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申报高企条件如下:
1.成立时间: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2.技术领域:对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3.人员构成:科技人员 10%
4.研发费用:销售收入≤5000万,≥5% ; 5000万2亿,≥3%
5.高品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6.质量安全: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7.知识产权 :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拥有知识产权,1项发明或6 项实用新型或6项软著
8.科技成果:近三年成果转化证明,如销售合同、发票、检测报告、生产批文、用户使用报告等
9.研发管理:管理制度、研发机构、产学研、科技成果、人员培育、创新创业平台
10.企业成长性:净资产增长率+销售收入增长率
11.加分项:组织或参与制定国家/行业标准
合肥市申报高企好处如下:
1.享受税收减免优惠政策:高企所得税税率由原来的25%降为15%。
2.国家科研经费支持和财政拨款:高新技术企业称号将会是众多政策性优惠(如资金扶持等)的一个基本门槛。
3国家级的资质认证硬招牌:高新技术企业不仅能减免企业所得税,无论对于何种企业都是一个难得的国家级的资质认证,对依靠科技立身的企业更是不可或缺的硬招牌,其品牌影响力仅次于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国家免检产品。
4 提升企业品牌形象“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将有效地提高企业的科技研发管理水平,重视科技研发,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能为企业在市场竞争中提供有力的资质,极大地提升企业品牌形象,无论是广告宣传还是产品招投标工程,都将有非常大的帮助。
5促进企业科技转型:创新是企业发展的根本动力,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政策是一项引导政策,目的是引导企业调整产业结构,走自主创新、持续创新的发展道路,激发企业自主创新的热情,提高科技创新能力。
6提高企业市场价值:证明企业在本领域中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高端技术开发能力,有利于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是企业投标时的重要条件。
7提高企业资本价值:高新技术企业是吸引地方政府、行业组织对企业实施优惠政策和资金扶持的重要条件,也更具有吸引风险投资机构和金融机构的实力,从而推动企业快速投入到产业化经营中去。
8新三板上市加分: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可以在新三板上市过程中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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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促进新兴产业发展,结合高新区实际,制定本政策。
一、资金安排和扶持范围 1.设立“科技创新产业化专项资金”,实行预算管理和总量控制。 2.本政策重点支持区内新一代电子信息及智能家电、光伏应用及新能源、汽车及高端装备制造、公共安全、节能环保、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中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性强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3.本政策支持的企业和单位,工商、税务、统计关系均需在合肥高新区。 二、扶持政策 (一)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4.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对新入区经认定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产业关联度高、对全区经济拉动性强、研发设备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给予仪器设备投资额10%、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补助。 5.对新认定为国家创新型企业、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火炬计划软件产业基地骨干企业的,给予20万元奖励;新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动漫企业、国家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给予10万元奖励;新认定为省级软件企业、省级创新型企业的,给予5万元奖励。
6.支持企事业单位建立研发机构。对新认定的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合作基地、重点实验室,给予20万元奖励;新认定的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给予10万元奖励;新认定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给予20万元奖励;已认定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年度考核优秀的,给予10万元奖励;新认定的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给予10万元奖励。
以上奖励资金需专项用于中心设备购置。 7.支持企事业单位发明创造。
区内企事业单位获得知识产权的,每件按以下标准予以补贴: 取得国外发明专利证书的补贴5万元,其中申请国外专利进入国家阶段的补贴2万元(同一专利最多补贴两个国家或地区),以上补助每家不超过10万元。 国内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性审查阶段的补贴0.3万元,取得专利证书的补贴0.5万元;取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证书的补贴0.8万元;取得实用新型专利证书的补贴0.1万元;取得外观设计专利证书的补贴0.08万元;取得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补贴0.08万元。
以上补助每家最高不超过10万元。 8.对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前三名)的企业,奖励创新团队20万元,对获得省科学技术进步特等奖和一等奖的企业,奖励创新团队10万元;对获得省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的企业,奖励创新团队5万元。
9.对区内企业国家重点新产品销售收入在当年国家重点新产品中的排序分档确定的,其中,排序1-10名的,每个补助100万元;排序11-30名的,每个补助60万元;排序30名以后的,每个补助30万元。重点新产品销售收入数据以统计部门为准。
(二)培育创新型企业 实施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计划。对有望实现爆发性增长的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以下简称“培育企业”),且科研经费投入、知识产权产出、高企认定等指标符合要求的,给予以下分类支持措施: 10.培育企业培育期内,经税务部门认定的销售收入首次达到1亿元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11.培育企业当年获得以下国家级计划或专项等项目的,给予其所获国家拨款额50%的配套资助,最高配套资助不超过50万元。 (1)科技部: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支撑计划、重大专项、火炬计划、星火计划、重大仪器设备专项、国际科技合作、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 (2)国家工信部: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科技重大专项; (3)国家发改委:高技术产业发展计划; (4)国家财政部:成果转化资金计划。
12.培育企业主持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的,奖励30万元;参与制定(排名前三名)国际标准、国家标准的,奖励20万元;主持制定行业标准的,奖励10万元;参与制定(排名前三名)行业标准的,奖励5万元。以上奖励每家最高不超过30万元。
13.培育企业投保以下科技保险险种,按企业实际支出保费的50%补贴:高新技术企业产品研发责任保险、出口信用保险、关键研发设备保险、营业中断保险、高管人员和关键研发人员团体健康保险和意外保险、高管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和特殊人员团体重大疾病保险、产品责任保险、产品质量保证保险、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职业责任保险、雇主责任保险、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专利保险、小额贷款保证保险、项目投资损失保险、高新技术企业特殊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和特殊人员团体重大疾病保险。其中,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补贴对象由区环保部门审核确定。
以上补贴每家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三)优化创新创业环境 14.支持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给予30万元奖励。新认定的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给予20万元奖励。
在全区科技企业孵化器绩效考核中排名前五名的省级以上孵化器,每家给予10万元奖励。 新入区的在孵企业租用省级以上孵化器生产研发用房的,按实际租用面积(最多不超过200 m2),第一年按每月10元/ m2的标准、第二年按每月5元/ m2的标准给予房租补贴。
鼓励企业毕业后继续在区内发展,对毕业后继续在高新区生产经营满一年的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给予原孵化器管理机构2万元奖励。 15.支持建设公共技术服务平台。
鼓励企事业单位在我区。
1、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成功后,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40%的优惠政策,即根据国家新税法:高新技术企业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非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如果企业销售额5000万以上,一年省下来的税收都有好几十万。
2、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成功后,荣誉度比较高,各地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给予企业一定的资金奖励,促进企业发展。比如合肥市企业新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奖励20万元,合肥市高新区的企业另外还有20万的奖金,合肥市经开区、庐阳区、肥西县等另外都有10万的补助。安徽省其它地市如马鞍山、淮北市有30万的奖励。
3、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在购买土地时候,可享受当地政府高新技术企业用地优惠政策(低于同等地价5%-25%的优惠)。
4、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资质也是很多资助类、认定类科技项目的基础,资助类如重大专项、国内国际合作、创新基金等,认定类如研发中心、技术中心,国家技术工程中心等,所以很多科技项目都需要具备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资质的基础上申报。
5、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是企业研发实力的象征。高新技术企业不仅申请难度较大,也是对企业技术,研发,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等各个方面的全面审查,因此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含金量十分高,对企业扩大市场十分有利。
6、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成功后,可以无形中提高企业招投标资质水平,同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也是企业上市的加分条件。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成功后,可以享受的好处主要有以下内容:
1、税收减免: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执行15%(认定前25%)的优惠税率,税率降低10个点,税额减少40%;
2、直接奖励:获得高新技术企业后,可获得地方资金奖励(最多的有百万);
3、融资贷款:更容易获得VC的投资和各大银行的贷款;
4、资助基础:是其他申报各类型政府专项资金的首要条件之一;
5、品牌提升:科技类企业唯一“国”字招牌企业荣誉,电子商务时代极大利于促进企业异地成交,是企业实力的最佳象征;
6、吸引人才:科技创业的核心是优秀人才,这样更能吸引他们;
7、办公改善:优先获得办公及工业用地,很多地方还可以免费用地;
8、政府采购:高新技术企业产品优先纳入政府采购体系;
9、资产折旧: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对财务报表有利;
10、企业上市:创业板,新三板上市的重要条件之一。
为加快高新区经济结构调整,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加速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壮大现代服务业,结合高新区实际,制定本政策。
一、政策资金安排和扶持范围1.设立“产业转型发展专项资金”,实行预算管理和总量控制。2.重点支持产业包括:国家、省、市重点发展的各类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区重点发展的新一代电子信息及智能家电、光伏应用及新能源、汽车及高端装备制造、公共安全、节能环保、生物医药等主导产业。
3.重点支持企业包括:在国际、国内具有行业领先地位、高成长性的优势企业,拥有地方特色和发展潜力的优质企业。4.重点支持项目包括:获得中央预算内投资的重大产业项目、列入省“861”、市“1346”、“121”项目库的重大工业项目以及高新区确定的重点招商引资及技术改造项目。
5.本政策支持的企业,工商、税务、统计关系均需在合肥高新区。二、扶持政策6.新引进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补助。
对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新入区项目,投资总额在1亿元以上,按照双向约束原则,考核“建设进度、投资强度、投产达产、产值税收”等主要指标,给予企业固定资产计划投资额5%的投资补助,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对投资额度大、产值效益好、建设速度快的行业龙头项目,补助比例可适当放大,最高不超过20%,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4000万元。7.技改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补助。
对区内企业扩建或异地技术改造(在合肥高新区范围内)的固定资产投资达到5000万元以上,按照双向约束原则,给予企业新增固定资产投资5%的投资补助,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对省、市和高新区明确扶持的重点产业项目,补助比例可适当放大,最高不超过20%,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4000万元。8.高成长性优质企业奖励。
对新入区高成长性优质企业,按照双向约束原则,对企业投入率、产值率、税收率和影响力进行综合考核,结合实际贡献情况,给予一定资金奖励,累计奖励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9.鼓励企业在高新区设立总部和销售中心。
按照双向约束原则,对世界500强、中国500强或国内外知名企业在高新区设立国家级总部和销售中心,给予企业不超过1000万元、管理团队不超过100万元奖励;设立省级总部及销售中心,给予企业不超过500万元、管理团队不超过50万元奖励。10.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配套补助。
对获得中央预算内投资的项目,有规定配套比例的按照比例配套,无规定配套比例的按照中央到位资金10%的比例进行配套,单个项目配套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11.支持集成电路产业发展。
对集成电路设计、开发企业以及测试的公共技术平台等,按照《合肥高新区关于鼓励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合高管〔2013〕44号)的规定,给予相应支持政策。12.支持语音信息产业发展。
对进入中国(合肥)国际智能语音产业园的语音研发、应用企业,年销售收入首次达到1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分别给予10万元、3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13.鼓励太阳能光伏推广应用。
在高新区建设太阳能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且使用高新区企业生产的电池组件和逆变器等产品,在项目投入使用并经验收合格后,给予投资建设单位发电量0.1元/度的补贴,补贴年限5年;对提供屋面资源的企业,在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一次性给予2万元/MW的奖励(在自有屋面上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企业不享受屋面奖励)。14.支持生物医药产业发展。
对当年取得国家药监局颁发的药品临床批件、药品注册批件的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20万元;对通过新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认证或复审的生物医药生产企业,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当年通过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或复审的生物医药销售企业,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15.支持公共安全产业发展。
对区内公共安全产业的企业,亩均税收达到30万元且当年纳税同比增长20%以上的企业,依据增长比例分为20%-50%、50%以上-80%、80%以上三类,分别给予6万、8万、10万元一次性奖励。16.鼓励机器人等重大装备产业发展。
对新引进高新区从事机器人研发、系统集成、制造的企业,完成注册、正式运营并实现销售税收,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从事机器人研发、系统集成、制造的高新区原有企业,在其机器人产品销售收入达300万元后,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高新区企业售出首台(套)列入国家、省重大项目的技术装备,给予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售价20%的奖励,单个企业年度最高奖励不超过100万元。
17.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在高新区登记注册的动漫游戏企业,年境内销售收入首次达到2000万元的,奖励20万元;年境外销售收入首次达到200万美元的,奖励20万元。
高新区企业生产的原创影视动画,在中央电视台、省级卫视9点至22点时段首播,并获得国家、省、市奖励的,高新区将根据上述奖励级别予以企业所获奖励资金50%、30%、20%的追加奖励,每家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文化企业在高新区设立的研发(技术、创作)机构,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中心的,分别一次性奖励。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高新技术企业是国家受国家支持的企业,只要通过了高新认定,税收上有一定的优惠,当地的也会有直接的财政补贴。以深圳高新技术企业为例:(一)所得税率优惠。
高新企业享受15%的优惠所得税率,相当于在原来25%的基础上降低了40%。(二)人才安居购房补贴。
高新技术企业可以每两年推荐一位本公司的深圳高层次人才申请购房补贴,补贴标准为:按上年度深圳商品房均价补助不分面积大小,龙华区320W(100%配套),宝安区320W(100%配套),福田区170W,其他区域均160W。(三)高新技术企业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四)高新技术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允许加速折旧的固定资产包括:1、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2、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的,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本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折旧年限的60%;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可以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
(五)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六)取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后可享受相应认定补贴,如:深圳市直接奖励5万元,重新认定3万元;其他各区的补贴如下:如:宝安区、坪山区、大鹏新区、光明区、龙岗区、罗湖区、龙华区、盐田区各30万,福田区、南山区各20万;复审补贴:坪山区30万;龙华区20万;宝安区、南山区、大鹏新区、龙岗区、罗湖区各10万;福田区、光明区、盐田区5万。(七)进入高新区股份代办系统进行股份报价转让的高新技术企业,予以最高180万元资助。
(八)高新企业认定是新三板上市的必备条件,优先批准符合上市条件的股份制高新技术企业股票上市。(九)高新企业认定是申请各级相关政府资金的必备条件之一。
(十)高新企业可优先获得办公及工业用地的获批。(十一)深圳市每年从债券发行总额中拨出20%的额度给符合发行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
(十二)在2008-2020年,深圳将建成500万-600万平方米创新型产业用房,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十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将有效地提高企业的科技研发管理水平,重视科技研发,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能为企业在市场竞争中提供有力的资质,极大地提升企业品牌形象,无论是广告宣传还是产品招投标工程,都将有非常大的帮助。
(十四)高新技术企业对于任何企业都是一个难得的国家级的资质认证,对依靠科技立身的企业更是不可或缺的硬招牌,其品牌影响力仅次于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国家免检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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