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坡安全管理的要求主要有:(1) 露天矿的边坡角必须符合设计规定,非经上级部门批准不得改变;(2) 矿山最终开采境界线与设计境界线相差要小于 5米,改变境界线需经上级部门批准;(3) 为保证边坡的稳定,当阶段采完后,必须留有安全平台和清扫平台,每个阶段保留安全平台,其宽度不小于2~3米,每隔2~3个阶段设置清扫平台,其宽度不小于4 ~5米;(4) 采矿场最终深度的岩体安息角的最大范围之内不准修筑建、构筑物;(5) 距采掘终了边坡50米内,不采用抛掷爆破,20 米以内不采用峒室内爆破,3米以内不采用中爆破,以防由于爆破震动破坏边坡稳定性;(6) 修整边坡的爆破方法,原则上应采用浅眼爆破法,在有可靠减震措施条件下,可以采用其他爆破方法。
修整工作应随每个开采水平的结束立即组织进行;(7) 在开采过程中,必须经常对边坡进行检查和管理。出现滑落征兆,必须设立专用观测站,进行系统的观测工作;(8) 沿采矿场边坡设置有效的、完整的排水防洪系统。
进行边坡及支撑施工时有如下安全要求:(1)永久性边坡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使用时间较长的 临时性边坡坡度应符合GB 50202的要求。
(2) 当不能按GB 50202的要求留设边坡时,应设置支撑。 支撑应根据具体施工情况进行选择和设计,且必须牢固可靠。
(3) 在边坡上侧堆土(或堆放材料)及移动施工机械时,应 与边坡边缘保持一定的距离。当土质良好时,堆土(或材料)应距边缘0.8m以外,高度不宜超过1.5m。
(4) 在土方开挖中应随时注意边坡的变动情况,如出现滑坡 迹象(如裂缝、滑动、流砂、塌落等)时,应立即采取下列措施:①暂停施工,必要时所有人员和机械撤至安全地点;②做好 观测并记录;③通知设计单位提出处理措施。(5) 拆除支撑应自下而上进行,更换支撑应先装后拆。
拆除 固壁支撑时应考虑对附近建筑物安全的影响。
根据《建筑施工土石方工程安全技术规范》 开挖深度超过2m的基坑周边必须安装防护栏杆。
防护栏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防护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2m; 2 防护栏杆应由横杆及立杆组成。横杆应设2~3道,下杆离地高度宜为0.3 m~0.6m,上杆离地高度宜为1.2 m~1.5m;立杆间距不宜大于2.0m,立杆离坡边距离宜大于0.5m; 3 防护栏杆宜加挂密目安全网和挡脚板。
安全网应自上而下封闭设置;挡脚板高度不应小于180mm,挡脚板下沿离地高度不应大于10mm; 4 防护栏杆应安装牢固,材料应有足够的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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