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基坑的开挖方式、支护结构的选型、降水方式的选择等。
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需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关于基坑的
1.基坑的支护、降水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或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
2.土方开挖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土方开挖工程。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请专家论证)
1.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2.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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