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细账通常根据总账科目所属的明细科目设置,用来分类登记某一类经济业务,提供有关的明细核算资料。明细账是形成有用的会计信息的基本程序和基本环节,借助于明细账既可以对经济业务信息或数据做进一步的加工整理,进而通过总账形成适合于会计报表提供的会计信息,又能为了解信息的形成提供具体情况和有关线索。
明细账建账时,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1)明细科目的名称应根据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企业管理的需要设置。会计制度对有些明细科目的名称做出了明确规定,有些只规定了设置的方法和原则,对于有明确规定的,企业在建账时应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设置明细科目的名称,对于没有明确规定的,建账时应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的方法和原则,以及企业管理的需要设置明细科目。
(2)根据财产物资管理的需要选择明细账的格式。明细账的格式主要有三栏式、数量金额式和多栏式,企业应根据财产物资管理的需要选择明细账的格式。
(3)明细账的外表形式一般采用活页式。明细账采用活页式账簿,主要是使用方便,便于账页的重新排列和记账人员的分工,但是活页账的账页容易散失和被随意抽换。因此,使用时应顺序编号并装订成册,注意妥善保管。
依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六十条规定(以下简称《规范》),登记会计账簿的基本要求是: (1)准确完整 “登记会计账簿时,应当将会计凭证日期、编号、业务内容摘要、金额和其他有关资料逐项记入账内,做到数字准确、摘要清楚、登记及时、字迹工整。”
每一项会计事项,一方面要记入有关的总账,另一方面要记入该总账所属的明细账。 账簿记录中的日期,应该填写记账凭证上的日期;以自制的原始凭证,如收料单、领料单等,作为记账依据的,账簿记录中的日期应按有关自制凭证上的日期填列。
登记账簿要及时,但对各种账簿的登记间隔应该多长,《规范》未作统一规定。一般说来,这要看本单位所采用的具体会计核算形式而定。
(2)注明记账符号 “登记完毕后,要在记账凭证上签名或者盖章,并注明已经登账的符号,表示已经记账。”在记账凭证上设有专门的栏目供注明记账的符号,以免发生重记或漏记。
(3)文字和数字必须整洁清晰 准确无误。在登记书写时,不要滥造简化字,不得使用同音异义字,不得写怪字体;摘要文字紧靠左线;数字要写在金额栏内,不得越格错位、参差不齐;文字、数字字体大小适中,紧靠下线书写,上面要留有适当空距,一般应占格宽的1/2,以备按规定的方法改错。
记录金额时,如为没有角分的整数,应分别在角分栏内写上“0”,不得省略不写,或以“一”号代替。阿拉伯数字一般可自左向右适当倾斜,以使账簿记录整齐、清晰。
为防止字迹模糊,墨迹未干时不要翻动账页;夏天记账时,可在手臂下垫一块软质布或纸板等书写,以防汗浸。 (4)正常记账使用蓝黑墨水 “登记账簿要用蓝黑墨水或者碳素墨水书写,不得使用圆珠笔(银行的复写账簿除外)或者铅笔书写。”
在会计的记账书写中,数字的颜色是重要的语素之一,它同数字和文字一起传达出会计信息。如同数字和文字错误会表达错误的信息,书写墨水的颜色用错了,其导致的概念混乱也不亚于数字和文字错误。
(5)特殊记账使用红墨水 (6)顺序连续登记 “各种账簿按页次顺序连续登记,不得跳行、隔页。如果发生跳行、隔页,更不得随便更换账页和撤出账页,作废的账页也要留在账簿中,如果发生跳行、隔页,应当将空行、空页划线注销,或者注明‘此行空白’、‘此页空白’字样,并由记账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这对堵塞在账簿登记中可能出现的漏洞,是十分必要的防范措施。 (7)结出余额 “凡需要结出余额的账户,结出余额后,应当在‘借或贷’等栏内写明‘借’或者‘贷’等字样。
没有余额的账户,应当在‘借或贷’等栏内写‘平’字,并在余额栏内用'0'表示。 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必须逐日结出余额。”
一般说来,对于没有余额的账户,在余额栏内标注的'0'应当放在“元”位。 (8)过次承前 “每一账页登记完毕结转下页时,应当结出本页合计数及余额,写在本页最后一行和下页第一行有关栏内,井在摘要栏内注明‘过次页’和‘承前页’字样;也可以将本页合计数及金额只写在下页第一行有关栏内,并在摘要栏内注明‘承前页’字样。
”也就是说,“过次页”和“承前页”的方法有两种:一是在本页最后一行内结出发生额合计数及余额,然后过次页并在次页第一行承前页;二是只在次页第一行承前页写出发生额合计数及余额,不在上页最后一行结出发生额合计数及余额后过次页。 (9)登记发生错误时,必须按规定方法更正 严禁刮、擦、挖、补,或使用化学药物清除字迹。
发现差错必须根据差错的具体情况采用划线更下、红字更正、补充登记等方法更正。 (10)定期打印 《规范》第六十一条对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提出了打印上的要求:“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总账和明细账应当定期打印”:“发生收款和付款业务的,在输入收款凭证和付款凭证的当天必须打印出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并与库存现金核对无误。
”这是因为在以机器或其他磁性介质储存的状态下,各种资料或数据的直观性不强,而且信息处理的过程不明,不便于进行某些会计操作和进行内部或外部审计,对会计信息的安全和完整也不利。 。
为了规范会计账簿的登记,保证会计信息质量,会计法对登记会计账簿的基本规则作出了规定: 第一,会计账簿应当按照连续编号的页码顺序登记。
会计账簿是由一定格式、相互联系的账页组成的,为了便于记账工作的顺利进行,会计上根据账户的性质和所属类别以及各账户之间的关系,系统的用数字为每个账户作了编号。 启用订本式账簿,应当从第一页到最后一页编定号数,不得跳页、缺号。
使用活页式的账簿应当根据账户编号的顺序排列编号,并须装订成册,装订后再按实际使用的顺序编定页码。会计账簿按连续编号的页码顺序登记,便于翻阅,有利于提高日常的会计核算工作的效率。
第二,会计账簿发生隔页、缺号、跳行的,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方法更正。 按照财政部的规定,各种账簿按页次顺序连续登记,不得跳行、隔页。
如果发生跳行、隔页,应当将空行、空页划线注销,或者注明“此行空白”、“此页空白”字样,并由记账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第三,在更正隔页、缺号、跳行的,由会计人员和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在更正处盖章。
这样规定是为了明确经济责任。
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账簿。
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其他辅助性账簿。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必须采用订本式账簿。
不得用银行对账单或者其他方法代替日记账。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用计算机打印的会计账簿必须连续编号,经审核无误后装订成册,并由记账人员和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字或者盖章。
启用会计账簿时,应当在账簿封面上写明单位名称和账簿名称。在账簿扉页上应当附启用表,内容包括:启用日期、账簿页数、记账人员和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姓名,并加盖名章和单位公章。
记账人员或者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调动工作时,应当注明交接日期、接办人员或者监交人员姓名,并由交接双方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启用订本式账簿,应当从第一页到最后一页顺序编定页数,不得跳页、缺号。
使用活页式账页,应当按账户顺序编号,并须定期装订成册。装订后再接实际使用的账页顺序编定页码。
另加目录,记明每个账户的名称和页次。会计人员应当根据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
登记账簿的基本要求是:(一)登记会计账簿时,应当将会计凭证日期、编号、业务内容摘要、金额和其他有关资料逐项记入账内;做到数字准确、摘要清楚、登记及时、字迹工整。(二)登记完毕后,要在记账凭证上签名或者盖章,并注明已经登账的符号,表示已经记账。
(三)账簿中书写的文字和数字上面要留有适当空格,不要写满格;一般应占格距的二分之一。(四)登记账簿要用蓝黑墨水或者碳素墨水书写,不得使用圆珠笔(银行的复写账簿除 外)或者铅笔书写。
(五)下列情况,可以用红色墨水记账:1。按照红字冲账的记账凭证,冲销错误记录;2。
在不设借贷等栏的多栏式账页中,登记减少数;3。在三栏式账户的余额栏前,如未印明余额方面的,在余额栏内登记负数余额;4。
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可以用红字登记的其他会计记录。(六)各种账簿按页次顺序连续登记,不得跳行、隔页。
如果发生跳行、隔页,应当将 空行、空页划线注销,或者注明“此行空白”、“此页空白”字样,并由记账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七)凡需要结出余额的账户,结出余额后。
应当在“借或贷”等栏内写明“借”或者“贷”字样。没有余额的账户,应当在”借或贷“等栏内写”平“字,并在余额栏内用”Q“表示。
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必须逐日结出余额。(八)每一账页登记完毕结转下页时,应当结出本页合计数及余额,写在本页最后一行 和下页第一行有关栏内,并在摘要栏内注明“过次页”和“承前页”字样;也可以将本页合计数及金额只写在下页第一行有关栏内,并在摘要栏内注明“承前页”字样。
对需要结计本月发生额的账户,结计“过次页”的本页合计数应当为自本月初起至本页未止的发生额合计数;对需要结计本年累计发生额的账户,结计“过次页”的本页合计数应当为自年初起至本页未止的累计数;对既不需要结计本月发生额也不需要结计本年累计发生额的账户,可以只将每页未的余额结转次页。 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总账和明细账应当定期打印。
发生收款和付款业务的,在输入收款凭证和付款凭证的当天必须打印出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并与库存现金核对无误。账簿记录发生错误,不准涂改、挖补、刮擦或者用药水消除字迹,不准重新抄写,必须按照下列方法进行更正:(一)登记账簿时发生错误,应当将错误的文字或者数字划红线注销,但必须使原有字迹仍可辨认;然后在划线上方填写正确的文字或者数字,并由记账入员在更正处盖章。
对于错误的数字,应当全部划红线更正,不得只更正其中的错误数字。对于文字错误,可只划去 错误的部分。
(二)由于记账凭证错误而使账簿记录发生错误,应当按更正的记账凭证登记账簿。
账簿登记主要包括以下十条规则: 1.必须根据审核无误原会计凭证进行登记。
2.记账必须用蓝黑墨水的钢笔或者炭素墨水的铅字书写,不得用铅笔或圆珠笔记账。 3.记账时应按账户页次顺序逐页登记,不得隔行跳页。
4.除了结账、改错和销账簿记录外,不得用红色墨水。 5.记账时,每一笔账都要记明日期、凭证号数、摘要和金额。
记账以后,应该在记账凭证上注明所记账簿的页数,并划勾表示已经登记入账,避免重复记账或漏记账。 6.记账要保持清晰、整洁,记账文字和数字都要端正、清楚,严禁刮擦、挖补、涂改或用药水消除字迹。
7.凡需结出余额的账户,结出余额后,应在“借或贷”栏内写明“借”或“贷”的字样。对于没有余额的账户,应在该栏中写“平”字,并在余额栏“元”位上写“0”。
现金日记账或银行存款日记账必须做到日清月结,每日结出余额。 8.各账户在一张账页记满时,要在该账页的最末一行加计发生额合计数和结出余额(余额合计栏:合计行对应的余额列,填的是最后一笔业务发生后的余额即本户的最终余额),并在该行“摘要”栏注明“转次页”字样,然后再抄这个发生额合计数和余额填列到下一页的第一行内,并在“摘要”栏内注明“承前页”,以保证账簿记录的连续性。
9.订本式的账簿,都编有账页的顺序号,不得任意撕毁。活页式账簿也不得随便抽换账页。
10.记账时书写文字和数码字要符合规范。不要用怪体字、错别字,不要潦草。
登记账簿的基本要点有: (1)记账时,应当将会计凭证日期、编号、业务内容摘要、金额和其他有关资料逐项记入账内。
记录的数字要准确,摘要要清楚,登记要及时,字迹要工整。 (2)记账后,要在记账凭证上签名盖章,并注明“√”符号,表示已经记账。
(3)账簿中书写的文字和数字一般占格宽的1/2。 (4)记账不得使用圆珠笔或者铅笔书写,要使用蓝、黑墨水或碳素墨水书写。
除了在用红字冲账凭证、冲销错误记录、在不设借贷等栏内结出负数余额的情况下可以使用红色墨水记账外,其他一律不得用红字记账。 (5)各账页应按顺序连续登记,不得跳行,行不得隔页码使用。
如果发生隔页、跳行,应当将空页、空行划线注销,并写上“此行空白”或“此页空白”的字样,盖上记账人员私章以示负责。 (6)各账户的余额,应写上“借”或“贷”字样,没有余额的要在余额栏内写上"0”表示。
(7)每一页应结出本页合计数和余额,并在最后一行写上“过次页”。在下一页第一行摘要栏内写出“承上页”的字样,并将上页余额抄在下页第一行的余额栏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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