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讲的太不详细了。
从你的描述中分析,你们俩都是个人,这属于个人合伙。你出土地使用权,他人出资,共同建房,房建好后办房产证再行出售。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有几个问题需要注意:1、在我国,个人(指无建商品房资质的个人)建房自住是可以的,如果建好后直接对外出售就不行(当然,可以挂靠一有资质的开发企业)。2、建好后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办房产证。
3、如果你怕对方把房子卖掉后,购房者会因售后找你的麻烦,你可以事先与出资建房者签好协议,明确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如果你不太懂,建议你找个律师帮你把把关。
否则将来有纠纷时会比较难缠。
1.该房屋在修建中和修建完工后,若国家政策允许,甲方必须无条件协助乙方办理房屋产权等相关证明。
2.甲方必须将身份证复印件、房产证复印件、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及其他相关该房屋手续复印件等证件交乙方一份,而乙方必须将身份证复印件交甲方一份,双方共做建房存查。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同具效力。
4.以上条款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任何一方违反该约定致使该房屋不能建成或者造成其他经济损失的,则造成损失的一方负责赔偿另一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答:对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权,另一方或多方提供资金合作开发房地产,并以产权分成的合作 建房视为房地产转让。
在2001年8月6日后,房地产管理部门不再审批合作建房。对已交清地 价款的出地方,出地方直接进入土地交易市场,通过挂牌交易、招标、拍卖等方式寻找合作 方;对已取得行政划拨用地、历史用地、协议用地土地使用权的单位需寻找合作方的,须经 过规划国土部门对规划、用地等问题进行审核,并补交市场地价后,再进入土地交易市场以 挂牌交易、招标、拍卖等方式寻找合作方。
根据《深圳市土地交易市场管理规定》和“深府94号”文的有关规定,原农村征地时 返还的工商发展用地进入市场的,按建筑面积收取市场地价的10%,可以合作建房。
对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权,另一方或多方提供资金合作开发房地产,并以产权分成的合作建房视为房地产转让。
在2001年8月6日后,房地产管理部门不再审批合作建房。对已交清地价款的出地方,出地方直接进入土地交易市场,通过挂牌交易、招标、拍卖等方式寻找合作方;对已取得行政划拨用地、历史用地、协议用地土地使用权的单位需寻找合作方的,须经过规划国土部门对规划、用地等问题进行审核,并补交市场地价后,再进入土地交易市场以挂牌交易、招标、拍卖等方式寻找合作方。
根据《深圳市土地交易市场管理规定》和“深府[2001]94号”文的有关规定,原农村征地时返还的工商发展用地进入市场的,按建筑面积收取市场地价的10%,可以合作建房。
声明: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蜀ICP备2020033479号-4 Copyright © 2016 学习鸟. 页面生成时间:4.235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