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司考不是要考你的法学知识,而是要考你的做题能力。
题做对了,就万事大吉了。所以,做题要始终贯穿学习的全过程,千万不要等到了最后两个月再做题,那样就悔之晚矣。
二、不要紧紧揪住一个问题不放。曾经,因为一个问题搞不明白,我会彻夜失眠,搞得我一连好几天都缓不过劲儿来,这就有些得不偿失了。
要牢记,我们不是在搞研究,我们的目标是及格万岁,是以最小的成本通过天下最难的考试。把你在学习中遇到的难题统统丢给辅导老师或是身边比你强的考友吧,让他们帮你解决。
三、前三卷要注意做题顺序。最好先做单选,再从不定项,最后做多选。
为什么这么安排呢?因为单选题相对简单些,先解决它可以稳定考试情绪。 接着做不定项,因为不定项往往是一个小案例下有3-4道有逻辑性、连贯性的试题,把它放在中间段解决,可以有充足的思考时间。
把多选题放在最后,是因为它的每一道题都是独立的,万一最后时间不够了,慌乱了,有疏漏了,也不至于一错一大片。卷四最忌讳眼高手低。
考前最好安排一周时间,把卷四历年真题抄上一遍,保证你卷四骤增30分。 四、行政法千万不要放弃,但更不应重视它。
五、记忆的过程,就是一个抗遗忘的过程。记东西就像是谈恋爱一样,要细水长流,每天投入一点儿,时间长了,你们之间的就会产生感情。
千万不要把一大堆东西整理好了放在那里,等到了考前再去强记,那样只会令你手忙脚乱,寝食难安的。 六、记忆分两种,要明确地区分开来。
对于诉讼法、法制史、商经知等科目,属于纯记忆性的知识点,可以只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只要记准了就得分了。对于实体法、法理学等科目,需要你把知识点吃透,需要你理解性地掌握它。
因为这些知识点你单纯地把它记住,于你的考试并无甚大用,你需要用这些知识去解决你考试中遇到的一个个案例,一个个现实的问题。 七、不要迷信包过班,包过班唯一能够兑现的承诺,就是把你高额的学费,在扣除一大笔管理费用后,把不多的余额返还给你,留给你一大堆的遗憾。
如果某些司考班违规操作的话,会误你大事的。 八、不要盲目地羡慕那些短期速过的学员,不要迷信运气,要勇于承认自己不是天才。
我们只要努力了,功夫用到了,最终能顺利通过的话,就说明我们运气不错了。 九、司考累不死人,但可以把你的身体搞垮。
要注意劳逸结合,特别是颈椎和腰椎。要合理安排自己的学习时间,处理好工学矛盾,最好革命生产两不误。
毕竟司法考试只是手段,不是目的,更不是生命的全部。 十、手头的资料不要太多,太多了你就坐不住了。
十 一、关于记忆的窍门,可谓是五花八门。最好是自己亲自来总结,这样记忆的效果好,会终身难忘。
十 二、曾经参加过司考的朋友要注意了,你要花很大的功夫强迫自己保持一个良好的备考心态。你失败的次数越多,你会越紧张。
在考前,缓解紧张情绪的方法有很多,比如做按摩、足疗、游泳等等,总之要让身心完全放松下来。 十 三、对真题中的异议题目,完全可以忽略不计。
十 四、关于试题的难易程度,我想大致划分一个比例: 普通人都懂的常识:占150分基本知识点:占150分重点、难点:占150分死穴:占150分从应试的角度讲,你需要攻克的是重点难点部分,大部分人会败在这里。 十 五、关于对司法考试老师的理解,绝对不是法律界的权威或大师级人物,真正的法律界权威于我们的司考是有百害而无一利的。
因为他们太爱张扬自己的个性了,他们对当前的司考制度存在太多的不满,这种情绪会影响我们的视听。而全国统一性的司法考试真正要考我们什么呢?我想应该是考我们法律人对法律的忠诚和顺从,考法律界的“通说”,绝对不是什么一家之言。
司考界的老师有几个鲜明的特征:他们年轻,热情,适应能力强,知识更新快,他们逻辑性强,语言流畅,讲课生动活泼,坚持通说观点,可以让我们在短时间内对法律有一个很全面到位的掌握,满足上述条件者,就算是司考领域里的老师了。
1、考生仍然需要携带2B铅笔,用于填涂答题卡考号,填涂方式与前三卷相同。
2、考生必须使用0.5mm黑色签字笔或黑色钢笔答题,不得使用圆珠笔答题。否则评卷老师难以辨认,会对考生带来影响。
3、考生必须在每一页答题纸下方指定位置写明本人姓名和准考证号。
4、考生必须按照答题纸要求将相应的试题答题内容写在要求的答题区域。例如:第一题的答题内容必须写在答题纸要求的第一题的答题区域,第二题必须写在答题纸要求的第二题的答题区域,依此类推。
5、答题内容写在规定的答题区域,答在区域以外的答题无效。
6、答论述题时,应按照答题纸预留的稿纸书写,每格一字,标点符号占一格。
7、答题纸不得折叠,不得拆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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