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引进人才落户实施办法》 申办流程: (一)符合学历型人才、资格型人才、技能型人才、创业型人条件之一的引进人才下载“天津公安”手机移动终端(APP),在线提出落户申请,公安部门于3个工作日内反馈审核结果。
审核通过的,选择第二条前三款落户地的选择第二条第四款落户地的 (二)经认定具有直接推荐资格的领军企业,引进符合急需型人才条件的,由企业人力资源部门提出拟引进的急需型人才建议名单,经企业董事长确认后签落户推荐函报区人才办;区人才办核准后出具急需型人才认定书;企业人力资源部门或人才本人按照上述落户申请方式在线提交相关数据,并持申报材料 所有引进人才在领取准迁证后,回原籍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所需材料: (一)学历型人才,需提供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二)资格型人才,需提供居民身份证、职称或执业资格证书。
(三)技能型人才,需提供居民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和学历证书、在津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凭证。 (四)创业型人才,需提供居民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缴纳个人所得税凭证。
(五)急需型人才,需提供居民身份证、所在区人才办出具的急需型人才认定书。 除上述材料,引进人才人员还应提供相应材料:在本人或配偶名下的产权房落户的,提供本人或配偶合法房产证明;在单位集体户落户的,提供单位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在市、区人才集体户落户的,无需提供人才集体户相关材料,直接办理落户手续。
以上信息供您参考。
(天津)应届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灵活就业,将享受哪些鼓励政策? 凡应届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包括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外,自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1年内免交登记类和管理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有条件的地区由地方政府确定,在现有渠道中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创业小额贷款和担保。 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免交的具体收费项目主要包括: (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收费项目,国务院以及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含原国家计委、原国家物价局、下同)批准的收费项目。
1.工商部门收取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包括开业登记、变更登记、补换营业执照及营业执照副本)、个体工商户管理费、集贸市场管理费、经济合同鉴证费、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 2.税务部门收取的税务登记证工本费。
3.卫生部门收取的民办医疗机构管理费、卫生监测费、卫生质量检验费、预防性体检费、预防接种劳务费、卫生许可证工本费。 4.民政部门收取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费(含证书费)。
5.劳动保障部门收取的劳动合同鉴证费、职业资格证书费。 6.公安部门收取的特种行业许可证工本费。
7.烟草部门收取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费(含临时的零售许可证费)。 8.国务院以及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的涉及个体经营的其他登记类和管理类收费项目。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涉及个体经营的登记类和管理类收费项目。 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应当向工商、税务、卫生、民政、劳动保障、公安、烟草等部门的相关收费单位出具本人身份证、高校毕业证以及工商部门批准从事个体经营的有效证件,经收费单位核实无误后按规定免交有关收费。
同时,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可将人事关系存放在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劳动或人事部门人才服务机构,这些服务机构将为其办理人事关系接转、人事档案管理、转正定级、党团关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社会保险金缴纳等服务,实行全方位的人事代理服务,以解除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的后顾之忧。
天津市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是:可以享受房屋补贴,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
房屋补贴是指在创业过程中租用的办公室所支付的费用,国家会有相应的补贴;
社保补贴是指国家针对企业所交的社保补贴国家部分会按照最低的标准返还给企业;
岗位补贴是指企业员工都会享受到一定比例的岗位补贴等等
申请条件是 1)本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2)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以后五年内的毕业生;3)在津落户五年内的“海河英才” 人员; 4)留学回国五年内人员;5)国家级或者市级创业大赛近5年内获奖人员;6)我市近5年内认定的“项目+团队” 成员 满足任何条件即可享受到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
这些补贴都会直接打到企业对公账户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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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创业具体优惠政策:一、大学毕业生在毕业后两年内自主创业,到创业实体所在地的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注册资金(本)在50万元以下的,允许分期到位,首期到位资金不低于注册资本的10%(出资额不低于3万元),1年内实缴注册资本追加到50%以上,余款可在3年内分期到位。
二、大学毕业生新办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免征企业所得税两年;新办从事交通运输、邮电通讯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第一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二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新办从事公用事业、商业、物资业、对外贸易业、旅游业、物流业、仓储业、居民服务业、饮食业、教育文化事业、卫生事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免征企业所得税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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