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师范学院前身为淮南师范专科学校,始建于1958年,2000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淮南师范学院,是一所省属全日制普通师范类本科高校。
学校坐落于八公山下、淮河之滨的国家重要能源城安徽省淮南市。学校山水相映、绿树成荫、功能齐全,具有浓郁的文化气息,是淮南市“花园式学校”、“园林式单位”。
学校现占地面积1216亩,建筑总面积32万平方米,拥有教学仪器设备总值6000万元以上,馆藏图书125万册。拥有语言训练中心、微格教室、艺术实训中心、机电工程实训中心等一批校内实训基地和80多个校外教育社会实践基地。
学校现有政法系、中文与传媒系、经济与管理系、外语系、教育科学系、数学与计算科学系、物理与电子信息系、化学与化工系、生命科学系、计算机与信息工程系、电气信息工程系、体育系、美术系、音乐系等14个系及一个继续教育学院。设有汉语言文学、化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自动化、会计学、园林、数学及应用数学、物理学、应用心理学、音乐学、艺术设计、广告学等覆盖八大学科门类的45个本科专业,其中物理化学、发展与应用心理学成为省级重点学科。
学校现有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生16000多人。在职教职工867人,专任教师700余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者近200人;专任教师中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近500人;长期外国文教人员3人,短期外国文教人员10名。
学校2004年获学士学位授予权,2007年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并取得“良好”成绩,2009年学校被确定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省级立项建设单位,2010年开始与安徽大学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 学校现有2个省级重点学科,1个省级实验室。
1个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3个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2个省级教学团队,10门省级精品课程,1个省级基础教学示范中心,1个省级示范实验实训中心,1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学校十分注重科学研究工作。
近几年来,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800余篇(其中SCI、EI、ISTP检索156篇),出版专著、译著、教材180余部。承担包括国家基金项目等各级各类科研项目900余项,目前,主持在研国家基金项目6项;获省级科技奖7项,省级人文社科奖8项,国家发明专利6项。
学校设有“台港澳暨海外华文诗歌研究所”、“思维科学研究所”、“中小企业研究中心”、“教师教育研究与培训中心”、“少儿艺术研究与开发中心”、“心理科学研究所”、“书画研究所”、“推剧研究所”等8个学术研究机构。学校主办的学术刊物《淮南师范学院学报》(双月刊),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
学校先后与英、美、德、韩、澳、加拿大等国的高等院校和教育机构建立了校际交流关系,与中国科技大学等国内许多重点院校、科研机构广泛开展学术合作与交流活动。中澳合作办学和高水平运动员已面向社会招生。
学校注重创新教育、素质教育,努力培养适应社会需要的应用型人才。在课堂教学、社会实践、校园文化活动中培养学生秉承“明德、至善、博学、笃行”的校训,弘扬“严谨、勤奋、求是、创新”的校风。
“大学生文化艺术节”、“未来教师大奖赛”、“校园十佳歌手大奖赛”、“大学生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活动”等学校传统品牌校园文化活动以及30多个学生社团活动,为学生培养、锻炼、展现自己的才能提供了广阔的舞台。近年来,我校学生在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高校市场营销大赛总决赛、全国移动商务应用能力大赛、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全国大学生外语竞赛、全国高校体育教育专业大学生基本功大赛、中国大学生(文科)计算机设计大赛等多个全国性比赛中获奖。
50年来,学校共向社会输送各类毕业生5万余人,毕业生中涌现出一批全国、全省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特别是近年来,我校毕业生以思想素质过硬、良好的业务素质以及全面的综合素质赢得了各地用人单位的青睐,就业形势良好,毕业生年终就业率位居全省同类高校前列,学校荣获安徽省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标兵单位光荣称号。
在半个多世纪的建设发展中,学校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抓改革、保稳定、促发展,办学效益和质量不断提高,办出了自己的鲜明特色,社会知名度不断扩大。学校先后被评为全国语言文字工作先进集体、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全国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全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全国大中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安徽省首批应急管理示范点等。
连续四届被授予“安徽省文明单位”光荣称号。《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安徽日报》,中央电视台、中国教育电视台、安徽电视台等多家新闻媒体曾先后宣传报导过我校。
今日的淮南师范学院,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大力指导下,正沿着学校第一次党代会和“十二五”规划的蓝图,坚持“师范性、应用型、地方性”的定位,构建科学合理的学科专业结构;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立足淮南,面向安徽,辐射全国,为基础教育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是1999年由教育部批准成立的从事高等职业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05年被评为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是国家首批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教育部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浙江省五所重点建设高职院校之一,浙江省四年制高职教育人才培养试点院校,浙江省国际化特色高校建设院校,全国高职高专校长联席会议常务副会长和秘书处单位,商务部中国职业技术教育援外培训基地,教育部高职高专现代教育技术师资培训基地等。
学校地处由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保税区、大榭开发区、出口加工区及北仑港区组成的宁波北仑新区,下设8个二级学院,形成与浙江省和宁波市主导和优势产业高度匹配的智能装备制造类、应用化工类、电子信息类、港口物流电商类等6个专业群、33个专业,打造了一批优势专业和特色专业,机电(海天)学院是宁波市特色学院。现有全日制高职在校生9000多名,非全日制学生和各类培训人员16000多人。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以“校企合作有效化、教育信息化、办学国际化”和“跨界、跨境、跨专业”的“三化三跨”为学校新一轮内涵发展战略。创新推进政校企三方联动的合作办学体制改革,不断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机制,充分发挥理事会在整合社会资源办学、推动校企合作育人等方面的作用,创新形成“地市共建、区校合作、院园融合”地方高职院校办学体制和产学合作机制。学校与地方开展全面战略合作,紧紧围绕地区经济发展需求,与各级政府携手成立宁波开发区数字科技园、宁波服务外包学院、宁波市现代服务业产业基地、人力资源开发服务基地、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大学生创业园、中小微企业创业基地等;与县级区余姚市政府共建中高职衔接的阳明学院,共同探索中高职一体化办学管理体制。学校紧紧围绕临港制造及港口后服务业发展对技术技能人才的要求,深入推进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海天集团“人才共育、就业共担、资源共享”成果获第六届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与数字科技园“院园融合”育人模式获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大力推进综合性跨界、跨专业机构建设,与市总工会、人社局共建“卓越技师学院”,建设服务外包学院、跨境电商学院、港口物流学院、模具学院等一批对接区域经济模块的产业学院,重点服务省、市支柱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学校大力开展“生产线上科研”,建立“科技特派员”制度,开展中小微企业“种技术”和“企业技术管理门诊”专项活动,与宁波港等合作共建市劳模(技师)创新工作站、市级协同创新中心——“乙烯工程碳五碳九下游深加工协同创新中心”,与教育部职教中心所共建“发展中国家职教研究院”,与宁波市共建职教研究中心,与北仑区共建共管图书馆,成为区域技术技能积累服务和文化引领高地,并为国家和地方职教发展提供智力支撑。学校被全国总工会授予“全国职工教育培训优秀示范点”,被教育部授予“高等学校继续教育示范基地”,获“全国化工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先进单位”称号。
学校创新成功教育模式,营造“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环境,建设形成成功大学、思源基金、班集体特色项目、校友名片工程、非遗文化传承、创新创业等一系列校园文化品牌项目。其中,“思源基金”先后荣获宁波市人民政府颁发的“宁波慈善奖”、第二届中华慈善总会“中华慈善突出贡献(项目)奖”、教育部“第九届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一等奖”。学校是中国职教学会创业教育专委会主任单位,及浙江省创业学院联盟常务理事单位,被评为教育部、人社部、国资委联合评审的“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
学校配合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积极探索海外办学,促进中国职业教育“走出去”,通过特色国际化办学有效提升中国高职教育国际影响力。迄今已为来自110个发展中国家的1500余名教育及产业界官员进行培训,在贝宁成立“中非(贝宁)职业技术教育培训学院”,与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市教育局倡议成立“一带一路”产教协同联盟。
湖北经济学院是二本,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是三本,法商还有专科,师资都共享。
学校是2002年经教育部批准,由湖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武汉金融高等专科学校和湖北省计划管理干部学院合并组建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学校拥有一支结构合理、事业心强、充满活力、水平较高的师资队伍。有经济学、管理学、文学、法学、工学、教育学等学科的省属普通本科院校。
截至2018年12月,学校有专任教师970人,其中教授114人、副教授374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占比45.87%,拥有湖北省“百人计划”学者3人。
湖北经济学院图书馆于2002年9月由湖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武汉金融高等专科学校和湖北省计划管理干部学院三所高校图书馆合并组建而成。
贷款对象为年龄在40周岁(含)以下,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不良信用记录,有创业愿望和一定基础的农村青年。
对被评为省级以上(含省级)创业致富带头人称号的青年农民典型、河北省农民合作经济组织青年领办人协会会员要优先给予信贷支持。第六条借款人应具备下列条件:(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合法合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社会发展规划要求;(二)有具体创业项目、经营场所和一定自有资金;(三)借款人在当地农村信用社开立个人结算账户并有一定业务量发生,自愿接受信贷监督和结算监督;(四)资信良好,具有清偿贷款本息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五)农村信用社规定的其他贷款条件。
第七条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可采用小额信用、抵押、质押、自然人担保和法人担保等担保形式。第八条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的贷款额度要根据借款申请人的创业投资规模、道德品质、信用记录、自有资金、经营能力、偿债能力等因素进行评级授信。
符合信用户条件的可实行信用贷款,但额度原则上控制在3万元以内,最高不超过5万元;抵押、质押和保证担保(含联保)贷款额度视借款人的实际情况确定。第九条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期限要与贷款实际用途、生产周期、还款来源相匹配,最长不超过3年。
第十条 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利率原则上不超过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的基准利率上浮20%。第十一条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只能用于具体创业项目的经营。
摘自:中小企业创业网。
切实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人才工作满意度,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供坚实人才保障,是组织工作的重要内容。
近年来,山阳县牢固树立“人才是科学发展第一资源”的理念,以开展“丰阳英才·情筑天竺”主题活动为载体,强化领导,创新机制,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县级干部人才工作联系点34个、科级干部人才工作联系点322个、“农民工回乡创业示范镇”11个、人才工作示范点16个,实现农民工回乡创业1600人,带动就业2.6万人。
举办各类培圳班25期,培训12000余人次。组建技术研发团队3个,建立科技研发中心5个,申报国家专利35项,被科技部评为“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县”。
对由潘涔轩领衔的金川封幸化工公司皂素清洁生产示范项目课题组奖励50万元,有效做法被《陕西日报》头版作了报道。但从经济社会发展对各类创新创业人才的实际需求来看,基层人才队伍建设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存在问题一是总量上“不够用”。近年来,在推进“四区建设”建设中,县委、县政府引项目、抓项目的热情很高,措施有力,成效也很明显,涌现了一大批大项目、好项目。
项目建设热火朝天,来势喜人。但是随着各类重大项目的大量开工建设,人才短缺的矛盾也日益凸现。
人才工作为项目建设服务的支撑作用难以及时跟进,尤其是在园区建设、城市规划、资本运作、工程管理、环境保护方面的人才难以满足需要,这一点在县市显得更为突出。同时,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不仅缺乏高端人才,对一些企业需要的大量技工型专业人才,也感到难以满足需要。
二是结构上“不适用”。在基层人才队伍中,普遍存在着各类人才在行业、学历、年龄等结构上分布失衡和用非所学、干非所长的现象,许多外行大量充斥在一些专业性比较强的部门中。
如山阳县旅游开发局在编人员11人,学旅游管理专业的没有一人。像审计、城建等专业性比较强的部门,这方面的情况也比较突出。
更为关键的是,基层党委政府急需的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方面的人才尤为缺乏。一些部门存在着人员年龄偏大,文化偏低,能力偏弱的现象,与新时期加强社会管理创新的要求有较大差距。
三是使用上“不被用”。人才成长及发挥作用的要求与机制不活的矛盾仍然客观存在,部分人才特别是农村乡土人才因身份限制,难以纳入党委、政府选人用人的视野,长期面临“养在深闺人未识”的尴尬,一定程度上挫伤了这些“田秀才”和“土专家”的积极性。
山阳县的“漫川大调”有一定的名气,2011年被公布为陕西省第三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但从事“漫川大调”的演艺人员缺乏有力的支持帮助,无稳定收入来源,更不会被政府录用,日久可能会导致传统乡土文化失传。表现比较突出的还有部分基层农业科技人才,因为保障不到位,缺乏相应的社会尊重和工作平台,积极性没有充分调动起来。
二、主要原因一是思想认识上的狭隘性。对人才是“第一资源”的认识不够,科学的人才观还没有完全确立。
一些地方存在“引人不如引资”、“引智力不如引项目”的观念误区,只重视有形的厂房、机器、设备、办公条件等硬件设施的投入,而不注重无形的人才资源开发的投入;一些部门和单位在人才工作中急功近利,“重使用、轻培养”、“重个体、轻群体”,对急需的核心技术人才和高级管理人才不惜重金聘请,而对一般人才的技能培训往往未纳入财政预算或预算不多。二是人才机制上的滞后性。
近年来,组织人事部门在人才工作中牵头抓总的职能日益明确、作用日益明显,但受行业壁垒、人为因素等方面的影响,各相关部门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条块分割、各自为阵的局面,造成人才体制不顺、机制不活。从配置方式上看,计划配置方式仍然是人才资源配置的主要方式;从培养力度上看,人才资源开发的投入保障机制尚不健全;从激励机制上看,还没有灵活的人才引进措施和优厚的人才奖励政策,导致该淘汰的淘汰不了,该调入的调不进来。
三是创业环境上的局限性。从客观上讲,基层的创业环境远远不如沿海发达地区特别是一线城市,很难引进创新型科技人才尤其是能引领新兴产业发展的高端人才。
一些单位由于种种原因,致使一些人才作用难以发挥、价值难以体现,只得效仿“孔雀东南飞”,跑到沿海城市去发展。据调查,山阳县有个镇近年有10多名干部通过考试调入上级业务部门,也有数名业务骨干,主动放弃在本地工作到沿海城市发展,造成该镇目前有3个下属基层单位空缺负责人。
三、几点建议一是创新选育机制。围绕社会需求引进紧缺人才。
大力实施“人才强县”战略,积极配合省市开展的“科技特派员”、“三支一扶”等人才引进工作,为特派员和志愿者提供创新创业的发展条件。尤其是在引进高端专业人才方面必须有大的突破,按照“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原则,探求建立特聘专家岗位制度,为政府和企业“借脑生财”提供智力支持。
依托职业学校培育技能人才。结合基层实际,加强分类指导,依托职业技术院校师资强、技术力量雄厚的优势,培养一批农村实用技术人才、高素质技能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新型工业化人才。
坚持围绕重大项目、。
黑大总占地面积192万平方米,估计黑大本部要150万吧,总建筑面积116万平米,黑大本部估计要达到80万吧,这个没有确切资料
黑大本部,东西长,南北短。分A B C三个区
这是黑大地图,格致园,子矜园,丽泽园分别就是A B C,也是本科生主要得活动范围,芳洲园主要是黑大附中
说说多大得问题,这个怎么表述呢,本部学生33000.我从C区走到正门,大概要15分钟,而从C区最深处走,大概就要20分钟了。 在说说又多少楼,家属区大概40多个,但我们不怎么去那,我们主要是生活区还教学区,那么我们有大概29栋寝室,9到10个教学楼,三座大得食堂,两座留学生公寓,两个图书馆(其中一个在建),一个综合楼,一个主楼。两个游泳馆,一个体育馆,两个体育场,三个篮球场,一个网球场,一个排球场,一个冬天得冰场,还有一些绿地,小的广场放个篮筐和体育设施得就记不住了。这些不包括黑大附中和我们新买得一块地,就是从前得黑龙江生态,那些地方现在都不是本科生得活动范围。恩。。。大概就这些,希望能有助于你了解黑大有多大。
再不行,你就GOOGLE一下,/maps
用这个搜黑大,再切换成卫星图片,别说你不会用啊,图是老图,但地形基本没变。
好了,我只能帮助你这些了。
南宁市创新企业配套服务的政策措施有:一、加强科技创新基础能力建设(一)加强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
支持有条件的园区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到2015 年自治区级以上开发区要实现孵化器覆盖率100%。支持有条件的县区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不断改善科技创新服务环境,加快构建市场化、社会化、网络化的首府科技创新服务体系。
(二)加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加大共性技术研究开发与应用,对县区、开发区、企业建设开放式、专业化共性技术研发与测试平台予以资助。
鼓励行业协会牵头建设行业研发与检测中心。对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缩短审批时间,优先给予用地保障。
(三)鼓励企业承担国家和自治区各类科技创新项目。对企业独立或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联合,承担国家和自治区各类科技创新计划项目,从创新计划专项资金中一次性安排,按一定比例予以配套资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四)鼓励建设重点产业技术研发机构。对企业独立或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联合,在南宁建设并获得“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认可企业技术中心”称号,从产业发展资金和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经费中一次性安排,予以100—200万元资助;通过“国家实验室认可”,予以50—100万元资助。
从产业发展资金和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经费中一次性安排经费,对在南宁建设并获得“自治区认可企业工程中心”、“自治区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称号,予以30—50万元资助;对获得“南宁市认可企业工程中心”、“南宁市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称号,予以10—30万元资助。央企、国家级研发机构、国家级重点大学在南宁设立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南宁市产业重点发展方向的研发机构,从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经费中以项目安排方式一次性安排每个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建设资助。
(五)加强重点产业关键技术攻关。鼓励、支持企业独立或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联合,集中攻克一批对提升我市重点产业有重大影响的共性、关键、核心技术,解决企业在技术装备改造、工艺改进创新、产品质量提高及节能减排等方面的技术问题。
对列入市重大科技创新专项计划的项目,从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经费中安排每项最高不超过300 万元的资助。(六)鼓励企业引进先进技术和装备,生产高端产品。
鼓励企业加强科技成果的引进和应用,通过引进关键技术和重大装备,消化吸收和再创新,提高产业发展层次和竞争力。对企业用于研究的仪器设备,按有关规定加速折旧。
进口国内不能生产的关键设备、原材料及零配件,按国家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和规定给予落实。(七)大力推进科技成果转化。
对获得金融机构信贷支持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继续按有关规定给予定额贴息支持。对在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实施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和管理决策人,从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经费中安排给予奖励。
对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优化、提升、延伸传统产业成效明显的项目,从产业发展资金中安排经费给予资助。(八)进一步促进学会等组织的发展。
发挥各类学会、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为科技型企业提供培训、交流、合作平台,为政府提供决策咨询等服务。从产业发展资金和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经费中以项目安排方式支持学会、行业协会开展战略研究和行业分析,参与编制行业发展规划和制定行业标准。
发挥行业组织在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中的作用,开展技术性贸易壁垒知识的宣传、培训和普及工作,组织企业联合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问题。二、大力引进和培育科技型企业(一)积极引进科技创新领军企业。
根据我市产业发展规划,有针对性地制订科技型企业引进方案,加大科技型企业的引进力度,从产业发展资金中安排经费对引进的企业给予资助。对国际、国内500强企业来南宁创办企业或合作开发项目,建设区域性总部的,按照南宁市支持和鼓励总部经济发展的有关政策给予资助和奖励。
(二)积极培育创新型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每年筛选一批企业进行重点培育。
设立联络员制度,及时了解重点培育企业的发展情况和具体问题,定期召开协调会,制订实施个性化的支持措施,为企业提供特色服务,支持企业做大做强。从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经费中安排,对获得“国家创新型企业”、“广西创新型企业”称号的企业一次性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资助,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20万元资助。
(三)推进产学研合作。鼓励企业联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成立产学研结合的标准联盟、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和产业联盟,支持其承担各类科技计划专项。
优先支持由企业牵头、科研院校联合申报的科技计划项目。重大、重点项目必须由企业牵头申报,否则不予立项。
对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向企业转移技术和技术开发项目所得,按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规定给予落实。(四)鼓励企业开发自主创新产品。
建立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制度,定期编制我市企业自主创新产品目录,对本市企业生产的符合政府采购技术标准和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实行政府首购。对获得市级新产品认定的,从产业发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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