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货物具有燃烧、爆炸、腐蚀、毒害、放射射线等性质,在运输过程中能引起人身伤亡和财产毁损。
因此,危险货物运输在很多环节上都有自己的特殊要求,现分述如下: 1.危险货物的承运 (1)一批办理的限制。危险货物和非危险货物或者配装条件不同的危险货物,不能按一批托运。
但是对能直接配装的危险货物和非危险货物,并在专用线内装车和卸车时,可以作为一批托运。 (2)正确填写危险货物品名。
发货人托运危险货物时,应在货物运单内填写危险货物品名索引表内列载的品名、编号,并在运单右上角用红色墨水或红色戳记标明类项。 发货人托运的危险货物,没有列载在索引表内,而且也不属于危险货物品名表中所列的概括名称时,应按规定提出危险货物技术证明书,交铁路鉴定。
(3)危险货物的包装条件。危险货物的包装是防止运输过程中发生爆炸、燃烧、毒害、腐蚀以及放射性污染等事故的重要手段,是确保安全运输的基础。
发货人托运危险货物时,必须具备品名表中列载的包装,并符合危险货物包装表的规定。 (4)危险货物的运输种类。
铁路运输的起爆器材、炸药、爆炸性药品、气体放射性物品和四级包装的放射性物品,限按整车托运。但在个别情况下,短路离运送起爆器材、炸药和爆炸性药品,经铁路局特别承认,可按零担托运。
有些危险货物要根据包装条件确定其运输种类。 所有危险货物,都不能以集装箱托运。
(5)危险货物承运的组织方法如下:整车危险货物,可按月、旬计划,结合仓库货位容量、车辆来源、气候条件,指定进货日期,并尽可能缩短货物在仓库内的存放时间。 在专用线内装车的整车危险货物,车站根据发货人提出的货物运单,应尽量优先安排组织装车。
按零担运输的危险货物,车站应根据货源货流的特点,分别不同情况采用“随到随运”、“计划受理”等办法受理和承运。对零担运量较大,货运设备条件较好的车站,可以编制危险货物承运日期表。
一些铁路车站,由于所在地区的工业布局、车站在城市的位置等原因,不办理危险货物运输或中转作业。 所以,发货人托运前,车站货运员承运时应加以确认。
2.危险货物的装车 危险货物品名繁多,性质复杂,因此做好零担货物的配装和装车工作,对保证安全运输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危险货物的配装。
在同一零担车内装载不同性质的危险货物时,应严格按照“危险货物配装表”的有关规定办理。 配装表具体规定了各类项相互间配装的条件,它是保证运输安全、经济合理地利用车辆载重力和容积,组织零担危险货物装车作业的主要依据。
在配装表中,将九类危险货物(放射性物品除外)按其类项及品名编号划分为24个配装号,包括普通货物共为29个配装号,采用梯形表格的形式,以不同的配装符号表示各种品名的危险货物配装条件。 在配装表中无配装符号,反映货物在性质上不相抵触,在车内配装不影响运输安全,可以配装在同一车内。
符合“△”表示可以隔离配装,表示两种货物性质虽有抵触,但是依靠包装的防护作用和车内码放距离的限制,可以避免相互间引起化学作用,因此,能够配装在同一零担车内,但需要互相隔离两米以上。 符号“*”表示不可以配装。
由于配装表中所列载的九类危险货物一旦发生燃烧或爆炸就会破坏放射性物品的包装,造成严重事故。所以放射性物品与危险货物不能配装。
放射性物品可按客运包裹、零担货物或整车货物办理。 一、二、三级的放射性物品与普通货物、行李、包裹等物品(除三级包装的放射性物品与行李包裹不能配装外),可以直接配装或隔离配装,四级包装的放射性物品与普通货物不能配装,与人员不许在同一车内。
(2)危险货物的装车。危险货物的装车作业,必须严格按照品名表中各类危险货物装卸注意事项的有关规定办理。
①装车前,货运员应向装卸工组说明所装货物性质、注意事项和消防方法,并再次核对运单和现货是否相符;包装是否良好,中转范围是否正确,配装条件有无错误; ②装卸工组应根据货物性质,准备装卸工具和防护用品,并与货运员共同检查待装车辆,夜间作业时,不得使用明火灯具; ③装车作业时,要注意装载方法,保证装载质量,作业时要轻拿轻放,堆码整齐牢固、严禁倒放,严格掌握隔离装载,符合配装条件; ④装车后货运员应认真核对货位,检查车辆装载是否符合规定,而后关闭车门、车窗,并进行施封; ⑤对规定需要“编组隔离”,“停止制动”或“禁止溜放和溜放时限速连挂”的车辆,应在货物运单、车牌、封套、货车装载清单、列车编组顺序表上注明隔离标记和“禁止溜放”或“停止制动”字样,在车辆的两侧插挂“禁止溜放”或“限速连挂”表示牌。 在车牌记事栏内标明三角隔离符号。
编挂车辆时,应按隔离要求最严的危险货物作为隔离标准; ⑥调车机车进入危险品仓库前,应按规定安装防护器具。调车作业中要认真执行禁止溜放的规定,并切实掌握速度。
(3)危险货物的卸车和交付 到站应根据预确报联系收货人,做好卸车和搬出等准备工作,在危险货物到达后,力争做到随到、随卸、随搬,使货不落地。 危险货物卸车前,货运员应根据其性质确定卸车货位,并向装。
(1)在装卸搬运化学危险物品前,要预先做好准备工作,了解物品性质,检查装卸搬运的工具是否牢固,不牢固的应予更换或修理。如工具上曾被易燃物、有机物、酸、碱等污染的,必须清洗后方可使用。
(2)操作人员应根据不同物资的危险特性,分别穿戴相应合适的防护用具,工作对毒害、腐蚀、放射性等物品更应加强注意。防护用具包括工作服、橡皮围裙、橡皮袖罩、橡皮手套、长筒胶靴、防毒面具、滤毒口罩、纱口罩、纱手套和护目镜等。操作前应由专人检查用具是否妥善,穿戴是否合适。操作后应进行清洗或消毒,放在专用的箱柜中保管。
(3)操作中对化学危险物品应轻拿轻放,防止撞击、摩擦、碰摔、震动。液体铁桶包装下垛时,不可用跳板快速溜放,应在地上,垛旁垫旧轮胎或其他松软物,缓慢下。标有不可倒置标志的物品切勿倒放。发现包装破漏,必须移至安全地点整修,或更换包装。整修时不应使用可能发生火花的工具。化学危险物品撒落在地面、车反上时,应及时扫除,对易燃易爆物品应用松软物经水浸湿后扫除。
(4)在装卸搬运化学危险物品时,不得饮酒、吸烟。工作完毕后根据工作情况和危险品的性质、及时清洗手、脸、漱口或淋浴。装卸搬运毒害品时,必须保持现场空气流通,如果发现恶心、头晕等中毒现象,应立即到新鲜空气处休息,脱去工作服和防护用具,清洗皮肤沾染部分,重者送医院诊治。
(5)装卸搬运爆炸品,一级易燃品、一级氧化剂时,不得使用铁轮车、电瓶车(没有装置控制火星设备的电瓶车),及其他无防爆装置的运输工具。参加作业的人员不得穿带有铁钉的鞋子。禁止滚动铁桶,不得踩踏化学危险物品及其包装(指爆炸品)。装车时,必须力求稳固,不得堆装过高,如氯酸钾(钠)车后亦不准带拖车,装卸搬运一般宜在白天进行,并避免日晒。在炎热季节,应在早晚作业,晚间作业应用防爆式或封闭式的安全照明。雨、雪、冰封时作业,应有防滑措施。
(6)装卸搬运强腐蚀性物品,操作前应检查箱底是否已被腐蚀,以防脱底发生危险。搬运时禁止肩杠、背负或用双手揽抱,只能挑、抬或用车子搬运。搬运堆码时,不可倒置、倾斜、震荡,以免液体溅出发生危险。在现场须备有清水、苏打水或衡醋酸等,以备急救时应用。
(7)装卸搬运放射性物品时,不得肩扛、背负或揽抱。并尽量减少人体与物品包装的接触,应轻拿轻放,防止摔破包装。工作完毕后以肥皂和水清洗手脸和淋浴后才可进食饮水。对防护用具和使用工具,须经仔细洗刷,除去射线感染。对沾染放射性的污水,不得随便流散,应引入深沟或进行处理。废物应挖深坑埋赶掉。
(8)两种性能互相抵触的物品,不得同地装卸,同车(船)并运。对怕热、怕潮物品,应采取隔热、防潮措施。
一般到运管局去办.
需提供身份证明.免冠照.填写由运管局提供的申请表格.具有危险品运输资质的单位加盖公章.报送后接受培训.考试获得资格!
相关规定:
从重庆市运管局获悉.根据(以下简称).从即日起至9月30日.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专项整治.所有危险品运输车辆将要求安装GPS.相关从业人员也将接受培训.否则不得上岗.
车辆要求全部安装GPS
该要求.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企业应更新并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预案.并对车辆和设备进行检查.补充.整改.送检.车辆技术等级应符合一级车要求.车辆标志灯.标志牌.前后保险杠上要喷印黄黑或红白相间的斜纹.车辆应配置运行状态记录装置和必要的通讯工具.即GPS.此外.要安装相应的隔热.导静电.切断电源等装置.
车辆要按规定制作.粘贴警示标志.据中规定.车辆或罐体后部应安装告示牌.在告示牌上标明危险货物名称.种类.罐体容积.最大载质量.施救方法.企业联系电话,车身两侧和后部喷涂[毒"或[爆"文字,车辆或罐体的后部和两侧粘贴反光带.可承运两类及两类以上危险货物的车辆.应根据每类危险货物分别制作告示牌.并对应使用.告示牌为可插取式.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应到车辆入籍地公安车辆管理部门接受车辆安全技术检验.罐.槽车应接受质监部门的检测.
相关从业人员须接受培训
根据规定.企业法定代表人.管理人员应接受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的教育和培训,驾驶员.押运员.装卸管理人员应接受以危险货物容器使用.装载.运输和发生事故后应急处置知识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经考试合格的.由市运管局在其相关证件上签注合格章.企业法人.管理人员未参加培训者.市运管局将不得对企业经营资质进行认定,未参加培训或考试不合格的驾驶员.押运员.装卸管理人员不得上岗作业.所有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和驾驶员将登记造册.押运员在运输过程中应携带.
发现违规将责令停业
据了解.市运管局将通过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建立并完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各种基础台账.同时还将加强日常监管.发现企业.车辆和人员不符合运输条件时.将立即责令其中止经营.并报市运管局注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道路运输证.收回其危险货物运输标志灯.标志牌.
?????? 凡具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蚀、放射性等性质,在运输、装卸和储存保管过程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毁和环境污染而需要特别防护的货物,均属危险货物。
危险货物因具有特殊的物理、化学性能,运输中如防护不当,极易引发事故,并且事故所造成的损失是无法估量的。因此,为确保安全,在危险货物运输中应注意以下九点:?????? 注意用车?????? 根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5年第9号)的规定,运输爆炸、强腐蚀性危险货物的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容不得超过20立方米,运输剧毒危险货物的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容不得超过10立方米,运输剧毒、爆炸、强腐蚀性危险货物的非罐式专用车辆,核定载质量不得超过10吨;除铰接列车、具有特殊装置的大型物件运输专用车辆外,严禁使用货车列车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禁止使用移动罐体(罐式集装箱除外)从事危险货物运输。
倾卸式车辆只能运输散装硫磺、粗蒽、煤焦沥青等危险货物。?????? 注意驾驶?????? 装运危险品的车辆,应设置《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13392-2005)规定的标志,安装标志灯、标志牌。
汽车运行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消防、治安等法规,应控制车速,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在一般道路上最高车速为60 Km/h ,在高速公路上最高车速为80 Km/h ,并应确认有足够的安全车辆距离。如遇雪天、雨天、雾天等恶劣天气,最高车速为20 Km/h ,并打开示警灯,警示后车,防止追尾。
遇有情况提前减速,避免紧急刹车,严禁违章超车,确保行车安全。?????? 注意包装?????? 危险货物在包装前应根据危险货物的性质和运输的特点以及包装应起的作用,危险货物的运输包装必须具备以下基本要求:包装材质应与所包装的危险货物的理化性质相适应;包装物应具有相适应的强度,其构造和封闭装置能经受起运输过程中正常的冲撞、振动、挤压和摩擦;包装的封口应与所装危险货物的性质相适应;内、外包装之间应有适当的衬垫;运输危险货物的包装应能适应一定范围的温度、湿度变化;包装的外表应按规定标明各种包装标志。
??? 注意装卸?????? 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应按装卸作业的有关规定驶入装卸作业区,应停放在容易驶离作业现场的方位上,不准堵塞安全通道。停靠货垛时应听从作业区业务管理人员的指挥,车辆与货垛之间要留有安全距离。
待装卸的车辆与装卸中的车辆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装卸作业前,车辆发动机应熄火,并切断总电源(需从车辆上取得动力的除外)。在有坡度的场地装卸货物时,应采取防止车辆溜坡的有效措施;装卸作业现场要远离热源,通风良好,电气设备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严禁使用明火灯具照明,照明灯应具有防爆性能,易燃易爆货物的装卸场所要有防静电和避雷装置。
??? 注意清厢?????? 危险品卸车后应清扫车上残留物,被危险品污染过的车辆及工具必须洗刷清毒。未经彻底清毒,严禁装运食用、药用物品、饲料及动植物。
??? 注意泄漏?????? 危险品在装运过程中出现漏散现象时,应根据危险品的不同性质,进行妥善处理。爆炸品撒漏时,应及时用水湿润,再撒以锯末或棉絮的等松软物品收集后并保持相当湿度,报请公安部门或消防人员处理,绝对不允许将收集的撒漏物重新装入原包装内;储存压缩气体或液化气体的气瓶出现泄漏时,施救人员应戴上防毒面具,站在上风处抢救,易燃、助燃气体气瓶泄漏时,严禁靠近火种,有毒气体气瓶泄漏时,应迅速将所装载车辆转移到空旷安全处。
易燃液体渗漏时,应及时以砂土或松软材料覆盖吸附后,集中至空旷安全处处理。覆盖时,特别要注意防止液体流入下水道、河道等地方,以防污染环境。
在销毁收集物时,应充分注意燃烧时所产生的有毒气体对人体的危害,必要时应戴好防毒面具。?????? 注意防火?????? 危货运输忌火,危险品在装卸时应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车厢内严禁吸烟,车辆不得靠近明火、高温场所和太阳暴晒的地方。
装运石油类的油罐车在停驶、装卸时应安装好地线,行驶时,应使地线触地,以防静电产生火灾。?????? 注意停放?????? 装载危险品的车辆不得在居民聚居点、行人稠密地段、政府机关、名胜古迹、风景游览区停车,如必须在上述地区进行装卸作业或临时停车时,应采取安全措施,并征得当地公安部门的同意。
停车时要留人看守,闲杂人员不准接近车辆,做到车在人在,确保车辆安全。?????? 注意夏季运输?????? 夏季运输应注意以下几点:①化学性质、安全防护、灭火方法互相抵触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不得混合装运。
②运输单位和个人必须对装运物品严格检查,对包装不牢、破损,品名标签、标志不明显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和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罐体、没有瓶帽的气体钢瓶不得装运;③轻拿轻放,防止碰撞、拖拉和倾倒;④运输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车辆、船舶,须彻底清扫冲洗干净后,才能继续装运其它危险物品;⑤遇热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物品,按夏季限运物品安排,宜在。
1。
危险货物由于运输要求高,运价也比普通货物高。在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情况下,我们既要考虑核算成本,减少费用开支,也应当考虑风险因素,确保航运安全,二者必须兼顾。
在日常的工作中,在托运危险货物时,确实出现过一些货主或货运代理为节省运费把危险货物当作普通货物托运的做法,也有一些货主和货运代理缺乏危险货物运输的知识和经验,将可不作危险货物运输的货物当作危险货物托运,既浪费了运费,又增加了许多不必要的麻烦。 这现象应当克服和纠正。
(1)《国际海运危规》明细表中有列名的,不一定都是危险货物。众所周知,确定一种货物是否属于危险晶,应根据其含量的多少、生产工艺、理化特性、危害程度等一系列因素来确定,不能单纯地以品名来衡量。
(2)《国际海运危规》明细表中无具体列名的,不能说不是危险货物。 危规不是万宝全书,它不可能包罗万象,把世界上所有危险货物毫无遗漏地都一一列出。
特别是当今世界科学技术不断发展,新产品像雨后春笋般出现,许多新的危险货物在不断增添。所以,凡确实具备危险特性的物质,尽管危规中没有列明,我们还是应当在托运时实事求是地申报为危险货物,以利航运安全,申报办法应按其物质的特性,按危规规定分门别类套用,例如新商品特性为易燃液体,按其闭杯闪点多少确定其类别,闭杯闪点是20摄氏度,属第3。
2类未列明易燃液体;有毒物质按前毒性表格中的LD50的量按类别套做。 (3)除了《国际海运危规》以外,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危规,为了尊重各国的规定,凡一个国家危规规定为危险货物的物质,对这个国家出口,即使《国际海运危规》中无此物质列名,也应理所当然地申报为危险货物。
例如我国对美国出口草酸,我国不作危险,货物运输,《国际海运危规》无此列名,但美国危规中却列为危险货物,那么在运输中必须按危险货物申报。否则,美国港口将不予卸货,或处以罚款。
2。 应严格按港口有关规定办理危险货物运输的手续和装箱。
交通部对装卸、运输危险货物有许多规定,各港口的执法机构是港务监督。 上海港务监督的下列两项规定,发货人、货运代理和船舶代理、承运人都需不折不扣地遵照办理: (1)办理“包装危险货物安全适运申报单”和“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申报单”的申报人,必须是接受过港务监督专业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申报证书的专职申报员。
(2)危险货物的集装箱装箱点必须事先得到港务监督的审核批准,需有危险货物集装箱监装员,监装员需要接受港务监督专业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监装证书。 集装箱装运危险货物,需凭装箱点的声明单向港务监督办理“包装危险货物安全适运申报单”(货申报)。
集装箱装箱结束后,监装员需在“集装箱装运危险货物装箱证明书”上签名,并及时送港务监督备查。装箱点与监装员的签名一定要和港务监督内的备案相同,千万不要张冠李戴冒签,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3。 装载危险货物的船舶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特别是装载全危险品的船舶必须具备船舶监管部门的检验合格证书。
对高度危险货物(指CLASSl、CLASS 2、CLASS3。 1、CLASS5。
2、和CLASS7)的托运,事先应对船舶能否适运了解清楚,以免造成配船后再退关而延误装期。
1.危险物品的生产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2.用于生产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其安全设施设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并对安全设施的工程质量负责;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必须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人生产和使用。
3.生产、使用危险物品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审批并实施监督管理。生产经营单位生产、使用危险物品的,必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接受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
4.生产、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不得与员工集体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员工集体宿舍保持安全距离。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集体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禁止封闭、堵塞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集体宿舍的出口。
5.危险物品的生产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生产经营规模小,可以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的,应当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危险物品的生产单位应当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
参考:吴江奥康化学品有限公司 是一家专业生产销售各种化工原料专业企业,现成立有限责任公司
运输危险废物,必须同时符合两个要求,一是必须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做到无害化的运输;二是必须将所运输的危险废物作为危险货物对待,遵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规定,符合危险货物运输的安全防护要求,做到安全运输。
具体的防治污染环境的措施有:1.运输时应当采取密闭、遮盖、捆扎、喷淋等措施防止扬散;2对运输危险废物的设施和设备应当加强管理和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和使用;3.人能混合运输性质不相容而又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物;4.转移危险废物时,必须按照规定填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并向危险废物移出地和接受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5.禁止将危险废物与旅客在同一运输工具上载运;6.运输危险废物的设施和设备在转作他用时,必须经过消除污染的处理,方可使用;7.运输危险废物的人员,应当接受专业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运输危险废物的工作;8.运输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制定在发生意外事故时采取的应急措施和防范措施;9.运输时,发生突发性事故必须立即采取措施消除或者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危害,及时通报给附近的单位和居民,并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
凡具有腐蚀性、自然性、易燃性、毒害性、爆炸性等性质,在运输、装卸和储存保管过程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而需要特别防护的物品,均属危险品。危险品具有特殊的物理、化学性能,运输中如防护不当,极易发生事故,并且事故所造成的后果较一般车辆事故更加严重。因此,为确保安全,在危险品运输 中应注意以下八点:
1.注意包装 危险品在装运前应根据其性质、运送路程、沿途路况等采用安全的方式包装好。包装必须牢固、严密,在包装上做好清晰、规范、易识别的标志。
2.注意装卸 危险品装卸现场的道路、灯光、标志、消防设施等必须符合安全装卸的条件。装卸危险品时,汽车应在露天停放,装卸工人应注意自身防护,穿戴必需的防护用具。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轻装、轻卸,严禁摔碰、撞击、滚翻、重压和倒置,怕潮湿的货物应用篷布遮盖,货物必须堆放整齐,捆扎牢固。不同性质的危险品不能同车混装,如雷管、炸药等切勿同装一车。
3.注意用车 装运危险品必须选用合适的车辆,爆炸品、一级氧化剂、有机氧化物不得用全挂汽车列车、三轮机动车、摩托车、人力三轮车和自行车装运;爆炸器、一级氧化剂、有机过氧物、一级易燃品不得用拖拉机装运。除二级固定危险品外,其它危险品不得用自卸汽车装运。
4.注意防火 危货运输忌火,危险品在装卸时应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车厢内严禁吸烟,车辆不得靠近明火、高温场所和太阳暴晒的地方。装运石油类的油罐车在停驶、装卸时应安装好地线,行驶时,应使地线触地,以防静电产生火灾。
5.注意驾驶 装运危险品的车辆,应设置GB13392-92《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规定的标志。汽车运行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消防、治安等法规,应控制车速,保持与前车的距离,遇有情况提前减速,避免紧急刹车,严禁违章超车,确保行车安全。
6.注意漏散 危险品在装运过程中出现漏散现象时,应根据危险品的不同性质,进行妥善处理。爆炸品散落时,应将其移至安全处,修理或更换包装,对漏散的爆炸品及时用水浸湿,请当地公安消防人员处理;储存压缩气体或液化气体的罐体出现泄漏时,应将其移至通风场地,向漏气钢瓶浇水降温;液氨漏气时,可浸入水中。其它剧毒气体应浸入石灰水中。易燃固体物品散落时,应迅速将散落包装移于安全处所,黄磷散落后应立即浸入水中,金属钠、钾等必须浸入盛有煤油或无水液体石腊的铁桶中;易燃液体渗漏时,应及时将渗漏部位朝上,并及时移至安全通风场所修补或更换包装,渗漏物用黄砂、干土盖没后扫净。
7.注意停放 装载危险品的车辆不得在学校、机关、集市、名胜古迹、风景游览区停放,如必须在上述地区进行装卸作业或临时停车时,应采取安全措施,并征得当地公安部门的同意。停车时要留人看守,闲杂人员不准接近车辆,做到车在人在,确保车辆安全。
8.注意清厢 危险品卸车后应清扫车上残留物,被危险品污染过的车辆及工具必须洗刷清毒。未经彻底清毒,严禁装运食用、药用物品、饲料及动植物。
凡是在流通过程中,由于本身具有的燃烧、爆炸、腐蚀、毒害及放射性,或因为摩擦、震动、撞击、暴晒或者温湿度等外界因素的影响,发生危及生命、财产损失危险的物品都属于危险品。
声明: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蜀ICP备2020033479号-4 Copyright © 2016 学习鸟. 页面生成时间:3.736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