磺胺类药物最大的特点是能通过血脑屏障进入脑部,对脑部感染有治疗作用.
副作用就是对胃肠刺激大,对肾有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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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使用“磺胺类药”
磺胺类药是一种传统的抗菌素,它具有抗菌谱广、服用方便、价格低廉等优点,但服用时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严格注意适应证
磺胺药适宜治疗流行性脑脊髓膜炎、泌尿系统感染、结肠炎、细菌性痢疾、扁桃体炎、肺炎、支气管炎、中耳炎。
对咽峡炎、咽痛和上呼吸道感染(感冒)等病毒性疾病无效。原因不明的发热,一般也不能服用磺胺药,以免贻误诊断和治疗。
用量要适当,切忌随意加量或减量
如果用量过大,则会增大毒副作用,而用量过小,不仅起不到治疗作用,反而会使致病菌产生耐药性。一般说来,服用磺胺药首次剂量须加倍,待急性期过后,还应坚持服药3-4天方能停药。
服药期间要多饮水
有些磺胺药在尿液中的溶解度很小,为了增加其溶解度,最好的办法是尽可能地多饮水,从而通过增加尿量来降低尿中药物的浓度。否则药物容易在肾小管、肾盂、输尿管、膀胱等处出现结晶,最终可因其机械性刺激而引起腰痛、血尿、尿路阻塞、尿闭等副作用。
此外要注意,应用磺胺药的时间不能太久且不要空腹服用;肝肾功能不佳、脱水、休克病人应当慎用;对此药有过敏者忌用;新生儿、早产儿、孕妇则应禁用。
1.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肝功能损害、肾功能损害患者、血卟啉症、血小板、粒细胞减少、血紫质症、肠道或尿路阻塞患者应慎用。
2.应用磺胺药期间多饮水,保持高尿流量,以防结晶尿的发生,必要时亦可服碱化尿液的药物。如应用本品疗程长,剂量大时宜同服碳酸氢钠并多饮水,以防止此不良反应.治疗中至少每周检查尿常规2—3次,如发现结晶尿或血尿时给予碳酸氢钠及饮用大量水,直至结晶尿和血尿消失。
失水、休克和老年患者应用本品易致肾损害,应慎用或避免应用本品。 3,对联塞米、砜类、噻嗪类利尿药、磺脲类、碳酸酐酶抑制药及其他磺胺类药物呈现过敏的患者,对本品亦会过敏。
4.治疗中须注意检查:(1)全血象检查,对接受较长疗程的患者尤为重要。(2)直肠镜与乙状结肠镜检查,观察用药效果及调整剂量。
(3)治疗中定期尿液检查(每2—3日查尿常规一次)以发现长疗程或高剂量治疗时可能发生的结晶尿。(4)肝、肾功能检查。
5.遇有胃肠道刺激症状,除强调餐后服药外,也可分成小量多次服用,甚至每小时一次,使症状减轻。 6.根据患者的反应与耐药性,随时调整剂量,部分患者可采用间歇治疗(用药二周,停药一周)。
7.腹泻症状无改善时,可加大剂量。 8.夜间停药间隔不得超过8小时。
9.肾功能损害者应减小剂量。 药物相互作用: 1.与尿碱化药合用可增强磺胺药在碱性尿中的溶解度,使排泄增多。
2.对氨基苯甲酸可代替磺胺被细菌摄取,对磺胺药的抑菌作用发生拮抗,因而两者不宜合用。 3.下列药物与磺胺药合用时,后者可取代这些药物的蛋白结合部位,或抑制其代谢,以致药物作用时间延长或毒性发生,因此当这些药物与磺胺药合用,或在应用磺胺药之后使用时需调整其剂量。
此类药物包括口服抗凝药、口服降血糖药、甲氨蝶呤、苯妥英钠和硫喷妥钠。 4.骨髓抑制药与磺胺药合用时可能增强此类药物对造血系统的不良反应。
如有指征需两类药物合用时,应严密观察可能发生的毒性反应。 5.避孕药(雌激素类),长时间与磺胺药合用可导致避孕的可靠性减少,并增加经期外出血的机会。
6.溶栓药物与磺胺药合用时,可能增大其潜在的毒性作用。 7.肝毒性药物与磺胺药合用,可能引起肝毒性发生率的增高。
对此类患者尤其是用药时间较长及以往有肝病史者应监测肝功能。 8.光敏药物与磺胺药合用可能发生光敏的相加作用。
9.接受磺胺药治疗者对维生素K的需要量增加。 10.乌洛托晶在酸性尿中可分解产生甲醛,后者可与磺胺形成不溶性沉淀物。
使发生结晶尿的危险性增加,因此不宜两药合用。 11.礴胺药可取代保泰松的血浆蛋白结合部位,当两者合用时可增强保泰松的作用。
12.磺吡酮(sulfinpyrazone)与磺胺类药物同用时可减少后者自肾小管的分泌,其血药浓度升高且持久,从而产生毒性,因此在应用磺吡酮期间或在应用其治疗后可能需要调整磺胺药的剂量。当磺吡酮疗程较长时,对磺胺药的血药浓度宜进行监测,有助于剂量的调整,保证安全用药。
13.与洋地黄类或叶酸合用时,后者吸收减少,血药浓度降低,因此须随时观察洋地黄类的作用和疗效。 14.与丙磺舒合用,会降低肾小管磺胺排泌量,致磺胺的血药浓度上升,作用延长,容易中毒。
15.与新霉素合用,新霉素抑制肠道菌群,影响本品在肠道内分解,使作用降低。
1.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肝功能损害、肾功能损害患者、血卟啉症、血小板、粒细胞减少、血紫质症、肠道或尿路阻塞患者应慎用。
2.应用磺胺药期间多饮水,保持高尿流量,以防结晶尿的发生,必要时亦可服碱化尿液的药物。如应用本品疗程长,剂量大时宜同服碳酸氢钠并多饮水,以防止此不良反应.治疗中至少每周检查尿常规2—3次,如发现结晶尿或血尿时给予碳酸氢钠及饮用大量水,直至结晶尿和血尿消失。
失水、休克和老年患者应用本品易致肾损害,应慎用或避免应用本品。 3,对联塞米、砜类、噻嗪类利尿药、磺脲类、碳酸酐酶抑制药及其他磺胺类药物呈现过敏的患者,对本品亦会过敏。
4.治疗中须注意检查:(1)全血象检查,对接受较长疗程的患者尤为重要。(2)直肠镜与乙状结肠镜检查,观察用药效果及调整剂量。
(3)治疗中定期尿液检查(每2—3日查尿常规一次)以发现长疗程或高剂量治疗时可能发生的结晶尿。(4)肝、肾功能检查。
5.遇有胃肠道刺激症状,除强调餐后服药外,也可分成小量多次服用,甚至每小时一次,使症状减轻。 6.根据患者的反应与耐药性,随时调整剂量,部分患者可采用间歇治疗(用药二周,停药一周)。
7.腹泻症状无改善时,可加大剂量。 8.夜间停药间隔不得超过8小时。
9.肾功能损害者应减小剂量。 药物相互作用: 1.与尿碱化药合用可增强磺胺药在碱性尿中的溶解度,使排泄增多。
2.对氨基苯甲酸可代替磺胺被细菌摄取,对磺胺药的抑菌作用发生拮抗,因而两者不宜合用。 3.下列药物与磺胺药合用时,后者可取代这些药物的蛋白结合部位,或抑制其代谢,以致药物作用时间延长或毒性发生,因此当这些药物与磺胺药合用,或在应用磺胺药之后使用时需调整其剂量。
此类药物包括口服抗凝药、口服降血糖药、甲氨蝶呤、苯妥英钠和硫喷妥钠。 4.骨髓抑制药与磺胺药合用时可能增强此类药物对造血系统的不良反应。
如有指征需两类药物合用时,应严密观察可能发生的毒性反应。 5.避孕药(雌激素类),长时间与磺胺药合用可导致避孕的可靠性减少,并增加经期外出血的机会。
6.溶栓药物与磺胺药合用时,可能增大其潜在的毒性作用。 7.肝毒性药物与磺胺药合用,可能引起肝毒性发生率的增高。
对此类患者尤其是用药时间较长及以往有肝病史者应监测肝功能。 8.光敏药物与磺胺药合用可能发生光敏的相加作用。
9.接受磺胺药治疗者对维生素K的需要量增加。 10.乌洛托晶在酸性尿中可分解产生甲醛,后者可与磺胺形成不溶性沉淀物。
使发生结晶尿的危险性增加,因此不宜两药合用。 11.礴胺药可取代保泰松的血浆蛋白结合部位,当两者合用时可增强保泰松的作用。
12.磺吡酮(sulfinpyrazone)与磺胺类药物同用时可减少后者自肾小管的分泌,其血药浓度升高且持久,从而产生毒性,因此在应用磺吡酮期间或在应用其治疗后可能需要调整磺胺药的剂量。当磺吡酮疗程较长时,对磺胺药的血药浓度宜进行监测,有助于剂量的调整,保证安全用药。
13.与洋地黄类或叶酸合用时,后者吸收减少,血药浓度降低,因此须随时观察洋地黄类的作用和疗效。 14.与丙磺舒合用,会降低肾小管磺胺排泌量,致磺胺的血药浓度上升,作用延长,容易中毒。
15.与新霉素合用,新霉素抑制肠道菌群,影响本品在肠道内分解,使作用降低。
b磺胺药由肾脏排出,在尿液中的浓度较高,可发生尿路刺激和阻塞,出现结晶尿、血尿、疼痛和尿闭等症状。
服用磺胺嘧啶、磺胺异噃唑者须同服碳酸氢钠。②对磺胺药过敏者禁用,其中药热多发生在服药后5-10天;皮疹多发生在7-9天,常伴有发热、麻疹样疹、瘀斑、猩红热样疹、荨麻疹或巨疱型皮炎;也有产生剥脱性皮炎致死者;严重皮炎常伴有肝炎和哮喘,也可引起光敏性皮炎。
多形性渗出性红斑甚为严重,在服用长效磺胺药的儿童中多见,死亡率较高。③磺胺药可透过胎盘屏障,并由乳汁中分泌和排出,对临产期应用磺胺药的母亲所生胎儿及正在服用磺胺药的哺乳妇女,新生儿可因游离胆红素水平增高而发生核黄疸。
对妊娠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月以下的儿童禁用。④磺胺药可引起头晕、头痛、全身无力等反应,对驾车、高空作业和操纵机器的人员慎用。
磺胺药食用宜忌①必须严格掌握用药的适应证和禁 忌证,磺胺药物过敏者、E幼细胞贫血患者应禁止使用。
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当避免使用; 不足2个月的婴儿也属于绝对禁用范围;老年患者应当避免使用,如确有指征,则须权衡 弊后应用。②磺胺类药物不宜与酸性食物、糖类、果 汁类食物一起使用,主要表现为:磺胺类药物 在碱性环境下,可增加其溶解度,而酸性食物 茭白、大头菜、芥菜、醋、酸菜、番茄、咸肉、鱼、山楂、杨梅、柠檬、葡萄、杏、李子等容 易使磺胺类药物析出结晶,从而増强不良反应。
糖类分解代谢后,可产生大量酸性成分,可使 磺胺类药物在泌尿系统形成结晶而损害肾脏。 磺胺类药物在碱性环境下,溶解度增大,对肾 脏的不良反应减轻,而果汁等酸性饮料易使磺 胺类药物析出结晶,增强对肾脏的损害,引起 血尿、少尿、尿闭等。
如何判断药物过敏反应
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和保健意识的提高,医生指导和自行服药治疗现象日趋普遍,加上新药上市成倍增加,由药物引起的过敏反应逐年增多。很多读者向本刊咨询如何及时鉴别药物过敏?记者就此问题询问了北京大学深圳医院皮肤性病科副主任医师于波博士。
他告诉记者,药物的过敏反应又称变态反应,是指有特异体质的患者使用某种药物后产生的不良反应。常表现为皮肤潮红、发痒、心悸、皮疹、呼吸困难,严重者可出现休克或死亡。那么,怎样判断自己的过敏是不是药疹呢?
一、用药史:判断药物过敏一定要有用药史,最常见引发药物过敏的药物主要有:①抗生素类,青霉素、链霉素、氨苄青霉素、氯霉素、土霉素等。②磺胺类。③解热、镇痛类,如阿斯匹林、氨基比林和非那西丁等。④催眠药、镇静药与抗癫痫药。如鲁米那、眠尔通、泰尔登、苯妥英钠等。⑤异种血清制剂及疫苗等。如破伤风抗毒素、蛇毒免疫血清,狂犬病疫苗等。⑥中药也可引起药疹。单味药引起药疹的有葛根、天花粉、板蓝根、大青叶、穿心莲、丹参、毛冬青、益母草、槐花、紫草、青蒿、防风等;成药中有六神丸、云南白药、牛黄解毒片,银翘解毒片等。另外,有些复方中药部分为西药,使用时更应注意。
二、潜伏期:发生药物过敏前常有一定的潜伏期。首次用药过敏多在4~20天内发生。重复用药,则常在24小时内发生。尤其是以前未曾服用过的药物,服用后经过一定的潜伏期出现过敏则需高度怀疑。
三、症状及体征:药物过敏的皮疹形态多种多样,有固定性红斑、麻疹样红斑、猩红热样红斑、荨麻疹样,多形红斑样、紫瘢样、玫瑰糠疹样、大疱性表皮松解形或剥脱性皮炎型等。皮疹一般伴随较为严重的瘙痒。除固定性红斑和荨麻疹样药物过敏外,其他各类药物过敏均为对称和全身分布,皮疹发红、色泽鲜艳。有时可有粘膜损害。皮疹一般先从面颈部开始,依次波及上肢、躯干和下肢,或伴有畏寒、发热、全身不适等症状。轻的停药后皮疹逐渐消退,病情严重者有生命危险。因此,一旦您怀疑身患药物过敏,需及时赴医院请专科医生处理。
磺胺药食用宜忌①必须严格掌握用药的适应证和禁 忌证,磺胺药物过敏者、E幼细胞贫血患者应禁止使用。
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当避免使用; 不足2个月的婴儿也属于绝对禁用范围;老年患者应当避免使用,如确有指征,则须权衡 弊后应用。②磺胺类药物不宜与酸性食物、糖类、果 汁类食物一起使用,主要表现为:磺胺类药物 在碱性环境下,可增加其溶解度,而酸性食物 茭白、大头菜、芥菜、醋、酸菜、番茄、咸肉、鱼、山楂、杨梅、柠檬、葡萄、杏、李子等容 易使磺胺类药物析出结晶,从而増强不良反应。
糖类分解代谢后,可产生大量酸性成分,可使 磺胺类药物在泌尿系统形成结晶而损害肾脏。 磺胺类药物在碱性环境下,溶解度增大,对肾 脏的不良反应减轻,而果汁等酸性饮料易使磺 胺类药物析出结晶,增强对肾脏的损害,引起 血尿、少尿、尿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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