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的分类原则: 普通垃圾:医疗机构的管理,建筑,维修中产生 医疗废物: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和化学性废物5类. 手术中产生的医疗废物有: 感染性: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 病理性:医疗过程中产生的人体废弃物和医学实验动物尸体 损伤性:能够刺伤或割伤人体的废弃医用锐器 药物性:过期,淘汰,变质或污染的药品 化学性: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易爆的废弃化学物品 污物流程: 生活垃圾入黑色垃圾袋,针头刀片等利器入专用的利器盒,医用垃圾使用双层黄色垃圾袋,打包后放入专用垃圾桶----专人经污染电梯间----专人在确定时间送至焚烧炉处理.。
具体如下(1) 医疗废物的贮存做到日产日清。
(2) 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建设符合标准的医疗废物暂存地, 同时设置危险废物等各种警示标志。 (3) 严禁在C存设施以外堆放医疗废物。
(4) 对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输液袋回收过程中严禁科室外卖和混放,如混有医疗废物如棉棒、空针针头等视为医疗废物处置,不得称重回收。 (5) 严禁将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混放,不得紧邻生活垃圾存放处。
医疗废物暂存不得设置在公共走廊、楼道、水房或医务人员视野范围之外,不能让污染医疗废物处于无人照管的状况,以防止因监管不到位而造成医疗垃圾的流失。 (6) 生活垃圾存放到黑色垃圾袋中。
非利器医疗废物存放在黄色医疗废物袋中,少量药物性废物可按感染性废物处理。 (7) 损伤性废物如注射针头、安瓿等应与一般医疗垃圾分开,统一盛放在利器盒内,以免发生刺伤事故。
严禁使用没有医疗废物标识的包装容器。 (8) 盛放非利器类医疗废物的黄色塑料袋使用前须进行检查,外部应粘贴标签,表明部门名称和产生日期、数量(重量)和废物种类。
(9) 使用中发现盛放医疗废物的容器有破损、渗漏等情况应立即更换并做相应的消毒处理。不得将破损的医疗废物包装容器作为普通生活垃圾遗弃, 破损后的包装容器应与医疗废物一同处置。
(10) 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医疗废物不得取出。 (11) 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12) 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容器外表面应当有警示标识,在每个包装物、容器上应当系中文标签,中文标签的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产生单位、产生日期、类别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等。 (13) 医疗垃圾的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14) 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应当对运送工具(车)及时进行擦拭消毒并做好登记。
医疗废物相关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应当达到以下要求:
(一)掌握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熟悉本机构制定的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各项工作要求;
(二)掌握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的正确方法和操作程序;
(三)掌握医疗废物分类中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安全防护等知识;
(四)掌握在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处置过程中预防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等伤害的措施及发生后的处理措施;
(五)掌握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情况时的紧急处理措施。 对医疗卫生机构监督检查和抽查的主要内容是:
(一)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及落实情况;
(二)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机构内处置的工作状况;
(三)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登记资料和记录;
(四)医疗废物管理工作中,相关人员的安全防护工作;
(五)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上报及调查处理情况;
(六)进行现场卫生学监测。 医疗卫生机构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或者未设置监控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的;
(二)未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的;
(三)未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或者未保存登记资料的;
(四)未对机构内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采取职业卫生防护措施的;
(五)未对使用后的医疗废物运送工具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的;
(六)自行建有医疗废物处置设施的医疗卫生机构,未定期对医疗废物处置设施的卫生学效果进行检测、评价,或者未将检测、评价效果存档、报告的。 医疗卫生机构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地点、设施或者设备不符合卫生要求的;
(二)未将医疗废物按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的;
(三)使用的医疗废物运送工具不符合要求的。 医疗卫生机构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5000元以上1万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传染病传播的,由原发证部门暂扣或者吊销医疗卫生机构执业许可证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在医疗卫生机构内丢弃医疗废物和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者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的;
(二)将医疗废物交给未取得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的;
(三)未按照条例及本办法的规定对污水、传染病病人和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进行严格消毒,或者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排入污水处理系统的;
(四)对收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未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置的。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对于相关人员来说,应当按照以下方法处理医疗废弃物: 1.直接产生者:做一级处理,既简单处理。
如:用消毒水浸泡等。 2.医院指定责任人:做二级处理。
如:分装打包等。 3.专职人员:可以是环卫部门或卫生部门指定人员,其职责是做彻底无害化处理。
对于专用物品,也有严格的要求 1.专门的塑料袋:黄色的,禁止装生活垃圾,只能装医用垃圾,如敷料等。 2.专门的垃圾桶:黄色的,禁止扔生活垃圾,只能扔医用垃圾,如注射器。
3.专门的容器:禁止存放其他物品,只能盛装医用垃圾,如化学试剂等。
医院的医疗垃圾与生活垃圾有很大的区别,医疗垃圾是指接触了病人的血液、分泌物、排泄物等或医院产生出来的污染性垃圾。
如使用后的棉签、棉球、纱布、一次性医疗器械、术后废弃品、过期药品、过期溶剂、放射性核素污染的固体或液体等。由于医疗垃圾具有全空间污染 ,急性传染和潜伏性污染等特征,其病毒 、病菌的危害性是普通生活垃圾的几十、几百甚至上千倍。
还有不良医家将用过废弃的一次性医疗器械回收重复作用,造成病毒的交叉感染。这些废物混入生活垃圾、流散到人们生活环境中,就会污染大气、水源、土地以及动植物,造成疾病传播,严重危害人的身心健康。
如果处理不当,会成为医院感染和社会环境的公害源,更严重可成为疫病流行的疫情源头。 一次性医疗废弃物包括一次性使用注射器、输液(血)器、静脉输液针、血袋和采血针等医疗用品,医疗卫生机构应在使用后及时将其毁坏,致不能再利用。
医疗垃圾集中回收,高温焚烧处理,就能完全保证医疗垃圾的稳定化、安全化、减量化和无害化的环保要求,同时又符合当代医疗垃圾处置的发展趋势。 药物性、化学性、放射性废物应由专业机构统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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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委员会职责 1、组织全院职工认真学习《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法律、法规,加强宣传、提高认识。
2、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我院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要求和工作流程;制定意外事件发生时的紧急处理措施。 3、制定针对不同工种人员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4、指导、检查医疗废物处理日常工作落实情况。 5、管理医疗废物档案资料。
6、分析处理医疗废物管理中的其它问题,并组织解决。 临床科室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根据国务院《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卫生部《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以下工作要求,及时分类收集医疗废物: 一、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
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 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及一次性医疗器械、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棉球、棉签、引流棉条、纱块及其他各种敷料物被视为感染性废物。
三、将医疗废物置于黄色垃圾袋或垃圾箱内,将放射性废物(放射源、同位素等)置于红色垃圾袋内。 四、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它缺陷。
五、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六、传染病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密封。
七、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 八、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容器外表面应当有警示标识,在每个包装物、容器上应当示中文标签。
中文标签的内容包括:医疗废物产生单位、类别、日期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等。 九、科室指定专人负责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登记、交接工作。
医疗废物院内运输管理规定 一、运送人员每天下午4时30分从各科室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从高楼层到低楼层的路线从楼梯走道送至垃圾贮存间,并锁好门窗。 二、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前,应当检查包装物或者容器的标识、标签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运送至垃圾贮存房。
三、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四、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时,应当防止造成包装物或容器破损和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和扩散,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
五、运送医疗废物应当使用防渗漏、防遗撒、无锐利边角、易于装卸和清洁的专用运送工具。 六、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应当用含氯消毒液(有效氯浓度>1000ppm/L)对运送工具(推车及容器)进行擦拭或浸泡,运用医疗废物的专用车不得运送其他物品。
医疗废物集中存放场所管理规定 一、在一楼垃圾专用房间暂时贮存医疗废物,有严密的封闭措施,加盖、上锁,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防止渗漏和雨水冲刷。 二、设有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和“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
三、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48小时。 四、每日用含氯消毒液(有效氯浓度>1000ppm/L)对垃圾房的墙面及地面进行清洁和消毒,定期喷洒防蚊蝇、防蟑螂药物。
五、设兼职人员管理,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 医疗废物交接工作要求 一、运送人员收集各科医疗废物要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
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二、科室实行登记记录。
禁止工作人员及清洁工人转让、买卖医疗废物。 三、运送人员将医疗废物交于指定的垃圾处理公司时应进行交接点数,详细记录重量、袋数、时间并双方签名。
四、禁止在非收集、非暂时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 职业卫生安全防护要求 一、为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和处置等工作的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如工作服、帽子、口罩、手套、胶鞋等,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必要时,对有关人员进行免疫接种,防止其受到健康损害。
二、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生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等伤害时,应当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清创,对创面进行严格消毒处理,必要时进行血源性传播疾病的检查和随访,并上报院感科。 三、被HBV阳性病人血液、体液污染的锐器刺伤,应在24h内注射乙肝免疫高价球蛋白,同进进行血液乙肝标志物检查,阴性者皮下注射乙肝疫苗。
医疗废物管理意外事件应急预案 一、立即报告院感科。 二、确定流失、泄漏、扩散的医疗废物的类别、数量、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和严重程度。
三、组织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委员会成员尽快对发生医疗废物泄漏、扩散的现场进行处理。 四、对感染性废物污染区域进行消毒时,消毒工作从污染最轻的区域和污染最严重的区域进行,对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过的工具也应当进行消毒。
五、对被医疗废物污染的区域进行处理时,应当尽可能减少对病人、医务人员、其它现场人员及环境的。
医疗垃圾是指医疗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具体包括感染性、病理性、损伤性、药物性、化学性废物。
这些废物含有大量的细菌性病毒,而且有一定的空间污染、急性病毒传染和潜伏性传染的特征,如不加强管理、随意丢弃,任其混入生活垃圾、流散到人们生活环境中,就会污染大气、水源、土地以及动植物,造成疾病传播,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 在环境保护意识逐渐增强的今天,保护环境是我们每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
当今已有多种技术可用于对医疗垃圾的处置,其中高温焚烧处理就能完全保证医疗垃圾的稳定化、安全化、减量化和无害化的环保要求,同时又符合当代医疗垃圾处置的发展趋势。此外,环卫部门在上世纪90年代中期就开展了医疗垃圾的管理与处理工作,成立专门机构并配备专职人员到医疗机构定时收集和集中处置医疗垃圾,逐步完善了医疗垃圾污染控制流程的管理制度,在整个处理医疗垃圾的过程中能够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定执行。
目前,较流行的处理方法是焚烧处理。
医疗废物管理岗位包括院长,科主任,后勤科,护理部,防保科。
各个岗位职责如下:
医疗废物各部门的管理职责进一步加以明确:
(一)责任对象:
1、院长为医疗废物管理第一责任人
2、科主任为各科室(部门)第一责任人,护士长具体分管医疗废物管理工作。
3、后勤科为医疗废物院内收集、转运、暂时贮存等管理的主要部门。
4、护理部、供应室为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的主要回收、转运部门。
5、防保科为医疗废物安全管理监控部门。
(二)责任范围:
1、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范围:(1)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指导有关部门制定全院医疗废物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2)定期召开相关科室责任人会议,对具体工作进行考评和监督检查;(3)负责组织并指挥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时的紧急处理工作。
2、科室第一责任人及护士长责任范围:(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各科室医疗废物管理规章制度;(2)负责所在科室医疗废物安全管理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3)负责组织工作人员对本科室发生的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时的紧急处理工作,并报告相关管理和监控部门。(4)负责本科室有关一次性医疗用品领用和医疗废物回收登记资料的保存与管理。
3、后勤科责任范围:(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场所及废物转运人员工作制度;(2)监督指导医疗废物安全管理暂时贮存场所工作人员和废物转运人员严格执行医疗废物安全管理规定,并对执行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3)负责采购和提供符合规范要求的医疗废物收集转运人员严格执行医疗废物安全管理规定,并对执行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3)负责采取和提供符合规范要求的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工具、容器和包装物;(4)负责医疗废物转运过程中发生的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的紧急处理工作,并报告相关管理和监控部门;(5)负责对医疗废物登记资料进行保存管理。
4、护理部责任范围;(1)监督指导护理人员严格执行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和安全管理规定,并对执行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2)协助组织全院护理人员医疗废物安全管理知识的培训;(3)负责对全院护理人员提供医疗废物安全管理技术的指导;(4)当医院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时,根据需要进行护士人力的调配。
5、防保科责任范围:(1)在医院医疗废物管理第一责任人指导下,负责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并具体组织实施;(2)负责指导、检查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转运、暂时贮存过程中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3)负责指导、检查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转运、暂时贮存过程中的职业安全防护工作;(4)负责组织全院性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安全管理培训工作;(5)负责组织对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时的紧急处理工作,并及时报告第一责任人;(6)负责指导有关医疗废物登记资料的保存和管理;(7)负责及时分析和处理医疗废物管理工作中的其他问题。
医疗垃圾分类包括放射性垃圾、非感染性垃圾和感染性垃圾,其中放射性垃圾和感染性垃圾属于特别管理垃圾。
放射性垃圾产生地:同位素室带有放射元素的检查示踪剂和注射器、放射科使用的胶片、定影、显影剂等应该严格按国家规定的放射性法规进行处理。感染性垃圾主要是沾染了患者的血液、体液的物品、手术中取出的病理性脏器等。
近些年来,一次性医疗用品及器具的开发应用,增加了医疗垃圾的量及管理的困难。一次性医疗用品及药品的外包装材料如塑料袋、包装纸盒等不属于感染性垃圾,本着“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原则,应丢弃在装有黑色垃圾的容器中,按生活垃圾处理。
要求使用后的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针头及一次性的采血针必须置于利器盒内,注射器的乳头及输液器的管道必须就地实行毁形无害化处理后丢弃。沾有血液的一次性注射器连同针头一起,直接投入到利器盒中,以尽量避免医护人员职业暴露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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