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双方的共同生活无法维系,离婚就成为唯一选择。不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准备工作是相当重要的。离婚前的准备工作主要包括三项:其一,相关证据的收集,其二,家庭财产的保护,其三,良好的夫妻协议,虽然可能无法协议,但尽力去偿试总是好的。
对于绝大多数当事人来说,由于没有打官司的经历,因此,没有收集、整理证据的意识。但法院审理案件是围绕证据进行,没有证据,往往是有理但打不赢官司。
一方起诉后,另一方往往会闻风而动,转移家庭共同财产。因此,在起诉前,先不要打草惊蛇,先不露声色地将夫妻共同财产的相关证据进行收集和整理,在必要时,甚至可以采用诉讼保全的措施。
需要说明的是,如果知道了银行的用户名和账号,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对银行户的储蓄资金进出明细进行查询,法院一般会同意当事人的申请。查询银行账户,法院一般不会收取费用。
如果当事人不知道存款的银行或账号,法院一般不会同意当事人的查询申请,因此,诉前掌握家庭财产的基本情况,是十分必要的。
对于股票,当事人如果收集不到相关账号材料不必过于担心,可以通过法院开具调查令对另一方当事人持有股票的详细情况进行查询。
核心内容:离婚即夫妻关系终结,男女双方不再享有夫妻间的权利,不再履行夫妻间的义务。
但在离婚前还应该考虑两人之间的感情是真的已经破裂还是在赌气,婚姻矛盾在协商调解下的情况等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离婚前应考虑的事项。
离婚前应考虑的事项: 1、两人之间的感情是真的已经破裂还是在赌气。 两人闹到离婚的地步就没必要再去追究导致婚姻破裂是谁的责任了,很多时候离婚夫妇并没有什么深仇大恨,只是夫妻生活过得平淡了,或是审美有些疲劳了,甚至是感到夫妻之间不再有激情了,于是,对待婚姻的态度也就懒惰了,夫妻之间开始拌嘴吵架,开始相互抱怨埋怨,在不理智的情况下把离婚当成吵架语言脱口而出。
其实,这种冲动型的离婚占了绝大多数,离婚以后又后悔的也占绝大多数。因此,如果离婚之前不能冷静理智的,离婚后也就没有必要再去追究到底是谁导致了离婚破裂的责任。
要知道,任何问题都不可能由一个人形成的,离婚问题的出现是双方都有责任的。 2、婚姻矛盾在协商调解下仍难以消除还是越来越糟。
如果你打内心感到不想离婚,但碍于自己的面子不肯主动服软的,你可以采取冷战让双方冷静下来,然后再找机会去慢慢修复婚姻的裂痕。尤其是女士,当婚姻出现红灯的时候,千万别找你的闺蜜或是亲朋好友进行哭诉,要知道这原本是你们夫妻之间的隐私,或是夫妻之间一时气恼的怄气,如果你让闺蜜或亲朋好友知道了会让男人感到更加没有面子,会让男人对你的态度越发强硬。
同时,你在哭诉的过程中肯定不会检讨自己的不足,让你对夫妻关系的成见更加偏激。问题是那个听你哭诉的人会真正帮得到你?问题的解决还得靠你们双方的智慧。
3、双方在解决婚姻危机时是否考虑尊严够理智。 如果婚姻真的无法挽回请互相多留一些尊严,很多时候夫妻离婚只是一时地冲动,而一旦婚姻真地走到了尽头又总是怪罪是对方埋葬了彼此的婚姻,或是试图寻找婚姻中存在的问题,并且把婚姻问题用是与非来定性。
其实,婚姻中是不存在是与非的,家庭只是一个讲情的地方而决不会是讲理的场所,这种用是与非定性的做法对解决问题起不到化解矛盾的作用,有时反而会让问题更加激化。因此,一旦婚姻真的已经走进了死胡同,离婚双方应该停止战争,停止谩骂和吵架,给双方都留一些应有的尊严,毕竟,婚姻夫妻并不是敌人,只是让共同生活回归到分开生活而已。
4、夫妻离婚是否想到孩子的感受和伤害问题。 有哪对夫妻不吵架的?任何一对夫妻都不可能两个人都很强势的,总有一方应该学会谦让,因此,当离婚问题摆上桌面的时候,能不离婚是最好的选择。
有时候,夫妻闹离婚之前应该多想想自己的孩子,在站在孩子的立场上想想对父母吵架跟父母离婚的看法,吵架只是让孩子感到心烦,而父母离婚就会给孩子带来伤害。尤其是离婚又双双再婚的父母,让自己的孩子面对两个爸爸和两个妈妈,这种复杂的关系会让孩子感到自己没有归宿,是没人要的孩子。
5、婚姻出现裂痕双方是否采取过积极挽救措施。 千万别效仿他人模式来解决自己的婚姻危机,家家都有一本难念的经,面对自己婚姻中出现的问题,特别是危机来临之际,在选择解决问题的办法时,应该针对自己家庭的具体情况而定,因为,每一个家庭危机产生的前因各有不同,情况也会各不相同,不可能会存在一模一样的夫妻矛盾,因此,千万不要去听信朋友们的成功经验,这些经验在他们夫妻间或许有用,但对于解决你们夫妻之间的矛盾可能就不管用了。
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只有找到导致你们婚姻破裂的主要原因,并且针对这些诱因再深思熟虑,是追寻两人恋爱过程中的温馨记忆,还是共同回忆爱情中的美好岁月,是考虑修复感情还是彻底废弃这段婚姻? 6、是否有以为婚外情可以冲淡自己婚姻的伤痛的想法。 许多导致婚姻破裂的主要原因就是因为第三者插足或是婚外情暴露,再追问红杏出墙的一方,大多以婚后没有了感觉为借口,觉得婚后丈夫越来越不懂得温柔体贴,越来越不懂得说甜言蜜语,越来越感到老公对自己已经是审美疲劳。
同样,老公也会感到婚后老婆越来越没有女人味,在家越来越强势让自己有越来越多的压迫感,而婚外的女人是既漂亮又温柔。于是,这时都会从婚外情中寻求心理平衡,从婚外情中寻找慰藉,当然,也会人试图从婚外性行为中寻找刺激,企图借此来冲淡自己痛苦婚姻的痛苦,结果,往往会是适得其反,加速了婚姻破裂的进程。
7、有过错方是否真心悔过并在谦让无过错一方。 如果是自己有错在先,在希望挽回婚姻的过程中,自然应该深挖思想根源,狠批自己的错误行为,认真道歉,争取能够得到宽大处理。
千万别强词夺理自以为没错,这对解决问题绝对没有帮助。最有效的解决问题方法是认错态度一定要诚恳,表明态度一定要坚定,改正错误一定要有决心。
特别是当对方火冒三丈的时候,一定要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等到对方骂累了就马上递上一杯水,等对方骂累了的时候再进行解释或作无罪辩护。
否则,只能是火上浇油。 8、合理分割家庭财产尽可能给孩子多留些资产。
等到挽救婚姻无望的时候,或是一方。
为了在离婚诉讼过程中处于有利的地位,争取到更多的权益,在离婚诉讼的过程中,一定要做好以下准备:(一)一旦出现婚姻麻烦,并已经产生离婚的念头,一定尽早到婚姻专职律师处进行一个详细的全面的咨询,这些咨询包括双方婚姻状况、财产情况、债务情况、子女情况,律师的咨询会根据你的案情和婚姻纠纷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并给予一个总括性的指导意见,便于当事人的后期操作。
(二)尽可能的保存好有效的证件、财产凭证等。通常情况下,当事人在日常生活中未发生矛盾时一般对此毫无戒备,但请您早作准备,以防万一。
因为大多数婚姻案件中弱势一方总是在这方面根本从未留心。上述资料包括:结婚证、购房协议或房产证、车辆买卖合同、发票、存折存单、借条、股票帐户、贵重财产发票……上述凭证即使拿不到原件,也应当保存复印件留做底案,帐户号均要详细作记录。
(三)个人财产及物品妥善保管,以防被对方拿走,婚姻案件中经常发生一方当事人的工资卡、手机、个人贵重首饰,甚至是自己父母赠予的有价值财产被另一方夺走的情况。(四)注意保存或取得与婚姻诉讼有关的证据:这些证据包括针对夫妻感情确实破裂的,包括针对夫妻共同财产或债务的,包括针对对子女抚养监护权的方方面面,例如有的女性遭受了家庭暴力,未及时报警并就医,造成了证据的灭失,再比如夫妻曾签署过书面的离婚协议书又丢失了。
婚姻诉讼不同于其它民事经济案件的诉讼,证据的取得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当事人在日常生活中的收集和积累,这对婚姻关系中的一方就提出了更高的法律自我保护意识的要求。因此,建议当事人在证据取得方面,在律师的指导下,尽早着手准备。
(五)保持冷静,抓住有利时机进行离婚的谈判或调解工作:许多婚姻纠纷不一定需要对簿公堂才能解决,通过亲友的介入或律师的介入,在双方中间进行调解,有时也能促成双方和气的解除婚姻关系。这样可以避免夫妻双方耗时耗财,又能避免双方互相攻击和伤害,避免了离婚以后双方关系僵化,为维护社会生活的良好秩序也起到了一定作用。
(六)一旦条件成熟,立即着手准备起诉的材料,包括确定法院的管辖权,书写民事起诉书、授权委托书,准备结婚证、身份证、大宗财产凭证及诉讼费,同时要提起财产保全的,还应当书写“财产保全申请书”,请求人民法院主动调查搜集证据的,还应当准备“调查申请书”,另外所有的相关证据材料都应当全部备份。在上述相关环节准备好以后才能正式启动离婚诉讼程序,才能最大程度的降低诉讼风险。
当双方的共同生活无法维系,离婚就成为唯一选择。
不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准备工作是相当重要的。离婚前的准备工作主要包括三项:其一,相关证据的收集,其二,家庭财产的保护,其三,良好的夫妻协议,虽然可能无法达成,但尽力去偿试总是好的。
对于绝大多数当事人来说,由于没有打官司的经历,因此,没有收集、整理证据的意识。但法院审理案件是围绕“证据”进行,没有证据,往往是“有理但打不赢官司”。
因此,围绕自己的诉讼请求收集相关证据,在起诉之前是非常重要的,盲目起诉,往往“欲速则不达”。一方起诉后,另一方往往会闻风而动,转移家庭共同财产。
因此,在起诉前,先不要打草惊蛇,先不露声色地将夫妻共同财产的相关证据进行收集和整理。比如,公司股东出资或权证的收集、相关财务报表的收集、存折的开户行、账号、另一方股市的股东账号、房屋产权证的复印件、贵重金银首饰的保护,家庭共同财产的发票或录像等。
在必要时,甚至可以采用诉讼保全的措施。
一、离婚前的准备 当双方的共同生活无法维系,离婚就成为唯一选择。
不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准备工作是相当重要的。离婚前的准备工作主要包括两项:其一,相关证据的收集,其二,家庭财产的保护,其三,良好的夫妻协议,虽然可能无法协议,但尽力去偿试总是好的。
对于绝大多数当事人来说,由于没有打官司的经历,因此,没有收集、整理证据的意识。但法院审理案件是围绕“证据”进行,没有证据,往往是“有理但打不赢官司”。
比如,刘女因不能忍受张男对其长期实施的家庭暴力,欲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提起离婚前,应当先有意识地收集相关存在家庭暴力的证据。
比如,张男对其施暴后留下的伤痕照片、报警电话记录或警署笔录、或居委会的证言、验伤单据、证人证言等。如果刘女在张男每次殴打后,不报警、不验伤、忍气吞声,抱着“家丑不可外扬”的思想,不能举出相关证据,她的诉讼请求就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
因此,围绕自己的诉讼请求收集相关证据,在起诉之前是非常重要的,盲目起诉,往往“欲速而不达”。 一方起诉后,另一方往往会闻风而动,转移家庭共同财产。
因此,在起诉前,先不要打草惊蛇,先不露声色地将夫妻共同财产的相关证据进行收集和整理。比如,公司股东出资或权证的收集、相关财务报表的收集、存折的开户行、账号、另一方股市的股东账号、房屋产权证的复印件、贵重金银首饰的保护,家庭共同财产的发票或录像等。
在必要时,甚至可以采用诉讼保全的措施。 需要说明的是,如果知道了银行的用户名和账号,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对银行户的储蓄资金进出明细进行查询,法院一般会同意当事人的申请。
查询银行账户,法院一般不会收取费用,但目前,我们也发现上海个别法院开始收取相关查询费用,但费用不高,几十元而已。 如果当事人不知道存款的银行或账号,法院一般不会同意当事人的查询申请,因此,诉前掌握家庭财产的基本情况,是十分必要的。
对于股票,当事人如果收集不到相关账号材料不必过于担心,律师可以通过法院开具调查令对另一方当事人持有股票的详细情况进行查询。 二、选择离婚途径:协议还是诉讼。
解除婚姻关系只有两种途径: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协议办理,或到人民法院判决/调解办理,目前,我国法律不承认分居N年就可以自动解除婚姻关系。 任何人都不愿意将争议诉诸法院,除非万不得已。
因此,协议离婚,无疑是解除婚姻关系的最佳选择。特别是新的婚姻登记条例颁布后,离婚不再需要当事人单位开具介绍信,个人隐私受到了保护,协议离婚更加方便快捷。
但对于双方户口远在外省(市)、而在上海工作生活的当事人来说,通过法院调解离婚,应该更为方便。如果方法得当,所需费用仅为五十元,可能比回户口所在地的单程车票还便宜,所需时间如果安排得当也不用一个月。
另外,对于一方在国外,无法办理国内协议离婚手续,或婚姻缔结地在国外,而欲在国内离婚的当事人,法院解决无疑是唯一的途径。因此,选择何种方式离婚,主要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不能一概而论。
三、如何避免或减少孩子的痛苦。 夫妻离婚的痛苦必然殃及孩子的心灵,我们认为,在夫妻决定离婚后,在尽量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前提下,引导其慢慢接受这个事实。
比如,在孩子快期考的时候,尽量不要让其知道,以防止对其学业打击,尽量放在寒、暑长假告知。即便孩子痛苦,也有足够长的假期淡化对其的伤害。
告知孩子的时候,也不要一步到位,可以采取假的问话,比如:“如果有一天爸爸妈妈分手啦,你愿意跟着谁呢”之类。孩子是无辜的,尽量减少对孩子的伤害是父母的义务。
离婚后,家庭是仍然存在的,对于后婚姻家庭的维护和调整是一个值得探讨的社会问题,对孩子来说,离婚的父母仍是其父母,要让孩子接受离婚的事实。同时,对于孩子的生活,离婚后的父母应当更多地在一起,当然,这里指的是为了孩子的生活,而不是要离婚后仍然象夫妻一样生活,这样,孩子才能健康地成长,并且在孩子长大以后,对于后婚姻生活的安排,应当多听听孩子的意见。
四、委托律师参与,正确解决法律问题。 婚姻法只简单地规定了离婚问题,因为婚姻仍大多由道德调整,法律不宜过多规定,然而,婚姻却是复杂的,对于一个人的生活甚至几个人的生活都是关系密切的,简单的协议离婚,离婚协议只有1-200字,而律师参与下的离婚协议,长达上千字甚至上万字,对于离婚后的问题,能解决的就解决,不能解决的,应当协商解决方法,并对将来的子女或财产可能出现的问题约定解决方法,这样,协议诱导离婚后的男女向良好的朋友关系发展,而不至于矛盾重重,所谓和谐的后婚姻关系,正是由此而来。
笔者在与许多离婚诉讼当事人的接触交谈中发现,由于法律知识的匮乏,仍有相当部分人对离婚诉讼产生各种各样的错误认识,归纳起来其表现形式为: 错误认识一:先提出离婚者在财产上会吃亏,夫妻双方在案件诉讼中地位平等,离婚时,法院首先会分清当事人的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个人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
离婚时要注意以下事项:
1、尽可能的保存好有效的证件、财产凭证等。主要资料包括:结婚证、购房协议或房产证、车辆买卖合同、发票、存折存单、借条、股票帐户、贵重财产发票。
上述凭证即使拿不到原件,也应当保存复印件留做底案,帐户号均要详细作记录。
2、个人财产及物品妥善保管,以防被对方拿走,婚姻案件中经常发生一方当事人的工资卡、手机、个人贵重首饰,甚至是自己父母赠予的有价值财产被另一方夺走的情况。
3、注意保存或取得与婚姻诉讼有关的证据:这些证据包括针对夫妻感情确实破裂的,包括针对夫妻共同财产或债务的。
包括针对对子女抚养监护权的方方面面,例如有的女性遭受了家庭暴力,未及时报警并就医,造成了证据的灭失。
4、保持冷静,抓住有利时机进行离婚的谈判或调解工作。
5、一旦条件成熟,立即着手准备起诉的材料,包括确定法院的管辖权,书写民事起诉书、授权委托书,准备结婚证、身份证、大宗财产凭证及诉讼费,同时要提起财产保全的。
扩展资料: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
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解除婚姻关系,后专指通过法律程序解除夫妻关系。
《晋书·愍怀太子遹传》:“初,太子之废也。妃父 王衍 表请离婚。”
南朝 宋 刘义庆 《世说新语·贤媛》:“ 贾充 前妇是 李丰 女, 丰 被诛,离婚徙边。”
宋 陆游 《老学庵笔记》卷三:“ 郭知运 以离婚为逐客。” 曹禺 《北京人》第二幕:“他,他疯了,他要离婚。”
印度法院准许一对夫妻用网络电话办理离婚,他们因而成了全球第一对以网络电话离婚的夫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离婚
离婚前规则一般包括离婚前谈判、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或者法院诉讼离婚两个环节 一、离婚前谈判 1、选择合适的环境谈离婚:选择一个对双方均相对宽松的时间以及适宜谈判的安静场所进行; 2 、准时: 请依据事先约定的时间准时到达谈判场所; 3 、准备谈判计划: 确保自己携带了谈判所需的所有文件的副本; 4 、谈判心态:在双方谈判过程中,态度要端正,用语要礼貌,保持冷静并适当表现出自己的自信; 5 、要有耐心: 要耐心倾听对方陈述,不要常常打断; 6 、适时反驳: 在保持态度正确的同时,也可行使自己提出反驳意见的权利; 7 、善于倾听: 你可以坚持自己的想法,但不要顽固不化,要注意听取别人的建议,哪怕是批评,也可能是善意的、值得考虑的; 8 、避免谈判商业化: 请尽量不要以谈生意一样的态度来商议自己的个人问题; 9 、适时寻求帮助: 不要被自己需要承担的责任吓倒,你可以要求考虑时间,或出来咨询一下你的亲友或是你的律师; 10 、掌握原则: 不要让自己不甘愿的作出任何决定,哪怕你的律师也同意的情况下,此时你可以请求先将这个问题缓一下,以便自己具有充分的时间进行考虑; 11 、保持冷静: 任何的离婚谈判都无法避免争执,当你感觉自己的情绪开始紧张,心情开始烦躁,甚至愤怒开始在心中蔓延时,请不要说话,闭上眼睛深呼吸,告诉自己,我要保持冷静,生气解决不了任何问题。
12、勿饮酒: 不要妄图用酒精或其他来麻醉、镇定自己,面对现实更好一点。 律师提醒:在决心离婚的情况下,请再给自己一周的时间重新考虑一下,看看婚姻是否还有挽救的可能,如果心里还有割舍不下的东西,那就凑活着过吧!试着改变自己,或许对方也会有新的改变! 二、办理离婚手续。
可以通过两种途径来实现:其一为行政方式,夫妻签订离婚协议,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其二为诉讼方式,夫妻一方坚持不离或虽同意离婚,但对子女抚养或财产分割达不成协议的,应该到法院,通过起诉的方式来办理。 一、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离婚。
《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当事人离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协议事项。
协议的内容应当有利于保护妇女和子女的合法权益。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个月内,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
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 二、诉讼离婚。
对于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不予受理的离婚申请,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院判决离婚。对于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可以受理的离婚,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但两种方式只能选择其一。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一般是到立案大厅,由立案大厅进行审查,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给予立案。
如果你们双方不在同地居住的,则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你要到男方的所在地提出诉讼。提出离婚诉讼申请时,须提供以下证件: A、请求判定离婚的起诉书(一式三份) B、户口本 C、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籍证明、军官证、士官证、军队文职干部证等) D、结婚证 2、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你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50元)。
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4、民事庭受案后,向男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同时,法院也通知你到庭参诉。
5、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这是必经程序)。调解的结果有3种: A.经调解后双方愿意维持婚姻的,则由你撤回起诉,婚姻继续有效。
B.经调解后,他同意你的离婚请求的,并且对子女及财产问题作出处理的,则由你撤回起诉,由双方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进行登记离婚。 C.经调解后,你仍坚持要求离婚而他不同意的,或双方同意但对子女及财产问题的处理存有争议的。
则由法院进行审理判决。 6、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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