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是我国宝贵的人力资源。
当前,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我国就业形势十分严峻,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加大。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当前就业工作的首位,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拓宽就业门路,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中西部地区和中小企业就业,鼓励自主创业,鼓励骨干企业和科研项目单位吸纳和稳定高校毕业生就业。
为进一步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鼓励高校毕业生积极参加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城市社区建设和应征入伍。
围绕基层面向群众的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产服务、生活服务、救助服务等领域,大力开发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对到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从事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符合公益性岗位就业条件并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按照国家现行促进就业政策的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专项资金列支;对到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其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的,给予薪酬或生活补贴,所需资金按现行渠道解决,同时按规定参加有关社会保险。
对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农村基层单位就业、并履行一定服务期限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实施相应的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对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在研究生招录和事业单位选聘时实行优先,在地市级以上党政机关考录公务员时也要进一步扩大招考录用的比例。
继续实施和完善面向基层就业的专门项目,扩大项目范围。相关项目由各有关部门继续加强组织领导,省级人民政府负责做好各类基层就业项目之间的政策衔接。
2009年,中央有关部门继续组织实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各地也要因地制宜开展地方项目,鼓励和引导更多的高校毕业生报名参加。鼓励高校毕业生在项目结束后留在当地就业,今后相对应的自然减员空岗全部聘用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
对参加项目的高校毕业生给予生活补贴,所需资金按现行资金渠道解决,同时按规定参加有关社会保险。各专门项目相关待遇政策的衔接办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教育部、中央组织部、共青团中央等有关部门另行研究制定。
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各类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是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主要渠道。
要进一步清理影响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制度性障碍和限制,为他们提供档案管理、人事代理、社会保险办理和接续、职称评定以及权益保障等方面的服务,形成有利于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的社会环境。对企业招用非本地户籍的普通高校专科以上毕业生,各地城市应取消落户限制(直辖市按有关规定执行)。
企业招用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按规定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招用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等城镇登记失业人员达到规定比例的,可按规定享受最高为2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扶持。
三、鼓励骨干企业和科研项目单位积极吸纳和稳定高校毕业生就业。鼓励国有大中型企业特别是创新型企业创造条件,更多地吸纳有技术专长的高校毕业生就业。
充分发挥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高科技企业集中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作用,加强人才培养使用和储备。各地在实施支持困难企业稳定员工队伍的工作中,要引导企业不裁员或少裁员,更多地保留高校毕业生技术骨干,对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可按规定在2009年内给予6个月以内的社会保险补贴或岗位补贴,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困难企业开展在岗培训的,按规定给予资金补助。
承担国家和地方重大科研项目的单位要积极聘用优秀高校毕业生参与研究,其劳务性费用和有关社会保险费补助按规定从项目经费中列支,具体办法由科技、教育、财政等部门研究制定。高校毕业生参与项目研究期间,其户口、档案可存放在项目单位所在地或入学前家庭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
聘用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续聘或到其他岗位就业,就业后工龄与参与项目研究期间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社会保险缴费年限连续计算。 四、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
鼓励高校积极开展创业教育和实践活动。对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符合条件的,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落实鼓励残疾人就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以及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等现行税收优惠政策和创业经营场所安排等扶持政策。
在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的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自筹资金不足的,可申请不超过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按规定适当扩大贷款规模;从事当地政府规定微利项目的,可按规定享受贴息扶持。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强化高校毕业生创业指导服务,提供政策咨询、项目开发、创业培训、创业孵化、小额贷款、开业指导。
“十三五”期间,陕西将认定100个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示范性大学生众创空间,建设100个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00个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200个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
支持1.5万个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办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同时,推动高校配足配齐配强创业教育专任教师,培育150名创新创业教学名师。
建设6个省级示范培训基地,支持高校与实务部门开展人员互聘交流。 陕西还将组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加强创新创业教育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
从2016年起,高校获取的省财政增量资金应优先用于支持大学生进行创新创业实践,比例不少于10%。
能入选国家级示范性高职院校,说明学校硬件和软件相对来说还是不错的,国家财政支持也不错,如果不相信的话,看看那么多学校在申请进入这个名单,然后用你的小拇指头思考一下,估计就可以理解了。
O(∩_∩)O~填报志愿的时候可以参考下,当然得估量下自己的分数,呵呵。 山东省已经有6所国家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分别是: 山东科技职业学院、淄博职业学院、青岛职业技术学院 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日照职业技术学院、威海职业学院 (排名不分先后,仅供参考) 相关资料: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是我国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精神。
在2006年11月,教育部和财政部正式启动了“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这项计划被誉为我国高水平高等职业院校建设的“211工程”。国家将在“十一五”期间安排20亿元重点支持100所高水平示范院校建设,被列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的院校,除了领导能力领先、综合水平领先、教育教学改革领先、专业建设领先、社会服务领先,具有良好的建设环境外,还要求在人才培养模式、实验实训基地建设、师资队伍建设、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改革等方面取得实质性突破,力争做发展的模范,改革的模范,管理的模范,以带动全国高等职业院校深化改革,提升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的整体水平,引领我国健康持续发展。
山东科技职业学院 山东科技职业学院坐落在美丽的世界风筝都、纺织名城——潍坊市,创建于1978年,2001年8月成建制晋升为“山东纺织职业学院”, 2006年4月更名为“山东科技职业学院”, 山东省潍坊市西环路6388号 2008年成为全国百所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立项单位之一。 2001年学院被省教育厅授予“全省职业教育先进集体”; 2004年在山东省高职高专人才培养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等级, 2007年在山东省高校工委组织的德育评估工作中被评为优秀等级 2007年被评为“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2008年被评为“中国特色教育理念与实践项目学校”和“中国企业教育百强”。
学院设置专业41个,占地2121亩,建筑面积34。47万平方米,教学仪器6036万元,纸质藏书64万余册,固定资产4。
2亿元。 国家级精品课程2门,省级精品课程8门、特色专业3个、示范专业2个、教学团队1个。
学院是中国纺织服装高职教育学会常务副会长单位,山东省高职高专学会副会长单位、高职高专院校师资及管理人员培养牵头单位等。 2002届毕业生马晶晶获全国商业技能比赛第一名,并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2005至2008连续四年获山东省大学生机电产品创新设计竞赛一等奖; 2007年获全国职业院校纺织面料设计大赛金奖。
中央财政重点支持专业:现代纺织技术、服装制版与工艺、化纤生产技术 地方财政重点支持专业:纺织品设计、应用化工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纺机方向)、应用韩语 淄博职业学院 淄博职业学院成立于2002年7月,是一所政府主办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国家100所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 2003年淄博化工学校、淄博商业学校、淄博城市建设职业中专、淄博工贸职工中专、淄博公用事业技工学校合并升格为淄博职业学院 2009年淄博科技职业学院、山东省轻工美术学校并入淄博职业学院 校园占地面积2077亩,建筑面积57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价值1。
2亿元,馆藏图书100余万册。共有19个系,60个专业。
形成了机电一体化技术、数控技术、电气自动化等46个大专专业,涉及制造、交通运输、生化与药品、材料与能源、农林、土建、电子信息、财经、旅游、公共事业、文化教育和艺术设计等十二个大类,基本覆盖了区域产业结构对人才的需求种类。 现有6门国家级精品课程、2个国家级实训基地、1名国家级教学名师、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1项国家级教学成果奖,8门山东省精品课程、4个山东省示范专业和特色专业、3个山东省实训基地、9项山东省教学成果奖、19项国家专利、9部教育部“十一五”规划主编教材、98项省级以上立项课题。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学院的数控技术、电子电气与自动化技术被评为国家级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其中电子电气与自动化技术中央财政支持170万元;“市场营销学”、“电工电子技术”、“应用微生物基础”和“财务会计”被评为国家级精品课程。 学院先后被评为全国职教先进单位、山东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山东省文明单位、山东省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山东省卫生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2005年组织开展了“质量管理年”活动,通过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006年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中获优秀等级, 2007年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国家100所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 中央财政重点支持专业[应用化工技术专业]所在专业群-----精细化学品生产技术 工业分析与检验 化学制药技术 化工设备维修技术 中央财政重点支持专业[数控技术专业]所在专业群------模具设计与制造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中央财政重点支持专业[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所在专业群---计算机控。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十项措施的通知 榕政综〔2009〕7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公司):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9〕3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9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闽政〔2009〕3号)精神,切实将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当前就业工作的首位,千方百计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现将我市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十项措施通知如下: 一、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
企业吸纳和储备高校毕业生,可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自本通知执行之日起三年内,凡聘用和储备本地生源高校毕业生达到一定数量且与新聘高校毕业生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由企业所在地政府给予企业适当补贴;聘用和储备高校毕业生且与新聘高校毕业生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市高成长性高新技术示范企业,由市政府一次性给予企业每人2000元的上岗培训和社会保险补贴。
在非公有制企业就业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高校毕业生,今后录(聘)用到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可合并计算为工龄。对到非公有制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方面,与国有企业员工一视同仁。
二、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小额担保贷款和其他形式小额贷款贴息政策,贴息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万元,并按照省、市、县(市)区级财政按一定比例共同承担的原则,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3个百分点以内给予全额贴息。
符合中国青年创业国际计划(YBC)项目条件的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可获得为期三年的3—5万元的免息免担保创业启动资金贷款。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需人事代理的,由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事人才公共服务机构提供三年免费人事代理服务。
毕业后两年内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除国家限制行业外,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登记注册之日起三年内,按照规定免交各项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并可按国家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经政府人事部门认定的留学回国人员、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进入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创办企业并占35%以上股份的,给予5—10万元的创业资助;进入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创办、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入孵项目,经审核认定后给予10万元的创业资助;其他入孵项目,经审核认定后给予一定的创业资助。
三、推行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由政府人事部门牵头,依托企事业单位,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或提供见习岗位,组织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开展岗位见习活动。
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和当地政府提供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基本生活补助,并为见习生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加强市、县(市)区两级就业见习基地建设,一年内新建市级见习基地20家、县(市)区级见习基地80家,组织2000名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
四、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鼓励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志愿服务”、“服务社区”和选聘生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重点落实好到基层服务的高校毕业生助学贷款代偿、生活补贴、工龄计算、户口迁移、档案接转、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权益保障、创业扶持以及为参加研究生考试、公务员考试和事业单位补充人员考试的毕业生加分等政策。
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招考时,安排专门职位招收到基层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根据省里统一安排,招聘临床医学类专业高校毕业生经学习和培训后充实到农村乡镇卫生院工作,学习和培训期间按照规定可享受一定的生活补助。
到乡以下(含乡)卫生事业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提前转正定级,到乡以下(含乡)中小学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直接转正定级,转正定级时薪级工资均高定一级。鼓励毕业生为国防建设做贡献,对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实行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
五、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公共服务。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事人才公共服务机构要在办公场所设立专门面向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服务窗口,组建专门就业推荐队伍,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服务和后续人事代理服务。
政府人事部门要积极为高校与用人单位牵线搭桥,支持高校根据社会需求调整专业设置,实施“订单”教育、定向培训,打造就业“直通车”。政府人事部门及其所属人事人才公共服务机构要定期、不定期地举办各类人才交流会,为高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构建双向选择平台。
政府人事部门及其所属人事人才公共服务机构举办的各类面向高校毕业生的招聘活动,全部实行用人单位和高校毕业生免费入场,并为毕业后两年内待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免费档案保管和转递服务。各级财政对为待就业高校毕业生免费提供公共服务的人事人才公共服务机构给予专项补贴。
六、对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给予重点扶持。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事人才公共服务机构对农村低保家庭、城镇特困职工家庭、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在就业指导、就业推荐等方面提。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7〕2号)精神,不断提高大学生的实践创新能力,根据“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总体安排,我厅决定启动实施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
现制定如下实施办法:一、实施目的进一步推动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促进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方法的创新,鼓励和支持大学生尽早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社会实践等创新活动,不断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大学生的科学素质和文化素养,培养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二、立项原则1. 注重过程参与。
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的实施更加注重实践创新研究过程。引导学生在导师的指导下,自主选题、自主设计实验实训、组建实验实训设备、实施实验实训、进行数据分析处理和撰写总结报告等工作,不断提高学生的自我学习能力、团结协作能力和组织实施能力。
2. 注重实践创新。鼓励学生结合学科专业,从自身所长与兴趣出发,积极参与实验实践活动,在探索、研究、创新的实践训练过程中,提出自己的观点与见解。
3. 注重切实可行。训练计划重点资助思路新颖、目标明确、研究方案及技术路线可行、实施条件可靠的项目。
三、资助对象训练项目申请人为全省普通高等学校的本、专科学生个人或创新团队,项目主持人不超过2人。训练项目不限学科专业,根据学生兴趣在一定范围选题。
四、选题范围1. 有关教师科研与技术开发(服务)课题中的子项目;2. 开放实验室、实训或实习基地中的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与训练项目;3. 发明、创作、设计等制作项目;4. 专业性研究及创新项目,创业计划与职业规划创新项目;5. 社会调查项目;6. 其他有研究与实践价值的项目。五、立项数量建设三级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实施体系,省级项目从校级项目中遴选产生,国家项目从省级项目中择优推荐。
从2007年至2010年,每年组织一次遴选。以项目管理的形式,资助在校大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实训,共资助5000个项目(包括个人项目和团队项目),其中本科3000项,高职高专2000项。
六、申报基本条件1. 申请人品学兼优,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和研究探索精神,善于独立思考,具备基本的科研素质与能力。2. 指导教师具有丰富的实践教学经验,具有副高以上职称,负责全程指导学生进行实践创新训练。
鼓励行业、企业一线专家担任指导教师。3. 学校能免费提供学生实践创新训练所需的实验实训场地和仪器设备,支持学生完成训练项目。
4. 学校有专人负责组织协调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活动,匹配经费到位,配套扶持政策完善,能够为学生实施训练项目创造良好的环境。5. 优先考虑跨学校、跨院系、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创新团队申报的项目。
6. 同一学生五年内不能重复申报同一题目的项目。七、组织管理1.项目申报:以学校为单位,从校级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中择优推荐申报省立项资助项目。
2.评审立项:省教育厅在学校申报、专家评审、公示监督的基础上,正式确立省立项项目,同时从中择优遴选推荐申报国家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3.过程管理:训练项目由学校具体负责组织管理,项目建设周期为1~2年,个别综合性团队项目建设周期可适当延长1年。
省教育厅建立“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网上交流平台”,适时监督项目实施情况,加强学生间的学习交流。4.验收考核:训练项目结束后,由学校组织项目验收,并将验收结果和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项目成果精粹(每个项目3000字左右)报省教育厅。
省教育厅将择优汇总,推广宣传。
一、创新创业教育概述
20世纪90年代,日本首次提出了创新创业教育这一概念,并将其定义为:培养具备开发性个性的人,包括首创精神、创业能力、冒险精神、独立工作能力等的培养。面对如何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问题,一定要对创新与创业相互关系及创新创业教育形成有效认识。创新与创业相互间有着紧密关系,创业是创新的基础,创新教育成效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创业教育的成功与否,而创业实践则能够对创新教育成效展开有效检测,创业与创新相互支撑,不可分割。
二、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中存在的问题
(一)大学生缺乏创新创业意识
受基础教育阶段主要为应试教育影响,学生仅需掌握考试对应要求的基础知识即可,再加上学习压力大,使得大学生在接受大学教育前的基础教育时期大多只注重课堂教学知识,而对于实践类、创新类等知识鲜有涉及,通常进入大学后才展开批判性思维培养,造成大学生缺乏创新创业意识。
(二)师资专业化水平不足
创新创业教育专职师资缺乏、专业化水平不足等问题极大程度上影响着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的有序开展。即便有的学校采取了一些方法,着重打造部分创新创业教育的专兼职师资队伍,然而收效甚微,师资队伍的专业化水平依旧有待提高。
(三)教育教学内容、形式缺乏创新
就创新创业教育内容而言,太过于强调行业分享、政策介绍等,内容不够丰富、功能过于单一,不利于对大学生创新实践能力的培养,造成大学生难以在创新创业教育中收到实效,也难以为其在大学开创一番事业提供有效帮助。现阶段,高校主要推行的授课形式以小组讨论、课堂案例教学为主,实践创新力度不足,导致教育教学效果不尽如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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