校的结业生、肆业生;已考取研究生和专科升本科的毕业生;其它不具备派遣资格的毕业生。 二、发放权限 《自主创业证》实行属地化发放,《自主创业证》核发权属于县以上(含县,下同)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未经县以上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验印的《自主创业证》一律无效。
三、申领、发放程序 (一)申领《自主创业证》须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书 2.毕业证及复印件 3.身份证及复印件 4.就业报到证 (二)申领发放程序 1.申请自主创业的毕业生要持有关材料,向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由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申请审批表》 2.师范类毕业生到各市教育局申请办理,非师范类毕业生到各市人事局办理 3.各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对申请人情况进行登记,并依据学校提供的档案进行核实。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自主创业的毕业生免费发放《自主创业证》 各市所辖的县、区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也可依照上述程序向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申请领取《自主创业证》 (三)《自主创业证》办理时限:一般情况下,在县、区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工作时限为5个工作日,在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工作时限为3个工作日 四、《自主创业证》的使用和管理 1.《自主创业证》是申请自主创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依据辽宁省人民政府辽政发[2003]26号文件享受有关就业政策的有效凭证,全省通用 2.《自主创业证》的有效时限:毕业生在择业期内自领取日起三年内有效 3.《自主创业证》实行实名制,限持证者本人使用,不得转借、转让、涂改 4.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主创业证》由本人保管。
被用人单位录用的,交由用人单位保管 5.各有关政策执行部门,在为毕业生办理享受优惠政策手续时,要在《自主创业证》上,注明优惠的内容,减免额度和享受的时限,并加盖执行部门和经办人印鉴 6.各市(含县、区)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要建立领取《自主创业证》的毕业生基本情况登记册,实行微机管理 7.省教育厅对各市《自主创业证》发放情况实行监督管理、检查指导,并建立微机管理网络体系,随时了解掌握《自主创业证》发放情况。各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每月要向省教育厅上报《自主创业证发放情况表》 8.《自主创业证》实行年审制度。
年审由原发证机构负责,每年7月进行。年审时,要将享受就业优惠政策情况录入微机管理系统 9.《自主创业证》如有丢失,应及时向发证机构报失,不予补发。
但可按申领程序重新申领,其办证部门在《自主创业证发放情况表》和补发的新证上注明“补发”字样 10.《自主创业证》由省教育厅统一印制,实行全省统一编号,编号由1位汉字、1位英文大写字母和10位数字组成。左起第1位汉字为市名简称;第2位英文大写字母为县区代码(由各市自行确定);第3至6位数字为出生年月;第7位数字为性别(男性为1,女性为2);第8至12位数字为发证顺序编号。
五、处罚 对转让、出租、借用《自主创业证》的,由发证机构没收其《自主创业证》。用人单位或个人伪造、租借《自主创业证》骗取国家优惠政策和资金的行为,要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发证机构违反有关规定变卖或滥发《自主创业证》的,要严肃处理,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六、本暂行办法由 教育厅负责解释,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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