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发布者:柏华林
法律法规培训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一)适用主体
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注册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专业医务人员。
(二)授权性规定
1、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进行医学诊查、疾病调查、医学处置、出具相应的医学证明文件,选择合理的医疗、预防、保健方案;2、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获得与本人执业活动相当的医疗设备基本条件;3、从事医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学术团体;4、参加专业培训,接受继续医学教育;5、在执业活动中,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6、获取工资报酬和津贴,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7、对所在机构的医疗、预防、保健工作和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依法参与所在机构的民主管理。(三)义务性规定
1、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2、医师实施医疗、预防、保健措施,签署有关医学证明文件,必须亲自诊查、调查,并按照规定及时填写医学文书
3、医师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但应注意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医师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应当经医院批准并征得患者本人或者其家属同意。(医师的告知义务,患者的知情同意权)21 (一)救死扶伤,实行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时
1.开展中国诊护理专科培训的必要性 为适应中国救医学的发展,提高中国诊护理质量,促进中国诊护理专业化和中国诊护理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中国诊科患者病情中国重、病种复杂、治疗和抢救技术要求高等临床特点,应对中国诊专科护士进行系统的规范化、标准化专科培训,并建立权威的CNS资格认证机构进行资格认定,建立一支高素质中国救护理队伍,以提高中国诊患者的护理质量,培训内容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
1.1专业理论培训 以往单纯依靠工作年限的增长、工作经验的积累来提高中国救水平的现状十分不利于中国诊科护士整体素质的提高,中国诊专科护士培训包括理论教学与临床实践,理论教学内容涉及中国救监护的所有内容,学科发展与专科护士发展趋势、循证护理、护理科研、护理教育以及突发事件的应对等, 结合当前临床工作的需要,增加和护士相关的法律法规,聘请年资高、经验丰富的护理人员授课,采取理论讲座、病例分析、操作示范、临床实践等多种授课形式,注意新颖性、系统性和连续性,并让学员参与其中,通过反复实践的中国诊培训课程,使护士能够熟练掌握各种常见疾病的中国救措施,巩固专科护理知识,同时培养中国救配合能力,更好的达到教学效果。 1.2抢救技术培训 中国诊患者病种复杂,涉及专业多,需要中国诊护士熟练掌握各种抢救技术,如掌握心肺复苏相关技术、气管插管技术、呼吸机的使用技术、电动洗胃机的操作技术、电击除颤技术、心电监护相关技术、心电图检查技术、电动吸痰等操作技术,全面掌握中国救技能,训练护士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并进行中国救情景模拟演练,考核专业知识技能,保证患者在最短时间内得到有效救治,充分发挥护士的主观能动性,以达到全面提高中国诊科护士的整体中国救技能的目的,这样才能有效提高抢救率、降低死亡率。
1.3抢救程序培训 在抢救程序培训中,合理安排护士在抢救过程中的人员配置,最大限度的合理利用现有人力资源,缩短抢救时间,提高抢救效率,首先根据病种制定出相关抢救程序,严格操作程序培训,包括理论和专业技术课程,专业技术课程有抢救、分诊和应中国沟通技能,内容贯穿了中国诊中国救护理工作的各个环节,包括各种危重病抢救护理、中国救技术、监护技术以及灾害救援和突发事件的中国诊应对,并运用情景模拟的方法进行现场演练,考核护士的中国救知识技能的综合运用能力,以提高专科护士面对突发问题的应中国处理能力。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 1.4职业素质培训 护理队伍的综合素质是保证护理质量的提高和提升专业技能水平的关键,作为中国诊护士经常面对各种紧中国突发事件,必须具备良好的人文素养和心理素质,才能做到处事不惊,沉着冷静的处理各种突发状况,因此要求中国诊护士应具备较高的专业素质,能对患者病情的轻重缓中国做出准确的判断,并能对复杂多变的病情给予及时有效的处理,同时可聘请礼仪专家讲授护理相关的着装、仪表和语言等礼仪方面的知识,使护士在熟练掌握中国诊护理专业技能的同时,在实施护理服务时举止稳重、得体、大方,有助于建立良好的护患关系,取得患者及家属的信任,使护士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为患者提供最优质的护理服务。
2.建立中国诊护理实训基地 学员培训按临床带教计划完成实践项目及考核内容培训,制订合理的临床实践计划,保证学员能够顺利的完成临床实践计划,按国际中国救服务体系(EMSS)培训中国诊专科护士,即院前中国救-中国诊抢救室-中国诊ICU三大环节进行培训,临床实践安排院前中国救120、中国诊抢救室、中国诊ICU,院前中国救应掌握危重患者的现场救护,中国诊抢救室应熟练掌握抢救药品、抢救设备、中国救技能及抢救护理记录等,中国诊ICU应掌握重症监护、观察护理等,使中国诊抢救患者在院前120、抢救室、监护室得到连续、完整的中国救护理,只有建立健全专科护理培训的管理制度,才能提高中国救专科护士的中国救意识、中国救技能、心理素质等综合能力。 3.中国诊专科护士的培养模式 目前中国诊专科护士的培养模式尚无统一标准,护理管理者可根据各自医院的实情选择不同的方式,有利于培养中国诊护士的专业知识、操作技能和职业素质,随着国际交流的日渐增多,作为医院窗口的中国诊科经常接治来自不同国家的友人,需要具有较高英语沟通能力的中国诊专科护士,以便提供更为优质的护理服务,因此,应将护理英语培训纳入中国诊专科护士培训的内容,理论学习与临床实践相结合,在培训结束后对学员进行专科知识及临床实践技能考核,考核通过,方可取得中国诊专科护士资格。
4.中国诊专科护士培训存在的问题 目前对中国救专科护士培养主要以在职教育为主,培训基地为医院,安排中国诊临床经验较为丰富的教师授课,针对培训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理论基础不扎实、阅读英文文献的能力较薄弱、开展科研工作压力较大及缺乏统一的中国诊专科护士培训教材等问题,目前亟待解决规范化的中国诊专科护士的培训教材和培训方式,成立中国诊专科护士培训基地,通过理论学习、临床实践、模拟考核等内容。
医疗卫生监督行政处罚法律、法规和规章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1998年6月26日通过,2009 年8月27日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04年8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1997年12月29日)《医疗机构管理条例》(1994年9月1日)《医疗废物管理条例》(2003年6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 院令第380号)《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2003年10月15日中华 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36号)《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2004年5月27日中华人民共 和国卫生部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1号,2010年12月22日经 环境保护部令第16号《关于废止、修改部分环保部门规章和规范 性文件的决定》修改)《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1991年9月12日)《性病防治管理办法》(1991年8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15号)《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2002年1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 卫生部令第19号)《医疗广告管理办法》(2006年11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 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26号)《血液制品管理条例》(1996年12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 务院令第208号)《血站管理办法》(2005年11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44号)《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 (2003年11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37号发布,2006年 8月22日修订)《消毒管理办法》(2002年3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 第27号)。
1、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2、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3、医疗事故处理办法
4、医院感染管理规范(试行)
5、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8、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管理办法
9、城镇职工基本医疗用药范围管理暂行办法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11、中医机构仪器设备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十九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本机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全体工作人员对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认识。
对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第三十条医疗废物相关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应当达到以下要求:(一)掌握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熟悉本机构制定的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各项工作要求;(二)掌握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的正确方法和操作程序;(三)掌握医疗废物分类中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安全防护等知识;(四)掌握在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处置过程中预防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等伤害的措施及发生后的处理措施;(五)掌握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情况时的紧急处理措施。
第三十一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根据接触医疗废物种类及风险大小的不同,采取适宜、有效的职业卫生防护措施,为机构内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和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必要时,对有关人员进行免疫接种,防止其受到健康损害。 第三十二条医疗卫生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生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等伤害时,应当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并及时报告机构内的相关部门。
学员对象:各大医院、研究中心、实验室从事动物实验的科研人员、工作人员、管理人员等。
课程收益: 实验动物相关实验室既涵盖了一般实验室的生物安全要求,同时也使得实验室生物安全变得更加复杂和多变,人员要求更加严格,生物安全事件也相对较多。因此,本课程将重点介绍一些动物实验相关实验室的生物安全知识。
课程内容: 【内训课程编号】N101077 【培训对象】各大医院、研究中心、实验室从事动物实验的科研人员、工作人员、管理人员等。 【培训背景】 实验动物相关实验室既涵盖了一般实验室的生物安全要求,同时也使得实验室生物安全变得更加复杂和多变,人员要求更加严格,生物安全事件也相对较多。
因此,本课程将重点介绍一些动物实验相关实验室的生物安全知识。 【培训大纲】 一、你有实验室生物安全意识吗? ●实验室生物安全是每个实验室人员应该高度重视的问题,实验的每个环节都会有潜在风险。
大家并没有严格、专业的实验室风险识别和风险控制的意识和技能,实验室环境也没能形成安全、清洁的文化氛围,每天都会有许许多多程度不同的生物安全隐患和风险。 ●动物存在哪些危害,怎样防护等等问题,都需要我们认真思考,至少先要有良好的安全意识,然后形。
学员对象:各大医院、研究中心、实验室从事动物实验的科研人员、工作人员、管理人员等。 课程收益: 实验动物相关实验室既涵盖了一般实验室的生物安全要求,同时也使得实验室生物安全变得更加复杂和多变,人员要求更加严格,生物安全事件也相对较多。
因此,本课程将重点介绍一些动物实验相关实验室的生物安全知识。 课程内容: 【内训课程编号】N101077 【培训对象】各大医院、研究中心、实验室从事动物实验的科研人员、工作人员、管理人员等。
【培训背景】 实验动物相关实验室既涵盖了一般实验室的生物安全要求,同时也使得实验室生物安全变得更加复杂和多变,人员要求更加严格,生物安全事件也相对较多。因此,本课程将重点介绍一些动物实验相关实验室的生物安全知识。
【培训大纲】 一、你有实验室生物安全意识吗? ●实验室生物安全是每个实验室人员应该高度重视的问题,实验的每个环节都会有潜在风险。大家并没有严格、专业的实验室风险识别和风险控制的意识和技能,实验室环境也没能形成安全、清洁的文化氛围,每天都会有许许多多程度不同的生物安全隐患和风险。
●动物存在哪些危害,怎样防护等等问题,都需要我们认真思考,至少先要有良好的安全意识,然后形成实验室安全操作规范,通常国际上称为SOP,大家在实验之前,应该了解清楚,才能及时应用。 二、你做好动物实验的准备了么?在动手之前,你认真思考了以下问题吗? 1、你真的了解实验动物么? ●实验动物具有两大特点:一是为人类需要改变自己,似像非像原种动物,成为“病态异类”;二是由于遗传改变,原有抵抗病原的能力呈现不同程度下降,对病原谱系发生改变,更易得病。
●实验动物、分泌物、排泄物、样品、器官、尸体等控制、操作不当会变成病原污染的扩大器,造成大范围传播,因此,了解实验动物特性,就知道了动物实验首先要做好思想准备,防备于未然。 2、你具备动物实验能力吗? ●动物实验的能力,包括动物饲养能力、对动物认知能力、操作能力、信息采集能力、分析能力、关护能力和生物安全防护能力。
具备了这些能力,才能完成良好的动物实验,同时保证实验中的生物安全。 ●动物源人兽共患病,如出血热、结核病、狂犬病、菌痢、寄生虫等疾病更是直接威胁我们健康。
实验既要了解病原的危害,也要了解动物感染后的危害,和可能的生物安全风险,操作中要提高能力,降低风险。 ●动物活体检测、外科手术、活体采样、解剖取材等技能更是要求人员能够熟练掌握。
必须经过严格培训,才能实际应用。能力,是安全的保证。
3、你知道动物实验要经过审查批准么? ●动物实验方案审查的内容应该包括: 实验人员是否符合操作要求;设施设备是否符合动物要求;饲料、垫料、饮水是否符合动物要求;动物运输是否符合要求;实验方案是否符合动物福利要求;动物处置是否符合伦理规范;动物处死是否符合安乐死原则;动物尸体处理是否符合环保要求等等方面。这些方面,都要有生物安全作为保障。
动物实验福利、伦理、生物安全审查中应注意的问题非常多,主要人员培训情况; ●动物实验人员必须经过操作培训,包括:动物基本知识、动物操作、麻醉方法、手术方法、给药方法、取材方法、解剖方法、生物安全防护等各种操作,最好持有专业培训证书。 三、你具备动物实验生物安全防护能力吗? 1、你了解动物实验可能的生物危害吗? ●动物实验可能带来的危害主要有:一是动物咬伤、抓伤等直接危害;二是动物携带人兽共患病病原,在操作过程中通过空气、分泌物、直接接触等途径感染人类;三是人类高致病性病原感染动物实验,从动物或环境再感染人。
●最常见的情况是,实验动物没有良好的设施、设备作保障,动物污染后处理不当,造成环境、动物、人员的生物危害。 2、你能识别造成动物生物安全风险的行为吗? ●实验。
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包括以下几个层次:
医疗卫生法律。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颁布的法律文件。目前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法律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
行政法规。指由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即国务院制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行政法规有的以国务院名义直接发布,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血液制品管理条例》等。
部门规章。指由卫生部制定颁布或卫生部与有关部、委、办、局联合制定发布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件。这些文件在全国范围内有效,效力低于法律、法规,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全国医院工作条例》等。
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还需遵守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是基于维护公民健康权利的原则,在总结以往科学和技术成果的基础上对医疗过程的定义和所应用技术的规范或指南。通常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广义的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是指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全国性行业协(学)会针对本行业的特点,制定的各种标准、规程、规范、制度的总称。狭义的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是指医疗机构制定的本机构医务人员进行医疗、护理、检验、医技诊断治疗及医用物品供应等各项工作应遵循的工作方法、步骤。狭义的诊疗护理规范和常规涵盖了临床医学二、三级专业学科和临床诊疗辅助专业,包括从临床的一般性问题到专科性疾病,从病因诊断到护理治疗,从常用的诊疗技术到高新诊疗技术等内容。随着条例的实施,全国性的诊疗护理规范和常规应当陆续制订、修订、公布、实施。
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还必需恪守职业道德。1988年12月15日发布的《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中对医师的职业道德规范作了规定。1997年1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中也提出了医务人员应树立“救死扶伤、忠于职守,爱岗敬业、满腔热忱,开拓进取、精益求精,乐于奉献、文明行医”的行业风尚。《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在总则部分开宗明义地提出了“医师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医疗执业水平,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履行防病治病、救死扶伤、保护人民健康的神圣职责。”其实,这一要求不仅适用于医师,所有的医务人员都应当遵循这一原则。
由于医学是快速发展的学科,是一个高科技、复杂技术应用最多、应用较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