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30日,从青海省科技厅获悉,2018年已对20家科研院所给予基本科研业务费3000万元,主要用于自主开展基础性科研工作、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科技成果转化等,以此拓展科研人员自主权,激励科技创新。
2018年上半年,青海省科技厅组织实施科技项目152项,总投入13.76亿元,其中科技投入占比近半。截至目前,已登记科技成果260项,实现新增产值14.2亿元,落实招商引资签约项目4项,资金8.1亿元。
“科技创新在推动青海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的作用,正在越发重要起来。”青海省科技厅办公室副主任姜山松介绍,为了能更好拓展科技创新带动的社会和经济效益,青海省科技创新环境也在不断改善,出台包括《青海省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实施意见》在内的4项创新政策,初步实现了科技项目管理全程留痕化,完善了科技决策咨询机制。
并建立科技专家库、科研诚信黑名单等制度,不但简化了预算编制,也为科研经费的管理“松绑”。除了政策支持,该省还进一步推进转制院所的改革,开展了转制院所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目前已完成青海省化工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等4家转制院所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工作。
同时积极推进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深化股改企业股权制度改革,借此充分释放股改企业创新发展的内生动能。“为了进一步释放全社会科技创新潜力,我们还安排了500万元科技创新券用以持续推动科技创新创业。”
姜山松说,特别对高校大学生等“新生力量”群体采取鼓励其创新创业措施,比如,开放了科技成果转化库、专利导师库,以创新创业大赛的形式挖掘社会科技创新创业人才。
四大支柱产业:石油,电力,有色金属和盐化工.
四的优势产业:水能资源开发,盐湖资源开发,石油天然气资源开发,金属和非金属资源、农牧业及野生动植物资源、旅游资源等的开发.
目前,青海省确定了电力、石油天然气、盐湖化工、有色金属四大支柱产业和冶金、医药、建材、农畜产品加工四大优势产业。去年,省人民政府还出台了“青海省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若干政策措施”的优惠政策,在市场准入、税收优惠、土地和矿产资源开发、鼓励技术创新,以及规范行政行为、减少审批事项、提高办事效率、搞好项目服务等方面都有了明确的规定和具体的承诺,公正、公开、透明,使投资者看得明白,干得放心。一些有远见、有眼光的企业人士看到了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是自身发展的大好机遇,经过几年的创业实践,已经取得了可喜的成果,对青海的投资环境、发展前景更加充满信心。
通过扩大开放和对外宣传,青海的知名度不断提高,已经引起投资者的广泛兴趣和投资愿望,我们相信今后的青海一定会取得更大更好的发展。
青海省多措并举确保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近年来,青海省按照人社部等三部门《关于切实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指导意见》通过畅通工作衔接、做实就业创业服务、扩大就业岗位开发、落实职业技能培训等措施,确保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不减速”。 据青海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毕业生离校前,由省属各高校准确掌握家庭困难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零就业家庭毕业生,以及少数民族、农村生源、残疾等毕业生的具体情况,做好个性化指导和岗位推荐。
离校后,省人社、省教育部门及时“对接”,由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通过信息接入、入户排查、实名登记、数据比对等方式,全面掌握域内离校未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意愿、特长等情况,加强实名制动态管理,实施“一人一策”精准专项帮扶。 在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开展的各类专项服务活动中,坚持将困难高校毕业生作为重点服务对象,岗位信息优先推荐、培训见习优先参加、创业扶持优先提供,为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广开便利之门,全程跟踪问效、答疑解难,确保服务环环紧扣、人人俱到。
2016年以来,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期间,为近千名援助对象提供就业帮扶,其中近700名人实现就业创业。 同时,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结合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扶贫开发需求,创办领办农牧业合作社、文化体育传播公司、电商企业和人力资源服务公司等实体,承接政府购买社会管理服务职能,吸纳更多高校毕业生就业。
对高校毕业生到贫困村创业并带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致富的,给予申报扶贫项目支持、扶贫贴息贷款等扶贫开发政策。加大基层服务项目扶贫岗位开发力度,引导更多高校毕业生投身扶贫开发。
并加大贫困地区基层服务项目招募力度,增加贫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服务项目招募名额,让更多困难高校毕业生加入其中。2016年以来,仅新招募的“三支一扶”人员中,纯农纯牧家庭、城镇零就业家庭、城乡低保家庭、残疾毕业生家庭等高校毕业生500余人,占招募总数的33.8%。
此外,持续抓好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能力提升培训、技能人才培训、自主创业培训,动员和组织未就业毕业生参加培训,严格落实各项培训计划,切实提升毕业生能力素质、职业技能、就业竞争能力和创业本领,增强就业创业能力。2016年以来,共组织1200余名困难高校毕业生参加培训,800多人实现就业创业。
来源:凤凰网。
大学生创业国家提供贷款3-7万。贷款程序 :第十五条 借款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应当向户籍或经营所在地社保所提出申请,填写《北京市自主创业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推荐书》一式三份(社保所、经办银行、担保机构各一份)并提供下列文件: 一、借款人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再就业优惠证》、《大学毕业证》、复员(转业)军人自谋职业证明或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登记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二、《创业培训合格证书》或经北京市劳动保障部门认可的创业培训合格证及复印件,经创业培训机构审定合格的创业项目计划书或可行性分析报告; 三、《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四、《北京市信用社区小额担保贷款个人承诺书》; 五、经办银行、担保机构需要的其他资料。 第十六条 借款人为自主、合伙创办的小企业的,应当向注册登记地区县劳动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北京市小企业小额担保贷款申请书》一式三份,(区县劳动保障部门、担保机构、经办银行各一份)并提供下列文件: 一、创办人、合伙人或股东的《再就业优惠证》、《大学毕业证》、复员(转业)军人自谋职业证明、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登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二、《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注册验资报告》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三、营业场所证明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四、加盖企业公章的企业章程及合伙协议书复印件; 五、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复印件; 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的授权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七、贷款卡复印件及密码(或贷款卡查询结果复印件); 八、企业决定申请融资担保的股东会决议或合伙人会议决议; 九、当年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 十、企业一般情况及项目可行性报告; 十一、拟提供的反担保措施; 十二、担保机构及经办银行需要的其他资料。 第十七条 借款人应在贷款银行开立账户,且已用于项目经营的资金不低于贷款本金的30%;合法经营,资信程度良好,有偿债能力。 第十八条 借款人为个体工商户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审批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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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程序 :
第十五条 借款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应当向户籍或经营所在地社保所提出申请,填写《北京市自主创业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推荐书》一式三份(社保所、经办银行、担保机构各一份)并提供下列文件:
一、借款人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再就业优惠证》、《大学毕业证》、复员(转业)军人自谋职业证明或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登记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二、《创业培训合格证书》或经北京市劳动保障部门认可的创业培训合格证及复印件,经创业培训机构审定合格的创业项目计划书或可行性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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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借款人为自主、合伙创办的小企业的,应当向注册登记地区县劳动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北京市小企业小额担保贷款申请书》一式三份,(区县劳动保障部门、担保机构、经办银行各一份)并提供下列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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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团省委发起成立了青海青年创业园,利用创业各方面优惠政策,为全省大学生、青年创业提供筑巢引凤的平台。
2013年,创业园二期投入运行,将创业园一期进行整体搬迁,办公面积达到2528平米,一批有创新的青年企业入驻,部分创新型企业填补了我省高新科技产业的空白。在全团树立了共青团本身做创业孵化器、创业融资的标杆,在全省青年创业就业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为共青团今后做好创业就业工作积累了经验,铺平了道路。
创业园先后获得“全国青年创业示范园区”“首批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国家级第二批众创空间”“2016年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单位(平台)”“省第一批小型微型企业创业示范基地”“省级优秀创业孵化基地”“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省众创空间”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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