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针疗法注意事项有:(1)治疗时应对患者说明治疗特点和注射后的正常反 应,如注射后局部可能有酸胀感,4〜8小时内局部有轻度不 适,有时不适感持续时间较长,但一般不超过1天。
如因消 毒不严而引起局部红肿、发热等应及时处理。(2)严格遵守无菌操作,防止感染,最好每注射一个穴位 换一个针头。
使用前应注意药物的有效期,不要使用过期药 物。并注意检査药液有无沉淀、变质等情况,如已变质即应 停止使用。
(3)注意药物的性能、药理作用、剂量、配伍禁忌、不良反 应和变态反应。凡能引起变态反应的药物,如青霉素、硫酸 链霉素、盐酸普鲁卡因等,必须先做皮试,皮试阳性者不可应 用。
不良反应较严重的药物,使用应谨慎。某些中草药制剂 有时也可能有反应,注射时应注意。
(4)水针治疗一般药液不宜注人关节腔、脊髓腔和血管 内。若药液误人关节腔,可引起关节红肿、发热,疼痛等反 应;误入脊髓腔,有损害脊髓的可能。
所以,取穴注射药物应 避开关节腔、脊髓腔、血管等。 (5)在主要神经干通过的部位做穴位注射时,应注意避 开神经干,以不达到神经干所在的深度为宜。
如针尖触到神 经干,患者有触电感,要稍退针,然后再注入药物,以免损伤 神经。(6)躯干部穴位注射不宜过深,防止刺伤内脏。
胸背部脊柱两侧穴位针尖可斜向脊柱,避免直剌而引起气胸。 (7)年老体弱者,注射部位不宜过多,用药量可酌情减 少,以免晕针;孕妇的下腹部、腰骶部穴及合谷、三阴交等穴, 一般不宜做穴位注射,以免引起流产。
(8)下腹部腧穴,穴位注射前应先令患者排尿,以免刺伤 膀胱。需多次注射时,穴位应轮流使用,一般每穴连续注射 不超过2〜3次。
(9)注药时如发生剧痛或其他不良反应,应立即停注,并 注意观察病情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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