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法。 第三条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适应道路交通发展的需要,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 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全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交通、建设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有关的道路交通工作。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经常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公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执行职务时,应当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并模范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机关、部队、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对本单位的人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
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法制教育的内容。 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有关单位,有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的义务。
第七条 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应当加强科学研究,推广、使用先进的管理方法、技术、设备。 第二章 车辆和驾驶人 第一节 机动车、非机动车 第八条 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
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第九条 申请机动车登记,应当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来历证明; (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机动车登记审查工作,对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发放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对不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向申请人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发放机动车号牌或者要求机动车悬挂其他号牌,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的式样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并监制。
第十条 准予登记的机动车应当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申请机动车登记时,应当接受对该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检验。
但是,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依据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认定的企业生产的机动车型,该车型的新车在出厂时经检验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获得检验合格证的,免予安全技术检验。 第十一条 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
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号牌。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办理相应的登记: (一)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二)机动车登记内容变更的; (三)机动车用作抵押的; (四)机动车报废的。 第十三条 对登记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车辆用途、载客载货数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对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单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当予以检验,任何单位不得附加其他条件。对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发给检验合格标志。
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检验实行社会化。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实行社会化的地方,任何单位不得要求机动车到指定的场所进行检验。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不得要求机动车到指定的场所进行维修、保养。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对机动车检验收取费用,应当严格执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 第十四条 国家实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根据机动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和不同用途,规定不同的报废标准。
应当报废的机动车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
报废的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解体。 第十五条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应当按照规定喷涂标志图案,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
其他机动车不得喷涂、安装、使用上述车辆专用的或者与其相类似的标志图案、警报器或者标志灯具。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用途和条件使用。
公路监督检查的专用车辆,应当依照公路法的规定,设置统一的标志和示警灯。 第十六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拼装机动。
一、交通安全,不可掉以轻心交通安全隐患的表现:1、水泥路面平坦宽阔,部分少年儿童就认为这是大好的游戏场,喜欢在公路上追逐打闹。
2、人们出行时,走在宽阔的路面上,往往放松了警惕,随意行走或横穿公路,或并排着行走。3、平坦宽阔的水泥路也给司机带来麻痹大意的思想,个别司机因此加快了速度,放松了注意力,致使出现了危险时一时无法反应过来。
4、个别司机特别是摩托车驾驶员喜欢炫耀逞强,危险驾车。5、部分驾驶员缺乏交通规则常识,违规驾车严重。
6、农用车载客、超载、学生骑摩托车的现象比较严重。对此,我们首先要认真学习交通安全常识,提高自己的交通法制观念,增强交通安全意识。
我们要珍爱生命,安全出行,切实从我做起,从小做起。同时,我们还应向家人及身边的其他所有人宣传交通安全常识与交通法律法规。
二、中学生在交通安全方方面存在的问题(一)不良的交通习惯1. 不走人行横道,不靠路右边走。2. 不走人行横道、天桥,随意横穿马路。
3. 不注意道路和车辆信号,不服从交通管理。 4. 在车行道、桥梁、隧道上追逐、玩耍、打闹。
5. 穿越、攀登、跨越道路隔离栏。 6. 在铁路道轨上行走,玩耍。
7. 横穿铁路和钻火车。 8. 不听从铁道口管理和信号管理。
(二)中学生骑自行车的问题1.未满12岁的儿童独自骑车。2.在人行道、机动车道骑车,逆行骑车。
3.骑车横冲直闯、争道强行,与机动车抢道。 4.转弯不减速,不打手势。
5.在路口闯信号。 6.骑车双手离把。
7.追逐打闹,三五并行。 8.手攀机动车行驶,紧跟机动车行驶。
(三)中学生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1.缺乏交通安全意识。 2.缺乏交通安全知识。
3.缺乏交通安全责任感。4.存在麻痹思想。
5.存在侥幸心理。三、中学生道路交通安全常识㈠行路常识行路是中学生最基本、最常见的交通方式。
因此,应该加强这方面的安全教育,掌握如下一些常识。1、路上行走要走在人行道上,没有人行道的要靠路边行走;群体行进要列队,横排不要超过两人。
2、横过车行道,须走人行横道、人行过街天桥或地道,在没有这些标志、设施时,须直行通过,不要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长队伍横过车行道时可视情况分段通过,有条件的可佩带明显标志,如小黄帽等;不准横过划有中心实线的车行道。3、行路时要注意各种信号灯的指示,尤其是路口红绿灯、人行横道信号灯和车辆转向灯的变化。
4、当公共汽车站设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隔离设施上时,上下车要避让车辆,并直行通过非机动车道。5、不要在车行道、桥梁、隧道或交通安全设施等处逗留;不要在路上玩耍、抛物、泼水、散发印刷广告或进行妨碍交通的活动。
6、不要穿越、攀登或跨越隔离设施。㈡骑自行车常识:目前我国中学生上、下学大多以骑自行车为主,特别是在城市,这一现象更为突出,有的学校甚至绝大多数学生都骑车上、下学,这就使得加强这方面的安全教育,掌握骑自行车的安全常识列为必要。
1、不满12周岁不能在道路上骑车;没有车闸或没有安全保证的自行车不能上路;不要在人行道、机动车道上骑自行车;不要在车行道上学骑自行车。2、要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在混行道上要靠右边行驶,不能在机动车道和人行道上行驶。
3、以过较大陡坡或横穿四条以上机动车道时应当推车行走;雨、雪、雾等天气要慢速行驶,路面雪大结冰时要推车慢行。4、转弯时要提前减速慢行,向后了望,伸手示意,不要突然猛拐;超越前方自行车时,不要与其靠的太近,速度不要过猛,不得妨碍被超车辆的正常行驶。
5、不要手中持物骑车,不要双手离把骑车,不要两人骑一辆车;骑车不要曲折行驶,不要相互竞驶,不要两辆以上并排行驶。6、两辆车行驶时,两人不要相互勾肩搭背,相互挤抹,相互追逐。
7、不要骑一辆车,再牵引一辆车,不要紧随机动车后面行驶,不要手失机动车行驶。㈢乘机动车的常识:乘机动车是学校组织师生外出活动的主要交通方式之一,也是广大中学生出行经常选择的交通方式,因此应该教育中学生掌握如下一些安全常识。
学生不能驾驶摩托车等机动车辆。要选好车,特别是学校组织学生的集体交通活动,要取得与交通管理部门的联系,并在他们的指导下,确认驾驶人员的准驾资格后,选择有交通管理部门认可的有准运资格的,质量优良的客运车;发现驾驶员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或过度疲劳的,不要乘坐该车;发现驾驶人员无驾驶证或饮酒的不要乘坐该车;发现机动车不具备载客的准运资格(包括农用货运车)或明显质量问题的不乘该车;不乘超载车。
不要在机动车道上等候车辆或招呼出租车,应该在车站台上或指定地点依次候车,车来后,待车停稳时,再顺序先下后上;不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上车。上车后,应找座位坐好,没有座位时,应该抓好把手站稳;乘坐小型客车,前排的要主支系好安全带;不要乘坐货车或拖拉机;乘坐二轮摩托车必须要12岁以上,并戴好头盔,在驾驶员身后两腿分开跨坐,不能偏坐或倒坐。
在车辆行驶中,不要与驾驶员闲谈或妨碍驾驶员操作;不要随意开启车门、车厢,不能将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出车外,不要向车外抛投物品;不要在车内随意走。
7月19日,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邀请白家小学的学生和家长来到农产品批发市场,学习了解食品监管、质量安全检测等知识,让孩子从小树立食品安全意识。
白家小学学生学习了解市场监管和食品质量安全知识,从小树立食品安全意识。白家小学学生及家长了解食品监管、质量安全检测等知识,让孩子从小树立食品安全意识。
工作人员在为白家小学学生讲解食品质量安全二维码的使用知识,让孩子从小树立食品安全意识。食品安全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
食品安全也是一门专门探讨在食品加工、存储、销售等过程中确保食品卫生及食用安全,降低疾病隐患,防范食物中毒的一个跨学科领域,所以食品安全很重要。
1、在本次安全知识讲座中,教育部长讲了重要的三点,分别是 珍爱生命,安全第一 ;安全教育,至关重要 ;人人关心,保护生命 。
2、在5.12汶川大地震发生时,四川省成都师范附属小学将学生全部疏散一共用了 四 分钟。 3、一旦地震发生后,想要救他人则需要采取 先近后远 、先易后难的策略。
4、对于儿童骑自行车,《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做出了 未满十二岁的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自行车的规定。5、当火灾发生时,我们可以采用 打手电筒 、挥舞衣物 、呼叫 三种方式对外发送求救信号。
在节目中,通过案例分析以及专家的讲解,让我了解了在灾难来临的时候应该怎样自救。比如火灾来临的时候,我们应该迅速找到安全通道,尽量是身体贴近地面;有浓烟时,应用湿物捂住口鼻;若身上着火了应在地上打滚,将火扑灭。在农村,许多孩子的父母都外出打工,把自己的孩子交给年迈的父母照看。所以许多小伙伴都在没有父母照看的情况下私自结伴去河边游泳。在这时,溺水的情况就常常发生。由于溺水者缺乏自救知识,不知道应该把自己的口鼻露出水面,因此导致悲剧的发生。所以,当溺水情况发生的时候,我们不应该盲目的下水营救,应该呼喊大人相救。
随着节目的深入,也更加让我了解了交通安全的重要性。如在马路上行走的时候应靠右边行走;在过马路的时候应走人行横道;“红灯停,绿灯行”,“宁让三分,不争一秒”。
我们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安全教育对我们非常重要。通过这次节目,使我们树立了安全意识,了解了很多的安全常识,学会了自我保护,提高了应变能力。这次节目也更加让我明白了生活是美好的,生命是值得珍惜的。生命只有一次,让我们珍惜生命吧!
声明: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蜀ICP备2020033479号-4 Copyright © 2016 学习鸟. 页面生成时间:3.065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