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调整财政支持政策,通过打造支撑小微企业的市场化、专业化、集成化、网络化新型载体,营造有利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环境和制度环境,进一步释放微观主体活力,增强经济增长内生动力,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 (二)基本原则。
一是地方为主,中央引导。以城市为单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充分发挥地方处理复杂信息的优势,突出地方在组织实施中的责任主体地位,中央主要给予资金支持与工作指导。
二是营造环境,公平竞争。财政支持立足于弥补市场失灵,不干预市场正常运行,主要通过新型载体等为小微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促进公平竞争,激发内生动力。
三是创新机,探索经验。鼓励示范城市先行先试,探索以新型载体支撑小微企业发展的有效模式,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放大政策效果。
(三)示范工作内容。 中央财政通过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给予示范城市奖励支持,由示范城市统筹使用。
示范城市不得将中央财政奖励资金安排用于基地楼堂馆所等基建工程支出,要重点强化对创业创新基地(众创空间、小企业创业基地、微型企业孵化园、科技孵化器、商贸企业集聚区等)服务能力的支持,并以创业创新基地为载体,采取多种有效方式促进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发展,政策支持应聚焦小微企业发展必需的内容:对入驻基地的小微企业适当减免经营场地、生产厂房费用等;改进对小微企业的公共服务,并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化手段,促进形成服务平台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的服务体系;协调落实支持创业就业以及鼓励创新的相关政策措施;进一步实施简政放权等。 示范城市应推广创业创新基地的成功做法与成熟经验,完善对基地外其他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的扶持政策,扩大政策惠及范围。
根据新阶段农业发展特点、农民需求变化和农i业技术推广规律,积极推进农业技术推广方式创新,提高农业技术的到位率。
要立足当地农业生产需求,遴选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组装集成配套技术,搞好技术培训。大力实施农业科技入户工程,实行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包村联户制度,逐步形成农业技术推广人员抓科技示范户、科技示范户带动普通农户的科技人户机制。
要利用“12316”农业服务热线、“三电合一”等现代电子信息技术,推进农业技术推广现代化、信息化远程服务,及时为农民解惑答疑;利用农业科技示范场(基地、户),搞好新技术、新品种的展示示范;利用科技大集、科技下乡、科技流动服务车等,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农业技术推广活动。要加强与农业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的合作,依托其技术和人才优势,解决农业技术推广工作中遇到的技术难题,提高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
构建以政产学研用结合、科技金融、科技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创新体系,提高创新效率。
建设具有区域特点的农民培训基地,提升农民职业技能,优化农业从业者结构,培养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要的新农民。按照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的要求,聚集一批农业领域战略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青年科技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打造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农业科技创新创业人才队伍。
促进园区更加注重吸引、培养、使用、激励人才,更加注重发挥创新型企业家、专业技术人才在园区发展中的作用,营造集聚创新创业人才的生态环境。坚持高端人才引进与乡土人才培养并重,鼓励有条件的园区建立创业服务中心和科技孵化器。
鼓励大学生、企业主、科技人员、留学归国人员自主创新创业,使各类“双创”主体成为推动农业创新发展的主力军。
一、加快体制机制改革,推动科研成果转化,提升科研人员积极性
未来,必须要建立符合农业规律的科研体制机制。”
“适应和引领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关键是要靠科技创新转换发展动力。”
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陈章良建议,今后应该着力完善促进科技成果与市场需求衔接、健全专业服务体系、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完善科技成果价值评估等方面的配套措施;同时加快探索建立知识价值认定评价的标准体系,有效推动以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的制定和实施落实。加快完善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分享比例的法律框架,强化科研人员合理收入的合法性。同时,他还建议支持科技人员开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而针对具体的农业科研项目,农业科研应该进行供给侧改革,满足市场和社会的需要。“随着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变,我们的农业科研应该多研究规模化、机械化的集成技术,降低农业生产成本,适应机械化、集约化生产的需要。以此来提升农业的科技效率,提升农业竞争力。”王志刚同时强调,真正的农业科技发挥力量最大的是在种业,要将农业种业作为主攻方向,不要被国外所控制。而除了种业,还要在延长农产品产业链上发挥科技的作用,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
二、完善农技推广投入机制,创新农技服务形式,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
对于农业科技推广,王志刚告诉记者,如果农业技术能与市场相对接,满足市场需要,那相应的配套成果就能得到很好的推广和应用。过去我们的农业科技主要针对粮食的产量,现在我们要以供给侧改革来探讨农业科研,只有当技术受市场欢迎的时候,它才能真正显示出竞争力,真正推广开来。因此,从源头上来讲,农业科研工作者必须研究市场需要,跟上时代要求。
尽管我国已经完成了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基层农技推广站在全国各地遍地开花,发挥作用,但全国政协委员、华南农业大学副校长温思美认为,各地对于基层农技推广的重视还不够。农业新技术推广的费用,未在各级政府的财政预算支出中单独列项,很多地区机制不够完善,而在新品种与新技术推广方面,地方科研单位未能与当地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有效结合,存在着技术与推广部门脱节的问题。
各级政府把农业科技服务置于农村经济发展整体规划全盘考虑,财政预算单独列项,并逐年增加经费,确保农业科技创新、农业新技术推广等费用支出。同时,建议结合各地区的主导农业产业组建由“1个高校科研单位专家团队+1个本地农业科技推广小组+若干个经营主体”组成的产学研联盟,组建农科教结合型的农业科技服务队,让农业技术真正变成生产力。
而针对全国农业科技创新示范基地,国家能加大财政对“国家农业科技创新与集成示范基地”农业科技成果的转移支付力度,提升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大力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推动农业全程产业链改造升级”。
三、政策扶持培养农业高端人才,留住基层农业科技人才,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
解决科技问题,支撑现代农业,根本上还是要靠人才。
“在高校人才的培养上,优秀的人才不从事农业,从事农业教育的科研队伍素质良莠不齐,这都间接影响了现代农业人才的匮乏。眼下可能问题还没有显现出来,未来十年二十年,问题可能就会出现。”
针对涉农职业院校学生不愿意从事农业的问题,应及时调整农民职业教育的发展方向,实行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走农民职业教育集团化发展之路;打造培训网络,优化就业环境,为涉农专业的毕业生提供展示技能的平台,让他们成为“留得住、用得上”的新型职业农民。
因此,在指导和服务各地农业重点产业和重点项目建设方面显得力不从心,同时他们的待遇水平也不够高。对此,他建议,根据“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建议制定工资福利补助政策,提高他们的工资待遇,以留住基层农业科技人才,并吸引更多高素质人才进入农业科技服务队伍。
除了高端人才、基层农技推广人才,现代农业发展,呼唤和需要更多的新型职业农民。而作为新型职业农民,国家加大对职业农民的专业技术培训,让他们多学习种植、经营、管理等知识。他认为,针对农民的职业培训应该是学以致用,可以成立基地,让农民既可以学到知识,又能在田间地头实践,边学边做,这样才能起到预期的效果。
积极营造农民创业创新政策环境
加强政策落实和创设。贯彻落实国家扶持创业创新的各项政策,认真梳理并广泛向农民宣传,加强与有关部门配合,强化督察落实,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确保各项优惠政策落地生根。
积极推动各地从实际出发,制定更加优惠的支持政策,推动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和农业农村补助项目等向农民创业创新倾斜。加强调查研究,针对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并创设新的政策。探索建立农民创业创新基金。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各类协会、中介组织等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吸引相关的投资机构、金融机构、企业和其他社会资金探索建立农民创业创新基金,为创业创新农民提供金融服务。支持地方开展农民创业创新示范试点活动。
在现有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县等农业部认定的各类示范县范围内,根据相应的标准和条件,选择并支持一批政策落实好、创业创新环境优、氛围浓、人数多、成功率高的县开展示范试点,在此基础上总结经验做法,广泛宣传推广,示范带动农民创业创新。
努力搭建农民创业创新平台
形成一批农民创业创新园区。按照政府搭建平台、平台聚集资源、资源服务创业的要求,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依托现有各类开发区和农业产业园区,支持一批基础设施完善、服务功能齐全、社会公信力高、示范带动作用强的园区成为农民创业创新园区,创建一批农民创业创新见习基地。
选择一批知名农业企业、合作社、小康村、农产品加工和物流园区等作为基地,为创业创新农民提供必要的见习、实习和实训服务,帮助其积累工作经验、提高创业创新能力。积极搭建农民网上创业平台。依托农业部“信息进村入户试点”等平台,支持农民依托平台网络发展电子商务;鼓励龙头企业、电信运营商、金融服务商、平台电商、信息服务商结合乡村特点建立电子商务交易服务平台、商品集散平台和物流中心,为农民创业创新开辟新途径。
培养农民创业创新带头人和辅导师
培育一批农民创业创新带头人。利用现有培训资源网络、先进的远程传输手段、远程教育服务平台和培训机构,按照现有的各类培训规划,从新型职业农民、农村实用人才、技术能手、大学生“村官”等群体中培养农民创业创新带头人。培养一批农民创业创新辅导师。从有经验的企业家、职业经理人、电商辅导员、天使投资人、创业带头人和科研院校专家中,筛选培养一批创业辅导师,加快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创业导师队伍。充分发挥农村青年创业创新的生力军作用。扎实推进农村青年创业富民行动,开展农村青年创业培训,提高创业技能本领,支持农村青年依托自身已有的产业、项目和平台,领创办农民合作社和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利用当地资源开发创业项目,带动农民增收致富。
总结推广农民创业创新模式和经验
研究探索农民创业创新模式。立足农村实际,总结创业实践,研究资金链引导创业创新链、创业创新链支持产业链、产业链带动就业链的发展模式,推广一批农民创业创新模式和成熟经验。树立一批农民创业创新典型。以开展创业创新农民宣传推介活动为载体,将一批有思想、有文化、懂经营、善管理、敢闯敢干、敢为人先、勤于耕耘的农民创业创新典型选拔出来,总结推广好典型、好机制、好创意,引导广大农民在创业创新中学习借鉴。
进一步健全农民创业创新服务体系
积极开展综合类服务。依托现有服务机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招投标等方式健全服务功能,整合社会资源,为农民创业创新提供综合性服务。
大力开展专业类服务。充分发挥大专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和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开展研发设计、检验检测、技术推广、市场拓展等行业服务以及政策、资金、法律、知识产权、财务、商标、技术等专业化服务。开展信息服务和各类公益活动。充分利用电话、网络、微信、微博等,开通服务热线,开展信息引导;鼓励举办农民创业创新大赛、论坛、沙龙、大讲堂、训练营等各类公益活动。
一、高度重视小微文化企业发展 (一)支持小微文化企业发展,是全面深化改革战略部署的一项具体任务,是实现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战略目标的重要举措和促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战略任务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意见支持的小微文化企业,是指演艺业、娱乐业、动漫业、游戏业、文化旅游业、艺术品业、工艺美术业、文化会展业、创意设计业、网络文化业、数字文化服务业等行业及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的企业中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小型和微型企业。要充分认识发展小微文化企业的重要意义,积极营造有利于提高小微文化企业创新能力、扩大发展规模、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的良好环境,进一步解放文化生产力,激发全社会文化创造活力。
二、增强创新发展能力 (二)培育企业发展优势。指导小微文化企业以满足人民多层次多样化文化需求为导向,以创意创新为驱动,走“专、精、特、新”和与大企业协作配套发展的道路,在开展特色经营、创新产品特色和服务、提升原创水平和科技含量等方面形成竞争优势。
制定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政策的配套措施,支持小微文化企业拓展与装备制造业、消费品工业、建筑业、信息业、旅游业、体育和特色农业等产业的融合发展空间。 (三)激发企业创新意识。
鼓励小微文化企业把握传统文化与现代元素结合、文化与科技融合的发展趋势,催生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服务。加快培育产权、版权、技术、信息等要素市场,为企业提升文化创意成果转化和市场化运用水平创造条件。
加强文化品牌建设,促进小微文化企业向专业化、品牌化方向发展。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典型案例的宣传和培训,增强小微文化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提高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水平。
(四)提升经营管理水平。通过业务培训、树立典型、总结模式、推广经验等形式,帮助和引导小微文化企业建立与发展阶段和发展目标相适应的管理制度,创新管理手段,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提升企业发展活力。
鼓励小微文化企业运用电子商务、第三方支付平台等拓展经营领域,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提高资源使用效率。推动文化行业标准化建设,制定并推广一批文化产品、服务、管理等标准,支持小微文化企业提高管理水平。
支持创业服务机构、管理咨询机构面向小微文化企业提供管理咨询服务。 三、打造良好发展环境 (五)优化文化市场环境。
贯彻落实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文化领域的政策,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兴办小微文化企业。简化和减少文化市场行政审批事项,做好已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落实工作。
进一步完善文化市场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制度,不断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和查询、办理文化市场行政审批事项的便利程度。建立健全文化市场信用体系,完善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机制,引导小微文化企业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经营。
健全12318文化市场举报体系,畅通维权投诉渠道,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经营活动,切实保护小微文化企业合法权益。 (六)推进创业载体建设。
引导现有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创新运营管理模式,提升服务小微文化企业发展的水平,将服务效果作为认定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试验园区的一项重要条件。支持合理利用闲置厂房、场地和废弃工业设施等,将其改造建设成为具有较强创业辅导服务功能,运作规范、业绩突出的小微文化企业创业基地。
对小微文化企业自发集聚形成的特色文化产业集群加强规范和引导,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提供相应配套服务,改善企业集聚发展环境。鼓励互联网创业平台、交易平台等新兴创业载体的发展,拓宽小微文化企业的互联网创业发展渠道。
实施“成长型小微文化企业扶持计划”,培育一批具有发展潜力的小微文化企业和孵化效果显着的小微文化企业创业发展载体。 (七)加快人才培育步伐。
将小微文化企业培训工作纳入“国家中小企业银河培训工程”扶持范围,加强对小微文化企业经营管理能力的培养。鼓励高等院校、职业院校、行业协会、小微文化企业创业载体和社会教育服务机构对小微文化企业经营者和创业者开展有针对性的知识教育和技能培训。
推进网络课堂建设,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不断扩大小微文化企业培训工作覆盖范围。打破文化人才职称评定的体制壁垒,逐步建立面向社会文化艺术人才开放的职称评定制度。
实施“文化产业创业创意人才扶持计划”,适应创业创意人才成果转化、市场推广的需要,运用市场化办法,体现普惠性原则,通过合适的平台,加大资金投入、提供展示机会、扩大品牌影响,促进创意成果转化和创业团队孵化。 (八)拓展企业营销途径。
鼓励各类文化产业展会、中小企业展会、电子商务平台等面向小微文化企业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政府部门组织企业参加境内外文化展览展销活动,在名额、费用等方面可向小微文化企业适当倾斜。
培育一批服务小微文化企业的文化产品和服务经纪、代理机构。充分发挥驻外使领馆文化处(组)、海外中国文化中心等的作用,帮助小微文化企业了解和分析海外文化市场动态、建立和拓展。
“十三五”期间,陕西将认定100个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示范性大学生众创空间,建设100个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00个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200个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
支持1.5万个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办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同时,推动高校配足配齐配强创业教育专任教师,培育150名创新创业教学名师。
建设6个省级示范培训基地,支持高校与实务部门开展人员互聘交流。 陕西还将组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加强创新创业教育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
从2016年起,高校获取的省财政增量资金应优先用于支持大学生进行创新创业实践,比例不少于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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