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规与考试 一、填空(30分)1、任何人进入生产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
2、生产厂房内外工作场所的(井)(坑)(孔)(洞)或(沟道)必须覆与地面平齐的坚固盖板。3、所有升降口、孔洞、楼梯平台,必须加装不低于(1200mm)高的栏杆和不低于(180mm)高的护板。
所有高温管道、容器等设备上都应有保温,当室内温度25度时,保温层表面温度一般不超过(50度)。4、所有工作人员都应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学会紧急救护法,特别要学会(触电急救法),并且熟悉有关(烧伤)、(烫伤)、(外伤)、(气体中毒)、等急救常识。
5、火警电话号码(119)6、使用工具前应进行(检查),不(完整)的工具不准使用。7、热机工作人员对安规应每年考试一次。
中断工作连续(3个月)以上者,必须重新学习安规并且考试合格后方准恢复工作。8、机器的转动部分必须装有(防护罩)或者其他防护设备,露出的轴端必须设有(防护盖)以防绞卷衣服。
禁止在机器转动时,从靠背轮和齿轮上取下(防护罩)或者其他防护设备。9、禁止在运行中(清扫)、(擦拭)、(润滑)机器的旋转和移动部分,以及把手伸入栅栏内。
清扫运转中机器的固定部分时,不准把抹布(缠在手上)或(手指上)使用,只有在在转动部分对工作人员没有危险时,方可用(长嘴油壶)或油枪往油盅和轴承里加油。10、禁止在(栏杆上)、(管道上)、(靠背轮上)、(安全罩上)或运行中设备的轴承上坐立和行走,如果必须在管道上坐立才能工作时,必须做好安全措施。
11、应尽可能避免靠近和长时间停留在可能受到烫伤的地方,以及可能受到(有毒有害)气体、污染物损害或(强酸)、(强碱)泄露伤害的地方。如:汽、水、燃油管道的(法兰)、阀门,及锅炉烟道的人孔及(检查孔)和防爆门、(安全门),除氧器、热交换器、锅筒的(水位计)等处、12、机器在完全停止前,不准进行(修理)工作。
修理中的机器应做好防止转动的安全措施,如切断(电源),切断(风源)、水源、气源等。13、不准用(湿手)摸触电源开关及其他电气设备。
14、发现有人触电。应立即(切断电源)。
使触电人脱离电源,并进行急救。如在高空作业,抢救时必须注意防止(高处坠落)。
15、在生产现场进行(检修)或(安装)工作时,为了能保证有安全的(工作条件)和设备的安全运行,防止(发生事故),发电厂各分场以及有关的施工基建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16.使用可燃物品如(乙炔)、(氢气)、(油类)、(瓦斯)等的然人员,必须熟悉这些材料的特性及防火防爆规则。
17、厂房外墙和烟囱等处固定的爬梯,必须牢固可靠,应设有(护圈),高百米以上的爬梯,中间应设有休息的(平台),并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18、班(组)每周会每轮值进行一次(安全日活动),活动内容应联系实际,有针对性,并做好记录。
19、在岗生产人员应定期进行有针对性的(现场考问)、反事故演习、技术问答、事故预想等。现场培训活动。
20、紧急救护的基本原则是在现场采取(积极措施)保护伤员生命,减轻伤情,减少痛苦,并根据(伤情需要),迅速联系医疗部门救治。二、选择题(10分)1、上下爬梯必须抓牢,不准(B)同时抓一个梯阶。
A.单手;B。双手2.在操作盘、重要仪表(如水位计)、主要楼梯、通道等地方,还必须设有(C)。
A.工作照明;B。特殊照明;C事故照明;D.保安照明3.热力设备检修需要断开电源时,应在已拉开的自动开关、刀开关和设备控制开关的操作把手上悬挂(C)的警告牌,并取下操作熔丝。
A.“在此工作!”; B。“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 C.”禁止合闸,有人工作!” D。
“止步,高压危险!”4.触电者未脱离电源前,救护人员不准直接用(C)触及伤员,因为有触电危险。A.干燥的木棒;B.金属物品; 。
C。手;D.脚5.强酸或强碱灼伤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彻底冲洗,迅速将被侵蚀的衣物剪去。
为防止酸、碱残留在伤口,冲洗时间一般不少于(E)min.A.2. B.4; C6; D2; E10; F12;6.发电厂和变电所的电气值班人员必须熟悉(D).A.两票三制; B。工作票; C.操作票; D,电气设备7.在未办理工作票(D)手续以前,值班员不准将施工设备合闸送电。
A,填用; B.许可; C.转移; D..终结8.工作票一般应在开工前一天,当日消除缺陷的工作票应在开工前(A),送交运行班长。A.1h; B.2h; C. 一天;D.两天9.生产厂房(B)必须保持清洁完整。
A.附近; B.内外; C.周围。 D. 里面10.在梯子上工作时,梯子与地面的倾斜角度为(B)左右。
A.45° ; B.60°; C.45°; D45° 三、判断题(10分)1、任何人进入生产现场必须戴安全帽,领导和参观人员除外。(*)2、事故抢修工作可不填用工作票。
(*)3、生产现场禁火区域内进行动火作业,应同时执行动火工作票制度。(4、在密闭容器内,可以同时进行电焊和气焊工作(*)5、凡在离地面1.5m及以上的地点进行的工作,都应视作高空作业。
(*)6、为了使触电者与导体解脱,最好用一只手进行。如果触电者较重,也可两只手进行。
(*)7、在同一机组的几个电动机上工作时可填用一张工。
操作安全规程是不分天操和地操的,全部要遵循桥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我给出一部分,楼主可以参考。(全部的就太多了)
1. 行车工须经训练考试,并持有操作证者方能独立操作,未经专门训练和考试不得单独操作。
2. 开车前应认真检查设备机械、电气部分和防护保险装置是否完好、可靠。如果控制器制动器、限位器、电铃、紧急开关等主要附件失灵,严禁吊运。
*3.必须听从挂钩起重人员指挥,但对任何人发动的紧急停车信号,都应立即停车。
4. 行车工必须在得到指挥信号后方能进行操作,行车起动时应先鸣铃。
5. 操作控制器手柄时,应先从“0”位转到第一档,然后逐级挡减速度。换向时,必须先转回“0”位。
6. 当接近卷扬限位器、大小车临近终端或与邻近行车相遇时,速度要缓慢。不准用反车代替制动、限位代停车,紧急开关代普通开关。
7. 应在规定的安全走道、专用站台或扶梯上行走和上下。大车轨道两侧除检修外不准行走。小车轨道上严禁行走。不准从一台行车跨越到另一台行车。
8. 工作停歇时,不得将起重物悬在空中停留。运行中,地面有人或落放吊件时应鸣铃警告。严禁吊物在人头上越过。吊运物件离地不得过高。
9. 两台行车同时起吊一物件时,要听从指挥,步调一致。
10. 运行时,行车与行车之间要保持一定的距离,严禁撞车,同壁行吊车错车时,行车应开动小车主动避让。
11. 检修行车应停靠在安全地点,切断电源挂上“禁止合闸”的警告牌。地面要设围栏,并挂“禁止通行”的标志。
12. 重吨位物件起吊时,应先稍离地试吊,确认吊挂平稳,制动良好,然后升高,缓慢运行。不准同时操作三只控制手柄。
13. 行车运行时,严禁有人上下,也不准在运行时进行检修和调整机件。
14. 运动中发生突然停电,必须将开关手柄放置“0”位。起吊件未放下或索具未脱钩,不准离开驾驶室。
15. 浇铸前,应先看好钢水包高度,然后鸣铃和慢速运行;浇注时,下降速度要缓稳。
16. 运行时由于突然故障而引起漏钢或吊件下滑时,必须采取紧急措施向无人处降落。
17. 露天行车遇有暴风、雷击或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工作,切断电源。车轮前后应塞垫块卡牢。
18. 夜间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
19. 龙门吊安全操作按本规程执行。行驶时注意轨道上有无障碍物;吊运高大,物件防碍视线时,两旁应设专人监视和指挥。
20. 行车工必须认真做到“十不吊”:
(1) 吊物上站人或有浮放物件不吊;
(2) 超负荷不吊;
(3) 光线暗淡信号看不清,重量不明不吊;
(4) 吊车上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时不吊;
(5) 工件埋在地下不吊;
(6) 斜拉工件不吊;
(7) 棱角物件没有防护措施不吊;
(8) 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具有爆炸性物不吊;
(9) 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10) 违章指挥不吊。
21. 工作完毕、行车应停在规定位置,升起吊钩,小车开到轨道两端,并将控制手柄放置“0”位,切断电源。
何谓“起重机械”,国家列入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范围的起重机械是怎样规定的?国务院2003年3月11日颁发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是这样规定的:“起重机械,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其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t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1t,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起重机和承重形式固定的电动葫芦等”,由此看出,国家对起重机械的安全是极为重视的,并给出明确的监察范围。
1 起重机械的工作特点及其分类起重机械是以间歇工作方式,升降物件或提升并在限定范围内运移物件的。起重机械是现代工业生产不可缺少的设备,被广泛的应用于各种物料的起重、运输、装卸和人员输送等作业中。
全国起重机械的保有量约25万台左右。全国有起重机生产厂400多家,年产量约3万余台,并以每年10%速度递增。
由于大多数起重机械活动空间大,暴露的活动零部件多,使得事故隐患面积大;作业场所常常需要多人配合,要求指挥、捆扎、驾驶等作业人员配合,存在较大的难度。上述诸多因素的存在,决定了起重机伤害事故较多。
据资料统计,我国每年起重伤害事故的死亡人数,占全部工业企业死亡总数的15%左右,每年起重机事故的死亡人数在所有机械事故死亡人数中居首位。在各类起重机械中,塔吊事故最为突出,据笔者在劳动部职安局工作时统计,全国塔吊在安装和拆卸中,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事故,每年都要发生3起以上。
因此,起重机械安全不能不引起人们的重视。起重机械按其功能和结构特点,可分为三类:第一类:轻小型起重设备,其特点是轻便,机构紧凑,动作简单,作业范围投影以点、线为主;第二类:起重机,其特点是可以使挂在起重吊钩或 其他取物装置上的重物在空间实现垂直升降和水平运移;第三类:升降机,其特点是重物或取物装置只能沿导轨升降。
这三类起重机械,又是由许多结构和工作用途不同的机械组成的。除此以外,起重机还有多种分类方法。
按取物装置和用途分类,有吊钩起重机、抓斗起重机、电磁起重机、堆垛起重机、集装箱起重机和救援起重机等;按运移方式分类,有固定式起重机、运行式起重机、爬升式起重机、随车起重机等;按驱动方式分类,有支撑起重机、悬挂起重机等;按使用场合分类,有车间起重机、仓库起重机、建筑起重机、港口起重机、船上起重机等。2 造成起重伤害事故的主要因素在日常起重作业中,常见的伤害事故有脱钩砸人,钢丝绳断裂抽人,移动吊物撞人,滑车砸人以及倾翻事故,坠落事故,提升设备过卷扬事故,起重设备误触高压线或感应带电体触电等。
造成这些事故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主要因素有操作因素和设备因素。操作因素主要有:(1)起吊方式不当,造成脱钩或起重物摆动伤人。
(2)违反操作规程,如超载起重,或人处于危险区工作等。(3)指挥不当,动作不协调等。
设备因素主要有:(1)吊具失效,如吊钩、抓斗、钢丝绳、网具等损坏而造成重物坠落。(2)起重设备的操纵系统失灵或安全装置失效而引起事故,如制动装置失灵而造成重物的冲击和夹挤。
(3)构件强度不够,如塔式起重机的倾倒,其原因是塔身的倾覆力矩超过其稳定力矩所致。(4)电器损坏而造成触电事故。
(5)桥式起重机出轨事故,其原因多数为啃轨现象造成紧固件松动所致。3 起重机械的安全装置起重机械属于特种设备,鉴于其安全至关重要,因此在起重机械上需装设安全装置。
不同类型的起重机,应安装不同类型和性能的安全装置。较常见的安全装置有以下几种:3.1过卷扬限制器根据规定,起重机的卷扬机构必须装有过卷扬限制器,当吊钩滑车起升距起重机构架300mm时,可以自动切断电机的电源,电动机停止运转。
这样,可保证起重机的安全运行,避免由于过卷扬提升,而造成的钢丝绳被拉断、重物坠落等事故的发生。3.2行程限制器它是防止起重机驶近轨道末端而发生撞击事故,或两台起重机在同一条轨道上发生碰撞事故,所采取的安全装置。
行程限制器,能保证距离轨道末端200mm处以及起重机互相驶近距500mm处时,立即切断电源,停止运行。3.3自动联锁装置桥式起重机上多有裸线通过,为了预防检修人员触电,要求在驾驶室通往车驾(或桥架)的仓门口处装设自动连锁装置,实现检修时停电,检修完后通电,保证检修作业的安全。
3.4缓冲器缓冲器是一种吸收起重机与物体相碰时的能量的安全装置,在起重机的制动器和终点开关失灵后起作用。当起重机与轨道端头立柱相接时,保证起重机较平稳地停车。
起重机上常用的缓冲器有橡胶缓冲器,弹簧缓冲器和液压缓冲器。当车速超过120m/min时,一般缓冲器则不能满足要求,必须采用光线式防止冲撞装置、超声波式防止冲撞装置以及红外线反射器等。
3.5 制动器起重设备上的制动器,能使起重设备在升降、平移和旋转过程中随时停止工作和使重物停留在任何高度上的一种装置,它即能防止意外事故,又能满足工作要求。制动器的种类繁多,有弹簧式制动器、安全摇柄等。
由于制动器的作用对于起重机来说十分重要,许多事故的发生往往是由于制动器的失灵或。
一、驾驶员必须严格执行(起重机驾驶员安
全守则)的有关 规定。 二、作业前准备:
1、检查周围环境排除障碍,检查电缆安
全。 2、松开夹轨器及铁锲等,清除轨缝里
的障碍物。 3、夜间作业应开启照明灯。 4、检查各齿轮罩、推动器及耦合器等注油情
况。 5、确认各操纵控制器、各触点、各开
关及限位装置是 否良好、有效。 6、将操纵
手柄(或开关)置于零位送电试运转。 7、
空载试验起升、下降和旋转。 8、重载试验
起重和制动。 9、发现下列故障,不排除不 得作业。 ①. 电气部分绝缘不良发生短路。
②. 起重、变幅、旋转、行走机械的主要机
件有裂缝或 松脱现象,制动不良; ③. 起
重钢丝绳有严重磨损及断线现象; ④. 机器
有异常; ⑤. 三相电压低于规定值; ⑥.
电缆卷筒转动不灵,电缆卷筒平衡动作不 灵,电缆 容易滑出。
⑦. 喇叭、电铃等安全信号不正常。 三、作
业中应做到: 1、遵守卸料作业安全操作规
程,看清指挥手势集中精 力,认真操作。
起、落要平稳、轻、准; 2、垂直起吊不准
拖拉,高度以能越过障碍为度,旋转 时谨防 与其它设施、货物和人员碰撞。 3、在系有
安全网作业中,货物必须经由安全线路。 4、
操作中遇有断路停电,应立即将操作手柄或
开关置 于零位,长时间停电,应将货物落
地。 5、电机工作温度超过规定,应停机检
查,待温度下降 到允许值后,方可继续作 业,夏季作业必须打开机房门窗。 6、风力
到 8 级时应停止作业,并做好防风工作。
7、随时注意各控制仪表情况,查听各部分
运行响声。 8、货物未落地,司机不得离开
驾驶位置。 9、运行货物必须听警铃,货物
不能从人头顶上过。 10、坚持“十不吊”原 则。 11、止边作业边修理保养。 12、遵守机
械吊机设备“十不准”规定。 四、作业后应
做到 1、把起重臂放到小幅度(桥吊臂架进
入安全钩) ,抓斗 (吊钓)放到不影响交通
的地方,旋转机构锁定。 2、将配电屏及操
作台上各开关按钮放置断路位置,切 断电 源,检查各控制器触点,清除氧化物。对电
器和起升,
旋转、变幅、行走机构进行例行检查。 3、
做好设备管理,特别是料斗清理,关好门
窗,开亮 航空障碍灯,放好铁锲,放下锚定
装置。 4、认真做好设备检查记录。 哥们儿,小心驶的万年船!
1 、悬空高处作业人员应挂牢安全带,安全带的先用与佩带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安全带》(GB6095)的有关规定。
2、建筑施工过程中,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对建筑物进行封闭(或采取临边防护措施)。 3、建筑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对施工现场和建筑物的各种孔洞盖严并固定牢固。
4、对人员活动集中和出入口处的上方应搭设防护棚。 5、高空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应在施工方案中确定,并在施工前完成,最后经验收确认符合要求。
6、高空作业的人员应按规定定期进行体检。 7、工作边沿无维护设施或维护高度低于800mm的,必须设置防护主设施;水平工作面防护栏杆高度为1。
2m,防护栏杆用安全立网封闭,或在栏杆底部设置高度不低于180mm的挡脚板。 8、在孔与洞口边的高处作业必须设置防护设施,包括因施工工艺形成的深度在2m及以上的桩孔边、沟槽边和因安装设备、管道预留的洞口边等。
9、较小的洞口,应采用坚实的盖板盖严,盖板应能防止移位;较大的洞口除应在洞口采用安全网或盖板封严外,还应在洞口四周设置防护栏杆。 。
1 、悬空高处作业人员应挂牢安全带,安全带的先用与佩带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安全带》(GB6095)的有关规定。
2、建筑施工过程中,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对建筑物进行封闭(或采取临边防护措施)。3、建筑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对施工现场和建筑物的各种孔洞盖严并固定牢固。
4、对人员活动集中和出入口处的上方应搭设防护棚。5、高空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应在施工方案中确定,并在施工前完成,最后经验收确认符合要求。
6、高空作业的人员应按规定定期进行体检。7、工作边沿无维护设施或维护高度低于800mm的,必须设置防护主设施;水平工作面防护栏杆高度为1.2m,防护栏杆用安全立网封闭,或在栏杆底部设置高度不低于180mm的挡脚板。
8、在孔与洞口边的高处作业必须设置防护设施,包括因施工工艺形成的深度在2m及以上的桩孔边、沟槽边和因安装设备、管道预留的洞口边等。9、较小的洞口,应采用坚实的盖板盖严,盖板应能防止移位;较大的洞口除应在洞口采用安全网或盖板封严外,还应在洞口四周设置防护栏杆。
10、墙面处的竖向洞口(如电梯井口、管道井口),除应在井口处设防护栏杆或固定栅门外,井道内应每隔10m设一道平网。11、梯子不得垫高使用。
梯脚底部应坚实并应有防滑措施,上端应有固定措施,折梯使用时,应有可靠的拉撑措施。12、作业人没应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不得任意利用升降机架体等施工设备进行攀登。
13、在周边临空状态下进行高空作业时应有牢靠的立足处(如搭设脚手架或作业平台),并视作业条件设置防护栏杆、张挂安全网、佩带安全带等安全措施。14、钢筋绑扎、安装骨架作业应搭设脚手架。
不得任意利用升降机架体等施工设备进行攀登。15、浇注离地2m以上混凝土时,应设置操作平台,不得站在模板或支撑杆上操作。
16、交叉施工不宜上下在同一垂直方向上的作业。下层作业的位置,宜处于上层高度可能坠落半径范围以外,当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设置安全防护层。
17、各种拆除作业(如钢模板、脚手架等)上面拆除时下面不得同时进行清整;物料临时堆放处应离边沿不应小于1m。18、建筑物的出入口,升降机的上料口等人员集中处的上方,应设置防护棚。
防护棚的长度不应小于防护高度的物体坠落半径的规定。19、参加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包括司机、起重机、信号指挥、电焊工等均应属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是经专业培训、考核取得合格证、并经体验确认可进行高处作业的人员。
20、大型起重吊装作业前应详细勘察现场,按照工程特点及作业环境编制专项方案,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其内容包括:现场环境及措施、工程概况及施工工艺、起重机械的选型依据、起重扒杆的设计计算、地锚设计、钢丝绳信索具的设计选用、地耐力及道路的要求、构件堆放就位图以及吊装过程中的各种防护措施等。21、起重机械进入现场后经检查验收,重新组装的起重机械应按规定进行试运转,包括静载、动载试验,并对各种安全装置进行灵敏可靠度的测试。
扒杆按方案组装后应经试吊检验,确认符合要求方可使用。22、汽车式起重机除按规定进行定期的维修保养外,还应每年定期进行运转试验,包括额定荷载、超载试验,检验其机械性能、结构变形及负荷能力,达不到规定时,应减载使用。
23、起重吊装索具吊具使用前施工方案设计要求进行逐件检查验收。24、起重机运行道路进行检查,达不到地耐力要求时应采用路基箱等铺垫措施。
25、起重吊装各种防护措施用料、脚手架的搭设以及危险作业区的围圈等准备工作符合方案要求。26、起重吊装作业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包括吊装工艺、构件重量及注意事项。
27、超载或物体重量不清时不应操作;超载或物体重量不清不应操作,如吊拔起重量或拉力不清的埋置物体,及斜拉斜吊等;禁止起吊时歪拉斜拽;被吊物体上有人或浮置物禁止操作;吊重物应绑扎平衡、牢固,重物棱角处与钢丝绳之间应加衬垫;吊运时,不得从人的上空通过,吊臂下不得有人;吊装气瓶等必须用专门吊篮。28、重物起升和下降速度应平稳、均匀,不得突然制动;左右加转应平衡,当回转未停稳前不得作反向动作;起吊在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时,严禁降落臂杆或同时进行两个动作。
29、起吊物件应拉溜绳,速度要均匀,禁止突然制动和变换方向;操作控制器时,不得直接变换运转方向。30、当(履带)起重机如需带载行走时,载荷不得超过允许起重量的70%,行走道路应坚实平整,重物应在起重机正前方向,重物离地面不得大于500mm,并应拴好拉绳,缓慢行驶;严禁长距离带载行驶。
起重机的地面松软不平时,起吊禁止同时进行两个动作。31、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吊运同一重物时,钢丝绳应保持垂直;各台起重机的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各台机重机所承受的载荷均不得超过各处的额定起重能力。
如达不到上述要求,应降低额定起重能力至80%;也可由总工程师根据实际情况降低额定起重能力使用。吊用时,总工程师应在场指导。
32、起重机在安全保护装置发生故障、失效或不准确时严禁带病作业;在作业中,。
1、安全操作一般要求
a、司机接班时,应对制动器、吊钧、钢丝绳和安全装置进行检查,发现性能不正常时,应在操作前排除;
b、开车前,必须呜铃或报警,操作中接近人时,亦应给以断续铃或报警;
C、操作应按指挥信号进行,对紧急停车信号,不论何人发出都应立即执行;
d、当起重机上或其周围确认无人时,才可以闭合主电源,如电源断路装置上加锁或有标牌时,应由有关人员除掉后才可闭合主电源;
e、闭合主电源前,应使所有的拉制器手柄置于零位;
f、工作中突然断电时,应将所有的控制器手柄扳回零位,在重新工作前,应检查起重机动作是否都正常;
g、在轨道上露天作业的起重机,当工作结束时,应将起重机锚定。当风力大于6级时,一般应停止工作,并将起重机锚定。对于门座起重机等在沿海工作的起重机,当风力大于7级时,应停止工作,并将起重机锚定;
h、司机进行维护保养时,应切断主电源并挂上警示牌或加锁,如有未消除的故障,应通知接班司机。
2、安全拭术要求
(1)、有下述情况之一时,司机不应进行操作:
a、超载或物体重量不清,如吊拔起重量或拉力不清的埋直物体,及斜拉斜吊等;
b、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如制动器安全装直失灵,吊钩螺母防松装直损坏、钢丝绳损伤达到报废标准等;
c、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而可能滑动,重物棱角处与钢丝绳之间未加衬垫等;
d、被吊物体上有人或浮置物;
e、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情况和指挥信号等。
(2)、司机操作时,应遵守下述要求:
a、不得利用极限位直限住器停车;
b、不得在有载荷的情况下调整起升、变幅机构的制动器;
c、吊运时,不得从人的上空通过,吊臂下不得有人;
d、起重机工作时,不得进行检查和维修;
e、所吊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能力时,吊运前应检查制动器,并用小高度、短行程起吊后,再平稳地吊运;
f、无下降极限位直限位器的起重机,吊钩在最低工作位置时,卷筒上的钢丝绳必须保持有设计规定的安全圈数;
g、起重机工作时,臂架、吊具辅具、钢丝绳、缆风绳及重物等与输电线的最小距离不应小于表二的规定.
操作安全规程是不分天操和地操的,全部要遵循桥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我给出一部分,楼主可以参考。(全部的就太多了)
1. 行车工须经训练考试,并持有操作证者方能独立操作,未经专门训练和考试不得单独操作。
2. 开车前应认真检查设备机械、电气部分和防护保险装置是否完好、可靠。如果控制器制动器、限位器、电铃、紧急开关等主要附件失灵,严禁吊运。
*3.必须听从挂钩起重人员指挥,但对任何人发动的紧急停车信号,都应立即停车。
4. 行车工必须在得到指挥信号后方能进行操作,行车起动时应先鸣铃。
5. 操作控制器手柄时,应先从“0”位转到第一档,然后逐级挡减速度。换向时,必须先转回“0”位。
6. 当接近卷扬限位器、大小车临近终端或与邻近行车相遇时,速度要缓慢。不准用反车代替制动、限位代停车,紧急开关代普通开关。
7. 应在规定的安全走道、专用站台或扶梯上行走和上下。大车轨道两侧除检修外不准行走。小车轨道上严禁行走。不准从一台行车跨越到另一台行车。
8. 工作停歇时,不得将起重物悬在空中停留。运行中,地面有人或落放吊件时应鸣铃警告。严禁吊物在人头上越过。吊运物件离地不得过高。
9. 两台行车同时起吊一物件时,要听从指挥,步调一致。
10. 运行时,行车与行车之间要保持一定的距离,严禁撞车,同壁行吊车错车时,行车应开动小车主动避让。
11. 检修行车应停靠在安全地点,切断电源挂上“禁止合闸”的警告牌。地面要设围栏,并挂“禁止通行”的标志。
12. 重吨位物件起吊时,应先稍离地试吊,确认吊挂平稳,制动良好,然后升高,缓慢运行。不准同时操作三只控制手柄。
13. 行车运行时,严禁有人上下,也不准在运行时进行检修和调整机件。
14. 运动中发生突然停电,必须将开关手柄放置“0”位。起吊件未放下或索具未脱钩,不准离开驾驶室。
15. 浇铸前,应先看好钢水包高度,然后鸣铃和慢速运行;浇注时,下降速度要缓稳。
16. 运行时由于突然故障而引起漏钢或吊件下滑时,必须采取紧急措施向无人处降落。
17. 露天行车遇有暴风、雷击或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工作,切断电源。车轮前后应塞垫块卡牢。
18. 夜间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
19. 龙门吊安全操作按本规程执行。行驶时注意轨道上有无障碍物;吊运高大,物件防碍视线时,两旁应设专人监视和指挥。
20. 行车工必须认真做到“十不吊”:
(1) 吊物上站人或有浮放物件不吊;
(2) 超负荷不吊;
(3) 光线暗淡信号看不清,重量不明不吊;
(4) 吊车上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时不吊;
(5) 工件埋在地下不吊;
(6) 斜拉工件不吊;
(7) 棱角物件没有防护措施不吊;
(8) 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具有爆炸性物不吊;
(9) 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10) 违章指挥不吊。
21. 工作完毕、行车应停在规定位置,升起吊钩,小车开到轨道两端,并将控制手柄放置“0”位,切断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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