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国教育2030年发展目标及推进战略研究2、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质量评价体系研究3、“双一流”建设背景下高校学科调整与建设研究4、党的“十八大”以来教育质量提升的中国经验研究5、民办教育分类管理制度建设与推进策略研究重点招标课题6、互联网背景下教育舆情研究7、新高考制度实施与动态调整研究8、创新创业教育的评价体系和监测研究9、全面小康社会的农村教育现代化发展研究10、全面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保障机制与推进策略研究11、“十三五”期间学龄人口变动和学校布局调整预测研究12、教师核心素养和能力建设研究13、中国传统家风家教研究14、中国教育研究的国际影响力研究。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改善中小企业发展环境,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支持、引导和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中小企业,是指依法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设立,并符合国家划型标准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 第三条 本市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对中小企业实行积极扶持、加强引导、完善服务、依法规范、保障权益的方针,为中小企业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创造条件。
第四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计划,制定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负责统筹规划、协调推进本行政区域内中小企业发展各项工作,监督有关部门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措施。 第五条 市和区、县中小企业工作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规划,对中小企业工作进行综合协调、督促、指导和服务,建立健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指导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参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
发展改革、商务、财政、金融、科技、工商、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税务、统计、规划、国土资源、知识产权等有关行政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制定并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措施,对中小企业工作进行指导和服务。 第六条 本市对中小企业发展实行分类指导,引导中小企业转型升级、调整结构,从事科技、文化创意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等符合首都城市功能定位和资源禀赋条件的产业,严格限制中小企业从事高耗能、高耗水、高污染的行业,逐步淘汰落后产能。
市中小企业工作主管部门会同市发展改革等行政部门,根据本市实际情况,制定和发布中小企业产业分类发展指导目录,明确鼓励、限制和禁止中小企业从事的产业,引导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中小企业从事符合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产业的,按照相关规定享受政策扶持和资金支持。
第七条 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中小企业应当依法经营,遵守社会公德和行业规范,恪守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侵害职工合法权益,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八条 中小企业可以在自愿的基础上,依法发起、设立中小企业协会或者其他中小企业行业组织,加强自我管理,促进行业发展。 中小企业协会和其他中小企业行业组织根据章程承担为中小企业提供行业信息、宣传培训、合作交流等服务,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向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中小企业的诉求和建议,参与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协助政府公平、有效地实施相关扶持政策和措施。
政府对中小企业的扶持政策和措施可以依托中小企业协会和其他中小企业行业组织予以落实。 第九条 本市建立中小企业统计监测制度。
统计部门应当会同中小企业工作主管部门和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加强对中小企业的运行监测、分析,定期发布中小企业发展数据和年度发展报告。 第二章 创业扶持 第十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及有关行政部门应当支持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投资创办中小企业,为中小企业创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和平等的市场准入条件。
第十一条 本市逐步完善市、区县、乡镇创业服务体系。市和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会同中小企业工作主管部门定期发布创业信息,为创业者提供创业咨询、辅导、培训等服务。
第十二条 本市将中小企业发展空间纳入全市产业发展空间布局。市和区县规划、建设、国土资源等行政部门在制定和实施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城乡建设规划时,应当统筹考虑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用地需求,优先安排小企业创业基地用地指标,为小型微型企业预留发展空间。
重点产业集聚区和功能区配套建设小企业创业基地,以及利用存量国有建设用地、闲置商务楼宇和产业用房等建设小企业创业基地的,市中小企业工作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 第十三条 本市小企业创业基地由市中小企业工作主管部门负责认定。
经认定的小企业创业基地可以依据相关规定享受资金支持,并可以作为集中办公区登记为企业住所。 第十四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可以利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设产业用房,出租给中小企业使用;也可以依法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入股,投资设立中小企业或者创建小企业创业基地。
第三章 技术创新 第十五条 鼓励中小企业加大技术创新投入,建设研发中心,提高技术研发、产品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的能力。科技行政部门、中小企业工作主管部门等有关行政部门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
第十六条 中小企业申报国家或者地方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或者资金项目,承担科技重大专项、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和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科技行政部门、中小企业工作主管部门等有关行政部门对符合条件的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 支持大企业联合中小企业承担科技重大专项、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和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
科技行政部门、中小企业工作主管部门等有关行政部门应当提供有针对性的指。
一、大力推进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 1.创新创业教育是适应经济社会和国家发展战略需要而产生的一种教学理念与模式。
在高等学校中大力推进创新创业教育,对于促进高等教育科学发展,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长远的战略意义。创新创业教育要面向全体学生,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
要在专业教育基础上,以转变教育思想、更新教育观念为先导,以提升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为核心,以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和课程体系为重点,大力推进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2.加强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建设。
把创新创业教育有效纳入专业教育和文化素质教育教学计划和学分体系,建立多层次、立体化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突出专业特色,创新创业类课程的设置要与专业课程体系有机融合,创新创业实践活动要与专业实践教学有效衔接,积极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
加强创新创业教育教材建设,借鉴国外成功经验,编写适用和有特色的高质量教材。 3.加强创新创业师资队伍建设。
引导各专业教师、就业指导教师积极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方面的理论和案例研究,不断提高在专业教育、就业指导课中进行创新创业教育的意识和能力。支持教师到企业挂职锻炼,鼓励教师参与社会行业的创新创业实践。
积极从社会各界聘请企业家、创业成功人士、专家学者等作为兼职教师,建立一支专兼结合的高素质创新创业教育教师队伍。高校要从教学考核、职称评定、培训培养、经费支持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
定期组织教师培训、实训和交流,不断提高教师教学研究与指导学生创新创业实践的水平。鼓励有条件的高校建立创新创业教育教研室或相应的研究机构。
4.广泛开展创新创业实践活动。高等学校要把创新创业实践作为创新创业教育的重要延伸,通过举办创新创业大赛、讲座、论坛、模拟实践等方式,丰富学生的创新创业知识和体验,提升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要将创新创业教育和实践活动成果有机结合,积极创造条件对创新创业活动中涌现的优秀创业项目进行孵化,切实扶持一批大学生实现自主创业。 5.建立质量检测跟踪体系。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等学校要建立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质量监控系统。要建立在校和离校学生创业信息跟踪系统,收集反馈信息,建立数据库,把未来创业成功率和创业质量作为评价创新创业教育的重要指标,反馈指导高等学校的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建立有利于创新创业人才脱颖而出的教育体系。
6.加强理论研究和经验交流。教育部成立高校创业教育指导委员会,开展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研究、咨询、指导和服务。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等学校要加强对国内外创新创业教育理论研究,组织编写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先进经验材料汇编和大学生创业成功案例集。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定期组织创新创业教育经验交流会、座谈会、调研活动,总结交流创新创业教育经验,推广创新创业教育优秀成果。
逐步探索建立中国特色的创新创业教育理论体系,形成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创新创业教育发展思路,指导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发展。 二、加强创业基地建设,打造全方位创业支撑平台 7.全面建设创业基地。
教育部会同科技部,以国家大学科技园为主要依托,重点建设一批“高校学生科技创业实习基地”,并制定出台相关认定办法。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通过多种形式建立省级大学生创业实习和孵化基地;同时要积极争取有关部门支持,推动本地区有关地市、高等学校、大学科技园建立大学生创业实习或孵化基地,并按其类别、规模和孵化效果,给予大力支持,充分发挥基地的辐射示范作用。
8.明确创业基地功能定位。大学生创业实习或孵化基地是高等学校开展创新创业教育、促进学生自主创业的重要实践平台,主要任务是整合各方优势资源,开展创业指导和培训,接纳大学生实习实训,提供创业项目孵化的软硬件支持,为大学生创业提供支撑和服务,促进大学生创业就业。
9.规范创业基地管理。大学科技园作为“高校学生科技创业实习基地”的建设主体,要把基地建设作为园区建设的重要内容,确定专门的管理部门负责基地的建设和管理;加强与依托学校和有关部门的联动,共同开展大学生实习实训和创业实践。
有关高等学校要高度重视大学科技园在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中的作用,出台有利于大学科技园开展学生创业工作的政策措施和激励机制。 10.提供多种形式的创业扶持。
大学生创业实习或孵化基地要结合实际,为大学生创业提供场地、资金、实训等多方面的支持。要开辟较为集中的大学生创业专用场地,配备必要的公共设备和设施,为大学生创业企业提供至少12个月的房租减免。
要提供法律、工商、税务、财务、人事代理、管理咨询、项目推荐、项目融资等方面的创业咨询和服务,以及多种形式的资金支持;要为大学生开展创业培训、实训;建立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发布相关政策、创业项目和创业实训等信息。 三、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大学生自主创业扶持政策,加强创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11.切实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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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必须加快社会事业改革,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为社会提供多样化服务,更好满足人民需求。 (1)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形成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活动的有效形式和长效机制,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体魄强健。
改进美育教学,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构建利用信息化手段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的有效机制,逐步缩小区域、城乡、校际差距。
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实行公办学校标准化建设和校长教师交流轮岗,不设重点学校重点班,破解择校难题,标本兼治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
创新高校人才培养机制,促进高校办出特色争创一流。推进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继续教育改革发展。
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探索招生和考试相对分离、学生考试多次选择、学校依法自主招生、专业机构组织实施、政府宏观管理、社会参与监督的运行机制,从根本上解决一考定终身的弊端。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试行学区制和九年一贯对口招生。
推行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加快推进职业院校分类招考或注册入学。
逐步推行普通高校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综合评价多元录取机制。探索全国统考减少科目、不分文理科、外语等科目社会化考试一年多考。
试行普通高校、高职院校、成人高校之间学分转换,拓宽终身学习通道。 深入推进管办评分离,扩大省级政府教育统筹权和学校办学自主权,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
强化国家教育督导,委托社会组织开展教育评估监测。健全政府补贴、政府购买服务、助学贷款、基金奖励、捐资激励等制度,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
(2)健全促进就业创业体制机制。建立经济发展和扩大就业的联动机制,健全政府促进就业责任制度。
规范招人用人制度,消除城乡、行业、身份、性别等一切影响平等就业的制度障碍和就业歧视。完善扶持创业的优惠政策,形成政府激励创业、社会支持创业、劳动者勇于创业新机制。
完善城乡均等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构建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增强失业保险制度预防失业、促进就业功能,完善就业失业监测统计制度。
创新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畅通职工表达合理诉求渠道。 促进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就业和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困难人员、退役军人就业。
结合产业升级开发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更多用于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
健全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服务保障机制,提高公务员定向招录和事业单位优先招聘比例。实行激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政策,整合发展国家和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基金。
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把未就业的纳入就业见习、技能培训等就业准备活动之中,对有特殊困难的实行全程就业服务。 (3)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
着重保护劳动所得,努力实现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健全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完善最低工资和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完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贴补贴制度,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增长机制。健全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由要素市场决定的报酬机制。
扩展投资和租赁服务等途径,优化上市公司投资者回报机制,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多渠道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 完善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机制,加大税收调节力度。
建立公共资源出让收益合理共享机制。完善慈善捐助减免税制度,支持慈善事业发挥扶贫济困积极作用。
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完善收入分配调控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建立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保护合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清理规范隐性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努力缩小城乡、区域、行业收入分配差距,逐步形成橄榄型分配格局。 (4)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
坚持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完善个人账户制度,健全多缴多得激励机制,确保参保人权益,实现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坚持精算平衡原则。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推进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统筹发展。
建立健全合理兼顾各类人员的社会保障待遇确定和正常调整机制。完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扩大参保缴费覆盖面,适时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
研究制定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加快健全社会保障管理体制和经办服务体系。
健全符合国情的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建立公开规范的住房公积金制度,改进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监管机制。 健全社会保障财政投入制度,完善社会保障预算制度。
加。
美育是审美教育,也是情操教育和心灵教育,不仅能提升人的审美素养,还能潜移默化地影响人的情感、趣味、气质、胸襟,激励人的精神,温润人的心灵。
美育与德育、智育、体育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全面改进美育教学作出重要部署,国务院对加强学校美育提出明确要求。
近年来,经过各地、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学校美育取得了较大进展,对提高学生审美与人文素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总体上看,美育仍是整个教育事业中的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些地方和学校对美育育人功能认识不到位,重应试轻素养、重少数轻全体、重比赛轻普及,应付、挤占、停上美育课的现象仍然存在;资源配置不达标,师资队伍仍然缺额较大,缺乏统筹整合的协同推进机制。
为进一步强化美育育人功能,推进学校美育改革发展,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落实文艺工作座谈会精神,按照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要求,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学校图解美育全过程,根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厚土壤,汲取人类文明优秀成果,引领学生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陶冶高尚的道德情操、培育深厚的民族情感、激发想象力和创新意识、拥有开阔的眼光和宽广的胸怀,培养造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二)基本原则。
坚持育人为本,面向全体。遵循美育特点和学生成长规律,以美育人、以文化人,在整体推进各级各类学校美育发展的基础上,重点解决基础教育阶段美育存在的突出问题,缩小城乡差距和校际差距,让每个学生都享有接受美育的机会。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以问题为导向,充分考虑地区差异,重点关注农村、边远、贫困和民族地区美育教学条件的改善,加强分类指导,因地因校制宜,鼓励特色发展,坚持整体推进与典型引领相结合,形成“一校一品”、“一校多品”局面。
坚持改革创新,协同推进。加强美育综合改革,统筹学校美育发展,促进德智体美有机融合。
整合各类美育资源,促进学校与社会互动互联,齐抓共管、开放合作,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美育发展和学生全面成长的氛围。(三)总体目标。
2015年起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到2018年,取得突破性进展,美育资源配置逐步优化,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各级各类学校开齐开足美育课程。
到2020年,初步形成大中小幼美育相互衔接、课堂教学和课外活动相互结合、普及教育与专业教育相互促进、学校美育和社会家庭美育相互联系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化美育体系。二、构建科学的美育课程体系(四)科学定位美育课程目标。
学校美育课程建设要以艺术课程为主体,各学科相互渗透融合,重视美育基础知识学习,增强课程综合性,加强实践活动环节。要以审美和人文素养培养为核心,以创新能力培育为重点,科学定位各级各类学校美育课程目标。
幼儿园美育要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通过开展丰富多样的活动,培养幼儿拥有美好、善良的心灵,懂得珍惜美好事物,能用自己的方式去表现美、创造美,使幼儿快乐生活、健康成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美育课程要注重激发学生艺术兴趣,传授必备的基础知识与技能,发展艺术想象力和创新意识,帮助学生形成一两项艺术特长和爱好,培养学生健康向上的审美趣味、审美格调、审美理想。
普通高中美育课程要满足学生不同艺术爱好和特长发展的需要,体现课程的多样性和可选择性,丰富学生的审美体验,开阔学生的人文视野。特殊教育学校美育课程要根据学生身心发展水平和特点,培养学生的兴趣和特长,注重潜能发展,将艺术技能与职业技能培养有机结合,为学生融入社会、创业就业和健康快乐生活奠定基础。
职业院校美育课程要强化艺术实践,注重与专业课程的有机结合,培养具有审美修养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普通高校美育课程要依托本校相关学科优势和当地教育资源优势,拓展教育教学内容和形式,引导学生完善人格修养,强化学生的文化主体意识和文化创新意识,增强学生传承弘扬中华优秀文化艺术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五)开设丰富优质的美育课程。学校美育课程主要包括音乐、美术、舞蹈、戏剧、戏曲、影视等。
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课程设置方案和课程标准、教学指导纲要,逐步开齐开足上好美育课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开设音乐、美术课程的基础上,有条件的要增设舞蹈、戏剧、戏曲等地方课程。
普通高中在开设音乐、美术课程的基础上,要创造条件开设舞蹈、戏剧、戏曲、影视等教学模块。职业院校要在开好与基础教育相衔接的美育课程的同时,积极探索开好体现职业教育专业和学生特点的拓展课程。
普通高校要在开设以艺术鉴赏为主的限定性选修课程基础上,开设艺术实践类、艺术史论类、艺术批评类等方面的任意性选修课程。各级各类学校要重视和加强艺术经典教育,根据自身优势和特点,开发具有民族、地域特色的地方和校本美育课程。
(六)实施美育实践活动的课程化管理。美育实践活动是学校美育课程的重要组成部分,要。
三项机制总体上要如此落实以鼓励激励机制为牵引,强力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激情。
“十三五”时期,要实现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时间紧迫,任务繁重。必须通过科学有效的机制,充分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一要注重晋升激励,让真正干事的干部政治上有盼头。要将干部的提拔任用同区域经济发展、社会治理、脱贫攻坚、党的建设等中心工作紧密挂钩,着力在经济社会发展和脱贫攻坚一线发现干部、锤炼干部、选任干部,对推动发展有办法、社会治理有成效、脱贫攻坚抓得实,组织信任、群众公认的干部要优先提拔使用,达到提拔一人带动一片的效果。
二要注重物质奖励,让真正干事的干部经济上得实惠。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告诉我们,党员干部不是“清教徒”,一定的物质激励是必要的。
我区坚持在政策规定范围内,每年拿出一定资金,对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考评、脱贫攻坚考核中成绩突出、进位明显、考核优良的单位和干部,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就是要让干事者得实惠。三要注重精神鼓励,让真正干事的干部社会上有荣誉。
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指出,人都有尊重和自我实现的需要。我区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将29个镇办分为重点发展区域和生态发展区域两大类,将部门分为党群、综合、经济、驻区四大类,实行差异化考核,区委区政府坚持对完成任务好的单位和个人,大张旗鼓地宣传表彰,出发点就是要让全社会都来学习先进、尊重先进、争做先进,使干部在干事创业中受到社会尊重、实现人生价值。
以容错纠错机制为牵引,着力解除干部干事创业的顾虑。当前正处在全面深化改革和加快经济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新形势、新任务、新情况、新问题为干部干事创业提出了新要求。
必须通过科学的机制,让改革者有为、让创新者出彩、让担当者无忧。一要旗帜鲜明地为锐意改革的干部容错。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做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总书记强调,“啃硬骨头多、打攻坚战多、动奶酪多,是新一轮改革的特点”。
政府机构改革、审批制度改革、招投标改革、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等,每项改革在推进过程中都会触及固有利益,如果我们的干部处处瞻前顾后、回避矛盾、明哲保身,改革就会寸不步难行。对敢于把自己摆进去谋改革、抓改革的干部,党委政府必须旗帜鲜明地保护重用,对他们在推进改革中出现的失误或偏差,要认真甄别、准确研判、妥善处置,消除思想顾虑,鼓励积极作为。
二要旗帜鲜明地为勇于创新的干部容错。“五大发展理念”创新居首。
随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深入推进,干部在日常工作中,经常会遇到“老办法不管用、硬办法不敢用、软办法不顶用”的情况,需要在严守法律、纪律、政策、道德“四条底线”和安全、稳定、廉政、生态等工作底线的基础上,先行先试,大胆创新。既然是创新,就没有经验可循,就可能出错,一旦出现了《办法》中规定的11种情形,党委政府要旗帜鲜明地站出来保护干部,使他们消除顾虑,放手工作。
三要旗帜鲜明地为敢于担当的干部容错。要正视社会转型期的新特点,对在推进重大项目和重点工作中,因大胆履职、大力推进出现一定失误或引发矛盾的;在服务企业、服务群众中,因着眼提高效率进行容缺受理、容缺审查出现一定失误或偏差的;在处置突发事件或执行急难险重任务中,因主动揽责涉险、积极担当作为,出现一定失误或引起非议的;在化解矛盾焦点、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中,因勇于破除障碍、触及固有利益,造成一定损失或引发信访的干部,要多一份宽容、多一份理解、多一份包容,上级为下级担当,一级为一级负责。
以能上能下机制为牵引,切实压实干部干事创业的责任。时下,在深入推进“五位一体”的进程中,中央和省市对各项工作的要求标准越来越高。
必须通过科学的机制,让能者上,庸者下。一要严把“上”的入口。
牢固树立以发展论英雄、凭实绩用干部的理念,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对考核等次靠前、群众认可度高、工作实绩突出的干部,坚决予以提拔重用,不简单地搞论资排辈,更不让老实人吃亏,真正让想干事的有机会、能干事的有舞台、干成事的获重用。二要畅通“下”的出口。
干部能上能下核心是解决能下的问题。我区正参照《推进省管党政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办法(试行)》,抓紧制定《推进区管党政干部能上能下办法(试行)》,从目标责任考核、经济社会发展、脱贫攻坚、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综治维稳、党的建设等方面,细化“下”的标准,明确“下”的程序,就是要通过制度的力量,对事不对人,把那些履职不力、工作平庸、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干部调整下来,从而达到治贪惩懒、治庸戒散的效果。
三要做好“转”的接口。干部走上领导岗位不容易,党培养一名干部更不容易。
对于“下”的干部,不能简单一“下”了之,在做好思想疏导的同时,要切实用好“四种调整”方式,根据被调整干部的个人品行、实际能力和群众口碑,合理安排新的岗位,努力做到人岗相适、人尽其才,确保下得“服”、下得“稳”。具体而言:一要认真学习领会。
召开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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