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包装设计内在要求:食品包装设计的内在要求是指通过包装,使食品在其包装设计内实现保质保量的技术性要求。
食品包装设计强度要求:指该包装设计能保护所包装的食品在贮藏、堆码、运输、搬运过程中抵抗外界的各种破坏力,如压力、冲击力及振动力等。食品包装设计强度要求相关因素很多,主要有运输方式(如汽车、飞机)、堆码形式(如多层堆码、交叉堆码)和环境(如气候、卫生环境)等三类因素。
食品包装设计阻隔性要求:阻隔性是食品包装设计中重要的性能之一。很多食品在贮藏时,由于包装设计阻隔性差使食品的风味和品质发生变化,最终影响食品的质量。包装设计阻隔性要求是由食品本身特性所决定的,其特征表现有对外阻隔,对内阻隔或选择性阻隔等等。阻隔的物质有空气、水、油脂、光、微生物等等。
食品包装设计呼吸要求:有些远销食品如新鲜果蔬等,在包装设计贮藏过程中仍保持呼吸功能,因此,此类包装设计材料或容器具有透气性,或能控制呼吸作用,从而达到保鲜的目的。
食品包装设计营养性要求:食品在包装贮藏过程中,会逐渐损失营养,所以,食品包装包装设计应有利于食品营养的保存,更理想的是能通过包装包装设计锁住营养。
其他要求:食品包装包装设计的内在要求还有很多,例如耐热性要求、避光性要求、防碎要求、保湿要求等。
食品包装设计外在要求:食品包装包装设计的外在要求是利用包装反映出食品的特征、性能、形象,是食品外在形象化和表现形式与手段。
食品包装设计安全性要求:食品包装设计的安全性包括卫生安全、搬运安全和使用安全等方面。卫生安全是指食品包装材料中不应含有对人体有害的物质;在包装设计技术方面,使处理后的食品在营养成分、色、味等尽可能保持不变。搬运安全是指包装设计能保证在运输装卸过程中的安全问题,还应包括消费者在购物时提取和购后的携带安全。使用安全是保证消费者在开启、食用过程中不至受到伤害。
食品包装设计促销性要求:食品包装设计是食品促销的最佳手段之一。食品的性能、特点、食用方法、营养成分、文化内涵可以在包装上加以宣传。
包装单的缮制要求与基本相同。
首先来看在信用证及托收项下,装箱单的缮制要点。1、单据名:根据信用证的不同要求,在包装单据上注明相应的单据名称,如“Packing List”、“Weight List”、“Measurement List”。
2、签署:装箱单上一般不用签署,除非信用证条款中有特别规定。3、出单日:装箱单无须注明出单日期,除非信用证上另有规定。
4、抬头人:除非信用证特别要求,否则银行可以接受无抬头人表示的装箱单。5、商品的品名:装箱单中描述的货物应与发票中描述的货物相一致。
除非信用证明确规定装箱单必须标明货物描述,否则银行可以接受没有货物描述的装箱单,但是要求装箱单内容与发票有充分的联系。6、单价及金额:装箱单一般不应显示货物的单价及金额,因为进口商把商品转售给第三方时只交付装箱单和货物,往往不愿泄露其购买成本。
7、唛头:装箱单上必须注明与发票、信用证及实物印刷完全一致的唛头标识。8、包装号码:装箱单上的包装号码必须连号,不可断开或跳号。
9、包装情况:信用证中有关货物的包装描述必须在装箱单上得到完整的反映,如果信用证要求提供详细装箱单,则装箱单的内容应能够反映每一件商品包装的目录及其他相关信息。重量单和尺码单的缮制要点与缮制装箱单基本相同,但是缮制重量单时应注意以下区别。
1、重量单中应注明发票标明的货物重量,并且要与其他单据上载明的货物重量一致。2、重量单必须注明出单日期,这与装箱单的规定不同。
3、重量单的出单人处必须注明公司全称并且有权签署。4、在海运以外的运输方式下,如果信用证规定须提交重量证明,但并未规定需要独立的重量文件时,不必出具重量单,只需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在运输单据上加注货物重量即可。
一)小物品包装好后的尺寸要求:绝对不能小于
"
运单
"
的尺寸,否则将导致运单损坏,运单一旦损坏会
导致运单号码正确读取和快件的正确送达。
(二)禁止使用一切报刊类物品作为快件的外包装,如报纸、海报、书刊、杂志等;严禁使用各种有色垃
圾袋和容易破损、较薄的类似垃圾袋的包装物。
(三)对于重复利用的旧包装材料,均必须清除原有运单及其他特殊的快件标记后方可使用,以避免因旧
包装内容而影响快件的流转。
1. 包装原则
1)适合运输
这是运输包装(运输包装也叫外包装,与商品包装/内包装/销售包装相对)的基本要求。运输包装必须结实、耐冲击、耐震动,同时要兼顾防潮、防盗、防丢失等功能。
2)保护产品、防潮防盗
保护产品是包装的最低要求,别的要求(如适合运输、便于装卸、美观大方等)都是在保护产品的前提下,才有意义。对于高价值但体积小的产品,尤其要注意防潮防盗的功能。如在外包装上贴上防盗封条,这样只要封条完好,就表明里面的产品没有丢失。
3)方便装卸搬运
包装良好,容易搬运,便于装卸,有利于提高效率,同时能避免“野蛮装卸”可能给货物带来的损害和破坏。如:要注意每件包装的重量、尺寸——太重会导致不方便搬运和装卸;形状不规则不利于码放整齐,容易导致不必要的变形、破损。如果是托盘货或大件货物必须要用叉车或吊车才能装卸、搬运的,一定要方便机械操作,比如要有必要的插孔或起吊的孔或环等。
4)适度和合理包装
根据货物的实际情况(重量、尺寸、形状、体积等)选用大小合适的包装箱、板以及包装填充物、封箱方式(是否缠打包带)以及加固方法等。一定要避免包装箱过大,造成内部留空的不足包装,这极容易造成包装与货物的破损。当然,也不应过度包装,造成包装材料的不必要的浪费。
5)包装件融为一体
外包装要与内里的保护材料、缓冲物和产品本身融为一体,一个外包装包含多个小的内包装时,要注意内容物之间或外包装与内容物之间要码放整齐、良好,有空隙时要用缓冲物或保护材料填充,避免由于有空隙导致不应有的碰撞、摩擦或挤压。
6)注意方向和重心平衡
如果不能侧放、倒放,必须正面朝上的货物,一定要在外包装上标识清楚,四面都要有“向上”等相关标示,在搬运、装卸、储存、运输过程中都要严格按照外包装上的箭头标识正确操作和处置货物。包装件的重心应该位于中心位置,重量分布尽量保持平衡,如果由于物品本身的问题无法保持重心在中心附近,最好标明那边重。
2. 错误的包装方式
1)不能做成连体包装。用透明胶、绳子、气泡膜等,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包装件捆绑在一起,做成连体包装,这种做法一般是不允许的。
2)内件缺少填充物或没有防震保护材料进行填充,容易晃动、碰撞、滚动,极易损坏产品,必需添加填充物固定内件或更换尺寸更合适的包装箱规格。如:内件有零件、配件,必须用透明胶等固定住,并在包装内填充足够的缓冲、防震材料。又如:如果是多个易碎品装入同一个包装箱中,必须采取分隔措施,将两个易碎品隔开。
3)包装重心太偏、形状不规则,以及重货包装强度不够等。
4)没有内包装的小件物品如数据线、读卡器、螺丝等,必须首先按一定量分隔独立包装后,再外套包装箱,以免遗漏丢失。
3. 包装注意事项
1)使用旧的盒子或箱子时,必须弄掉包装外侧所有的唛头、标签、标识、号码、地址等信息,以及所有可能影响识别货物或操作指示的信息。
2)尽量避免使用容易破损、变形以及使用过的材料作为运输外包装。如:强度不够的塑料、编织袋等,已经有压痕、破洞或油污、水渍或已经受潮等强度不够的瓦楞纸箱。
3)旅行箱、公文包、行李袋、行李箱等一般不能直接作为外包装使用;商品包装(内包装、销售包装)也不能直接作为运输包装;任何报刊杂志、报纸、海报等印刷品不能直接作为外包装(运输包装)。
4)根据货物属性、运输要求等确定是否使用打包带、铁箍以及木质包装等。如果采用木质包装,一定要注意是否是免熏蒸的,如果需要熏蒸,木质包装上必须有IPPC的熏蒸标识,还要注意国外清关是否需要提供《熏蒸证书》。
包装设计,应当遵循适当、可靠、美观、经济的原则。由于产品的品种繁多,性能各有不同,要求也不一样,因此,在进行产品包装设计时所考虑的问题也不相同。一般要注意以下事项:【杰径网整理】
(1)被包装产品的性能
被包装产品的性能,主要包括产品的物态、外形、强度、重量、结构、价值、危险性等,这是进行包装设计时首先应考虑的问题。
①产品物态。主要有固态、液态、气态、混合等,不同的物态,其包装容器也不同。
②产品外形。主要有方形、圆柱形、多角形、异形等,其包装要根据产品外形特点进行包装设计,要求包装体积小、固定良好、存放稳定、且符合标准化要求。
③产品强度。对于强度低、易受损伤的产品,要充分考虑包装的防护性能,在包装外面应有明显的标记。
④产品重量。对于重量大的产品,要特别注意包装的强度,确保在流通中不受损坏。
⑤产品结构。不同产品,往往结构不同,有的不耐压,有的怕冲击等。只有对产品结构充分地了解,才能对不同产品进行合适的包装。
⑥产品价值。不同产品,价值差异很大,对价值高者应重点考虑。
⑦产品危险性。对易燃、易爆、有毒等具有危险性产品,要确保安全,在包装外面应有注意事项和特定标记。
(2)环境对产品的影响
产品在流通过程中,会遇到不同环境,它们对包装会产生不同影响,故应采取相应措施。
①气象条件。主要有阳光、温度、湿度、雨雪和空气等,它们对不同产品的影响也不同,这都需要针对不同气象条件分别加以考虑。
②装卸条件。应考虑是人工装卸还是机械装卸,以及装卸次数等条件。
③运输条件。产品在运输过程中,会受冲击、振动等作用,且不同的运输工具,对包装的影响也不同。主要应考虑产品固定与缓冲。
④贮存条件。贮存多用堆码,包装应考察其耐压强度。另外,贮存还分室内贮存和室外贮存,前者要注意防潮、防霉、防水等;后者要注意防雨雪、防阳光、防风等。
(3)包装方式的择
包装方式的选择对产品保护甚为重要,只有对产品性能及流通条件作全面了解,制定几种方案,进行经济评估,才能找到合适的包装方式。
①选择包装材料。根据产品性能选择与之相适应的包装材料来制作包装容器,同时选择合适的附属包装材料来包装产品。
②选择包装方法。根据对产品保护强度的要求,使用方便,便于机械装卸和运输等来选择适当的包装工艺和包装方法。
一、化学药品与生物制品、制剂: (一)内包装标签内容包括: 【药品名称】、【规格】、【适应症】、【用法用量】、【贮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有效期】及【生产企业】。
由于包装尺寸的原因而无法全部标明上述内容的,可适当减少,但至少须标注【药品名称】、【规格】、【生产批号】三项(如安瓿、滴眼剂瓶、注射剂瓶等)。 (二)直接接触内包装的外包装标签内容包括: 【药品名称】、【成份】、【规格】、【适应症】、【用法用量】、【贮藏】、【不良反应】、【禁忌症】、【注意事项】、【包装】、【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有效期】、【批准文号】及【生产企业】。
由于包装尺寸的原因而不能注明不良反应、禁忌症、注意事项,均应注明“详见说明书”字样。 对预防性生物制品,上述【适应症】项均应列为【接种对象】。
(三)大包装标签内容包括: 【药品名称】、【规格】、【生产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贮藏】、【包装、【批准文号】、【生产企业】及运输注意事项或其它标记。 二、原料药标签内容包括: 【药品名称】、【包装规格】、【生产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贮藏】、【批准文号】、【生产企业】及运输注意事项或其它标记。
三、中药制剂: (一)内包装标签内容包括: 【药品名称】、【规格】、【功能与主治】、【用法用量】、【贮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有效期】及【生产企业】。因标签尺寸限制无法全部注明上述内容的,可适当减少,但至少须标注【药品名称】、【规格】、【生产批号】三项,如安瓿、注射剂瓶等。
中药蜜丸蜡壳至少须标注【药品名称】。 (二)直接接触内包装的外包装标签内容包括: 【药品名称】、【成份】、【规格】、【功能与主治】、【用法用量】、【贮藏】、【不良反应】、【禁忌症】、【注意事项】、【包装】、【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有效期】、【批准文号】及【生产企业】。
由于包装尺寸的原因而不能注明不良反应、禁忌症、注意事项,均应注明“详见说明书”字样。 (三)大包装标签内容包括: 【药品名称】、【规格】、【生产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贮藏】、【包装】、【批准文号】、【生产企业】及运输注意事项或其它标记。
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本细则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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