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就是科目四,科目四是民间的俗称。
科目四,又称科目四理论考试、驾驶员理论考试,是机动车驾驶证考核的一部分。公安部123号令实施后,科目三考试分为两项内容,除路考外,又增加了安全文明常识考试,俗称“科目四”,考量“车德”。因为这个考试在科目三之后进行,所以大家都习惯称之为科目四考试。实际在官方说法中没有科目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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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是我国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中的新内容,包括安全文明驾驶操作要求、恶劣气象和复杂道路条件下的安全驾驶知识、爆胎等紧急情况下的临危处置方法,以及发生交通事故后的处置知识等。
在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中,科目一理论考试被拆分为两部分,新增加了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项目。第一部分主要考核道路通行、交通信号、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机动车登记等规定以及其他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仍作为科目一,放在学员接受场内驾驶技能培训前进行。第二部分主要考核安全文明驾驶操作要求、恶劣气象和复杂道路条件下的安全驾驶知识、爆胎等紧急情况下的临危处置方法以及发生交通事故后的处置知识等,加在科目三中作为一个考试项目。加深驾驶人对安全文明驾驶常识的理解记忆。很多人误认为驾考考试项目改为了四部分,这种理解是错误的,只是把科目一分为了两部分,并非又增加了一科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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