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上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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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1)高校创新创业平台内的孵化项目和创业实体,由平台所属高校牵头组织专家对孵化创业项目和创业实体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意见。评估完成后,在平台所属高校内公示7天。
公示无异议的,由高校(校区、创业创业平台)将申请材料、公示情况等材料报所在地区(市)县就业局。
区(市)县就业局进行初审,区(市)县人社局、财政局复审。由区(市)县人社局、财政局出具审核意见后,向高校拨付资金,由高校发放至创业大学生个人账户,不得发放现金。
(2)高校创新创业平台外的孵化项目和创业实体,由创业所在地的区(市)县就业服务部门进行初审。
初审完成后,在创业所在地公示7天。
公示无异议的,由各区(市)县就业服务部门将申请材料、公示情况等材料报经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复核后,向区(市)县就业服务部门出具审核意见。
财政部门按规定将补贴资金划拨到就业服务部门,由就业部门根据审核意见直接拨付带申请人个人银行账户。
以物业启动资金为例,是指物业管理企业开展工作初始阶段所需各项必要开支的资金及设施的专用维护基金,包括资金和基金。
其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用于企业形成、建立、组成所需的资金,这些资金主要由企业、单位组织及个人出资、入股形成。其主要用于物业管理企业的注册资本、办公场所的购置和租金、办公用品购置、职员薪金及其他相关费用。
另一部分是设施专用维护其金。主要用于物业机构所固定物业的意外事故大修及日常维护所需费用。
这些项目所需费用一般比较巨大,因此只要事先准备一笔一定数额的设施专用维修金,才能解决重大项目所需费用。
政策规定:
《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社[2015]290号)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成府发[2015]27号)
《成都市就业促进条例》
办理地点:
1.在蓉高校创新创业平台内的孵化项目和创业实体,由平台所属高校受理。
2.在高校创新创业平台外的孵化创业项目和创业实体,由创业所在地的区(市)县就业服务管理部门受理(在蓉高校按校区所在地实行属地受理)。
成都市就业服务管理局
地址:成都市二环路北一段四号社保大厦
电话号码:028-87706602
咨询电话:028-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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