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必需提防的六大中介陷阱是什么? 一、虚假宣传,引诱消费者签订合同。
一些房屋中介公司以所谓“质优价廉”的房屋招来看房客户。投诉案例中就出现过广告中假称家具家电设施转让,却在合同中不加注明,以至消费者购房与看房不实。
二、订立霸王合同,消费者权益无法保障。一消费者投诉称,某中介公司在签订合同时,约定无论是否经过其介绍,只要消费者与中介公司的信息房源签订了合同,就得向其支付中介费。
这些条款是不合法的。 三、违规操作,使消费者利益受损。
有的中介公司介绍给消费者的房屋属于非法或缺乏合法手续的房屋,致使购房户无法办理手续;有的房屋没有产权证无法购买,但中介公司为赚取中介费,却对购房者说不用办理手续,法律上这样的房子是得不到保障的。 四、巧立名目,收取各项费用。
有的中介公司找种种借口,除正当中介费用外,还收取所谓看房费、咨询费等费用。 五、交费容易退费难。
从投诉反映来看,交到中介公司手里的钱很难退回到消费者手上。比如租房到期后,中介公司应退还其房屋押金,但一些中介公司找出如东西损坏等借口,就是不退押金。
六、无证“黑中介”骗取钱财。一些没有固定经营场所、无证照的“黑中介”利用消费者的不知情骗取钱财,一旦被发现便溜之大吉。
找中介租房的陷阱 1、协议内容: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信息均为房主通过电话得知的情况,乙方自己与房主联系见面看房。
本公司不设专人陪同,免去中间环节带来的不便,开放客户与房主沟通。这看起来似乎很透明,避免了“房托儿”,但实际上房屋中介提供的很可能是虚假信息。
“他们最常见的方法是刊登一个价格明显低于周边房价的房源广告,消费者指名要这个房后,他们当着消费者的面拨通房主电话,让双方通话,然后向消费者收钱。但消费者事后不是找不到房主,就是房主称房屋已经租出去了。”
2、协议内容:一周之内找不到合适房屋,应向乙方退款。 对这种协议书,不法中介会找出“管公章的人今天不在”等理由,拒绝盖章。
一旦一周之内找不到消费者满意的房源,不法中介则拒绝退款。 3、协议内容:如果乙方对所提供的房源信息不满意,或因其他原因未能与房主成交,可多次来本公司查询新信息。
但甲方有权拒绝乙方超出协议所示方位的查询,所付信息费不退。 这是典型的霸王条款,而且还带有欺骗色彩。
任何消费者都不会在成交后还不停地查询新房源,所谓“协议所示方位”,不过是当时双方的口头协议。 4、一旦各种手段使尽,消费者依然要求退款,这时不法中介会采取耍赖的方式。
对于消费争议,工商、消协部门只有调解的权限,并不能强制要求经营者退款。 不法中介就是摸准消费者不愿为区区几百块钱上法院的心理,才有恃无恐。
5、即使消费者字斟句酌地签订了一份可以保护自己权益的协议书,也盖上了中介公司的公章,但还是没找到合适的房源,前来退款。这时不法中介更加黑心。
消费者前来退款,中介公司态度非常友善,等消费者再来取退款时,不法中介便称没有协议书和收据不能退款。
在高房价下,选择租房的人越来越多,租房市场也因此越来越火热。
随着租房市场的越来越火爆,许多不法房屋中介公司也纷纷出手坑骗租房者。现下的租房市场很混乱,10个租房者中8个人都有别骗的经历。
房屋中介骗钱的手段有哪些呢?一起来看一下,大家以后在租房过程中一定要小心。 1、将押金、看房费等占为已有 以“低价”、“退款”“免收看房费”等承诺吸引客户,然后以不断刁难的方法将一无所获的消费者的钱攫为己有,是那些中介公司的手段之一。
一些中介公司在报纸上刊登低价房屋信息,而当消费者一旦交了看房费或押金后,中介公司会马上通知消费者那套低价房已租出,剩下的只有租价更高的房,并找出各种理由拖延不予退款,直到将消费者拖到放弃为止。 2、拒退押金 还有一些中介业务员在带租房者看房时,有意诱导租房者与房主交换联系电话,当租房者此后对该房不满时,中介公司则以租房者已与房主建立联系,属于中介成功为借口,拒退押金。
所以,倘若有房屋中介要你掏钱签什么合同之类的话,你就得提点神、忍点耐,即使再怎么着急,一定一定要先看清楚这家公司、还有那要你签的合同(先好好看看,再签不迟,没人和你抢),学会维护自己的利益! 3、同时租给好几个人 中介商用事先短期租借好或即将到期的房子,在同一时段内反复借给多人,收取租金或是押金,待向租房人承诺交钥匙时,中介商放弃窝点,逃之夭夭。 4、“高明”的转租 中介商用自己短期租来的房,转租给你,声称可以长期出租(也许过不了三天,真房东就该来找他了),然后要求你年付或半年付什么的(多半还有“年付、半年付优惠”的甜言蜜语让你更迅速的上当),然后拿到你的“房租”便逃之夭夭。
也有的中介公司用短期租来的房骗取你的看房费或租房押金,然后逃之夭夭。 比较有“良心”的中介公司也有用“不太可靠的长期”租来的房转租给你,赚取差额房租(用低价租来的房高价出租给你)。
无论采取什么手段,这些非法中介公司都有一招共同的解决纠纷“妙方”,即卷款一走了之,改换名称,重新登广告招揽客户。
租房骗局类型有: 骗局一:假房源 黑中介会在租房网站上发布一些价格很便宜看起来装修很好的房源,其实那房子压根儿就没有,只是为了吸引你打电话过去。
等你打电话过去,黑中介就会说,这个房屋已经被租出去了,但是附近还有其他房源你要不要看,然后骗取看房费等费用。 辨别这种假房源的主要方法一是价格二是照片,太便宜的很可能是假房源(天上不会掉馅饼),照片明显过于精致、户型和描述不符的也可能是假房源。
骗局二:假房东 一些专门冒充假房东的人,他们自己从房东手里面将房产短租过来,然后以稍低于市场价格的方式发布求租广告,但是要求租客一次性支付半年或一年的租金。 等到租客搬进房子里一段时间后,真房东就会来收租金,这个时候假房东早已杳无音信。
租客与房东见面后,一定要查看房东的房产证和身份证;如果他是帮助朋友出租房屋,那么一定要有出租委托书、朋友的房产证 骗局三:黑中介 中介公司用事先短期租借好或即将到租期届满的房子,在同一时段内反复出租给多个人,收取预付租金或押金,待按照约定向租房人交钥匙时,中介公司早已逃之夭夭。 这种伎俩多是那种小巷中介、马路中介使用的招数,它们多是狡兔三窟,临时搬张桌子,拉个电话分机就是一个中介门店。
租房要找资信好的品牌中介公司,不要找那种马路中介。另外,什么时候搬进房子,什么时候才把租金付给房东。
如果中介公司说可以代收房子,一定要看到房东的委托授权书。 骗局四:合同陷阱 无论是房东还是房客在委托中介公司为之出租或租赁房屋时,都要与之签订一份委托合同,如果您不认真阅读其中的条款,很可能会掉入中介公司挖好的陷阱里。
有时候中介使用复写合同,交给房客的那一张,根本看不清楚。那么你就要警惕了,如果交房时清点物品,就可能由于你这里看不清,而被中介扣除押金。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一定要看清楚合同上面所规定的条款,明确租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租期、租金、支付方式、转租、续租和违约责任等。房屋交接时一定要把当时的水电气所用字数查清写清,仔细检查家电、家具的完好程度,清点物品时必须一件件的在合同附件里写清楚,注明如果出现故障维修费用由谁来承担。
找中介租房的陷阱 1、协议内容: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信息均为房主通过电话得知的情况,乙方自己与房主联系见面看房。
本公司不设专人陪同,免去中间环节带来的不便,开放客户与房主沟通。这看起来似乎很透明,避免了“房托儿”,但实际上房屋中介提供的很可能是虚假信息。
2、协议内容:一周之内找不到合适房屋,应向乙方退款。 对这种协议书,不法中介会找出“管公章的人今天不在”等理由,拒绝盖章。
一旦一周之内找不到消费者满意的房源,不法中介则拒绝退款。 3、协议内容:如果乙方对所提供的房源信息不满意,或因其他原因未能与房主成交,可多次来本公司查询新信息。
但甲方有权拒绝乙方超出协议所示方位的查询,所付信息费不退。 4、一旦各种手段使尽,消费者依然要求退款,这时不法中介会采取耍赖的方式。
对于消费争议,工商、消协部门只有调解的权限,并不能强制要求经营者退款。 5、即使消费者字斟句酌地签订了一份可以保护自己权益的协议书,也盖上了中介公司的公章,但还是没找到合适的房源,前来退款。
消费者前来退款,中介公司态度非常友善,等消费者再来取退款时,不法中介便称没有协议书和收据不能退款。
骗局倒是挺多的。就是要擦亮眼睛去租房。
骗局一:不退押金
一般模式:出现这种情况一般有两种可能:代理公司不退押金;无良房东不退押金。
解
决办法:坚决不租代理的房子,如果不得以必须租,先要弄清楚公司名字。可以先百度一下这家代理公司,如果有超过2个人都有发帖曝黑,那就要小心了。有几家
中介公司是公认的黑中介,它们的房子的确便宜,所以贪便宜就很容易掉进陷阱。如果是房东不退押金,这种情况比较简单,只需留好证据,如租房合同和汇款记录
等,有了这些,打官司一定会赢。
骗局二:转租违约
一般模式:签约时说好如果住不满租期可以转租,但当你真的住不满要转租时,却被告知,如转租则违约。
解决办法:如果合同里有一项写着不允许转租,一定要划掉并双方签字,还要在附件里写上转租事宜,如此一来,万事大吉。
骗局三:未到期却被赶人
一般模式:不得不说这种情况最令人郁闷,而且还时常发生。往往是合同签了一年,结果住了半年就被告知房子住不了了。
解决办法:最简单的办法是签约前要知道对方的合同期到底有多久,这种情况一般发生在和代理签约的房子上,和房东签约的发生这种情况的非常少。
骗局之四:租金违约
一般模式:到了要交房租的时间,也许是因为你忘记了这件事,或者是你要交房租时被告知公司放假或财务不在等,总之,结果是你错过了交房租的规定期,这时就会被告知你违约了,押金不退并且要立即搬走。
解决办法:合同违约条款一定要看清楚,一定不要忘记交房租时间,当对方以各种理由拖延你交房租时间时,要录音为证。很多合同有违约条款,违约金被写成200%,那就是两个月房租,如果被骗损失将很大,所以要千万小心。
骗局之五:租了没转租权的转租房
一般模式:有些人比黑心中介更无良,他们租了不允许转租的房子,但是又住不满,就撒谎说可以转租,然后收取下家定金和房租,卷款而逃,等下家搬家入住,却被告知无权租住此房。
解
决办法:转租房出租价格往往会略低于市场价,因此会发生争抢情况,建议如果看上了房,当场交的定金不宜高于300。切记一定不要和转租人签约,要和转租人
的上家也就是一手房东签约。另外,转租的房子往往租期剩下不多了,如果你不是正合他的租期,要租的时间比他剩余的时间长,那么别相信什么到期续租的事儿,
房东一定会涨价的。
骗局之六:假房东
一般模式:检查了房产证,但房产证是假的,租户分辨不出来,假房东收租后逃之夭夭,然后真房东现身,要求你搬离。
解决办法:这种骗局虽然比较少见,但是也不能完全避免。所以,如果遇到房东要求年付租金且租金较低的情况就要多留一个心眼。
虚假宣传,吸引客户当房屋买卖双方处于买卖观望状态时,房产中介经纪人通常会采用虚假宣传的方式,吸引客户与其签订房屋买卖居间协议。
虚假承诺,锁定交易交易初期,房产中介经纪人往往会向客户做出虚假承诺,进而锁定交易,但这些虚假承诺通常难以实现,而客户往往又因为缺乏书面证据而难以维权。隐瞒事实,促成交易在房屋买卖居间服务过程中,房产中介经纪人往往会采用“背靠背”的谈判交易方式,将买卖双方隔开谈判,并由其居间传递信息。
通过这种方式,房产中介公司一方面可以避免买卖双方自行交易,另一方面可以在第一时间获取双方交易信息,借助于这一优势地位,房产中介经纪人为了尽快促成买卖双方订立房屋买卖协议,赚取佣金,往往会通过隐瞒双方各需条件的重要事实恶意促成买卖。乘人之危,强迫交易签订房屋买卖居间协议后,房产中介公司通常会暂扣卖方的房产证,并要求买方支付一定数额的定金。
如果买卖双方试图终止居间服务协议,房产中介公司则会以扣留产权证、收取定金不退还等事由强迫买卖双方继续交易。如果买卖双方坚持终止居间服务协议,房产中介公司还会以此为由强迫买卖双方签订《居间服务终止申请书》,并要求买卖双方自认违约。
但买卖双方在自认违约后,中介不仅不会退还房产证和定金,反而还会以买卖双方违约为由提起诉讼索要居间服务佣金。诱骗卖方签订独家委托协议,剥夺交易自主权有的房产中介公司向卖方承诺可以在较短时间内、一定的价格范围内完成交易,诱骗卖方与之签订房屋独家委托协议。
但协议签订后,房产中介公司却迟迟无法完成交易,而这段时间内房价出现了大幅上涨,卖方希望房产中介公司以实时价格尽快完成交易时,房产中介公司却以卖方签订房屋独家委托协议为由,拒绝卖方的要求或拒绝终止居间服务,并要求卖方不得另行委托其他房产中介公司出售房屋,不但剥夺了卖方的自主交易权,还侵害了卖方本可以享有的经济利益。利用格式合同,加重买卖双方责任房产中介公司与买卖双方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居间合同基本上都是格式合同、格式条款,这些格式合同和格式条款往往会免除房产中介方的责任,加重房屋买卖双方的责任,而房产中介方往往又不允许买卖双方对格式合同进行任何的改动,特别是格式合同中有关佣金、违约金的约定,《房屋买卖居间协议》往往约定:“买卖双方有一方原因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该方签署人应向居间方支付房屋总价的3%,作为居间方的劳务费。”
如此约定,无论买卖双方是否履行合同,无论买卖双方因何原因不履行,无论中介方是否存在过错,根据合同的约定中介方必然能够获得佣金或者与佣金等额的违约金、劳务费。降低佣金支付标准,恶意促成合同订立《房屋买卖居间协议》往往会作如下约定:“买卖双方应于《房屋买卖协议》签订当日向居间方支付佣金”。
根据这一约定,只要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协议》,就视为居间服务已经完成,佣金支付条件已经成就,这显然不符合市场交易习惯,因为房产中介的居间服务不仅包括合同签订过程中的斡旋、协商、谈判,还包括督促买卖双方积极履行合同、协助过户等义务,而仅仅促成合同的订立并不能视为居间服务的成功,因为合同是否生效、是否可以履行尚不确定,如果约定“合同订立即视为佣金支付条件成就”,必然导致中介不择手段地促成合同订立,从而忽视买卖双方的切身利益,不顾合同签订后的履行问题,更无法保证交易的质量。模糊佣金支付方式,双向收费。
《房屋买卖居间协议》通常会作如下约定:以下条款中以“□”选的情形时,务必进行勾选。若没有勾选,则视为以该款项下第一项约定为准。
(支付方式:□由买卖双方各自支付总房价的1.5%;□由买方全额支付上述款项;□由卖方全额支付上述款项;□以服务费确认书为准。)房产中介方在作出解释时,往往会模糊告知买卖双方不作勾选即视为选项作废,但这明显是在误导消费者。
《房屋买卖居间协议》已经明确约定,“没有勾选应以第一项约定为准”,不予勾选并不意味着选项作废,而意味着应当由“买卖双方各支付一半”的佣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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