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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
安全是生产的前提,每个单位、企业、个人,只有先把握住安全关,才能保证生产的发展,正常的运作后,才能促使公司的经济利益发展,为了能更好地实行安全标准化管理,推进公司的经济发展,现制订以下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
一、对领导阶层的考核
公司与主管领导必须每年进行一次有关安全生产内容方面的考核:
1. 公司主要负责人对公司安全生产负有全部性的安全职责,主要负责人是否了解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规,条理及本公司安全生产特征化管理制度和职能。
2. 公司主要负责人必须真正了解公司的生产、规划、计划和制度,确定安全生产的目标和标准化管理,并按国家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需的经费,定期主持召开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审批和修订本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和制度,定期检查落实,实施情况。
3. 公司各部门领导阶层,必须结合本公司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内容进行有计划,有规范,有制度的协助公司主要负责人把好安全生产关,考核内容参照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进行考核、评比,总结。
二、生产车间及从业人员的考核
生产车间及从业人员是公司安全生产一线负责人,他直接关系到公司员工和周边人民群众的经济利益及身体健康,因此,对车间及一线从业人员的考核必须每年进行二次,其内容有:
1. 是否掌握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条例,是否牢记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所在任务的安全职责,责任。
2. 对生产设施、设备的性能是否真正了解,能否熟记各种主要设备、设施的安全操作规程。
3. 能否熟练使用各种消防器材和正确穿戴防护用品。
4. 在启动《事故应急救援方案》时能否了解自己所在岗位的职责与责任,能否正确处理解决所发生事故及事故隐患。
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表
受考核单位:
序号 检查项目 应得分 自评分 考核分
1 是否发生重伤、工伤事故, 10
2 是否重复和类似事故 10
3 是否生职工中毒事故 15
4 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制度 5
5 开展班组活动 5
6 实施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10
7 修订工艺和安全操作规程 5
8 经常检查工艺纪律执行情况 5
9 计量设备、仪器、。生产设备检查和检测工作 10
10 生产现场清洁、文明生产 10
11 消防设施管理 10
12 是否正确穿戴劳保用品 5
好 ;中 ;差 。
一、对领导阶层的考核
公司与主管领导必须每年进行一次有关安全生产内容方面的考核:
1. 公司主要负责人对公司安全生产负有全部性的安全职责,主要负责人是否了解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规,条理及本公司安全生产特征化管理制度和职能。
2. 公司主要负责人必须真正了解公司的生产、规划、计划和制度,确定安全生产的目标和标准化管理,并按国家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需的经费,定期主持召开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审批和修订本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和制度,定期检查落实,实施情况。
3. 公司各部门领导阶层,必须结合本公司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内容进行有计划,有规范,有制度的协助公司主要负责人把好安全生产关,考核内容参照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进行考核、评比,总结。
二、生产车间及从业人员的考核
生产车间及从业人员是公司安全生产一线负责人,他直接关系到公司员工和周边人民群众的经济利益及身体健康,因此,对车间及一线从业人员的考核必须每年进行二次,其内容有:
1. 是否掌握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条例,是否牢记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所在任务的安全职责,责任。
2. 对生产设施、设备的性能是否真正了解,能否熟记各种主要设备、设施的安全操作规程。
3. 能否熟练使用各种消防器材和正确穿戴防护用品。
4. 在启动《事故应急救援方案》时能否了解自己所在岗位的职责与责任,能否正确处理解决所发生事故及事故隐患。
三、安全防护
1、安全生产(消防)硬件保障
2、所有新建项目严格执行安全、消防、环保等“三同时”制度,手续合法;
生产设备装备安全性未能达到要求的,每台套扣0.5-1分。
未按标准配置并不会正确使用的及未按要求检测检验的,每一处扣0.2-0.5分
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方案 推荐阅读: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规范我市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工作,根据《**省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区、县级市政府和市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部门(以下简称有关部门);各区、县级市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以下统称安全…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规范我市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工作,根据《**省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区、县级市政府和市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部门(以下简称有关部门);各区、县级市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以下统称安全生产责任人)。
二、考核内容 (一)对各区、县级市政府及安全生产责任人的考核内容。 1.本区、县级市辖区内生产安全事故控制指标完成情况,包括:辖区内各类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和财产损失;辖区内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从业人员10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较大以上等级生产安全事故的控制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 (1)按照《安全生产法》、《**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职责要求,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
(2)建立事故防范体系的情况,包括:制定安全生产规划、目标,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落实安全生产监管机构、人员及必需的经费;开展安全生产巡查和执法,建立重大事故隐患举报、处理、监控制度,督促和组织有关部门对各类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整改;组织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等。 (3)建立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和安全生产保障体系情况,包括:建立安全生产会议制度,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会议,分析、布置、督促、检查本地区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组织制订并演练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事故发生后及时组织救援,妥善处理善后工作,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等。
(4)建立事故报告和查处制度,严肃处理责任事故,包括:发生事故后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无瞒报、谎报、漏报或者迟报事故,及时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并在规定的期限内结案等。 (二)对市政府有关部门及安全生产责任人的考核内容。
1.本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情况。 2.本部门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所采取的措施。
(1)是否把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列入本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是否研究制定本部门(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计划。 (2)是否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有关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并作为考核有关领导政绩的重要内容。
(3)是否定期分析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形势,并检查、指导、督促监管范围内的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4)是否重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并参与重要安全生产宣传活动。
(5)是否建立和落实分管职责范围内事故报告、查处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 三、组织实施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采取自评考核和组织考核相结合的方式,由市政府统一部署,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二)自评考核。原则上每年1次,由安全生产责任人认真总结本地区(或分管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对照考核内容及各自相关职责进行自评考核,并撰写述职报告,其中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的自评情况需经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审核。
安全生产责任人的述职报告和自评考核表须于每年12月15日前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三)组织考核。
在自评考核的基础上,原则上每年年底进行1次,也可视情况不定期考核。 1.由考核组织实施单位提出年度考核计划及考核方案,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同意后实施。
考核组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监察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市总工会和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等组成。 2.考核组织实施单位应当提前1个月通知被考核单位及其安全生产责任人。
3.考核组应当认真听取被考核人的述职,现场了解情况,查阅有关资料和记录,召集有关人员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群众意见。 4.考核组应当与被考核人当面交流考核情况,提出整改意见,并报考核组织实施单位。
5.考核不合格或辖区(分管职责范围)内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被考核人,要在1个月内制订并落实整改措施,并将整改情况报送考核组织实施单位。 6.考核组织实施单位要在考核结束后1个月内向市政府报告考核情况。
考核报告经市政府批准后,由考核组织实施单位书面通知被考核单位和责任人,并抄送被考核人的同级党委和人大常委会。 7.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考核结果连续两年为优良的,市政府予以表彰;考核不合格的,予以通报批评。
8.考核评分细则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另行制定。 第1页 第2页 下一页 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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